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照之狱 第3章
深夜时分,有人造访了瑛庚的书房.
"您还没有休息吗?"
说着走进书房的,是蒲月.瑛庚本以为是清花,看到蒲月走进来,才把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突然想到今天李理还说过蒲月要回来了.
"你刚回来吗?李理可是等了你好久了呀."
是啊,蒲月笑着回答.手中捧着盛有茶器的茶盘.
"其实早些时候就到了,只是被李理拖着硬要陪她玩耍,而且死刑您又很忙,所以一直没有来给您请安."
是吗,瑛庚笑着说.虽然李理管蒲月叫"兄长",但实际上蒲月并不是瑛庚的儿子,而是孙子.
瑛庚在五十岁左右从地方官升任至州官,加入了仙籍.他与前妻惠施生有二男一女.长男和长女都长大成人,独立了.瑛庚升仙时他们本来可以一同加入仙籍,但是由于已经都已经成婚而选择了留在人间.之后年老去世了.当时尚未成年的小儿子留在了身边,之后到朔州上少学,当了官吏入了仙籍.现在在柳国西边的茅州任州官.这个小儿子的儿子,即是蒲月.他投靠在芝草的瑛庚,也进入了当年父亲曾学习过的朔州少学.比父亲——甚至比祖父瑛庚还要优秀的蒲月,之后进入了大学,去年结业后担任了国官.最近终于工作上也习惯了,于是告了几天假到茅州看望父亲,今天刚回来.
"您还是早些休息吧."
瑛庚点了点头.坐到了窗边的一张桌子旁.蒲月将茶器放到了桌上.
"让你费心了."
瑛庚说着,蒲月摇了摇头.
"现在司刑可是够累的呀."
当上国官后,蒲月对瑛庚的态度也有所改变.蒲月现在的官职是天官宫卿补,是掌管王宫制令的宫卿的辅佐官.就职位来说是国官中最底层的中士.而瑛庚是秋官司刑,职位是下大夫,属于高官行列.
蒲月一边倒茶一边说,
"您惹着姐姐了吧?"
蒲月管清花叫姐姐.虽然清花是他祖父的妻子,但是就相貌来看却与自己的年龄相去不远.
"她说您打算赦免狩獭的死罪."
"我根本就没打算要说那样的话.……不过说起来,还真是难办啊."
蒲月询问般地看着瑛庚,瑛庚苦笑道,
"我只是说,不能光以人的感情来审判狩獭.而且对狩獭的审理这不是还没有开始吗.确实到最后判定刑罚的人是我,但那之前必须要与典型,司刺两位大人充分商量才行.现在还没有到得出结论的时候,所以即使心中对结果有看法,也是不能讲出来的."
"……您说得是."
蒲月点了点头,还想再问些什么,瑛庚摇头打断了.接下来向刚回来的蒲月问了一些关于茅州和他父亲的事.但是虽然口中问着,心却完全不在这些事上.仿佛一块大石压在胸口上.
清花想让狩獭被判死刑,这本就无可厚非.不光是清花,百姓们也都一样,这些瑛庚都知道.瑛庚觉得,这是大家自身的想法,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但是作为一名司法官员,他却觉得非常难以下决定.也正是因为当时州司法也觉得难以决定,所以才将案件移交到了国家司法部门.
问题并不在狩獭身上.——真正的问题是,自从刘王一百二十余年前登基以来,这一百多年间,柳国已经停止了死刑.
不论如何凶恶的犯罪,犯人也是无期徒刑或者终生监禁.死刑虽然在法律上存在,但实际上并没有当作刑罚的选项.迄今为止一直都是这样.
"主上没有旨意吗?"
被这么一问,瑛庚才回过神来.他仿佛不知什么时候在蒲月面前陷入了深思.蒲月困惑地笑了笑.
"惟大辟不用,主上之前不是这么规定过吗?这么这次主上是怎么想的呢?"
那是,刚说出口,又咽下去了.手中的茶器已经变冷了.
"如果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还望恕罪.只是,不管我听到了什么我是不会说出去的."
瑛庚叹了口气.蒲月现在虽只是宫卿补,但自提拔为国官后,从此将平步青云.他觉得对蒲月的将来来说,是有必要了解狩獭这件案子的.同时也觉得蒲月的话,一定能够理解他的想法.
"……主上并没有旨意."
"没有旨意?"
瑛庚点了点头.
"将死刑停止的正是主上.但是,郡和州的司法部门的审判都是死刑,——我们国家司法部门不能模仿他们的判决,但是还是有很多需要考虑的地方.因此曾通过司法部门询问过主上的意见,结果主上却说交给司法吧."
蒲月一脸困惑.
"交给司法,是吗."
"不知主上所指的是职能上的司法,还是司法官——也就是司法以下,掌管审判的我们这些人.又或者是说交给秋官.实在是太模棱两可了.而且主上曾说过惟大辟不用,这样以来我们根本都没有回旋的余地.我们正想请主上明示."
"那么大司寇和小司寇是怎么认为的呢?"
瑛庚摇了摇头.
"大司寇是坚持不用死刑的."
"是不是大司寇表明了立场那就一定动不了死刑了呢?"
"那倒也不是.我们的审理是不受旁人限制的.而且主上都说过交给司法处理,那么关于这件案子,司法的判断就将是最终结论."
"司法——知音大人的意见呢?"
"也在犹豫不决.小司寇也是."
在审判罪犯时,最主要就是罪犯究竟犯了什么罪.罪名明朗了,那么应该根据刑辟(刑法)判什么样的刑罚也就明朗了.典刑将罪名明朗化并适用相应的刑罚,被称作刑察.
狩獭所犯的主要是杀人罪.其中大部分是有预谋杀人.而且这些犯罪又都以劫财为目的,却犯下可谓是没有必要的杀戮.受害者中,没有抵抗能力的老人, 女人和孩子占绝大多数.为了一己私利杀人,毫无意义的杀人,以及残杀弱者,这每一项在法律上来说都可以判死罪.更何况他还制造了多起命案,这相当于殊死 ——也就是由于犯罪实在过于重大,不在任何赦免条件之内的必死无疑的死罪.
在确定刑察后,如有其它原因可以减轻罪行的,那么可以视情况从轻判罚.但是狩獭没有这种情况.按道理来说就应该是大辟了,这是再明确不过的了.
但是,在柳国,刘王亲自说过"惟大辟不用".能适用大辟的罪人都判了徒刑或监禁.照这样说,相当于殊死的罪名也就是终生监禁了,看起来这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