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 / 2)

巴比特 辛克莱·刘易斯 3879 字 1个月前

「我们真是一对可怜虫!不过,我想我们还是相当不错的罗!」

「是的,我想我们比大多数我认识的人幸福多了!」他们彼此微笑了。「可是,请告诉我你在俱乐部说的话嘛。」

「好吧,是这样的:就因为昔尼克·东尼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们想怎么批评就怎么批评,他们随心所欲地责骂他,不过在那里的大多数人都不晓得,昔尼克是一些世界上最伟大政治家的密友——例如,洛德·威康比——你晓得的,这个人,高贵的英国贵族。我的朋友吉拉尔·道克先生告诉我,洛德·威康比在英国是一个最伟大的名人——晤,道克或某人告诉我的。」

「喔!你认识吉拉尔先生?就是那个曾到过这里马克贝家的家伙吗?」

「认识他?哟,可以这么说,我们相交颇深,彼此称呼乔治和吉利,我们在芝加哥时曾一起喝得烂醉如泥——」

「那一定很好玩。可是——」她朝着他颤着手指。「——我可不让你烂醉如泥!我会好好看着你;可不让你过量!」

「希望你这样!……好罗,言归正传:你晓得,我偶然知道昔尼克·东尼在天顶市外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不过当然罗,一个先知在他自己的国家里不会得到任何赏识的,而昔尼,真他娘的沉得住气,他是谦虚得太过分了,从不让人知道他在国外旅行时那种风光的场面。再说,罢工期间,克莱伦斯·卓莱姆炫耀似的走到我们的桌子,一身的装扮正如其上尉的身份,有人对他说,‘击败了罢工吗,克莱伦斯?’

「哟,他像一个闹别扭的人,扯高嗓门,大发牢骚,你在阅览室那头都能听到他的话,‘是啦,那还用说;我命令罢工的首领要他们离开,他们就回家去啦。’

「‘真行,’我对他说,‘真高兴没有任何暴动发生。’

「‘是啦,’他说,‘但是如果没有我睁大眼睛小心着,那可发生暴动啦。那些家伙口袋里都有炸弹。他们是道地的无政府主义者。’

「‘哦,胡扯,克莱伦斯,’我说。‘我仔细注意过他们,他们口袋里没有任何爆炸物,’我说。‘当然罗,’我说,‘他们是愚蠢的,不过他们毕竟同你我相差不多。’

「然后,伯吉乐·杨齐或某人——不,就是那奇姆·福林克——你晓得,这位有名的诗人——我极好的朋友——他对我说,‘喂,’他说,‘你的意思是说你拥护这些罢工者?噢,我多么憎恶一个人的脑中居然会有那样的想法,所以我发誓,我心胸宽阔一点都不愿解释——只是不睬他——’

「喔,那真是聪明!」朱迪克太太说。

「——不过,最后我还是向他解释:‘如果你同我一样有那么多商业委员会和其他此类的经验,’我说,‘那么你就有权利发言!不过同时,’我说,‘我相信对待你的敌手要像对待一个绅士一样!那么,先生,你才能摆平他们!’福林克——我一直称呼他奇姆——他无话可说罗。不过那时候,我猜他们仍有些人认为我是思想太开通了。你认为怎样?」

「喔,你是多么聪明,多么勇敢!我爱一个男人有坚持信心的勇气!」

「不过你认为它是一个妙策吗?毕竟,有些人多么该死的又谨慎又小心眼,对一个在聚会里敢直言的人产生偏见。」

「你在乎什么吗?到底他们得尊重一个能使他们伤脑筋的人,再说,以你雄辩的美誉,你——」

「关於我雄辩的声名,你晓得些什么呢?」

「喔,我可不把我晓得的事全告诉你!可是说真的,你不了解你是一个多出名的人啊。」

「是罗——不过,这一季,我不会好好演说过。太过於关心保罗·李尔斯林的事,搞得心烦罗,我想。不过——你晓得吗?你是第一位真正了解我在做啥的人,丹妮丝——请听我说!我觉得有点不安,叫你丹妮丝!」

「当然可以!我也可以叫你乔治吧?难道你不认为这样很好,当两个人有这么多——要怎么说呢?——这么多的分析,让他们能摒弃所有那些愚蠢的习俗,彼此了解了,一下子变得熟稔起来,就像两艘船在黑夜的海上偶然相遇了?」

「就是如此!就是如此!」

他不再静静坐在椅子内了;他在房里踱来踱去,落坐在她身边。然则,当他笨拙地伸出手去触她细嫩无疵的手指时,她伶俐地说:「请给我一支香烟。你会认为可怜的丹妮丝极不优雅吗,假如她抽烟的话?」

「天,决不会!我喜欢!」

他常在天顶市的餐厅里叭哒叭哒地抽烟,想着一些重大的事情,但是就他所知仅有一个女人抽烟——山姆·道卜布勒太太,他那神经兮兮的邻居。他很礼貌地帮丹妮丝点烟,寻一个地方丢火柴梗,而后把它放进口袋里。

