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之间,二十一世纪已经来到了第四年。
经济、文化以及开放程度都在这个新纪年飞速增长。
林媛在99年的末年终於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城市。
四个月短暂,却又像一场漫长的噩梦,将这个花季少女一把拉入深渊。
那天夜里她和林欣走了一夜的山路,终於在破晓时分来到了城镇。
她们不敢停,正如同之前所说,小地方的血缘宗族关系远远比她们能够想象到的密切。
林媛再不敢相信任何的人,她们在河边稍微清晰了一下沾满泥土的鞋子,掩盖从那片山林里来的痕迹。
接着继续走。
直到来到了相对繁华的隔壁市区,她的一颗心才算是放下去了半颗。
两人拿着从张家带来的几块钱,去了一家代销点打电话。
许久,对面响起来一道疲惫的声音。
林媛喊了一声,“妈。”
林母当即买了最近的一趟火车来到这里,又联系在这边的远房亲戚,让林媛不至於再次落入深渊。
母亲的头发变得花白,女儿的脸上也满是风霜。
幸好,人还在。
林媛坦然面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并且表明愿意承担自己所犯下的所有罪责。
经由法院审理,以及证人张大丫对於不法侵害人张老二以及张婆子的指控,最终被认定为,属於自身受到暴力威胁时所进行的反击,采取防卫行为,虽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但不属於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00年的夏天,林媛重新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就读於新闻系。
彼时的她还不知道,当在她毕业之后所主笔的第一篇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正是警方所破获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集团的案件。
只要信念在,人就不会死,正义与希望也永远存在。
(二)
我叫张大丫,也叫林欣。
严格来说,张大丫并不是我的名字,只是大人们喊顺口的一个代号罢了,我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名字。
在那座大山里面,我几乎可以遇见自己的未来。
我是没有人权的,我作为女孩生下来就注定要为这个吸血般的家庭劳作,然后被贩卖,又到另一个家庭里面,开始不停地生孩子,不停地生孩子,再继续为这个家庭劳作。
如果我还算幸运,活到很多年之后,活到我的丈夫死了,儿子还算敬重我的时候,已是风烛残年的我也会把磋磨和我同样不幸的女人当成一种乐趣吧。
山里面的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
从出生就被写好既定的结局。
可是我的母亲不一样。
她是被拐卖来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抗争。
她会亲手杀死自己的每一个孩子,从不理会我这个幸存下来的孽种——是的,我是孽种,是她和我父亲争吵的时候亲口说的。
人人都说她自私,说她不为了我着想。
起初我也这么认为,我也怨她。
后来,一个年轻的学生到这里来支教过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