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话,我饱了你才能饱。”
何夕被摁在案板上任人宰割时,耳边就回荡着她小人得志的奸笑。
她闭眼捐躯,心想:啊,这酒池肉林的社会,吃人还不吐骨头。
刚取出冷藏室的易拉罐像冰块一样冻手,何夕将饮料裹在睡衣里焐成常温,再“咕咚咕咚”灌下肚。
豪饮一听后,她路经客厅回卧室,发觉事情有些坏了。
喝了这饮料,非但不解渴,头还愈发地晕,幻影都从单打独斗跃升为了群殴。
额……我买了什么来着?好像嚼到果肉了,是橙汁吗?
头脑乍冷乍热,她目眩又恶心,直直倒在沙发上,意识不清地扯开衣领的扣子,呵着白气大口喘息。
汗水渗出体表便很快蒸干,何夕觉得自己仿佛被扔进了奥斯维辛的焚烧炉,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眼睁睁看着火舌啃啮骨肉却无能为力。
大火燃了足足一刻锺。
有个带尖尖角的物件抵着后颈,硌得她肉疼。
何夕摸出身下的异物,费力地定睛。
一支派克钢笔,笔身刻了它主人的名字缩写,笔帽别着枚白鲸挂件。
时雨最宝贝的孩儿们。
她煞有介事地把笔叫作“时小雨”,给鲸鱼取名“何小夕”,成天边抄书边玩过家家,夸“她俩是最佳搭档,天作之合”。
“你果然是低龄玛丽苏文学看多了。”
何夕动碎嘴呛她的时候,她面带微笑报出一堆古早言情文的大名,优雅反击道:“这些可全是你推给我的哦。”
翻旧帐翻不过人家,何夕兀自悔过,她就不该什么都往信上写。
偶然溯回的对话悄落脑海,焚身浴火的症状稍好了点,她缓缓坐起来,把笔放回茶几上。
眼前雾蒙蒙的,时清时不楚,但看见什么都能想到时雨。
Switch主机还连着电视,她们新开了个存档,约好速通救公主,玩着玩着又成了野炊。
存零食的壁橱经常被何夕当糖果铺光顾,生意兴隆,害得老板不是正在补货就是在去补货的路上。
拖鞋、水杯、毛巾这类的生活用品一律成双,同款异色,不拘小节地混用。
哪里都是……
哪里都是她。
何夕昏昏欲倒地弯下腰,随手拨弄花瓶里的那束纸花。
“不用浇水,不用翻土,不用晒太阳,全年花季,最适合你养。”时雨说的。
白玫瑰如她所想,怒放於凛冬,生生不息,永不凋败。
薄纸被光穿透,隐然显出墨水拓下的痕迹。
好奇心使然,她将花朵拆开,展在桌上抚平折痕。
入目是一行手写诗,行楷,时雨写得最漂亮的字体。
她拆了其他的,像拚图一样摆在一起,竟凑出了一首诗——玛莉·伊丽莎白·弗莱的作品,《化为千风》。
Do not stand at my grave and weep;
请不要在我坟前哭泣;
I am not there.I did not sleep.
我不在那里,我没有长眠。
I am in a thousand winds that blow,
我是吹过的缕缕微风,
I am the softly falling s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