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其实只恋长安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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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别过萧寻,孙菀又在学校拖延了一两天才回了家。然而暑假刚过了三天,孙菀就被黎美静喋喋不休的唠叨烦得无路可逃。
然后便是争吵,吵得最激烈的时候,母女二人会找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对方,事后又都心生悔意,在一些小细节上向彼此流露些忏悔的意思。只是那忏悔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下一次争吵又会爆发。
孙菀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犹记得才女洪晃和大导演陈凯歌离婚时说的理由:他让我变成了一个泼妇。如果和一个人相处到失去自我,及早摆脱未曾不是一种幸福。
心灰意冷之下,孙菀收拾了个背包去了西安。这是她憧憬多年的旅行,但真正让她行动的动力却是萧寻。
躺在火车卧铺的狭小车厢里,她开始疯狂地思念萧寻。对她那样从未恋爱过的女孩子来说,爱情其实就是一场身未动、心已远的热烈想像,想得越多,那爱就越浓烈,越浓烈便越想。
她马上就要到达他的城市了,发誓自己不会贸然打扰他,也不会让他知道她来过,她只是想感受下他所在的城,看看他所看过的风景。
到了西安之后,孙菀住进事先订好的青旅。精力旺盛的她只用两天就将西安的两条旅游主线游完了。
游完后,她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总觉得想像过美,现实太残忍。她想像中的长安早就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些旧日称谓和偶尔闪现的吉光片羽。
她的旅行变得尴尬起来,原本计画了十五天的行程,空了那么大的一个档期。她不知道留下来能做什么,但是就此走了,又不甘心。最后,她决定反刍一次,用极缓慢的步态丈量这座城市。於是,她耐着性子,每天拿着西安地图,独自走街串巷。
这天下午,刚从陕博看完展览出来,冷不防地就遇见了一场过云雨,正在过天桥的她被淋了个半湿。哭笑不得的她只好拦下一辆三轮车,让师傅慢慢往大雁塔赶。
她刚在车上坐定,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她手一边翻纸巾抆水一边接听电话。电话那端,明显是很空虚的厉娅漫无边际地和她一通神侃,孙菀忍了几分钟终於叫停,坦言自己要赶去大雁塔看日落,让她闲话少说。
厉娅有点担忧地说:「姐姐,你不刚淋雨吗?赶紧给我滚回青旅洗澡,小心感冒。」
孙菀不以为意地说:「大热天淋那么点雨,哪里就会感冒啊?你以为全世界人都跟大小姐你一样弱不禁风?我身体好着呢,十几年都没吃过感冒药了……」
这时,正在开车的三轮车师傅悚然回头看了孙菀一眼,孙菀立刻捕捉到了这个意味复杂的眼神,挂了电话就问:「师傅,怎么了?你刚才看我干什么啊。」
师傅摇摇头说:「姑娘,我劝你别去大雁塔了,回去换衣服吧。这段路我不收你钱。」
孙菀有些好奇地问:「为什么呀。」
「我怕你感冒。」
「啊!怎么会?」孙菀觉得这师傅有些大惊小怪。
「你刚才要不说那番话,可能还不会感冒,说了就不一定了。」
孙菀彻底被这神神叨叨的师傅弄晕了,险些没像广东佬那样一耸肩,瞪着大眼睛说一句:「点解。」
「姑娘,你来西安前没听过一句话啊:陕西地方邪,能说不能厥,说个王八来个鳖。意思是,你不要在陕西的地头乱讲话,要是乱说话,好的不灵坏的一定灵!」
孙菀怔了怔,她确实听导游说过,西安有「言灵」,导游还举了很多例子证明这点,但是孙菀一点也没把这当回事,反倒以为是导游穿凿附会出来的噱头。
此刻听这老师傅一本正经地说,她的心里有点担心,但是她坚决不愿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她暗想,今天就以身试法,看看到底有没有那么灵,大不了就是感冒嘛,不怕。一念转过,她坚持让师傅带她去大雁塔。
结果当天夜里,孙菀就为自己的刚愎自用付出了代价。她非但感冒了,而且是一场来势汹汹的重感冒。短短几个小时,她的嗓子就哑得近乎失声。
孙菀不信邪地在青旅前台买了感冒药,然后饮牛般灌着白开水,折腾到后半夜才睡下。次日醒来,她悲观地发现昨天的感冒药非但没有起效,反而让她的病情加重了。
睡在她对床的女生离开前好心提醒她,有些青旅的感冒药是过期的,最好不在青旅买这类东西。说完,她给孙菀留下了一个苹果,让她起床后去正规药房买药。
可怜孙菀连对她说谢谢的力气都没有,遑论去药房买药?她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床铺,有种溺水的绝望。
她强忍着高烧,一边喝水一边啃那只苹果,堵得死死的两只鼻孔让她疑心自己马上就要窒息死去。
吃完苹果,她软绵绵地靠坐在床上,脑子里一点儿好事也没想,不是想起87版红楼梦里林黛玉死前焚诗稿的画面,就是在心里默念「僵卧孤村不自哀」,然而转念一想,人家那都是死得重於泰山的,自己这样不声不响为萧寻死了算什么?
