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从名画走出的女人(1)

「喂,和我离婚吧。」

淳一刚回到家就如此说着。坐在沙发上翻着周刊的真弓呆然若失地回道:「怎麽突然这麽说?」

「我有女朋友了。」

淳一扑通一声跌进沙发里,一边唔地伸懒腰,一边说着,然后就看起了手上的报纸。

「……哦。」

真弓停了一会,点头道:「那个人是美女吗?」

「当然罗。」

「是怎麽样的人?」

「系出名门的千金小姐。」

「哦,真想见一见。」

「见她干嘛?」

「用枪打死地。」

「喂,你是警察呢!」

「现在是个普通女人。」

「普通女人怎麽会有枪呢?」

「什麽方法都可以!」真弓尖声道。「不能用枪的话,用切肉刀剁成块,或是用冰镐刺死都可以。」

「即使你这麽做了,她也死不了。」

「怎麽,难道她是超人的表妹还是什麽的?」

「我的情人是这个啦。」

淳一把手上的报纸拿给她看。标题是「发现幻梦巨匠.汤岛画伯的『某位小姐』」,将近占了版面的一半,画作也刊登出来了。

「你真是的!」

真弓胀红着脸,火冒三丈地说。淳一在拖鞋的猛攻之下,一边在客厅四处逃窜,一边说道:「喂,冷静一下!你不懂得幽默吗?」

「什麽幽默!你是希望我心脏麻痹死掉吧!」

「你的心脏会为了胡诌的话停止跳动吗?」

「你是什麽意思啊!你喔……」

真弓对着淳一飞扑过去,两人便在地毯上扭打、翻滚起来。

「我知道了,知道了,对不起啦。」

「你真是……」

真弓话没说完,就被淳一用双唇塞住了嘴。「……哎……那样子……」

真弓在接吻空档还忿忿不平地说着,但是在淳一怀里终究是柔顺了起来。

此时行事审慎的作者只好转过身来背对他们--这两位诚如读者所知,是一对夫妻。为夫者今野淳一,三十四岁,身材中等,体格健壮,是有点严肃的男子,以小偷为业。为妻者真弓,二十七岁。说是美女,不如说是给人可爱印象的女性,虽然有点粗心大意,却是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刑警。

这对夫妻还没有小孩子,感情仍然很融洽。从他们整年都在互相对骂着:「你给我去死!」「我要杀了你!」就可以知道。或者看到现在正从地毯起身,整理紊乱的衣服和头发的真弓那副愉快的表情,谁都会点头同意他们感情真的很融洽。

「这是谁的画?」忘了刚才说要把人家剁成块的事,真弓拿起报纸说道。

「你是说作者?模特儿?还是持有人?」

「作者我知道,就是这个汤岛的白梅画伯吧。」 (注:汤岛白梅,日本电影、演歌名,台湾有翻唱版本,台语版歌为汤岛白梅记、汤岛白梅,国语版歌名为泪洒爱河桥,YOUTUBE皆可找到!)

「他叫做汤岛龙王。」

「怎麽像是中国餐馆的名字。」

「你少乱搅和。」

淳一坐上沙发,点着香烟说:「他这个天才是有名的任性,完成的作品只要稍微有点不满意,就会把它毁掉。据说他生前大约画了一百幅的油画,其中有八成是他自己烧掉的。」

「哎!好奇怪!」

「正因为如此,剩下的二十幅画才会价值连城。狂热的收藏家五千万圆都肯出呢!」

「五千万!折合我几年的薪水啊?嗯,月薪实际是十五万圆……」

「别算了,连活下去都嫌烦了。尤其自从四、五年前汤岛龙王死了以后,他的画迷就想着也许还有没烧掉的画,而拚命到处搜寻。」

「所以找到了这幅画?」

「对,模特儿是谁还不知道。但不管是谁,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最棒的是这幅画。」

这幅画的风格并不特别,是一幅极为寻常的肖像画。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十七、八岁女孩双手轻叠在身前,眼睛直视着观看者。她的脸稍长、五官端正,是个美少女。自然束起的头发长长垂下(其实是隐藏着,看不出长短,却让观看者觉得一定是长的)。唇边泛着略带羞怯的笑容,清澈的眼睛充分显露腆的神情。彷佛是将「纯洁」一词入画的杰作。不,其实「纯洁」的确入了画。

「这幅画,要在哪里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