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2)

此地不宜久留 李查德 1617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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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过来,花一秒的时间查看四周状况,然后才手忙脚乱地从裤子口袋里挖出手机。手机没响,只有震动,是静音模式。掀盖式手机上的小单色萤幕上显示着「未知号码来电」的字样。我掀开盖子,里头的大彩色萤幕也说这是未知号码来电。我将手机拿到耳边说:「哈罗。」一个最近才发明的新字。回话的人是丽拉.侯斯,我听得出她的声质、口音、用字。她说:「所以说,你打算宣战罗。你显然不遵守任何作战守则。」

我说:「你到底是谁?」

「你会知道的。」

「我现在就要知道。」

「我是你最大的梦魇,大约从两小时前开始就是了。属於我的东西还在你手上。」

「那就来拿啊!派多一点人会更好,让我再稍微运动一下。」

「你今晚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我说:「我的运气总是很好。」

她问:「你在哪里?」

「就在你家外面。」

她停顿了一下。「不,你不在。」

「说对了。」我说:「但你刚刚也证实了你住在民宅内,而且现在站在窗边。感谢你的情报。」

「你到底在哪里?」

「联邦广场。」我说:「和FBI在一起。」

「我不相信。」

「随便你。」

「告诉我你在哪里。」

「在你附近。」我说:「第三大道和五十六街路口。」

她原本想回话,但立刻克制了自己。她只发出一个起头的「th」音,浊齿抆音。那原本可能是个充满不耐、怨气又有点沾沾自喜的句子。比方说,我才不在那附近呢(That's not close to me)!

她不在第三大道和五十六街路口附近。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她说:「我要拿回我的东西。」她的声音变轻柔了。「如果你顾意交给我的话,一切都好安排。你把东西放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再叫我过去拿。我们不用碰面,我甚至愿意付你一笔钱。」

「我没在找工作。」

「那你有在找活命的机会吗?」

「我不怕你,丽拉。」

「彼得.莫里纳当初也是这么说的。」

「他在哪?」

「他和我们在一起。」

「他还活着吗?」

「自己过来确认啊。」

「他在教练的手机语音信箱里留过话。」

「那说不定是我在他死前录下的声音啊。他说不定告诉过我,教练在晚餐时间从不接电话,说不定还告诉过我许许多多的事,说不定是我逼他说的。」

我问:「你在哪里?丽拉。」

「我不能说。」她说:「但我可以派人去接你。」

我看见一百英尺外有辆警车开在第十四街上,速度很慢。司机左右探看时,一抹粉红色从车窗上闪过。

我问:「你认识彼得.莫里纳多久了?」

「我在酒吧找上他之后才认识的。」

「他还活着吗?」

「自己过来确认啊!」

我说:「丽拉,你只是一时威风。你在纽约杀了四个美国人,没有人会放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