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尘和十杰并肩而行,有说有笑的来到传送阵,路过八个老者的时候,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虽然一直担心越界的事情会暴露,眼下元道峰方面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对万仙会,似乎也不是十分热心,这让叶凡尘忍不住暗暗松了口气。
“那么,道别的时候来了。”
叶凡尘微笑着站在传送阵前,并不再看十杰,只留下一个寂寞的背影,一步步走进阵中,消失在强烈的光芒里。
叶凡尘走的干脆,因为他不想让十杰因分别而伤感,接下来要面对的是幻境,内心的强弱,是决定能不能保持清醒的关键,一想到这里,叶凡尘多少有点紧张,眼前一片黑暗,也不知道有什么等待着自己。
脑袋一阵恍惚,叶凡尘攥紧拳头,努力保持神志不散,却还是昏昏欲睡,眼皮渐渐合上,整个人被疲倦所吞噬。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重新睁开眼睛,刺目的阳光让他忍不住挤出两滴泪水,连忙将手挡在脸上,站在面前的青年却抓住了他的手,一脸无奈地拉开,将一张气愤的脸凑了过来。
“林小土,你还想睡多久,都日上三竿了还不下地干活,小心我在爹面前说你偷懒。”
叶凡尘微微一愣,脑海中自动浮现出一些信息,让他转眼间明白了自己的身份,他是一个佃户,给王老财家里种田,每天在烈日下挥汗,收获却不多,只能满足简单的一日三餐。
盯着眼前的青年,叶凡尘稍稍有点迷惑,这应该是他光屁股玩到大的朋友王小财没错,凭着撒尿和泥,放屁崩坑,上树摸蛋和一起偷看女人洗澡的交情,这些年王小财虽然逐步接受了他爹的产业,却一直待自己不错。
叶凡尘看了看自己,一身破旧的短衫,扣子掉了大半,沾满了泥土,裸露在外的胸膛黝黑,肌肉强健,再看看王小财,整齐干净的长衫,白皙的脸蛋,活像烟花巷里的窑姐,细皮嫩肉的,不愧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
叶凡尘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顺手抄起了锄头,从草垛上爬下来,望着晴空晌日,嘴里嘟囔个不停。
“俺刚刚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面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和一群仙人参加一个盛会,其中还有一个贼漂亮的姑娘,正到关键时候,你就把俺吵醒了,大中午这么热,打个盹还不行?你这是要学你爹,被人暗地里称呼王扒皮啊。”叶凡尘一边说,一边拿起水壶,放在嘴边咕嘟嘟灌进去,然后抆了抆湿漉漉的下巴,又将水壶放在地上。
“别扯犊子了,早点把这块地耕好吧,今天城里会来一个先生,早点收工,到时候你也去听听讲,多认识几个字,将来我在爹面前美言几句,你就不用出苦力,也能当个帐房先生,过两天舒服日子。到时候手头宽裕了,想睡哪个姑娘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人最重要的就是踏实本分,别整天总做白日梦,知道了没有?”王小财嘴里絮絮叨叨,看着儿时的伙伴,心里又是怀念又是感概,都是一起长大的,现在只能用高高在上的口气和林小土说话,这就是所谓尊卑有别,就算偷偷跑到小树林里喝酒,也生怕别人看到,传进爹的耳中。
“又来了一个先生,你们家还真是喜欢糟蹋钱,那种人十句话里有九句听不懂,真不知道你爹怎就那么稀罕。”
“你懂什么。”见林小土一脸无味,王小财叹了口气,也不再多说,他知道这个人的脾气,倔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从小要他陪自己读书,得到的从来都是这种答案,也许这就是穷人的命,将来他们娶妻生子,王小财的儿子将变成王小小财,而林小土的儿子,只能继续做他家的佃户。
“我也不强求你一定要去,毕竟让我爹知道也挺麻烦的。”
此时,叶凡尘彻底迷失了灵智,以为自己就是林小土,摸着鼻子,望着王小财远去的背影,露出一个难过的神情,他其实很不甘心这种命运,但读书真太的痛苦,不像是种地,只要有把子力气就好。
想到这里,林小土使劲挥舞了一下锄头,把地面想象成王老财的脑袋,恶狠狠地砸了过去,伴随着哐哐的声音,漆黑的土壤被翻开,逐渐形成整齐的垄沟。
忙活了一个下午,林小土抬起头望望天空,日已西沉,云彩变成了暗红色,隐约能看见半个模糊的月亮,再低下头,眼前的田地如一副画卷,也许是王小财的话确实有那么点作用,今天他干得格外卖力,现在应该能收工,不会挨骂。
再过几个时辰,王老财又会顶着那张酒色过度的脸,哼着不成曲调的歌走来田间,一想到那老东西刻薄的嘴脸,林小土一阵恶心,扛起了锄头,迈着大步向村里走去。
一路上不断有人打招呼,林小土面带微笑地答应着,但也不和谁多聊两句。
“我说土哥,走这么急去哪里啊?今天的活干好了没有,让王老财抓到把柄,少不了要扣你的口粮。”
“没事,反正他平时也是鸡蛋里挑骨头,饿死了咱们,谁给他做牛做马?”
“土哥你肯定是不用担心了,和小财那么铁,将来翻身了,可别忘了咱们这帮老伙计。”
林小土耸了耸肩,对这样的话,他从来只能当做没听到,岂止王老财不看好他和小财的交情,一起干活的佃户也经常拿这件事调侃,他的耳朵早就快起茧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