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1 / 2)

第78章 响皮肉

余锦年忙打开店门将姜小少爷迎进去,小跑着把他和季鸿手里的东西胡乱地往后院一堆,便一手端着刚泡上了桂花蜜茶的小茶壶,又端一盘软糯点心,去哄姜饼人。

先前他还能幸灾乐祸一下,毕竟强人者人恒强之,后来知晓他只会纸上谈兵,就是个嘴皮子功夫厉害的小纨絝而已,余锦年心里的天平就隐隐有了动荡之势。这麽想着,他又细细观察了一下姜小少爷走路的姿势,还好,很正常,看来上次的伤已经好了。

心里这才稍稍放下些。

姜秉仁本就是娃娃脸杏仁眼,平白看着就一副无辜可爱之相,一哭起来,更是梨花带雨颤得人心肝疼,他心里的称当下咣当一声,彻底歪向了一边,一边暗自骂起了石星,一边想道,要那人又把人给欺负了,这回说什麽都要狐假虎威一下,叫季鸿去动动他们那个金规铁律的季家家法。

余锦年把点心放下,推了桂花蜜茶给姜秉仁:“好了好了,别哭,嗓子都哑了,喝点桂花蜜润润喉罢。你与我说,是不是又被他欺负了?”

季鸿收拾了少年胡乱扔作一气的杂物,到前堂来,看见两个半大少年兜头在一块儿,一个哭一个劝,余锦年自个儿都还是个没长大的小东西,哄起人来还颇有些过来人的意思,只是话有那麽一点糙……

“男人都是大屁眼子,大猪蹄子!你别哭,他欺负你,你就砍了他的手做下酒菜!他要是又强求你,我们就剁了他那东西,做生切象拔蚌吃!”

季鸿:“……”

姜秉仁拿袖子抹了抹眼睛,抽噎道:“不是……你不要骂他,他没欺负我……”

余锦年奇怪他竟然向着石星说话:“那是怎麽了?”

姜秉仁从袖子里摸出一封信,委屈道:“我整日在家养病,春风得意楼每天都是各种荤菜飘香,我吃的却都是什麽玩意儿?碾碎了的豆腐煲,浆糊似的黄米粥,剪烂了的小白菜……我说什麽了吗,我今天就想吃罎子肉,不行吗,他又给我拿来一碗闷豆腐!”他抬头看看余锦年,气呼呼道,“吃不饱就算了,他还要非要拉我出门去看戏,我哪有力气啊!於是一生气,就叫他滚,说再也不想看见他……”

他说着,眉眼已可见的速度迅速拧巴起来:“他就真走了!”

余锦年看完那封信,又把信拿给季鸿看,信倒没什麽特别,只是一点都不像季家侍卫的快准狠风格,写的婆婆妈妈,堪称长篇大论,连姜小公子夜里睡觉踢被的恶习都拎出来单写了百十来字,又写姜小公子吃饭贪热贪凉的习惯不好,刚吃完就歪在榻上不动的习惯也不好,生了病不肯吃苦药的习惯更坏……最后歉意和谢意又涂了一张纸,剩了多少私房钱,也都留在春风得意楼的账上,做这些日子在姜饼人那儿白吃白喝的欠钱。

如此这般,活像是姜家罗罗嗦嗦的老妈子。

姜秉仁义愤填膺道:“你看看,你看看,我就嫌弃他不给我吃肉,他就这麽多话来说我!那麽宽的胸,怎的生的这般小气!”

“那……”余锦年试探地道,“姜小少爷是想?”

“我等他好久都不回来,账上也真多了几十两银,我给他的衣服都洗好了晾在绳上。我出去找了,戏楼没有、茶楼没有,街市上都找了遍,我们常去的地方都没有。”姜秉仁伸手抓着余锦年的袖子,彷佛抓的是有求必应的菩萨,“你不是说过他是季公子的人吗,季公子肯定知道他在哪儿。你,你让他回来,之前的事本公子就……既往不咎!”

