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王妃相貌极美,叶孤鸿坐在她身边,更觉一道奇香袭鼻,忍不住使劲一嗅,却是奶油冰淇淋的味道。
暗自奇道:我听说宋朝时候便有了冰淇淋,如今看来果然不假,这冷森森、香馥馥的,若不是甜甜的奶冰冻了,如何有这般好闻香味?看来这个王妃,也是吃货一枚。
王妃见他鼻子嗅啊嗅的,不觉莞尔,旁边一个年纪大的婆子更是笑道:“王妃身上这股天然冷香,男子闻了便要销魂动魄,连这小小娃子,也难免俗。“
王妃啐道:“老货,嘴上没把门的么?这孩子才几岁,懂得什么。“
那婆子连忙轻轻打了一下自己嘴巴:“多嘴、多嘴,老奴只是想起王爷此次出外公办许久,不知多想这一口香气哩。”
王妃摇头不理他,便问叶孤鸿,如何同王保保结识。
这会儿没有哈总管这等内行人在,叶孤鸿放心乱编,那故事说的愈发一波三折。
“……小可当时同安达虽然还未说话,但是看他那般气宇非凡,好生心折,谁知那些恶人卑鄙,打不过我师父和丑头陀,气无处出,竟向我安达打了一支镖去,我一看不好,连忙上前替安达挡下一镖!喏,便打在我这个地方——”
这个年头,娱乐可没多发达,这些丫鬟婆子们终日困在后宅,愈发没甚见识,此刻听叶孤鸿比比划划说江湖恶斗情形,俱都听得呆了,听得恶人拿镖打小王爷,更是齐齐惊呼,连王妃都变了颜色。
及听说被叶孤鸿挡下,又是一阵惊呼,王妃忍不住伸手,在叶孤鸿指着的胸口处摸了一摸,急切道:“啊哟,宝贝儿,那你可伤的不轻!”
叶孤鸿一摇头:“伤不着我!小可衣服里面,穿着我师门至宝天蚕软甲呐!这件甲呀,是以天蚕丝缠绕金丝、银丝密织而成,份量轻,质地软,穿在身上,冬暖夏凉,水火不侵,刀枪剑戟,休想伤人一毫!与桃花岛软蝟甲合称武林双珍!行走江湖有了它,何止多出一条命?”
要不说人家前世带过货的呢,叶孤鸿这一番讲品,一众丫鬟婆子,人人都露出羡慕神色,也就是场合不对,不然接一句:“一二三上车!”只怕人人都要争相打款。
王妃却是把手一拍:“啊哟!你说这天蚕甲我不知道,一说这软蝟甲我却晓得!据说当年打破襄阳时,得了一件宝甲,便是你说的软蝟甲,自此珍藏於皇家,去年皇上立伯颜忽都为皇后,便将此甲赠予了她,以示宠爱。”
叶孤鸿眉梢微动,暗自把这消息记在心中。
有婆子怂恿道:“皇上赐给皇后的,那定是真正至宝无疑!叶公子说他的天蚕甲,竟同软蝟甲齐名,那岂不也是世间奇珍?那软蝟甲在皇后身上,我们这些下贱人无福得见,叶公子这件宝甲,不知能否让我们开开眼界呐?”
叶孤鸿把手一拍,笑嘻嘻道:“这位大嫂想看,只能等我安达回府。那日我替安达挡了一镖,他好生感谢,我们两个一番交谈,彼此投缘,当即便结为安达。我听说结安达,要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送给对方,我最好的东西,便是这天蚕甲啦,而且他小小年纪,便随王爷四处公干,难免遇见那些不长眼的狂徒,这甲於他,却比在我身上更有用的多,便脱下来给了安达,安达则把他的美玉赠给了我。”
说着有一次解下玉来炫耀,内宅这些女子,对此玉比哈主管那些人更加熟悉的多,一眼瞥过,便知真货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