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当年(1 / 2)

荷叶多了一个弟弟,起了个乳名叫溪流儿,至於正式的名字,按照水乡人的习俗,只有在十四岁那一年参加狩猎仪式,才会根据孩子狩猎到的猎物去命名。

王路的干爹猎虎的名字,就是在狩猎仪式的那一年,打到了一只老虎得来的。

猎虎也因此在那一年获得了族长的青睐,这以后更是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族长的女婿,现在还保持着族内第一勇士的称号的猎虎,他希望自己的家人可以把这个称号保持下去,他知道自己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失去生育能力的女儿的身上,於是他毫不犹豫的把这个不知来历的孩子收为自己的义子。

总归不能是自己女儿身上掉下来的,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王路在一岁时所展现的天赋,那种彪悍善斗的天赋,深深地吸引了猎虎,猎虎相信,这个孩子必然远超常人。

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王路的天赋和猎户想的有点出入。

王路太沉稳了,沉稳的不像是一个小孩子,他在五岁的时候,就常常一个人坐在家门口面无表情的注视着远处的孩子们一起嬉戏打闹,一直从早上坐到傍晚,太阳西沉的时候,猎虎从山里打猎回来,远远地看着他的侧影,仿佛看到了一个冲暮老人,在默默地怀念自己的余生。

一开始,猎虎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坏处,早慧和沉稳,往往更适合吃苦,更适合打熬筋骨。

王路六岁的时候,猎虎知道自己错了,因为王路根本不会和孩子们一起去参加族群里的训练。

猎狐是族里负责训练小孩的教练,六岁的孩子,这样的训练一天有两次,晨练,午练。

第一天,王路就没有去,猎狐告诉了猎虎这件事情,他气急败坏的回到家里,把王路丢了出去,狠狠地扔出去的,屁股着地,若是其他孩子被这样丢出来,一定会哇哇大哭。

可是王路却淡然的站起来,拍了拍自己屁股上的土,回头漠然的瞥了猎虎一眼,就那一眼,浇灭了猎虎所有的愤怒。

猎虎在那一眼里看到的是,老子心里有数这句话。

自那以后,王路照样没有去参加族里的训练,每天早上猎虎起来,天空微微泛白,他朝院里看去,那孩子就往外走,一走就是一整天,谁也找不到他跑去了哪里。

也因为这种特立独行,王路渐渐的被族里的同龄人们所排斥在外。

作为族里的第一勇士,猎虎每天从山里回来都会带回来很多的猎物,从村口到自己家里,他满脸轻松惬意的到处问好,还会把自己打下来的多余的猎物分发出去。

家里早就准备好了饭菜,吃饭的时候,荷花就会低垂着眼眸随口说着:“明明累的每天晚上都会忍不住低声惨叫,还非要装出一副轻松惬意的样子”

还没等猎虎砸掉碗筷,荷花就会轻飘飘的离开,留下他一个人吃饭,刚开始的时候,猎虎还会看着窗外,等着溪流儿回来吃饭的时候,好好地骂一顿,再一脚踹到屋外去叫他好好地哭上一会。

后来他才从荷花的嘴里知道,自打六岁起那一年,王路就没有在家里吃过饭,猎虎只好把怒气和饭菜一起吞进嘴里往下咽。

这样的情况一直维持到王路十岁的那一年,荷花三十二了,三十二岁在洪荒并不算大,还是妙龄少女。

王路早上呼吸着十月带着风雪的寒风,独自一人离开的时候,荷花推开窗户叫了他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