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巴比特 辛克莱·刘易斯 1125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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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懊恼的时刻,还得去虑及奥伯布鲁克一家人,实在令人遗憾。

艾德·奥伯布鲁克是巴比特班上的同学,一直是个失败者。他有一个大家庭,在道契斯特郊区外经营惨淡的保险生意。他显得灰黯、瘦削而不显眼。他一直总是这一副灰黯、瘦削,毫不显眼的模样。在人群中,他是那种一向被忘了介绍,然后想到时又得热络地介绍一番的人。他赞赏巴比特在大学时代的人缘,羡慕他在房地产界的权势,他漂亮的房屋,和华贵的衣着。这令巴比特相当得意,虽然,有一种责任感的自觉同时困扰着他。在同学餐聚上,他看见可怜的奥伯布鲁克,身穿发亮的藏青色哔叽生意服,懦怯地跟另外三个失败者缩在角落。他走过去热心地招呼:「哦,哈罗,小艾德!我听说你现在包办了道契斯特区的保险单的写作。真棒罗!」

他们忆起旧日美好的时光,彼时奥伯布鲁克时常写诗。令巴比特窘困的是,奥伯布鲁克未加思索冲口说:「嘿,乔其,我真不想知道我们怎么变得如此生疏了。希望哪天晚上,你能和尊夫人光临舍下晚餐。」

巴比特压低声说:「好!一定罗!只要通知我一声。内人和我都希望过来聚聚。」他忘了这件事,然则不幸地,艾德·奥伯布鲁克没忘,他不断地打电话邀巴比特聚餐。「或许去一趟吧,解决了事,」巴比特朝太太叹惋着。「这可不就是要吓吓人吗,这可怜虫真是一点社交礼节也不懂?想想看,他就直打电话给我,而不会要他太太坐下来好好写一张正式的邀请卡给我们!噢!我猜我们这下子给缠上罗。都是那个什么同学会的玩意儿惹来的麻烦。」

两星期前的一个晚上,他接受了奥伯布鲁克再次近乎哀恳的邀请。一个餐聚两周前就预定,似乎有些骇人,两周的时间猛地溜逝了,令人沮丧的时刻终於到临。他们必得更改预约时间,因为他们要宴请马克贝家,然则熬到最后,他们还是郁郁不乐地驾车往道契斯特区奥伯布鲁克的家。

一开头,气氛就糟透了。奥伯布鲁克家的晚宴六点半开始,可是巴比特家却从不曾在七点钟前用膳。巴比特让自己冲到十分钟。「我们尽量缩短待下来的时间。我想,我们得快点逃出来。我就这么说罗,明天一大早我就得上班。」他盘算着。

奥伯布鲁克家的房子令人气闷,是一座双并木造住宅的二楼;婴儿车般大小,旧帽子挂在厅堂,空气中浮着一股甘蓝菜味,一本家用圣经搁在桌上。艾德·奥伯布鲁克夫妇跟平时一般,既显得笨拙,又衣衫褴褛,而另外的来客是两家低贱的家庭,巴比特从未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他也不想知道。然则,奥伯布鲁克笨拙地赞美他时,他深受感动又很不自在:「老乔治今晚光临寒舍,我们深感荣幸!当然,你们都在报上读过他的演讲词和雄辩了——而且,这小子也是很帅,呃?——可是,我总是回想大学时代,他是位多么了不起的交际老手,又是班上最好的游泳能手之一。」

巴比特试着装出快活的样子;他一直努力佯装着;但他发觉,奥伯布鲁克的懦怯,其他客人单调乏味的谈吐,奥伯布鲁克太太缺乏活力的笨拙,这一切都无法引起自己的兴趣。奥伯布鲁克太太戴一副眼镜,皮肤灰燥,头发紧紧盘束在头上。他讲述一个最精彩的爱尔兰故事,却似浸湿了的蛋糕般一路沉到底。最令他感到泄气的是,奥伯布鲁克太太在喂八个小孩,烹煮、抆拭的忙碌当中,偷闲出来寻他交谈的时刻。

「我想你不断地往来芝加哥和纽约吧,巴比特先生?」她引起话头。

「哦,我常去芝加哥。」

「那一定非常有趣哪。我想,你到过所有的戏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