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夫,格兰古瓦趁跳舞的姑娘慌乱之机,赶紧躲到一旁。听到孩子的鼓噪,他想起自己也没有吃晚饭,於是也朝食摊跑去。那些小鬼到底腿脚快,等他赶到,食摊的东西一扫而光了,连五苏一斤的加米松都没剩下,只有夹杂着玫瑰的挺秀的百合花(百合花是法兰西王国的象征。),还是马蒂厄·比特恩在1434年画在墙上的。画花充饥,这晚饭也太寒酸了。
不吃东西就睡觉不是件快事,不吃东西又不知道去哪过夜,就更快活不起来了。格兰古瓦恰恰落到这种地步。没有面包,也没有住处。人穷的滋味,饥寒交迫,他更感到各种需要的催逼。他早就发现这条真理,朱庇特是在一阵厌世情绪中创造出人类的,这位圣贤整个一生,命运始终围困他的哲学。至於他格兰古瓦,此时所遭受的封锁水泄不通,更是前所未有;他听见自己的肠胃咕咕作响,觉得噩运实在不择手段,竟然以饥饿逼使他的哲学就范。
他正愁肠百结,意绪消沉,忽然听见一阵充满柔情而又奇特的歌声,顿时从遐想中醒来。原来是埃及女郎舒展歌喉。
她的歌喉犹如她的舞蹈,犹如她的容貌,极为迷人,却又难以捉摸,可以说蕴涵着纯净、激扬、空灵、飘渺。听来是一阵阵心花怒放,一阵阵美妙的旋律,一阵阵意外的节奏;继而乐句单纯,间有噝噝尖利的音符;继而音阶轻快跳跃,足令夜莺退避三舍,但音韵始终那么和谐;继而八度音起伏跌宕,好似这位唱歌少女悸动的胸脯。随着歌声的千回百转,她那张俏脸的神态,也奇异般变幻莫测,从极度狂放到极度庄严,忽而显出一副浪相,忽而俨若一位女王。
格兰古瓦不懂她唱的歌词是什么语言,看来她本人也未必懂得:显而易见,她歌唱时的种种表情,同歌词的内容并没有多大关联。譬如下面四句歌词,从她口中唱出就欣喜若狂:
他们寻找有发现,
宝箱藏在柱里边,
箱中装满新旗帜,
旗上画着狰狞脸。
隔了几段,她还唱出这样一节:
阿拉伯人骑士团,
看似跃马不动弹。
腰间佩剑好威风,
肩头还挎神翎箭。
听她这声调,格兰古瓦不禁眼泪盈眶。不过总体来说,她的歌情调欢快,她像鸟儿一样歌唱,完全出於恬适,出於无忧无虑。
吉普赛姑娘的歌声扰乱了格兰古瓦的冥想,但是像天鹅划出水纹一样。他聆听着,自觉心中欢然,忘却了万念。几小时以来,只有这会儿他没有痛苦之感。
然而,这一时刻太短暂了。
那个女人的喊声,刚才打断了吉普赛女郎的跳舞,现在又来打断她的歌唱。
「你还不住口,地狱的知了儿?」她仍然从广场最黝暗的角落喊道。
可怜的「知了儿」戛然停止鸣叫,格兰古瓦急忙捂住耳朵。
「噢!」他叫道,「可恶的破锯齿,要来锯断诗琴(诗琴:古弦乐器,类似竖琴,在神话中象征诗歌。)啦!」
其他观众也像他一样嘟囔,不止一个人怪道:「那个麻袋婆,让她见鬼去吧!」那个藏匿不见的老厌物屡次攻击吉普赛女郎,此刻要不是过来丑大王的队列,转移了观众的注意,那么,他们绝不会轻饶她。游行队伍走遍大街小巷,又来到河滩广场,他们高举着火把,闹哄哄沸反盈天。
读者已经看见这支队伍从司法宫出发,一路上排列成形,不断扩大,巴黎所有的地痞无赖、无所事事的小偷,以及闲散的流浪汉,全都加入进来;因此,队列来到河滩广场时,已经声势浩大了。
最前列是埃及王国(指吉卜赛社会;公爵、伯爵是其中大小头目的称呼。)。埃及公爵一马当先,伯爵们步行,为他执缰扶镫,后面则跟随乱哄哄的埃及男女,肩头扛着叽哇乱叫的孩子;他们这一群,从公爵、伯爵,直到平民百姓,全都穿着破衣烂衫,满身金光闪闪的铜箔饰物。第二群是「黑帮王国」,即法兰西各路盗贼,也是按照品列高低排列,级别最低的走在前面。他们四人一排行进,各自戴着不同的标记,表明他们在这奇特的国度中的品衔;他们大多是残疾人,有瘸腿跛脚的,有少手缺胳膊的,有矮子畸形的,有装扮成香客的,还有独眼龙、愣头青、鼓眼睛、小瘪三、流浪儿、孱弱者、骗子手、假残疾乞丐、假烧伤的人、卖假货的、破产的商贩、假伤兵、放荡的文书、假麻风病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纵然荷马再世,也不能尽述。核心的圈子由伪善人和帮凶打手组成,在他们中间好不容易才识别出丐帮帮主,这位龙头大哥蹲在由两条大狗拉的小车里。在丐帮王国之后,则出现伽利略帝国(这里指卖艺浪人社会。巴黎伽利略街有审计院,故这帮人里有许多是审计院的文书。)。伽利略帝国皇帝纪尧姆·卢梭,身披酒迹斑斑的大红袍,龙行虎步,气宇轩昂,由相互搏击和跳祝捷舞的艺人作先导,周围簇拥着御驾执杖吏、扈从和审计院的文书。游行队伍殿后的,则是司法宫的文书们,他们身穿黑袍,奏着不亚於群魔舞会上演奏的音乐,举着花枝招展的五月树和黄色大蜡烛。在这大群人中间有狂人大骑士团,他们肩扛的担架上,点燃的小蜡烛数量极多,超过瘟疫流行时圣日内维埃芙圣物的抬架。新登基的丑大王头戴王冠,身披王袍,手持权杖,端然坐在担架上,真是光彩炫目,他正是圣母院敲钟人,驼子卡西莫多。
