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2 / 2)

“你又作甚麽?”小厮吃过余锦年不止一次亏,警惕地向后一退,“你别过来。”

余锦年笑道:“不是,兄弟,大家随行一路,也算是朋友了罢?”

小厮翻了个白眼,谁和你是朋友了?只是这少年也是奇怪,非要拿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自顾自问道:“不知你家公子究竟在何处高就,日后有缘,请你家公子吃酒呀!”

“……”小厮莫名其妙地打量他一番,心里一转,便以为是余锦年开了窍,想要来抱自家主子的大腿了,於是趾高气昂地道,“我家公子不爱吃酒,平日里在府上也就小酌两杯便罢,吃酒……就算了!你若是有心,东郡府天兴茶楼上,请我家公子吃一杯上好的龙脂云雾便可。”

“那是,应该的,应该的。”余锦年笑着应了,又悄悄问,“哎,不知你家二位夫人是哪里人呀?日后登门拜访,我们也好备些合心意的薄礼。”

小厮一听,觉得有几分道理,认为余锦年很是上道,便不厌其烦地回答说:“我们大夫人正是东郡府人,小夫人……虽说是自常都府接回来的……”他想了想,“可似乎听伺候她的丫头提起过,好像是北人,具体的我却不知了。”

北地人?

余锦年沉思片刻,赶紧露出个笑容,将那小厮送了出去。

——

两家的车马均休整完毕,各自套好了鞍,只等着出发。

余锦年被婶娘一家塞了许多土特产,寒暄半晌才上了车,那小萝卜头还没跟他玩够,有些恋恋不舍地朝他招手。他瞧那娃娃哭得颇凶,是真的舍不得,於是从车后随身的箱奁里翻了翻,找出一根缠玉楠木笔,崭新的,还未沾墨,从窗口扔给小萝卜她娘。

然后单臂趴在视窗,笑哄道:“莫哭啦,你不是爱写字吗,送你支笔!日后好好读书,成了状元,到京中来找我。”

小娃娃抽抽噎噎地说着“肯定要考上状元”之类的话,他娘却受宠若惊:“这麽贵重的笔,我们可不好收……”

“不过是支笔罢了,我瞧这娃娃是个当状元的料子呢!”余锦年摆摆手,“好了,走啦!”

前头吕家已经走远了,余锦年放下车帘,钻回车厢,皮肉俱软地歪在某人身上,翘起了二郎腿。季鸿调整了坐姿,让他枕得舒服些,这才轻轻敲了两下车壁。

也上了路。

出了村子有四五里,便是一个岔路口,一条往北,一条斜向东南,一直走下去,便能连上去往东边河洛城的官道。

季吕两队人马就在此分开,各奔前程。

余锦年挑开车帘,向东面望了望,直看到吕家最后一个脚仆也消失在密林山道之中,他才收回视线,浅浅地叹了口气。

季鸿摸了摸他的额头,问:“怎麽了?可是又难受了?”

余锦年摇摇头:“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

分别了吕言嘉一行人,他们一路上风平浪静,过了这道山口,再往北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官道参差纵横,城镇鳞次栉比,比起南地的温软风土,北方又是另一种凛然飒气。夏京的歌舞昇平绵延到此,便成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繁华大气。

闵家兄弟早就坐厌了马车,各自弃车骑马,一匹“疾风”,一匹“琥珀”,携着两名身着骑装的英俊公子,器宇轩昂,好不养眼!看得余锦年眼巴巴直羡慕,觉得能够纵马宾士,才是男儿本色。

京中的世家子弟,没有不射艺精湛的,都是自小便被教养起来,季鸿自然也会骑马,只是他少时身体不佳,非到必要,也没人敢叫他上马去跑。况且他自己对骑马一事并无多少乐趣,只偶尔被闵雪飞拉着出去散散心。

这会儿瞧余锦年实在是眼馋得紧,季鸿问:“想骑?”

余锦年用力点头:“可我不会。”

季鸿笑道:“那有何难。”

於是半途便也下了车,自队伍里挑了匹温顺的马儿。季鸿先行跨迈上去,又自马背上一弯腰,攥住了余锦年的手,叫他踩牢了脚蹬,将他往上一带——余锦年只觉自己打了个旋儿,人就坐在了马背上,被季鸿稳稳地揽在了身前。

季鸿挥起马鞭:“坐稳了。”

剩下的人理所当然的,在车里听到了余锦年顺风而来的一串惊惨叫。

马车行到城下,打头的便是高头大马上的几个贵公子,堪堪称得上是风流无双。闵家兄弟也不再刻意隐匿行踪,闵雪飞则径直亮出身份,这一路算是畅通无阻。许是他们一行人太过扎眼,吸引了路人许多视线,余锦年兴致勃勃地四处张望,满眼尽是从未见识过的繁华。

与他前世所见的繁华不同,也与信安县的平和温静不同,这时的城镇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风情,人声的鼎沸,尘土的飞扬,甚至於皓皓青空之下的张罗吆喝,都有一股别样鲜活的感觉。

余锦年暂且忘记了屁股上的疼,好奇道:“夏京是什麽样的?”

季鸿将他领下马:“比这里还要繁盛数倍。”

余锦年还未来得及感叹,便听身后突然响起好一阵骚乱嘈杂,一番指指点点和摔盘碎物之间,隐约听到有人痛駡高喊道:“好你个庸医!你化作灰我都认得你!你别想跑——还我儿命来!还我儿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