想到萧寻,她的鼻子越来越酸,一点滚烫的泪从眼角滚落。这时,一点孤勇从她绝望的心底升起,她再不想理会那些小女儿的矜持。她抓起手机,找到萧寻的名字,拨通他的电话,没头没脑地用公鸭嗓对那边说:「萧寻,我怀疑我要病死了……」
几十公里外的萧寻哪里知道她这句话背后有那么多曲折,瞬间有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哭笑不得地问清状况,得知她病倒在西安,问清地址后,二话不说就赶了过来。
数日不见,萧寻越见清瘦,皮肤也黑了不少。孙菀眼巴巴看着他,险些没掉下眼泪。
萧寻见她烧得面目浮肿,一双修眉拧得几乎打结。他上前拉起她的手,伸出两根指头在她手腕上一搭,片刻后,果断地说:「跟我回家。」
孙菀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一下失却了应对。
萧寻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来得突兀,他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用陕西方言对电话那端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在孙菀面前蹲下,「上来,我背你。」
孙菀还准备装一下矜持,他已不由分说地将她双手拉到了自己肩上。
等到了萧寻家,孙菀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作家徒四壁。
若非亲眼所见,孙菀真不敢相信中国还有这样贫困的农村,她更不敢相信眼前这座没有粉刷过、连玻璃窗都没有装的毛坯平房里竟走出了一个A大高材生。
她恍然如梦地站在他家平房前的院子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萧寻一言不发地从厨房拿了碗来,从煤炉子上的瓦罐里倒出一碗褐色液体,递到孙菀面前,「喝了它,感冒很快就会好了。」
孙菀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接过碗喝了一大口,谁知那药苦得她恨不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萧寻看着她皱成一团的小脸,似有些内疚,内疚家里连一点甜的东西都找不出来。孙菀见他这样,心里酸酸软软的,便强忍着那苦,大口大口地把药汁全灌了下去。
见她把药喝完,萧寻用方言冲里屋叫了一句什么。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瘦骨嶙峋的老人应声而出。老人友好地冲孙菀笑笑,笑容里有些腼腆。他用土话问过萧寻后,从炉子旁找出一个尖尖的碎碗碴,一手抓住孙菀的胳膊,大力捋了几下,另一手飞快地用碎碗碴在她胳膊上一扎,一线黑血霎时流了出来。
孙菀惊叫了一声,惶然看着萧寻。
萧寻微微一笑说:「好了,没事了。」
他话音刚落,孙菀就觉得鼻子骤然通气了。她抬手掩住唇,简直不敢相信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我继父是这里的中医,一般的病他都能看。」
听萧寻这样说,孙菀连忙朝他继父点头致意。这时,她才发现他家院子里晒着各类中草药。
「要是不嫌弃,今天就先在这里住下,等明天病好后,我送你回西安。」萧寻说得笃定,显是对继父的医术很自信。
孙菀哪里会嫌弃,道了谢后又问:「怎么没看到你妈妈。」
萧寻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沉重,「她——身体不舒服,在里屋躺着,我带你去看看她。」
孙菀跟着萧寻走到里屋,好半天才适应里屋幽暗的光线,倒是躺在床上的人先发话道:「寻寻,这位是?」
说的居然是普通话。