说的话颐指气使的,可眼睛里却明汪汪地蓄着一腔水,余锦年认识这刁钻跋扈的小少爷这麽久,却也不知他竟是个这麽容易就哭的人。这样的人一哭,谁能抵挡得住?余锦年当即回头看了看季鸿,季鸿微微摇摇头,这意思是石星并没有来找他报导。

这可就……

姜秉仁是怀揣着满腹期盼而来,他顺心如意太久了,想要的东西鲜少有得不到的,得到了又鲜少有能再失去的。他就像是一根拔入青天的笔直小松,蓄势待发,春风得意,石星却成了他节外生出的那一捋歪枝。他起先不想要,恨不能将这枝剪去,后来渐渐看这枝顺眼了,却又悄悄摆在心里欣赏,不屑去夸,还时常褒贬。

左右这枝是长在他身上,还能自己把自己砍了去不成?

还真就奇了,这枝就这麽狠的心,哢嚓一剪子,扑进了脚下层层叠叠的雾瘴里,再也瞧不到了。

最后的祈愿落了空,姜秉仁心里的委屈再也按捺不住,悬在眼眶里的小豆碎下来,却又不是方才在店前那样故意引人注意的嚎啕,而是不出声的,紧紧抿着嘴,用力往回憋,可是泪花儿哪能这麽容易憋住,一旦断了线,就只能劈里啪啦前赴后继。

这小模样,心都碎啦!余锦年手慌脚乱地扯自己袖子给他抆脸,半晌才想起来袖子脏,抆眼睛委实不合适,恰好季鸿体贴,抽了条软绢出来递给他。

人说女子是水做的,余锦年看这位姜小少爷也差不离了,径直坐在一碗面馆前堂哭了小半个小时才止住,要说之前嗓音只是有些欠润,那这回可真就像是在砂砾里滚了一遭,说话时彷佛喉咙里裹了一团沙子,他垂头丧气地站起来,魂不守舍道:“我走了。”

“别走了。”余锦年下意识说,他心坎子软,见人这样恍惚,怎麽放心得下,“你上次不是想睡我的床吗,今天给你睡,就歇在这罢。”

姜秉仁低着头往外走:“那你们就没地方睡了,我反正都不讨人喜欢,还是走罢。”

怎麽就突然懂事了呢。

余锦年拉了下他,没拉住,就被那小少爷挣脱了,眼看他走进了扑朔夜色中。可看那去的方向,好像也不是春风得意楼,他生怕姜秉仁要做什麽傻事,连忙扯了扯季鸿的袖子:“怎麽办啊?”

季鸿回头,远远见街道深处走来个人影,他轻轻拍掌,那人影倏忽窜了过来,竟是段明,他吩咐道:“去,远远跟着姜少爷,看着他些,人睡下了再回来。”

段明领了命瞬间闪去,之后过了老大一会儿,清欢才带着穗穗跑回来,气喘吁吁道:“那木头,怎的跑那麽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

不过她也没深究,兴冲冲地掏出几团丝线:“年哥儿你看,今儿个坊市上来了个卖丝线的,又柔又韧,颜色还好。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个佩刀的绦子吗,上次我用自己的丝线打了一条,不怎麽好看,就没拿出来给年哥儿瞧。这回定能给你织一条配得上那把小弯刀的绦子!”

姜秉仁那有段明跟着,余锦年也就不操心了,人家的事都是人家的,他再劳心费神都是个外人,还是跟自家过好日子才是正理儿,於是转眼就高兴起来,跟着清欢去挑颜色。

这事之后,余锦年原以为几天半月里是瞧不见春风得意楼的那位小少爷了,谁知打第二天起,姜秉仁过了晌午,就日日来一碗面馆报导,比隔壁叫啼的老公鸡还准时。

店里腊八粥明明是不赚钱的,也不知怎麽的,就在县城里有了些口碑,每天都有人专门来品尝,余锦年是个不够狠心的生意人,玩不来饥饿行销那一手,只好又多煮了几天七宝五味粥拿来卖。

姜小少爷就每天一碗七宝粥,配一碟酱瓜,在店中坐一下午动也不动,时常滴溜着一双眼睛打量来来往往的食客,直到傍晚店里打了烊才起身离开,有时心情好,也能抬抬贵臀,借着帮余锦年收拾碗筷的理由,钻到后院去侦查敌情。

可怜见的是,姜秉仁那小肉包子竟然短短几天就瘦去了好几斤,下巴尖了,也因无心打扮,身上整日胡乱套些暗色的衣裳,显得人整个儿细瘦挺拔起来,稚嫩去了二三分,清俊多了二三两,像是一夜间稳重了,眉尖微蹙地握着他那把金丝雪梅扇,还真有了点不可亵玩的贵气。

