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说边去外屋,打开锅盖给晓晓盛了一碗稀饭,放上一点白菜腌肉,端给晓晓,快吃吧!
晓晓接过那比她脸都大的碗,快速的往嘴里填,内心一边告诫自己,我是淑女,要温雅,要端庄,可是这吃饭的速度,也比平时快了数倍。
韩林看着晓晓的吃相,觉得小姑娘吃饭,文文静静的令人赏心悦目,比大老爷们的狼吞虎咽好看多了。
直到一碗稀饭下肚,晓晓才觉得自己真正的活了过来,从来不知道一碗稀饭可以这样满足。韩林收走了碗筷,晓晓伸展着胳膊好舒服啊!这一刻忽然感觉这异世也没那么糟糕。
想想以后不用在每天早八晚五的挤公车,奔波在家和单位之间,在也不用每天早晨起来费心费力的想今天穿什么!不用在面对领导挑剔的眼神,不用在面对同事的攀比的目光,想想以后随意的日子,不知道是随遇而安的个性。,还是自我安慰,竟然还隐隐有些期待。
晓晓想着,自己是不是疯了!
既然接受了这个现实,也不能总披着被子坐在炕上,要出去看看,了解了解周围的环境,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哥,林哥!我的衣服呢?”软糯的小女声传到韩林的耳朵里,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这样叫他,感觉心里麻麻的仿佛要融化了。韩林伸手摸摸搭在外屋绳子上衣物,还好都干了,就拿下来给晓晓送进里屋,然后转身出去。
晓晓看着放在炕沿上的衣物,冲动的想骂娘,又小又皱,还有很多补丁,唯一庆幸的是,不管这些衣物多破旧,却洗的很干净!磨蹭了半天才算把衣服穿上,蹭到炕沿边看着地上那双露了一个洞的破鞋,毫无疑问这是自己的,穿上鞋子,走出去。
外屋也很宽敞,砌的大灶,小灶,大灶上放着一口大铁锅,小灶上放着一口小铁锅,小铁锅里正在烧水,水已经烧开了,哗哗的响着,北面靠墙有个大柜子,应该是装碗筷的碗柜!一眼扫个大概之后,晓晓,喊到,“哥,水开了,你想做什么?我帮你。”
“不用,我来就好。”韩林拎着一只野鸡走了进来,今天早晨附近的几个陷阱收获不小,有三只兔子,两只野鸡,竟然还有一只麅子。
韩林把野鸡放进灶边的一个木盆里,把烧开的水倒进去,就开始拔野鸡毛,“今天咱们炖鸡肉吃。”“好呀!”
“你去屋里呆着,这味儿不好闻。”晓晓的心也随着升腾的水汽微温。
“没事的哥,我会做很多事,做饭,做菜,洗衣服,收拾屋子。我做的饭菜很好吃的。”晓晓想起以前,大家在一起开玩笑总会说,我上辈子一定是裁缝,我太有才了!而晓晓却总挂在嘴边的是,我上辈子一定是个厨子。
因为晓晓特有做菜的天份,每次看别人做过一次,她就能有模有样的做出来,虽然不能说很精致,但是味道也不错,所以同学和朋友都喜欢去她家蹭饭。
“是嘛!太好了!一会我把鸡肉剁成小块,你来做。”“好的。”
今天不知道怎么了,老打嗝。一打嗝就一顿一顿的触在手机屏上,毁了我好多字。忧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