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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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鬼玩意儿?”那个人影问我,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听起来还挺文气。

正在犹豫如何作答时,女人走出阴影,进入了房间。她体格匀称,乌黑的头发并不长,尚未及肩。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像是从二十世纪后半叶穿越而来的青年。靠近时,我突然认出了她的脸。我们从没见过面,不过我认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图。

阿尔忒密丝。

她身穿泛着铜绿的装甲——我猜它应该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负弯刀,腰侧皮套里则插着两把光束手枪。至於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她才从《公路战士》注释1里走出来一般。但总的来说,就算装得再酷,她依然像个邻家女孩,而不是哪个在八十年代玩赛博朋克风的嬉皮士。而对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性感。

她继续向我走来,战靴鞋跟踏在石面上发出梆梆的响声。她走到剑刃之前,却没有拔刀相对的意思,而是把墨镜抬到了额前——这只是个姿态,因为墨镜并不会真的影响玩家的视线——上下打量着我。

我几乎呆若木鸡。为了表现得得体一些,我提醒自己来人甚至未必是个女人,这个我暗恋了三年的女孩,其实是个正在抠着脚丫的中年秃顶大汉也不一定。光是想像这场面,就让我打个激灵,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她怎么会在这儿?彩蛋搜索行动已经开始了五年,而我们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发现了黄铜钥匙的藏身之处?这概率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不会说话吗?”她问我,“再说一遍:你、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隐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样。这种情况下显然没人愿意自报家门。

“欢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维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扬了扬嘴角,“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炼金术士?”

“见到您很荣幸。”我回答道。她不但听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对白,还原样重复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尔忒密丝。

“好玩儿,”她的视线扫过我身后空无一物的高台,然后又转回我身上,“那么,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还好吗?”

“什么还好吗?”

“当然是亚瑟瑞拉克。你以为我在说什么?”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不是她第一次到这里,我也不是第一个解开谜题并找到恐怖之墓的猎手。阿尔忒密丝比我更早,她知道这些游戏,也曾经和巫妖对战过。但如果她已经拿到了黄铜钥匙,干吗还要回来呢?所以事情很明显,一定是因为她在《鸟蛋之争》中败给了巫妖才不得不回来重新挑战。据我推断,她大概尝试了许多次,否则不会这么自然而然地相信我是巫妖的另一个手下败将。

“嘿,”她不耐烦地跺了跺脚,“回答我啊。”

我想从她的右侧冲出,逃离迷宫。但这么一来,她八成会猜到我已经取得了钥匙,接下来也许就会为了夺走它而让我血溅当场。卢德斯是非PVP区,可鬼才知道这个坟墓算不算卢德斯的一部分,这个地下城甚至不在星球地图上。

阿尔忒密丝看起来是个难缠的对手。全身甲、光束手枪,背上那刀搞不好就是大名鼎鼎的精灵斩首者。如果博客上有一半内容是真的话,她至少有五十级了。我俩等级差距太大,PVP起来毫无希望。

所以我得扯点小谎。

“被干爆了,”我说,“《鸟蛋之争》不是我的强项。”

她稍微放松了一点,似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嗯,我也是,”她同情地说道,“哈利迪这个老不死写的A.I.可真损,不是吗?超级难打。”她瞄了一眼我还举着的剑,“可以把它收起来了,我没兴趣和你打。”

我没有听她的,“这个坟墓能PVP吗?”

“不知道啦,你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她歪着头微微一笑,“我想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答案。”

她以迅雷之势拔剑,举手,转腕,锐利的剑锋迎面而来,速度快得看不清。我想抬剑格挡,但是我们的剑都被某种不可见的力量挡开了,仅隔半尺,却永远无法相交。萤幕上闪过一条资讯:此处不允许PVP!

