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典型给脸不要脸?(1更)(2 / 2)

她质疑了AIA的判断?

丽萨对该方案了若指掌,这可不仅是蒙德·道森的判断,取消夏晓兰的入围资格前,此次「AIA超新星建筑师」的评审团,还和丽萨进行了深度问答。

这是AIA评审团做出的集体判断。

侵占他人作品,这样的新人,怎么能留在圈子里?

「GMP纽约办事处的基辛格是不是疯了,这样的申诉抗议信,他还能在上面签名?」

「这个实习生有什么背景——」

「基辛格一定要把这件事闹大吗?我们只是取消了GMP申报作品的资格,并没有全行业通报此事。」

也就是说,还是给GMP留了面子的。

GMP毕竟是一流事务所,为GMP工作的许多建筑师,本身也是AIA的注册会员,包括基辛格本人。

所以在AIA协会看来,这是内部丑闻,低调处理了就行。

哪知基辛格倒是不依不挠的,让AIA总部难以置信——用华国话来说,基辛格和夏晓兰,就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啊。

要不就是基辛格疯了。

要不就是他们集体产生幻觉了。

「应该告诉蒙德一声,这封申诉抗议信,还有对蒙德的不满。」

……

那么,此时的蒙德在做什么呢?

丽萨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立案太快了。

美国是一个习惯了诉讼,习惯了万事找律师的国家,基本上每个美国人在一生中都遭遇过官司,或者是原告、或是被告……成为被告的几率并不小,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会成为被告,信用卡还不上,忘记交违章罚款,整理庭院时不小心把木头篱笆钉过界侵犯了邻居家的花园。

这些或大或小的事,都会让一个美国公民成为「被告人」。

有关着作权的官司也非常多,最常见的倒不是建筑行业,而是美国文娱业。

音乐作品、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纠纷不断,喂饱了一群以此为生的律师。

可这种事再普遍,自己成为被告,接到了法院传票,丽萨同样会慌张。

因为她心虚。

剧院的翻新设计,到底是谁的作品,是谁主导了这个项目,丽萨比任何人都清楚。

威尔逊夫人的剧院重新开业后,果然受到年轻人们的喜爱。

和其他百老汇剧院完全不同的风格,正如夏晓兰所料,这家剧院可以变成80年代末纽约的网红打卡地。

破产的威尔逊夫妇还有钱常住南海酒店,并维持他们的体面生活,就应该感谢重新开业后大受欢迎的这间剧院……夫妇俩看形势不对,就将剧院转到了乔治名下,否则同样逃不过破产的清缴。

这些,丽萨自然不知道。

但丽萨在剧院重新开业后,以观众的身份,去感受过剧院的音效。

音效是多么完美!

夏晓兰一个实习生,对剧院怎么装修根本不懂,是她辛勤工作的成果,是她多年累积的行业经验。

她听到观众们对装视听效果和装修风格赞不绝口。

年轻女孩们觉得这里很美很酷,舞台上表演什么不重要,但坐在这个剧院里观看表演,来这里约会,就让她们高兴了。

听着这样的赞誉,丽萨的心痒痒,也在刺痛——入行多年,她在GMP一直是被忽略的对象,GMP从未给过她机会创造出这样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