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驻唱过吗?”
“没有。但在学校组过乐队,在学校演出过,还接过几次商演。”
“你的乐队呢?”
“有的去外地实习了,有的实习很忙经常要加班。”
“你不忙?”
“不忙,周末也不用上班。”
那挺好。霍绯箴简要给她介绍了驻唱的工作要求,白予绛都逐一应了。末了例行让她唱一首。
白予绛不会吉他,但钢琴弹得好,借了店里的电子琴,自弹自唱了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
酸甜口味的恋爱主题的小歌,怎听欠了点火候,但细听却也饱含少女的纯净与细腻。由这样的年轻女生唱出来倒是显得清纯可爱。
“词曲都是你写的?”
“嗯……”坐在琴边的女孩没什么自信。
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脚踏入了社会,一脚还在校园里。在吧台见多了痴男怨女,这种纯净对霍绯箴来说很治愈。
写出这样的歌的女孩,从青涩变得成熟也许并不需要多长时间。霍绯箴忽然有点想目睹这个过程——她没见过。她的生活向来乌烟瘴气,纯净的东西太罕见。
见店长不说话,白予绛怯怯地问:“是不是我显得太孩子气……不太符合店里的氛围?”
“不会。”严肃的店长终於笑了,“你没有烟火气,干干净净的气质也是个有趣的特点。”
白予绛眨了眨眼:“那就是通过啦?”
“对。这个星期五晚上八点半来上班可以吗?”
“可以!”
然后是面试最后一个问题:
“你喜欢喝什么?”
“嗯?咖啡吧。”
“酒呢?”
“很少喝。嗯……偶尔会喝点果酒。”对於酒白予绛没什么底气,“驻唱需要喝酒的吗?”
“不用。了解一下你而已。”霍绯箴如是说。
···
只有一个驻唱当然不够,大四的学生也不能唱到很晚。招聘信息还在挂着,过了一周又来了一个歌手,是不管事的维娜姐介绍的,说是她亲妹妹丽娜的同学,交代霍绯箴把把关。
晚上人就直接过来了。
看着眼前浓妆卷发的歌手,霍绯箴极快地闭上眼又如常睁开:“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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