孙菀不待萧寻开口,走上前自我介绍,「阿姨,我是萧师兄的学妹。」
她这才看清萧寻妈妈的脸极苍白清瘦,瘦得几乎可以看见皮下嶙峋的骨,但不难从这张脸上看出她年轻时姣好的容颜,原来萧寻是像妈妈的。
萧寻的妈妈慈爱地看了她一会儿,「你这个小学妹真可爱。」
说着,她撑着从床上起身,「寻寻,去地里割点新鲜蒜苗,我给你学妹做臊子面吃。」
孙菀见她身体状况堪忧,连忙推拒,「阿姨,不用麻烦——不如,让我下厨,给你们做顿北京打卤面吧。」
萧寻妈妈正想说点什么,萧寻上前按住她,「你好好睡午觉,我去做。」
他话还没说完,门外传来一个女孩子尖尖的声音,「萧寻——萧寻——吃石榴了。」
孙菀循声看去,就见一个紮着马尾的高个子女生走了进来,她见到孙菀,愣了下,随即坏笑着指了指萧寻,「萧寻啊萧寻,速度真快啊,堂嫂都给我带回来了。」
萧寻眼帘一垂,压低声音说:「萧雅,别乱说,孙菀是我们A大同学。」
「啊?」那个叫萧雅的女孩走到孙菀面前,「你是A大的。」
孙菀点点头,一头雾水地看着她和萧寻。
萧寻从萧雅拎着的竹篮里拿出一个石榴递给孙菀,「这是我堂妹萧雅,也是学新闻的,和你一届。」
他像是想起什么,又补充了一句,「说起来你应该感谢她,如果上次不是她病了,我就不会代她听课,也就没机会顺便帮你画题了。」
萧雅的出现打破了刚才过於客气的氛围。她叽里呱啦地神侃了一番后,又主动揽下了下厨招待客人的活儿,给了萧寻一个周全。
孙菀的病第二天就好了,但她厚颜佯装还没好透,又在萧寻家挨了两天。这两天里,她不是帮着萧寻的爸爸晒、收草药,就是帮着萧寻做各种农活。
两三天下来,孙菀通过萧雅透露的只言片语以及自己的观察,对萧寻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萧寻的生父原是这个村的村长,萧母是当年下放到这边的知青,二人婚后很是恩爱。只可惜萧父去世得早,萧母又因体弱多病改嫁给经常照顾她的老中医。
萧寻的继父长萧母十岁,无子无女的他不但对萧母贴心,也将萧寻视如己出。这些年来,萧寻继父把所有收入都用在替萧母治病及资助萧寻读书上,因此家徒四壁,困顿不堪。孙菀很好奇萧妈妈到底得了什么病,但见萧家人对此讳莫如深,她也只好扼杀掉自己的好奇心。
第三天吃过早饭,孙菀帮萧妈妈收拾完厨房后,就提出了要告辞,正在一隅清洗新鲜党参的萧寻放下手中的活说:「如果不急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
萧寻所说的地方是汉阳陵。
汉阳陵是汉景帝刘启和皇后王娡的合葬陵,因地处咸阳荒郊,加上宣传做得不够好,名气不如其他景区大,很多游客都不知道这条旅游线。
孙菀本来把去汉阳陵的计画放在兵马俑之后,却因在看过兵马俑后大失所望,打消了去汉阳陵的念头。以她的逻辑来判断,驰名中外的兵马俑也不外如此,那之前闻所未闻的汉阳陵,只怕更加观之无趣了。
因此她听萧寻说要去汉阳陵,本来并不抱希望,谁知他的单车在驶过一大段羊肠小路后,竟穿越进了一片人踪罕至的世外桃源。
只见一座檐牙高啄汉式宫殿静静耸立在一片萋萋芳草中,视野可及的范围内,除了及膝高的绿草和那座宫殿,再见不到一个人的踪影。
孙菀被扑面而来的历史感震撼住了,回头看了眼倚在单车上的萧寻,「真是个惊喜……要不是你在我身边,我还以为自己穿越时空了。」
这时,一阵风吹过,宫殿檐角的铜铃在风里发出悠远空寂的声响。孙菀瞬间爱上了这里的空旷萧条与极富古意的深沉、惇厚。
孙菀往草里走了几步,深深吸了口清晨湿润的空气,立刻犯了琼瑶病,「萧寻,这回我真的觉得圆满了。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西安却一直不来的原因吗?我其实很怕看到梦中的地方像故宫那样挤满人,满耳朵《老鼠爱大米》,满鼻子泡面味,那太惨了!我理想中的古蹟,就应该像这样透着独特气质,让人有所思有所感。」
萧寻笑说:「这宫殿是仿建,也不是正景。」
