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这一问,吉普赛女郎打了个寒噤。
「噢!可怕的驼子!」她双手捂住脸说道,就像发冷似的浑身颤抖。
「的确很可怕!」格兰古瓦附和说,但仍不放弃这个念头,「那么,您到底是怎样逃脱的呢?」
爱丝美拉达笑了笑,又叹了口气,默然不答。
「您知道他为什么跟踪您吗?」格兰古瓦又问道,他想绕个弯回到原来的问题上。
「不知道,」年轻姑娘说。她又立刻补充一句,问道:「您不是也跟踪了吗?您干嘛跟着我呢?」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格兰古瓦回答。
双方沉默了片刻。格兰古瓦用餐刀刻着桌子。年轻姑娘则面带笑容,彷佛透过墙壁凝望什么东西。忽然,她吐字极轻地唱起歌来:当五颜六色的鸟雀默然栖息,而大地(原文为西班牙文。)……
她又戛然止住歌声,开始爱抚佳利。
「您这只羊真漂亮。」格兰古瓦说。
「这是我妹妹。」姑娘答道。
「大伙为什么叫您『爱丝美拉达』呢?」诗人又问道。
「我一点也不明白。」
「总有点原因吧?」
姑娘从胸襟里掏出一个长方形小香囊,那是吊在脖子上用念珠树籽串的项链。小香囊发出一股强烈的樟脑味,外面有绿绸子套,正中镶了一大颗仿绿宝石的玻璃珠。
「大概是因为这个吧(绿宝石的发音同「爱丝美拉达」相近。)。」她说道。
格兰古瓦伸手去拿香囊,姑娘身子往后一闪,说道:「别碰!这是护身符,你会影响它的法力,或者受它的法力的影响。」
诗人越发好奇了。
「是谁送给您的?」
姑娘把护身符放进怀里,将一根指头放在嘴唇上。他还提些别的问题,但是姑娘待答不理的。
「『爱丝美拉达』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
「不知道。」姑娘回答。
「是什么语呢?」
「是埃及语吧,我想。」
「我早就想到这一点了,」格兰古瓦说,「您不是生在法国的吧?」
「我一点也不知道。」
「您有父母吗?」
姑娘唱起一支古老的民谣:
雄鸟是吾父,
雌鸟是吾母,
我欲渡河去,
何需舟与橹,
雌鸟是吾母,
雄鸟是吾父。
「这支歌很好听,」格兰古瓦说,「您是几岁上来法国的?」
「很小的时候。」
「来到巴黎呢?」
「那是去年。我们从教皇门进城的时节,我看见芦苇中的黄莺飞上天空,那正是八月底,我就说:『今年冬天一定很冷。』」
「去年冬天是非常冷,」格兰古瓦附和说,这样开始交谈,他心中乐不可支,「整个儿一冬天,我都往手指上呵气。这么说,您天生就能未卜先知。」
姑娘又待答不理了。
「不。」
「您称呼埃及大公的那个人,是你们部落的酋长吗?」
「是的。」
「我们的婚姻,可是他主持的呀。」诗人怯声怯气地提醒道。
姑娘美丽的小嘴又习惯地撇了撇:「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的名字?要想知道,可以告诉您: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
「我知道有个名字更美。」姑娘说道。
「您可真坏!」诗人又说,「不过,没关系,我不会生您的气。喏,您同我熟了之后,也许会爱上我的。再说,您这么信得过我,向我讲了身世,我不向您谈谈我的情况也说不过去。要知道,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父亲是戈内斯地区公证人的佃农。二十年前巴黎围城时,父亲被勃艮第人给绞死了,母亲也被皮卡第人开膛破肚了。这样,我六岁上就成了孤儿,脚下穿的鞋就是巴黎的铺石路面。从六岁到十六岁,我是怎么过来的,自己也不知道,反正这儿卖水果的女人给我一个李子,那儿糕饼店老板扔给我一块面包;夜晚,我就让巡逻队收进监牢,那里铺着草可以睡觉。