这支光怪陆离的游行队伍,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独特音乐。埃及人弹着非洲七弦琴并敲着手鼓,丁东作响。丐帮不大懂音乐,但是也拉着弦琴,吹着牧羊角号,弹着十二世纪的哥德琴。伽利略帝国也不比丐帮强多少,听他们弹奏的早期艺术的三弦琴,只能辨别出「来」、「拉」、「咪」三个音。不过,还是在丑大王周围,才称得上音乐荟萃,集当年音乐之大成,演奏得富丽堂皇,热闹非凡,使用的三弦琴有高音、次高音和中音三种,还有笛子和铜管乐器。唉!读者应当记得,这正是格兰古瓦的乐队。
游行队列从司法宫到河滩广场这一路上,卡西莫多那奇丑而忧伤的面孔,如何渐次开颜,喜形於色,终至得意扬扬的神态变化,是很难描绘出来的。这是他有生以来,自尊心第一次得到满足。在此之前,他因地位卑贱而受尽了鄙夷和屈辱,又因相貌丑陋而遭人厌恶。因此,他虽然失聪,却像货真价实的大王一样,有滋有味地品尝众人的欢呼,尽管他一向受这帮人憎恶而反过来憎厌他们。他的子民是乌合之众,全是狂徒、残疾人、盗贼和乞丐,这又有何妨!他们终归是子民百姓,而他终归是君王。这阵阵讥诮的掌声、这种种可笑的恭敬,他都完全当真;不过也得承认,群众在嘲弄中还真夹杂着畏惧的情绪。因为,驼子无比强壮,罗圈腿动作敏捷,而聋子又心黑手辣:这三种特质就冲淡了荒唐可笑的印象。
再说,我们也绝不会相信,这位新的丑大王能明了自己的感觉和他所引起的感觉。这个先天不足的躯体中所寓居的灵魂,必然有残缺不全、闭塞不通的成分;因此,他此刻的感受在他的意识中,也肯定是模模糊糊、含混不清的。惟独喜悦极为突出,自豪占主导地位,他那阴沉而不幸的面孔,也就容光焕发了。
卡西莫多正自我陶醉,耀武扬威地经过大柱楼时,一人怒气冲冲,忽然从人群中闯出来,一把从他手中夺去他那丑大王的标志——那根包着金纸的木棍,众人见此情景,无不深感意外,无不惊骇。
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正是刚才躲在人群中发泄仇恨,大肆威胁吉普赛女郎的那个秃顶男人。他一身教士打扮。他从人群里冲出时,格兰古瓦定睛一看,这才认出他来,惊呼道:「咦!这不是我的学艺师傅,克洛德·弗罗洛主教代理吗!见鬼,他要把这个独眼龙怎么样?想要让这独眼龙吞掉吧!」
果然,随着一声惊叫,可怕的卡西莫多跳下担架,女人纷纷转过脸去,不忍心看着主教代理被撕成碎片。
卡西莫多一个箭步蹿到教士面前,瞧了瞧他,却扑通一声跪到地下。
教士扯掉他的王冠,折断他的权杖,撕烂他那缀着金箔的王袍。
卡西莫多双手合十,低头跪着。
继而,两人虽然都不讲话,却打起手势,做出种种姿态,开始一场奇特的交谈。教士昂然站立,大发雷霆,又咄咄逼人;卡西莫多则卑恭地跪着,极力哀求恳请。然而只要愿意,卡西莫多动一动手指头,就肯定能把这个教士碾碎。
主教代理粗暴地摇着卡西莫多强壮的臂膀,终於示意他站起来跟他走。
卡西莫多站起身来。
这时,狂人团从一阵惊愕中醒悟过来,想前来护驾,保卫他们这位被猝然赶下宝座的大王。埃及人、丐帮和所有小文书们,将教士团团围住,厉声叱责。
然而,卡西莫多却挺身护住教士,他挥动着两只大拳头,牙齿咬得咯嘣响,像发怒的猛虎一般,注视着进犯的人。
主教代理又恢复阴沉而庄重的神态,他向卡西莫多略一示意,便默默地离去。
卡西莫多劈开人群,在前边为他开路。
他们穿过人群,穿过广场,可是喜欢热闹、游手好闲的人,黑压压一片,都要在后面跟随。於是,卡西莫多掉过头来断后,倒退着尾随主教代理,他那形体惇惇实实,样子狰狞可怖,毛发倒竖,四肢蓄势待发,呲着野猪似的獠牙,又像猛兽一样咆哮,只要手脚一动,目光一瞥,人群就如退潮一般纷纷闪避。
他们俩钻进又黑又窄的小街里,众人干瞪眼看着,谁也不敢贸然追上去:卡西莫多那咯嘣嘣咬牙的幻影,就足以把住街口。
「嘿!真是妙不可言!」格兰古瓦说道,「可是鬼知道,我上哪儿去混顿晚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