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故事之三:奔向自由
一年之前,他在法庭,站在被告栏中等候宣判,心情一点也不紧张。他心中在告诉自己:判多少年,对我都没有意义,反正要越狱,三年和三十年有什么不同?
他甚至用调侃的神情,望着高高在上的法官,模仿看法官口唇的动作,而加以夸张,法官大声在宣判:「被告罪行严重,故重判入狱二十八年……」
他在那时,起劲地、用力地鼓起掌来,令得整个法庭的人都为之愕然──法官也愕然住口,盯着他,经验再丰富的法官,在这种情形下,也会不知所措:不能加控他「藐视法庭」,他只是鼓掌,对法官的判词表示赞扬,有什么不对呢?而且,他鼓掌的行为,那么认真!
法官只好继续读判词,他也继续鼓掌,直到法官说完,他被庭警押走,他还在鼓掌,直到一个庭警在别人看不到的情形下,抬膝在他的尻部,重重顶了一下,他才因为感到了疼痛和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而停止了鼓掌。他心中在笑:「二十八年!二十八天也不会,监狱关不住我,我会奔向自由!」
进监狱第三天,他已经弄清楚了监狱的环境,也至少有了三个越狱的方案。
他花一天时间研究一个方案,发现那三个方案都不是切实可行。第一个:从囚室中挖掘,那是自己在开自己玩笑,又不是《基度山恩仇记》时代,哪有那么戏剧化,全是水泥墙,掘地道,哈哈!
他真的大笑,因为在监狱中,想出一个荒谬的越狱方案来,然后否定之,这实在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乐趣,绝非身在监狱的铁栅高墙之外的人所能享受得到的!
第二个方案在翌日被否定,那方案比第一个好一些:秘密编一道绳梯,再溜到高高的围墙脚下,轻而易举,可是围墙高六公尺,至少要编六公尺长的绳梯,上哪儿去找那么多绳子?而且,就算有那样一道绳梯了,怎么能将绳梯挂上去呢?
他想到这里,又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创造了一个最好的笑话:爬上墙头去,挂好绳梯,然后再下来,循着绳梯,爬出墙去!
第三个方案比以前两个,大有进步:袭击一个狱警,把他打昏过去,然后穿上他的衣服,假扮成他,堂而皇之地走出去──
方案是连细节都想好了的,假扮一个人,要不被人识穿,当然首要条件,是那个人要有相当特殊的特征,叫人一看,就直觉以为是他,不会生疑。所以,他一下子就认定了众多狱警中的一个──有着小胡子,很浓。只要也留上和他同样的小胡子,再穿上制服,只怕在他女朋友面前,也可以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