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瘦,正像您瞧见的这样子。冬天,我就躲在桑斯府门廊下晒太阳;圣约翰节的营火,非得等到三伏天才点燃(圣约翰节为每年6月24日,故说三伏天。),我觉得非常可笑。到了十六岁,我想找个差使干干,一样一样都试了试。先是去当兵,可是我不够勇敢;又去当修士,但又不够虔诚,再说,我的酒量不行。实在没法子,我就去当学徒,跟抡大斧头的木匠干活,然而我的身体又不够健壮。我倒更愿意当教师,不错,当时我还不识字,但是不能因为不识字就不想当了。试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干什么都差点劲儿;既然什么长处也没有,我就完全自愿当了诗人,编点押韵的东西。这个行当,只要是流浪汉都干得来,这总比去偷去抢强些吧;我的朋友中有几个是强盗的儿子,他们还真劝我去当强盗呢。有一天算走了运,我遇见了圣母院的代理主教,尊敬的克洛德·弗罗洛先生。多蒙他的抬举和教诲,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文人,懂得了拉丁文,从西塞罗的演说词到则肋司定会神父的悼亡经,我都无所不通,无论教育学、诗学、音韵学,甚至炼金术这门科学之科学,我也都不是门外汉。今天,在司法宫大堂里演出的圣迹剧大获成功,受到满场观众的热烈欢迎,剧作者正是在下。我还写了一本书,印出来足有六百页,讲的是1465年出现的那颗大彗星,并使一个人发疯的故事。我还有别的成就。譬如,我懂得点造大炮的木工活,参加制造了若望·莫格那门大炮;要知道,试炮那天,在夏朗东桥上爆炸,当场炸死了二十四个看热闹的人。您瞧,我这样一个配偶,还不算太差劲儿。我会不少有趣的花样,可以教给您的山羊,例如模仿巴黎主教的举止神态:那个该死的伪君子弄什么水车,行人从磨坊桥经过都要溅一身水。还有我那出圣迹剧,如果付给报酬,我能赚上一大笔银币。最后一点,我完全听您的调遣:我这个人,还有我的才智、学识和文釆,乐於同您一起生活,小姐,保持贞洁还是你欢我爱,随您的便,觉得做夫妻好就做夫妻,觉得做兄妹更好就做兄妹。」
格兰古瓦不讲了,想知道他这番高谈阔论对姑娘起什么作用。姑娘的眼睛凝视着地面。
「浮比斯,」姑娘喃喃说道,继而转向诗人,「『浮比斯』是什么意思?」
格兰古瓦不大明白,他的一番话和这个问题有什么关联;不过他也不恼,能炫耀一下自己的博学也是好的,於是他昂首挺胸,答道:「这是个拉丁文词,是『太阳』的意思。」
「太阳!」姑娘重复道。
「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弓箭手、一个天神的名字!」
「天神!」埃及女郎重复道,声调中含有一往情深的意味。
这时,姑娘的一只手镯脱落,掉在地上。格兰古瓦赶紧弯腰去拾,等他起来时,姑娘和山羊都不见了。他听见门闩哢嚓一声:通隔壁的小房门一定是反插上了。
「她至少给我留下一张床吧?」我们的哲学家念叨一句。
他在小屋里兜了一圈。要找适合睡觉的家俱,也只有一口长木箱,可恨箱盖还是雕花的,格兰古瓦躺上去的感觉,就跟米克罗梅嘎斯(米克罗梅嘎斯:即小巨人,是伏尔泰同名小说中的主人公。该小说中并无小巨人躺在阿尔卑斯山群峰上的情节,雨果顺笔杜撰,以达借喻之趣。)睡在阿尔卑斯山群峰上的滋味差不多。
「算了,」格兰古瓦咕哝道,同时尽量顺势卧下,「还得将就点儿。这个新婚之夜,也真够离奇的。唉!真遗憾。不过,摔罐成亲的习俗,我倒挺喜欢,这里有天真淳朴的古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