「管它呢!」情绪饱满的孙菀目光晶亮地看着萧寻,「我很羡慕你,你家离这里这么近,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过来坐坐、散步?嚯,这么说起来,你还是一位坐拥皇家陵园的贵族呢!」
萧寻笑了笑,从单车前的篮子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孙菀,「一会儿你可以坐在景帝的墓碑前看书,放心,绝对没人赶你。」
孙菀接过那本书,「好奢侈的享受。」
萧寻淡定地说:「小时候我每天傍晚都过来,躺在草地上看书,春天的百花,夏天的凉风,秋天的冷月,冬天的寒雪我都感受过。有时候见景帝墓前草长得杂了,我还会帮他清理一下,那会儿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流放的守陵人。」
孙菀定定看着他,心中莫名爱意涌动。他们有太过相似的生活背景,有太过相似的离群索居的孤独体验,是天生的同类。而爱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寻找同类的过程。她已经找了他太久,不想再蹉跎时光了。
大概是觉得她的目光太热切,萧寻红着脸避开她的眼神,「我带你去地宫看看。」
说完,他先孙菀一步往前走去。
一前一后的两人穿过一大片麦田,又穿过一径苍翠松柏,沿着青砖铺成的小道,走进了地底的陵墓。
刚走进陵墓,一股森森的寒意就侵进孙菀的皮肤里。区别於兵马俑,这座博物馆建在地底下,里面光线昏黄暗淡,用特制玻璃将几米下的陵墓坑道和外界隔开,行走其间,低头就可以清楚看见堆积成山的宦官陶俑、衣袂飘飘的仕女俑、披坚执锐的武士俑,那种感觉,犹如穿梭在古今交错的时光中。
萧寻放慢脚步,细细跟她讲解每一个坑道的掌故。将地宫的每个角落都走完,萧寻又带她凭票看了一场幻影成像电影。
等到再返回地面时,已经是正午时分。好在这天没有太阳,谈不上热,只是游玩了半天,孙菀的肚子饿得险些叫出来。
萧寻把她带到景帝的墓碑附近,早有准备的他从包里拿出水和干粮,就地做了一次野餐。
吃完东西,两个人很有默契地并肩看了一阵小说,直看到天光越来越暗,云层越来越低,几点雨珠落在书页上。
一场突如其来的夏日雷雨将两人搅得手忙脚乱,他们收拾了东西,顶着疏疏落落的雨点飞快地往那座宫殿里跑。
刚跑进大殿,一道炸雷轰然响起,瓢泼般的大雨倾泻而下。
孙菀一边抆着脸上的雨水一边在大殿里张望。偌大的一座宫殿,除了前门处趴着一个午睡的工作人员,就再也见不到别人,空旷高深得像座废宫。
他们沿着宫殿走了一圈,又返回后门处,并肩在门槛上坐下。孙菀望着眼前的万顷碧色,又仰头看看天上的如注大雨,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坐在她身旁的萧寻在包里翻了一阵,找出一只埙,一言不发地轻轻吹奏起来。
悠远哀凉的声音让孙菀神思晃荡起来,动容地看着他俊秀的侧颜,心想,噢,他还记得她说过想听人吹埙,他和她一样,记得彼此所说的一切。
孙菀咬了咬唇,回头看了前门处一眼,见那个工作人员还在睡觉,她忽然伸手拿掉萧寻手上的埙,仰头吻住了他的双唇。
萧寻兀然一惊,圆睁着双眼看着她。她目光清亮,却带着一种决然,他读懂了她的眼神,那是爱他的决然。
他喉头微微动了一下,伸手捧住她的脸,反含住她柔软的唇,生涩而笨拙地回吻起来。
孙菀只觉得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因他的吻发起紧来,紧握着双手,连大气都不敢出。她目光迷离地看着他微蹙的眉,染上薄绯的脸颊,整个身体连带着灵魂都轻轻颤抖起来。
谁说这世界没有永恒呢?至少那一刻,孙菀看到了永恒。
大二开学后,孙菀和萧寻的恋情自然而然地在403寝室公开了。江明珠第一次在宿舍楼下见到萧寻和孙菀时,差点没把眼球掉地上。她甚至连跟孙菀打招呼都忘了,直接张着嘴从他们面前走过。