我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钥匙是不能易主的。它不能被丢弃、交易。如果你被杀死了,钥匙也会跟着你的身体一起消失。)

“好了,你知道了。”她露齿一笑,然后舞了个漂亮的剑花,把武器收回背上。还真是爱炫啊。

我也收回了自己的剑,但什么花式也没做。“哈利迪根本不想让人战胜巫妖。”我说。

“嗯,”她笑了,“你真幸运。”

“我?”我重复了一遍,双手抱胸,“什么意思?”

她朝我身后空荡荡的高台甩了甩头,“打完亚瑟瑞拉克,你自己也伤得差不多了吧。”

啊……这么看来,如果没在《鸟蛋之争》中赢过半神巫妖的话,我现在就得创建个新角色了。

“没什么,”我扯道,“我血厚得很,巫妖伤不到我。”

“真的?”她怀疑地说,“我都五十二级了,打他的时候也还得玩命。每次来这里,我都会带上几组药水。”她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但你的剑和盔甲,它们都是这座地下城里的吧?这说明你以前的装备更加破烂。你不过是个新手,胡安·拉米雷斯,我想,你有些真相没说出来。”

现在我知道这里不能PVP了,於是开始考虑要不要告诉她事实。为什么不把黄铜钥匙拿出来给她看呢?当然,最明智的选择依然是直接走人,去米德尔顿开始新的任务。对手这种东西,甩得越远越好。如果我不是练了那么久的《鸟蛋之争》,鬼才知道我要用多久才能打败亚瑟瑞拉克呢,所以她短时间里是追不上我的步伐的。

“这个你得自己分析,”我从她身边走过,“也许哪天我们会在外面相遇,那时候再告诉你吧。”我轻轻向她摇手,“再见。”

“你要去哪里?”她跟着我。

“回家。”我没有停下来。

“那巫妖呢?黄铜钥匙呢?”她指向空荡荡的高台,“还有几分钟就刷新了。如果你在这儿等着,就可以马上重新打他一次,省得再通过那堆陷阱。我半夜过来也是因为这原因。”

很聪明。换作我的话,会怎么办呢?“我想我们可以轮着来,”我说,“我刚打完一把,现在轮到你了,如何?我明天午夜再来好了。我们隔一天来一回,公平吧?”

“我想,”她端详着我,“你怎么说都应该待在这儿,如果半夜时分这儿有两个人,事情可能会不太一样。安诺拉会考虑到意外事件的,也许会有两个巫妖?又或者——”

“鄙人喜欢单干,”我说,“轮流来,好吗?”快到出口的时候,她突然跑到面前,堵住了我的去路。

“好啦,陪我一会儿嘛,”她的声音软了,“好吗?”

我本可以径直离开去米德尔顿寻找第一扇门的,但怎么说呢?面前的可是阿尔忒密丝,我的梦中女神啊。而且她甚至比我想像的更富有魅力。我很想和她待在一起,我很想,嗯,如同八十年代的诗人霍华德·钟斯说的那样,更加地了解她。毕竟今日一别,来日就未必能再相见了。

“好啦,”她低头盯着自己的靴子,“之前叫你新手是我错了,对不起。”

“没关系。事实上你说对了,我只有十级。”

“那不要紧,你也是猎手,而且聪明过人,不然就不会站到这里来了。让我为之前的话道歉吧。”

“我接受道歉,别担心了。”

“谢谢。”她看起来轻松了一些,阿尔忒密丝的面部表情极其生动,肯定是被同步到了《绿洲》里的真人表情,而非系统的类比。“我只是有点惊讶罢了,”她顿了一顿,“我是说,我知道总会有人找到这里的,但是没想到这么快。我才独享了这个秘密没多久。”

“多久?”我随口一问,没指望她会回答。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突然爆发了出来。“三周!”她生气地说,“见鬼。我已经来这儿三周了!每次都在和这只蠢巫妖玩他的蠢游戏!你也知道,他的人工智慧还这么变态!我以前没玩过《鸟蛋之争》,现在快要被这玩意儿折磨疯了!天啊!几天前我离爆掉他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但是……”她烦恼地挠了挠头发,“啊!我吃不下,睡不着,成绩也烂了,都怪这个《鸟蛋之争》——”

