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生活与博弈论活用(1)(2 / 2)

为什么美国不会威胁日本说,假如日本不同意进口更多的美国大米、牛肉和柑橘,美国就要动武呢?虽然动武的想法有可能博得美国一些农场主和政治家的欢心,但同时却存在几个很好的理由,说明不能这么做。

1.没有人会相信这么一个威胁,因此这个威胁不会奏效。

2.哪怕这个威胁真的管用,日本也不傻,一定会重新揣摩美国究竟是不是它的盟友。

3.假如日本不肯进口更多柑橘,美国说到做到,当真实施自己的威胁,其他国家就会谴责美国选择了一个很不恰当的惩罚方式,日本更会怒不可遏。不过,假如美国不实施自己的威胁,又会让自己日后的信誉大打折扣。无论是不是实施自己的威胁,美国都将遭到失败。

4.这个威胁由於引入了一个本来毫不相干的因素——武力——而使原来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

上述各点的核心在於,这个威胁大而不当,对方难以置信,而自己又不能说到做到,更别说进一步确立自己的信誉了。

博弈的参与者发出威胁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问题可能恰恰相反,认为威胁必须足够大,大到足以阻吓或者强迫对方的地步。接下来要考虑的则是可信度,即能不能让对方相信,假如他不肯从命,一定逃脱不了已经明说的下场。若是在理想状况下,再没有别的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了。假如受到威胁的参与者知道反抗的下场,并且感到害怕,他就会乖乖就范。

诚信是重复博弈下的手段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诚信是人们在重复博弈、反覆切磋中谋求长期的、稳定的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从博弈的角度讲,诚信是基於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基於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选择。

对於“诚信”,其实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动机是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诚信也是一样,它是人们在重复博弈、反覆切磋中谋求长期的、稳定的利益的一种手段。

从博弈的角度讲,诚信是基於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基於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选择。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我用博弈论中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假定A是一名生产商,B是一名销售商,双方约定做一单100万的生意,那么双方博弈后会出现四种情形:

1.双方都讲诚信,A按时交货,B也按约付款,这样两人都会得到100万的利益。

2.A讲诚信,按时交货,而B不讲诚信,未付款,这样B会得到最大的利益,得200万,而A吃了亏,得到-100万的利益。

3.A不讲诚信,收了钱不交货,那么A会得到最大的利益,得200万,而B吃亏,得-100万的利益。

4.双方都不讲诚信,互不信任,生意泡汤,各自得到0的利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