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1 / 2)

都说甜食会让人心生愉悦,秦越几口下肚,竟然真有了仔细看一看这里的兴致——到处充斥着音浪和欢呼,灯光酒气令人头脑昏聩,然后,欲望就会悄悄变得敏锐。年轻男女被快节奏生活折磨得形销骨立的神经在夜场复活,被酒精滋养,得欲望召唤,终於健壮到足以支配理智那刻,一幕幕活色生香便开始上演。

秦越无波无澜地看着,偶尔低头吃一口蛋糕。

甜食吃多了也腻。

秦越偏头去找水杯,余光却不经意被阴暗角落里的龌龊吸引。

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文有品的男人往酒里洒了药粉,用手指搅匀,然后端着杯子起身,从秦越跟前经过,坐在了不远处的一个女人对面。

女人背对着秦越,看不清长相,但关向晨说过,漂亮的女人一定连头发丝都是无可挑剔的。

秦越看她伸手撩拨长发时,又在心里补了一句,“手腕也一定窍细,指骨也一定匀称,皮肤还要透白如玉,动作还要风情妩媚。”

这就是秦越对沈见清的第一印象,在还没有看到她的正脸时产生的。

夜场里环境嘈杂,男人没办法装斯文,扯着嗓子喊:“美女,一个人吗?”

沈见清轻短地笑了一声,浸过酒气的嗓音好像在那一秒被具象化了,慵懒地耷拉着,吐字悠徐,“没有事先观察清楚,你会贸然过来?”

男人被戳穿,不再迂回,直接将酒推到沈见清面前说:“不知道我今晚有没有荣幸请你喝一杯?”

沈见清靠入沙发,身后无可挑剔的长发被蹭得翘起几绺,“如果我说没有呢?”

男人举杯微笑,“是我冒昧了,这杯我自罚。”

男人见招拆招,脑子非常活泛,将酒一饮而尽的行为也非常爽快。

沈见清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坦荡吸引了,竟然倾身端起了那杯酒。

秦越瞥见,切蛋糕的动作停顿一秒,叉子继续往下压。

沈见清优哉游哉地摇晃着酒杯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酒?”

男人借了她先前的话,“从你坐下,我就在观察你。”

“是吗?”沈见清眼眸微阖,将酒杯靠近鼻端轻嗅,动作风流又有韵味。

男人推推眼镜,声音低下来,“应该不止是我,这里绝大部分男人都在觊觎你,也许,还有女人。”

沈见清屈起的胳膊撑在沙发上,偏过头,手指抵住额角,看向了中央,“不是你说,我都不知道我竟然这么受欢迎。”

“夜场里,成熟性感,但又不疾不徐,自甘寂寞的女人让人很想征服。”男人话一接急,先前努力悉数付诸东流。

秦越很明显能看到沈见清嘴角的弧度多了厌恶,这让她侧脸的轮廓看起来锋利不少,眼睫顺势一压,风情顿时就被不近人情的冷淡压制,令人望而却步。

这样也好。

秦越心说,让人却步了,安全系数就提高了,厌恶了,就不会喝他送的酒了……吧……

怎么还是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