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倪匡短篇 倪匡 1003 字 1个月前

监狱故事之二:千万赃款

如果监狱中有「模范犯人」选举的话,他一定当选。因为他实实在在是一个模范犯人。所有狱警都喜欢他,他听话,守规矩,新到任的狱官,总要好奇地在见了他之后去查一查他的档案。

他犯的是「监守自盗」案,他在入狱前的工作是掌管一个大机构的钱财,那是一份十分稳定的工作,按部就班升上去,大约二十年之后,他可能升为那个部门的主管,而他则在工作的第三年就出了事。

三年的工作,他绝对是个模范工作者,甚至在出事之后,他工作的公司主管,还曾出庭,为他的工作勤恳作证,证明那是他一时糊涂,请法庭轻判,虽然他的罪名不轻。他的监守自盗行为,十分令人吃惊,他盗走了价值超过一千万的现款、黄金、有价证券和珠宝!

罪不可赦!法官在判案时,虽然考虑到了各方面对他的求情,但是还是语重心长,告诫年轻人不可以因为一时贪念,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出事那年,他才二十七岁。

法官的判决相当严──十年有期徒刑。

从离开法庭那一天起,他就成了监狱中的模范犯人。他知道,行为良好的话,他不必在狱中住满十年,大约只需七年多一点,他就可以出狱。

七年多一点,就算八年吧,对他来说,太值得了,他对自己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表示后悔的「演出」,十分满意,虽然他一面流着泪,一面心中在计算──在狱中八年,一千万;在狱外勤劳工作,战战兢兢,八十年,也没有一千万!

对他来说,太值得了!

等一等!千万赃款,能没有人追索吗?当然有,他这种聪明人岂有想不到的?事发那天上午,他带着千万赃款离开,中午,公司已发现他失踪,下午,他被人在一条巷子中发现,头部被袭,伤得很重。

他的供词十分恳切动人:「我……拿了公司的钱,心里还是十分矛盾,知道自己犯了罪,心中十分乱,一直走着,忽然有人在我身后袭击我,等我醒过来……已经……什么也不见了。」

信不信由你,千万赃款,就这样「遇劫」而下落不明,警方和保险公司都对他的供词表示怀疑,也做了不少调查工作,可是他一口咬定。调查者明知这一类把戏,并不新鲜,可是也无可奈何,只好暂时停手。调查者都有一个信念,他如果把赃款藏起来了,出狱之后,一定会动用,那是一场耐心的比赛,他不可能一辈子不动用赃款,只要一动用,他就输了!

他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他的计划中,他首先要成为一个模范犯人,在狱中学一门技能!他选择了印染技术,不为什么,只为了他喜欢看到白布在染缸中提起来之后可以变成任何色彩的那一刹。

他知道,出狱后,狱方会给他行为极良好的评价,会替他介绍一份印染的工作。这份工作,可以使他维持低程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