当天晚上,江明珠和马蕊两个把晚归的孙菀摁倒在床上,逼问她用了什么方法,居然把那么难搞的冰山男都搞定了。
孙菀掐头去尾地把他们的故事交代了一番,末了,江明珠怔怔地坐在床上,五味杂陈地说:「几天不见,老孙都不声不响把钻石王老五萧寻给泡了……」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在旁边涂指甲油的厉娅淡淡接腔,「王老五就是了,钻石不钻石就不一定了。」
孙菀听她这样说,有些尴尬。
马蕊白了她一眼说:「最好的那条银龙已经被你钓走了,还不兴我们为钓到条石斑乐呵乐呵呀?萧寻现在是没有钱,可不代表他以后没钱啊。」
江明珠也附和道:「就是就是,那个追过他的学姐说,萧寻以后肯定能成大器的。」
孙菀朝她俩使了个万分感激的眼色。厉娅瞥了她一眼,懒洋洋地说:「你喜欢就好。」
进大二后,学校开了很多选修课,孙菀秉承「学到就是赚到」的理念,把能报的都报了,还买了书准备自学西班牙语。
毕业班的萧寻自然更忙,不是忙着论文就是忙着挑选实习机构。两个大忙人只能见缝插针地谈恋爱,孙菀一度因他的被动觉得委屈,但是一想到他的处境,又全然释怀。
孙菀善解人意地想,山不过来我过去,他不主动,那就换她主动好了。
虽然孙菀之前没有恋爱过,但是和所有女孩子一样,早在脑海中构思好恋爱时要做的事情、要去的地方。每逢两人有囫囵时间休息,孙菀不是约萧寻去看免费的小剧场,就是约他去宋庄、798这种地方看展览。为避免两人的约会模式太单一,孙菀还绞尽脑汁地做了一本约会攻略,从东方新天地着名的喷泉到各种古怪的文艺青年派对都囊括其中。
孙菀也看得出来,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的萧寻对这些小情趣并不感冒,但是只要她有要求,他都会不吝陪同,然后静居一隅,淡淡看着她笑、她闹、她狂欢。那时候孙菀还没意识到,自己在这段爱情里,太过搏命地演出,而他太像个冷静的看客。
一段时间后,孙菀对这样的恋情产生了质疑。那几年,韩国的青春性喜剧在国内高校很风靡,孙菀跟着马蕊她们在宿舍里看了诸如《色即是空》之类的电影,瞠目结舌之余,不免觉得自己和萧寻的恋爱太像革命友谊了。相恋几个月以来,他们做过最亲密的事情只有发乎情、止乎礼的亲吻。她的萧寻哪怕是在最情动的时候,表情都是清醒的,她也从来没有从萧寻身上看到所谓的「男人的慾望」。
孙菀讨厌他的清醒,她憋着一股劲儿想让他意乱情迷。为此,她厚着脸皮去网上看了些「Kiss的技巧」「如何让他为你如痴如狂」之类的文章,看到最后,纯洁小白的她,每每都闹了一个大红脸,却完全不得法门。
迫不得已,她只好去请教情圣厉娅。厉娅听了她的恋爱进度报告后,说了句「你们那是恋爱还是过家家呢」后,丢了一瓶香水和一支睫毛膏给她,「下次找个没人的时候去他宿舍,把自己喷得香香的,睫毛刷得翘翘的,不要多说话,一直盯着他看,保准你可以如愿晋级为女人。」
孙菀几乎变成一只番茄。
「光棍节」那天,萧寻宿舍里的光棍们集体去泡吧解闷,孙菀得知只有他一个人在宿舍做毕业设计后,蠢蠢欲动地按照厉娅教的方法打扮了一番,含羞带怯地去了萧寻寝室。萧寻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变化,给她倒了杯水,坐下继续写论文,末了,还自言自语似的插了句,「奇怪了,难道这时候还有蚊子。」
孙菀闻着身上的CD香水味,恨不得拽着他摇晃一百遍,「你好好闻闻,这不是花露水啊!」
好不容易把心头的小火苗按压下去,孙菀又用了厉娅教的第二招:让萧寻看着她的眼睛一分钟,试试她刚学会的读心术。结果,还未满一分钟,萧寻就隐忍地说:「菀菀,你涂睫毛的东西好像有点化开了。」
严重内伤的孙菀去卫生间恨恨卸掉睫毛膏,回来后,她郁闷地坐在他的对面说:「萧寻,我觉得你一点儿也不爱我。」
萧寻停下笔,有些讶异且无辜地看着她,「菀菀,你今天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