据名为跟踪实为保护的段侍卫回报,这位小少爷每晚从一碗面馆离开后,都会走街串巷地寻一遭,绕一个极大的圈子直到深夜,才回家睡觉,却也不是回城东姜府,而是睡在春风得意楼。

又听在一碗面馆吃饭的食客八卦,说春风得意楼这几日悬了画像在找人,但凡能提供一丝半毫此人线索的,俱能免去当日饭钱。是故这些日子奔去了许多蹭饭的地痞乞丐之流,供些若有似无的假消息,换一顿花天酒地胡吃海塞。

余锦年算是看出来了,姜小少爷这还是不死心呐,他叹了一声,却又不知道该怎麽办。

夜里睡觉,余锦年跟床上有钉子似的翻来覆去,忽地坐了起来,季鸿无奈地睁开眼睛,看着坐在自己身上的少年,被问道:“石星真没来找你?”

“没有。”季鸿道。

余锦年斜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也不另加追问,突然一躬身往被子里钻去,从床榻外远观,只看着床上鼓起了一个硕大的被子包。他躲在里头好一番捉弄,可谓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却是软的雨,热的风,一阵电闪雷鸣直打在季鸿的身上,他伸手去拽少年,却反被少年在黑暗中咬了一口,手掌被啃了一圈红彤彤的牙印。

可真是跟猫一样,让人又气又爱。

窗外寒风又起了一回,夜里的雾聚起又散开,渐渐凝成院中井口阶上的一抹白霜,房中小窗被一只无形的手撬开了一条细密的缝隙,撩拨着桌上残存的白烛头。蜡一点一点地融,汗一滴一滴地落,季鸿皱着眉头,视线飘忽在即将被蜡泪湮灭的火光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於,扑簌一声,光灭了。

床上的鼓鼓囊囊的茧终於破开,钻出个闷的满头大汗的少年,趴着只露出个脑袋,说是逼问,实则哄骗:“真的没来找你?你好好说,我教你玩个新的。”

风雨微弱,却尚未停歇,只觉那天还压得人喘不过气,只差一道破空的雷击,季鸿头顶没有辟雨的伞,全在少年的一手掌握里,被任意地摆布。他心中失笑,这算是哪门子的严刑逼供啊,但仍伸出手,也不知拽来了什麽东西,去抆少年脸上的细汗,诚实地招供道:“真的没有,但我知他定还在信安县中,没有我的命令,想他不会轻易离开此处。”

余锦年想了想:“你能把他叫来?”

季鸿道:“不知。他若刻意躲着,我也没有办法。”

也是呢,毕竟侍卫也是人,也会逃避现实那一招。余锦年纠结了一会,想着还有什麽别的法子能把那人给诓出来,是是非非到底得说开啊,老躲着算什麽呢,他思索着,季鸿深吸一口气道:“余先生,可以松开我了罢?”

他倒没指望少年说的那什麽新玩法,但余锦年却是个言出必行的,既然承诺了,哪有不兑现的道理,再者说,也不能用人家的事来惩罚自家的大宝贝。

说话间余锦年又躲了起来,季鸿爱抚着少年的发梢,却忽地一记重雷,打得他魂魄四分五裂,手指间一个战栗,生生扯断了少年的几根发丝。

过了好一阵,余锦年才钻出来,笑吟吟:“好,还是不好?”

季鸿一脸震惊,盯着少年一双似被胭脂水染过的唇,半晌说不出一个字来,他重重咽了口唾液,五脏六腑都被方才那声雷鸣震撼得涩涩颤动。

余锦年看他不知是傻了、还是不满意,就是不说话,自己好容易壮实起来的勇气也有些垮台的架势。最可怕的是,越是这麽想,他越是心虚,不由垂下眼帘不自觉地舔了舔微微有些肿痛的嘴唇,从被子那头钻了出去,要翻身下床,道:“我,我……”

屋里很静,怕是一粒灰尘落地的声音都成了巨响。太窘迫了,余锦年在季鸿面前一刻都要待不下去了,他也不知道说什麽,人生第一次就这样尴尬:“突、突然饿了,我去吃碗粥水。”

啊呸!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提什麽吃粥水!

