第九十四章:初遇(2 / 2)

他这时无所挂碍,心中也不想什么七七八八之事,倒觉得一身轻快。是啊,什么契丹大宋,什么大义大道,跟我一只鼠鼠有什么关系么?这世界上既然有另一个现代人,成就还远高自己,那就让他包办一切吧。

长辈的过去骂人有一句话叫“狗肉上不了席”,这话既讲那些性格拘谨、放不开之人,也常用以激励那些本该大展鸿图,最终却因内心作崇,一生庸碌之人。此种类人,遇事不问难易,总要推搪。然其有异人之才,

却无相配心气,最终遗憾。  李小天便是这样的人,在现世如此,到了古代依旧如此。几分自卑,植入血肉,化作本性,再难更改。他优点实属不多,对金庸武侠了解或是唯一一件值得称道之事,但是就这件事,在遇到任何困难挫折的时候,他想的也只有放弃。

李小天哼起小曲,自觉还是在孙吧每天水水贴口口嗨的日子快活,所谓穿越不过一场浮华而已。科技的倒退让生活极不便宜,想往上爬通过权力来弥补由奢入俭造成的心理缺口,却还得和一群老狐狸勾心斗角玩弄权术,自己当个丐帮帮主都当得这么费事,那些穿越文里动不动问鼎中原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来时容易去时难,李小天没了女童做向导,索性将步调放慢,他本打算回总舵,却又不想再和几个老头子天天商议家国大事,同时觉得这帮主之位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做;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於是随心而行,随遇而安,一路慢慢地走,尽与酒食相伴, 路上遇见青楼妓院,那也是必要进上一进的。如此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的神仙日子过了几天,这日终於行到一座小城外。

李小天颠颠兜里银子,听得“仓啷”碰撞声,欢悦起来,想着嫖资酒钱总是有了,可当目光看去,却发现这小城门外既无官兵,也无来往人迹。当下觉得奇怪,凝望半晌,始终不敢进一步。

“少年人,你在看什么呢?”一片寂寥之间,忽地响起个说话声,声音苍老而又不失劲力,更是清晰非凡,李小天听声辨位,发觉这人不过在自己身边两尺处,心里咯噔一下。

一寸短一寸险,对敌时让人近身乃是大忌,李小天虽然饮酒买欢,却不至连听力也失去了。换言之,这人并非是在李小天大意时趁他不备靠近的。

李小天心里一凉,回想自己来时路,一路上冷清异常,几无人迹,登时起了一背冷汗。

古代人口不多,车马金贵,荒山野地三年五载的见不到人不足为奇。但李小天所见,怪就怪在他眼前这座城:

城乃繁华所在,比村镇规格还要更上一层楼,人口相对应也要更多。居民要吃饭要打扮;这城中得有裁缝和饭馆,要消遣要工作,得有赌坊和商铺。既有商户,则需互市贸易,来往必通车马。既有生意可做,便有油水可捞,当地必有知府县令...

照理来说,一路上应该热闹得紧了,何以自己走到这地方时,一个来人也见不到呢?

李小天运一股子力在手上,突然感到手腕被握住,老人冷冰冰地道:“别动手,伤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