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页(2 / 2)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会晕车。”

那盘山路转死了,席慎之平时也不会晕车,也耐不住那司机的急转急刹啊,“没事了,吐完就好了。”慎之喝了些热水,人也舒服了许多,夏念笙就已经迫不及待把她拉着往饭店走去了。

回都有着名的跳水兔,红烧猪蹄最正宗,还有回都的大米也是远近闻名的,她是什么旅游啊,她就是来吃的。

到了饭店,夏念笙就要了三碗大米饭,三碗啊!!!席慎之的头低了又低,人家服务员还问她要大碗还是小碗,她十分豪气地要了大碗!!服务员又重复问了句,她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慎之别过脸去,她实在不认识这个吃货啊!!!

回都的东西确实挺好吃,席慎之也吃得有滋有味,夏念笙就开始得瑟,“怎么样?我没推荐错吧,我们这趟来肯定是来值得了。”

服务员听两人是外地口音,不怕死地又推荐了说“龙凤沟的大闸蟹是远近闻名的,你们有时间可以去那看看。”

席慎之恨不得拿桌上的刀叉戳瞎那服务员的狗眼,她真怕夏念笙那个吃货放下筷子立马就会往什么龙凤沟去。

果不其然,夏念笙的两眼都在放光,“慎之,我们去吧。”

“去SHI吧。”她死活不肯去。

☆、第四十三章

席慎之说什么也不愿再去那什么龙凤沟的地方,就为了吃大闸蟹,而且据说从回都到那沟的路程十分地艰难,只有摩托车才能进去,她是脑子进了多少水,才答应和夏念笙来到这个她只顾着吃的地方。

终於两个女人吃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夏念笙终於有些饱的感觉,十分沉醉地拉着席慎之去压马路消化去了。

一个星期的旅程过得很快,白天很多时候,席慎之都出外写生去了,念笙不愿一个人呆着,保证在不打扰她的情况下跟在慎之身后,西城挨着内蒙了,有大片大片的草原,慎之画画,她就躺在不远处的草原上,天蓝得像墨染过一般,铺天盖地地一大片,她拿着相机,随意地拍一张,就可以做电脑桌面,犁牛在另一边觅食,旁若无人,自由自在地,只觉得天与地之间都只有它们自己而已,念笙眯缝着双眼,阳光从指缝间投射下来,这样的日子真让人心安,没有那么多的负累,那么多的不舍。

旅行结束,两人买了10月22号的票回南城,下了飞机,夏念文一早在人群中见到她们两,夏念笙上前就两个行李箱扔到了夏念文的手里,这一路上,因为对席慎之的内疚,她只好十分不情愿地包揽了她该干的活。

“你们怎么会突然毫无症状地就去旅游呢?”念文拦下计程车,和夏念笙坐在后面。

“还好,风景挺好的,有时间带你去,看你气色挺好的?是不是和你的女神有什么进展啊?”夏念笙累得将头放在念文的肩上,前面副驾驶上的席慎之从后视镜上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一路上,大家都没怎么说话,关於旅行,似乎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她也说不上来,自那一晚,两人同床共枕之后,夏念笙也就再没有出什么么蛾子找各种理由要和她一起睡。只是白天的时候,她画画,她躺在一边发呆,晚饭在西城的各个角落吃她想吃的东西,洗漱之后,她也就会到房间里聊聊天而已,却不知为何,两人的距离似乎更近了一些,席慎之从后视镜里往后看,靠在夏念文肩头的那个人已经睡着了,许多时候,人生都不会按照我们自己所规划的那样来,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不知道席慎之会不会后悔这次鲁莽的随行的出行,只是因为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就从这段旅行开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