他要逃,被季鸿一把拽住了袖子,眼睛死死盯着他的嘴巴,惶惶问道:“真的?”

“什麽真的假的?”余锦年觉得就连衣袖都成了自己皮肤的一部分,被季鸿揪得烫极了,恨不能直接撕下来丢给他,他一面怪自己冲动,一面又怪这人实在太没见识,前怪后怪的径直恼了起来,用力甩了甩袖子,回头瞪他道,“你说真的假的!”

没甩开,被季鸿死死地拽住了,他不知自己此刻目光有多直白,两人明明是黏得难舍难分的情人,此刻却在指剑相向,用视线互相剐探,剐到心窝,看谁涌出来的血最红最艳。谁先败落?自然是余锦年,因为在他受不了起身要跑的那刻,就被季鸿追下来,锁住了腰。

银月如水,影子拉长,两人站在地上接吻,季鸿从来没这麽失态过,格外蛮横,余锦年两一腿发软,被男人拢在怀里,眼睛向下瞥着,看到几乎贴黏在一块儿的薄影,像两条相互纠缠绕成了一团的蛇。

季鸿身子骨似乎好多了,最起码这会儿半提半抱着,也没打颤,也不知是不是色壮怂人胆的缘故。余锦年脑子早不在弦上,刚才是他摆弄季鸿,此时轮到季鸿处置他,索性闭上眼,自暴自弃地一个劲往下秃噜,快秃噜到冰凉的地上,又被季鸿一把提起来:“别动,你一动我就受不了。”

他规规矩矩地抱着余锦年,不过力气大了些,箍得余锦年肋骨疼:“你是不是哪座山头的小妖怪,魅着人把一切都给你。”

余锦年如获大赦,眨巴眨巴眼睛,皮道:“刚才给的就挺多的。”

“可闭嘴罢。”季鸿急吸了一口气,不轻不重地打了下少年的屁一股,余锦年这才嘻嘻哈哈地乐起来,不再逗他玩了,老实地被他领到床上靠着,季鸿则去倒了杯茶水。

余锦年乖乖喝着水,季鸿道:“下次不用……”

“不好?”余锦年又紧张起来,连水都喝的不是滋味。

“好。”季鸿声音很低,将水杯接过放在桌上,又反手搂着少年卧下,“只是舍不得……你做那种事。”因为方才一团闹,季鸿有些惫懒地垂着眼睛,余锦年抬手摸了下,很无所谓地道:“我高兴呀!我愿意给你做。而且,你生活习惯好,吃的又清淡……嗯,反正还不错。”

短短一句话,季鸿来回品味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醒悟过来,他被少年放荡不羁的话语惊的哑口无言,只颤巍巍地抖着睫毛,眉心隐忍着,半天才憋出同样一句话:“闭上,别说话了。”

不说就不说嘛,余锦年哼了下,仍旧不管不顾季鸿此刻浮躁的心情,径直紮进他怀里去睡。

——

接连几天,姜秉仁倒是没再出现,一碗面馆难得清静了一阵。清欢也打好了绦子,余锦年挑的都是些淡雅的素色,没那麽扎眼,他当即就拿出那把小弯刀来,让清欢帮忙给系上,下头挂了穗子,栓在腰间使劲地嘚瑟了一番。

腰间佩物是自古以来的风尚,早些年朝中崇武,多的是达官贵族佩着装饰精美的短刀剑出行,以彰豪迈爽朗之气,后来这些年,京中又流行起霁月清风款的美男子,是故大多贵公子都改为佩石戴玉,越是清雅的款式越好,京畿地区一时玉贵。一块指头大的雕刻精致的玉器,能抵得上一处深宅豪苑之价,可即便如此,仍不减人们追捧美玉的热情。

这也是为什麽余锦年只能买得起一块成色污浊的粗玉,给季鸿做玉竹簪的缘故。

余锦年腰间佩上小弯刀,进进出出间晃得上头铃儿叮当,想让人不注意都不成,几个食客说了几句好听又奉承的吉祥话,余锦年就被夸得晕头转向,大手一挥给人打了折。引得前堂怀揣着同样心思的食客纷纷赞美起余锦年的刀来,直把什麽想干的不相干的诗儿词儿胡乱地往上套,还有实在不善言辞的,憋红了脸,只憋出一个“神仙下凡才有这麽美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