「我相信你想抽一枝雪茄,你这可怜的家伙!」她喃喃地说。

「你介意我抽一根吗?」

「喔,不!我喜爱好的雪茄的味道;那么好闻又——那么好闻的味道,就像一个男人。你可以在我的卧房里找到一个烟灰缸,床边的桌子上,假使你不介意去把它拿来的话。」

她的卧房令他感到迷惑:套着紫色丝套的宽大座椅,金色绦纹的淡紫色窗帘,中国风的齐本德耳式锁柜,和一排惊人的拖鞋,垂着丝带的鞋楦,淡黄色的袜子横躺在鞋上。他觉得,他拿烟灰缸这事正是亲稔的暗示。「一个像伯吉乐·杨齐那样的笨蛋,看了她的卧室,总得开开玩笑,不过罗,我得不把它当一回事。」稍后,他可就不这么爽快了。友谊的满足感消退了,他不安地渴望摸她的手。然则,不管何时他转向她,香烟总横梗在他们中间。它是他们之间的一座盾牌。他一直等到她抽完烟,但是当他高兴她很快地在烟灰缸上把火按熄时,她说:「你不给我另支烟吗?」他无奈地再度瞪着白色的烟雾,夹在她优雅的玉手中间。现在,他仅是好奇地想知道是否她肯让他握她的手(纯粹出於友谊的,自然的),然则他也为这而烦恼。

表面上,一点也没有这种烦恼的窘事发生。他们高兴地谈着汽车、到加利福尼亚旅行、奇姆·福林克。一度,他体贴地说,「我真恨这些家伙——我憎恶这些人老是喜欢一大票人去吃饭,不过罗,我似乎有种预感,我今晚将同可爱的丹妮丝·朱迪克太太共享晚餐。不过我想你可能已有七个约会罗。」

「唔,我正想去看电影么。是的,我真的想我该出去呼吸些新鲜空气。」

她并不鼓励他留下来,可是她也绝不让他退却。他思量着,「我最好偷偷溜走!她会要我留下来——有些事情会发生:——而我不必混这趟浑水——我不必——我必须打赢这场仗。」随后又想,「不,现在太晚罗。」

七时正,突然,他攫走她的香烟,唐突地捉住她的手:

「丹妮丝!停止戏弄我吧!你晓得我们——我们在此地,一对寂寞的伴侣,而我们在一起非常快乐。不管怎么说我很快乐!从未如此快乐!让我留下来吧!我尽快下去速食店买些食物——冷拌鸡肉吧——或冷冻火鸡肉——然后,我们会有一顿美好的小晚餐,然后,如果你要赶我出门,我会像小羔羊般温驯地离开。」

「好嘛——就这样——这样很好。」她说。

她并没有把手伸回去。他紧紧握住它,微微抖颤着,而后愣愣地走向他的外衣。在速食店,他买现成的食品,尽挑些昂贵的。从对街的药房,他打电话给他太太,「要和一个人签租约,得在他午夜离开城里以前办妥。可能,很晚才回家。别等我太晚。代我向妲卡说声晚安。」他热切地走回公寓。

「喔,你真糟糕,居然买这么多东西!」她说,声音是愉快的,微笑着接过东西。

在小巧的白色厨房里,他帮她忙;他洗莴苣、橄榄瓶子。她吩咐他排餐桌,而当他走进起居室,在餐具橱里找寻刀叉时,他感觉完全在家一般。

「现在惟一剩下的事情,」他说,「就是你要穿什么衣服。我不能决定,是否穿上你最时髦的睡衣,或者把你的头发放下来,穿上短衬衫,假装你是一个小女孩。」

「我就这一身打扮吃晚餐,穿着这件破薄纱,假使你不能忍受可怜的丹妮丝,你可以去俱乐部吃晚饭!」

「忍受你!」他轻拍她的肩膀。「孩子,你是我遇见最聪明、最可爱和高雅的女人!现在来吧,威康比女士,想象你牵着天顶市公爵的手臂,我们将向前挪动去吃大餐!」

「喔,你真会说些最有趣、最高雅的话!」

他们完成这顿野宴式的晚餐,他把头伸出窗外,说:「天气变得相当冷罗,我想要下雨了。你最好别去看电影。」

「好嘛——」

「我希望我们有一个壁炉!我希望外面一样下着雨,我们住在一间奇特的旧式小别墅里,树木以及外头的一切被风吹打着,我生起一团炉火,而且——我告诉你!让我们把沙发拉到暖气机旁,把我们的脚伸出去,假装它是一团炉火。」

「哦,我想那么说真令人伤感。你这大孩子!」

但是,他们真的把沙发拉近暖气机,拿脚伸出去顶着它——他那不雅观的黑皮鞋和她别出心裁皮制的拖鞋。迷蒙的光线中,他们谈着自己:谈及她是多么寂寞,他是多么迷惑,而他们的相遇又是多么奇妙。他们沉默时,房间里比乡下的小路还要寂静。街道上,除了汽车轮胎的呼声,和远方运货火车的隆隆外,一片静寂。房里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温馨、安逸,远离了喧扰的尘世。

他欢天喜地,所有的恐惧和疑虑一扫而空;黎明时,他回到家,狂喜的感受已趋於一种平静的满足,满溢着无穷的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