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华爱洋憎的轩尼诗(1 / 2)

香港那些事儿 位信 3259 字 1个月前

坚尼地走了,亲华的轩尼斯乘船来港接任。

在船上,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华人与他打招呼。

「先生您好,你也是要前往香港吗?」

「您好,我是香港的候任港督轩尼斯,有什麽能帮忙吗?」

「您好港督先生,很高兴认识您。我正好也是前往香港,刚在英国伦敦大学完成法律博士(LLD)学位,期待能与你一同服务香港。」

「我还未接任成为港督,但成为港督后也希望大家能够合作。」

轩尼诗正打量着眼前的这名小伙子,看着他华人样貌但说了一口流利英文,这种感觉非常奇怪。

他并不知道,这位年轻人将会在他的港督生涯中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与他一同改变香港历史。

轩尼诗到达香港,将接任港督一职,成为香港第八任港督,任期为1877年4月22日—1882年3月7日。

轩公来到香港,比前朝任何一任港督都更体贴和包容华人社会,华人的权益在他的管治下有更大的突破。

我可以斗胆说一句,他是华人的好朋友,"Number One Good Friend".(Sanghera, Sathnam (2021). Empireland : how imperialism has shaped modern Britain)

然而,他在洋人的眼中却不是个好港督。

因为他处处包容弱小和华人,而洋人的利益反而是放在次要位置。

有历史学家是这样评论他:

「轩尼诗大概是天底下最不适合担任殖民地总督的人。

轩尼诗极富个人魅力,是个矮小、傲慢的爱尔兰人,对他眼中的弱者抱有天生的同情心。

但他几乎毫无常识,缺乏条理,既不可靠也不老练,没有驭下手腕。」(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轩公被骂到一文不值!

不过在洋人的眼中,保护弱小或许不是他们认同的英雄形象。

我们姑且看看他在任内做了些什麽。

话说他一上任,就有一名华人罪犯要实行笞刑。

笞刑是啥?我前面章节已有说过,就是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手掌心或脚底,是要打到受刑者肉烂皮不烂。

「据传,执行的刑吏头戴红帽,手持径寸粗细的麻缆,浸透煤油,犯人袒背受刑,虽精壮之夫,忍受三笞即会晕厥在地。」(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港督》)

总之是非常不人道的肉刑。

虽然现在各国已经废除不文明的刑罚,但新加坡仍保留着笞刑。

返回现场,当时轩公见到,大声阻止:

「且慢!笞刑这刑罚我就见到残忍,我已经打算在立法局通过废除笞刑的拟案,你们这些受刑的人就先搁置处罚吧!」

洋人哗言。

「这是个行之以久,行之有效的刑罚,你刚上任什麽都不懂,说什麽废话?」

轩公没有理会到洋人的闲言闲语,只是继续埋头草拟废除笞刑的议案。

1877年,立法局。

轩尼诗:我们拟定废除笞刑,实行笞刑实在有残酷、不人道的顾虑。

洋人议员:你说什麽我们就要听什麽?你知道华人性情难驯吗?没有笞刑,怎会具备阻吓性?我们香港的犯罪率便会愈来愈高!

轩尼诗:稍安无躁,之前我曾在其他英属殖民地担任总督,包括巴哈马、拉布安,我在任内也是废除了笞刑,他们的犯罪率没有因此而上升,所以香港也当如是!

洋人议员:??你懂个屁!香港能与其他地方比拟吗?

轩尼诗:没关系,大家先看看我委托香港医官对「香港应否实行笞刑」所写的研究报告,大家看完就一目了然。

(报告书分发中??)

(议员阅读中??)

洋人议员:哈!港督,你有看报告书的结论吗?

轩尼斯:什麽结论?

洋人议员:你知道你的医官说什麽?他说笞刑有「遏止犯罪的作用」!你的医官并不认同废除笞刑!

轩尼斯:(恼羞)什麽!

洋人议员:呵!他是说将刑罚改轻一点,华人的体格不能承受这麽严重的肉刑,但就没有说要废除!

轩尼斯:??

结果,立法局议员们同意将洋人改轻一点,例如不会再向华人公开行笞刑,不会以「更痛」的九尾鞭鞭打华人,改用藤鞭,而且行刑时不会再打华人的背部,改打臀部,且会用布将犯人的颈部和腿部遮掩着。(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

虽然轩尼斯未能争取完全废除笞刑,但已经为华人争取到较为人道的处罚方式。

因为,赞成废除笞刑的港督,很遗憾,就只有他一个。

「关於鞭笞的争论持续了许多年,香港中产阶级与英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前者赞同鞭笞,后者则谨慎地表示反对,而绝大多数总督,除约翰·波普·轩尼诗爵士 (1877—1882年任总督)之外,全都支持鞭笞。」(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而香港的笞刑刑罚直至1990年才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