我正想问她是不是也在卢德斯读书,她已兀自继续说了下去,而且越来越快,好像洪水决堤,滔滔不绝,连气都不喘几口:

“——我还在想着自己今晚能不能搞定它,拿到黄铜钥匙呢,却发现入口已经被人撬开了。最糟糕的事情终於发生啦,别人也找到了这个坟墓。所以我一路狂奔进来,都快疯掉了。我是说,我没有很担心啦,我不觉得有人能第一次就干掉亚瑟瑞拉克,但是——”她停下来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她停顿了一秒,“我紧张的时候容易胡扯,激动的时候也会。而现在我又激动又紧张……我想找个人说上一堆话,但这些内容又很明显不能到处宣扬,对吧?我不能在聊天的时候提到自己——”她闭上嘴,“天哪,这么多闲言碎语!我还真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她咬住下唇,做出上锁的动作,然后随手一挥,把那想像出来的锁钥匙丢到了一边。我不假思索地弯腰俯身,装作拾起了钥匙的模样,又对着她比划了个开锁的动作。这把她逗乐了——笑声真诚而爽朗。我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她好可爱,这语无伦次的天然呆,和《天才反击》里最受人待见的角色乔丹简直如出一辙。无论在现实还是绿洲,我从没觉得和人如此亲近过,连埃奇也一样。我的头脑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止住笑,“我得搞个外挂程式来过滤自己的声音。”

“不需要啦,”我告诉她,“你笑得很好听,真的。”我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补充道:“我笑起来也很白痴。”

很好,韦德,我对自己说,你刚刚把她的笑形容成“白痴”。真棒。

但她只是害羞地笑笑,吐出了“谢谢你”三个字。

我突然有种想吻她的冲动。虚拟世界中又怎样!我才不管那些呢!正准备鼓起勇气向她发出好友申请时,她却先伸出了手。

“忘了介绍自己,”她说,“我叫阿尔忒密丝。”

“我知道,”我握住了她的手,“其实我好些年前就开始看你的博客了。”

“真的?”她的脸红了。

我点点头,“遇到你真好。我是帕西法尔。”我意识到自己还握着她的手,连忙松开。

“帕西法尔,嗯?”她歪了歪脑袋,“那个找到圣杯的圆桌骑士,对吗?很酷呢。”

我对她的感觉更强烈了。以前每次新认识人,我都得不厌其烦地解释自己名字的由来。“阿尔忒密丝是希腊的狩猎女神,对吗?”

“对了,不过常见的写法‘阿尔忒弥斯’已经被别人用了,所以我只能用谐音来代替。”

“我知道,”我说,“你在博客上讲过一次,大概两年前吧。”我差点把精确的日期给背了出来,但那会让我看起来像个跟踪狂,“你还说你很讨厌别人念错你的名字。”

“没错,”她朝我笑了笑,“我确实写过这些。”

她伸出手,一张名片搁在摊开的掌心里。卡片的设计任由玩家自己决定,阿尔忒密丝的那张看起来像是限量版肯纳星球大战玩具注释2的宣传画(还覆着卡膜)。但画中人物有着她的头发、面貌、衣物和武器。图片上方就是她的介绍:

阿尔忒密丝

52级战士/法师

(飞船贸易商)

卡片背面是她的博客、邮箱和电话的连结。

天呐,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生的名片,也是我第一次收到这么酷的名片。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酷的名片。”我说,“谢谢你!”

作为交换,我也把自己的名片给了她。我的名片像雅达利2600的游戏卡带,只是标签上写着:

帕西法尔

10级战士

(游戏狂徒)

“好厉害!”她翻看着,“设计很棒!”

“谢谢。”我知道自己面罩下的脸红了。我几乎想向她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