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1 / 2)

巴比特 辛克莱·刘易斯 1330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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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特的岳父岳母,亨利·汤普逊夫妇,将他们在贝林区的老房子租出去,举家迁至哈村旅栈,一家漂亮的出租公寓。这里住满了一些寡妇。大半是红绒布家具,时常听到冰水瓶罐的咔咔响声。他们在那儿显得寂寞,每隔两星期的星期天晚上巴比特一家得来同他们共进晚餐,吃些烤鸡、生涩的芹菜和玉蜀黍冰淇淋,而后有礼貌地、拘谨地坐在旅栈的休憩厅内,一位年轻的女小提琴手总在那儿演奏着从德国到百老汇各地的乐曲。

不久,巴比特自己的母亲从卡特巴来此消磨三个星期。

她是个慈祥的女人,却十分不可理喻。她祝祷公然反叛习俗的威珞娜要成为一个「美好而忠贞的家庭淑女,不要学一些时下一般女孩的那这鬼念头」;而且,当泰德出於对於机械和搞坏再修护的热爱,而把离合器灌上润滑油时,她喝彩说泰德是「多么熟巧地做着家务杂活,帮他爸爸搞东搞西的,从不想出外和女孩乱搞,拿自己看做是一个入社会的好小子」。

巴比特敬爱他的母亲,有时他确是喜欢她,然则他常被她那基督徒的耐心惹烦了,而且当她描述一位名叫「你的父亲」的十足神话式的英雄时,他又觉得自己被贬得如一堆烂泥巴了。

「你一定不会记得了,乔其,那时你是多么小的家伙——我的小家伙,我可记得你那时候的模样,金褐色的卷发和花边的衣领,你一直是多么漂亮的小孩,瘦弱又多病的样子。而且你多么喜爱一些小巧的玩意,好比那双小毛线鞋上的红缨线等等的——你父亲常带我们上教堂,而有个男人挡住我们,唤说:‘少校,’——许多邻居习惯唤你父亲‘少校’;当然啦,他在战争期间只是个大兵,可是每个人都晓得那是因为他长官的嫉妒,他应该是一位高阶军官,他天生有发号施令的才能,所以,很少人能——而,这个人跨到路中来,举起他的手,停下了四轮马车,‘少校,’他说,‘有一大群人在这儿,决定支持史堪那上校竞选议员?我们要你加入我们。用你在店里的那种作风去会会人们,你能帮我们个大忙。’

「喔,你的父亲只是直瞪着他,说,‘我决不做这类事。我不喜欢他的政治主张,’他就这么说。喔,那个人——史密斯上尉,人家习惯这么唤他,可是只有天才晓得他到底有什么事迹功勋,有权被唤作‘上尉’或任何其他这种头衔——这个史密斯上尉说,‘如果你不支持你的朋友的话,我们可要给你好看,少校。’喔,你晓得,你父亲的为人,再说这个史密斯也晓得的;他晓得你父亲可是一位真正的男人,而且他晓得你父亲对政治情势从A到z知道个一清二楚,而他应该看得出这是一个不能哄骗得了的人,可是他一再地暗示,一再地花言巧语,直到你父亲大声对他说,‘史密斯上尉,’他就这么说,‘我在这地头一向是有个好名声的人,这个人只管他自己的事,从不管别人的事!’说着他就驾车离开了,把那家伙愣站在路中,像个碰了钉子的大笨蛋一样!」

当她透露他孩童时期的趣事时,巴比特最懊恼了。他那时候,似乎,喜欢吮麦芽糖;老在「他的卷发上系个最可爱的小粉红蝴蝶结」,而且爱将自己的名字讹念作「咕咕」。他听见(虽不是当众听见)泰德如此训诫妲卡,「快过来,小毛头;快把那可爱的粉红蝴蝶结系到你的卷发上,再下去吃早餐,否则咕咕会把你骂死。」

巴比特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马丁,带着他妻子和最小的小孩,来此玩两天。马丁饲养了一群牛,还经营一家尚不错的杂货店。他颇以自己是一位生而自由独立的北方美国佬顽固的后裔为荣,他也以自己诚实、憨厚、粗鲁而暴躁的个性为傲。他喜爱的口头禅是「你为那东西花了多少钱?」他视威珞娜的藏书、巴比特的白金铅笔和桌上的鲜花是都市的奢侈浪费品,而且直说了出来。若非看在他那笨拙的妻子和小孩的份上,巴比特可会当面和他争吵起来。巴比特常讥嘲那个小孩,指戳着他笑说:

「我看这孩子是个白痴,错不了的,先生,我看这小孩是个白痴。他是个白痴罗,错不了的,先生,他是个白痴,白痴就是他罗,他是个白痴,这孩子是个白痴,他除了是个老白痴啥也不是,那就是他——一个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