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章(1 / 2)

一骗三生 余姗姗 135806 字 1个月前

简介:

为了寻找失去的记忆,我不得不四处游历。

幸运的是,有人陪我一起走,他说他叫勾刑。

不幸的是,我们所到之处,死伤无数。

那些含恨而终的人嘴里,都念叨着一个女人的名字:胭脂。

於是,我们便踏上寻找「胭脂」的道路,直到有人告诉我,我就是胭脂……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在小说里,失忆的多半是主角,失忆之前多半有段很值得失忆的经历。

正文

我是一个失忆的人。

师父说,我是从小镇北边的上游飘下来的,当时还有呼吸,但他并不想救我,因为他只对死屍有兴趣。可偏偏,王寡妇正在溪边洗衣服,是她提醒师父有个女人从上游飘下来的,也是她露出一脸的慈悲为怀,才令师父下了救我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念头。

我醒来以后,王寡妇给我起了个名字,叫阿九。

我问为什麽,她说她嫁过七个男人,我师父将会成为第八个,我是他们一起捡到的,於是排在第九。

我向镇上的人自我介绍,我是阿九,大家纷纷叫我九姑娘,只有一个在街边乞讨的乞丐提出质疑:「那你姓什麽?」乞丐相貌平平,声音却极其好听。

这个问题令我沉思良久,我相信,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因为他能在人云亦云之中找到真理的破绽。

我反问乞丐:「你姓什麽?」

他说他姓阮。

自那天起,我便叫阮九,但镇上的人依旧叫我九姑娘,这件事告诉我,口头上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我师父是镇上唯一的解剖学家,人称仵作。

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开始跟师父学习解剖,师父解剖女人,我解剖男人。他从不让我解剖女人,只说是为了两性调和。

我问什麽是两性调和,师父说就是阴阳调和。

我想,这个道理就和他半夜去找王寡妇的意思是一样的。

台面上,王寡妇是个寡妇,台面下,她是我师父的女人。

我问师父,王寡妇会不会成为我的师娘。

师父眯眸沉思,进而叹息道,没可能。

我问为什麽,师父说王寡妇八字克夫,他怕死。

我又问,既然怕死,为何还要和王寡妇来往。

师父说,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都是有剧毒的。

我想,师父是想告诉我,王寡妇就是他眼中的最美好。

后来一问镇里的乡亲才得知,王寡妇曾嫁过七个男人,时间最长的维持一年,最短的一天,其中六个经我师父的手证实死因并无可疑,男方家属痛定思痛,异口同声指责王寡妇命硬克夫。六户人家同一看法,惺惺相惜,遂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附近十五个城镇,成为十五个城镇皆知的真理。

我很想告诉师父,奸夫也是夫,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作为一个失忆的人,我直觉认为自己的身世不一般,进而对以前的事充满遐想和假设。按照这个定律,我幻想自己是一位公主,或是皇帝的老婆,但一连等了三个月,也不见镇上张贴寻找皇家女眷的皇榜,我的幻想也就此破灭。

从那个月起,我担负起下厨的责任。

我问师父,杀鱼和解剖有何不同,师父说并无不同。

我又问师父,杀鸡鸭和解剖有何不同,师父说并无不同。

周而复始问了几次,得出的结论是,男人、鱼、鸡、鸭於我,也并无不同,都是禽兽。

某一天,我宰了一只老母鸡,留下它的一窝小鸡,下手时,心里感到很悲凉。

王寡妇拍着我的肩膀说:「等它们长大了,你可以送它们一家团圆。」

我告诉她,我只是可怜自己,连鸡都有亲人,我却禽兽不如。

王寡妇也露出一脸悲凉。

於是那天餐桌上的气氛,也被我们带动的很悲凉。

师父问清缘由,我将在老母鸡临死前得到的人生感悟告诉师父,师父沉默良久,垂下眼,叹口气,这才说道:「师父也是个孤儿。」

我和王寡妇一起看向师父悲凉的脸,王寡妇起身走过去,将师父揽进怀里,把他的头压在自己的胸脯上,由怜生爱。

我只能坐在凳子上看着他们,无比羡慕。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出现一个男人,背对着我,身材颀长,一身的青灰色长袍,长发垂至腰部,双手背在身后。若不是他的声音告诉我,他不到二十五岁,我会以为他已经年过半百,因为镇上的老人也常如此背手望天,叹几句人生总结,表示他们一生趟过无数女人河,却一瓢都没有留下。

那男人转过身,但是镜头并没有照在他脸上,他对我说:「这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然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白而修长的手指,令人着迷。

我说:「你有一双好看的手。」接着我低头看向我的,粗糙,干燥,指甲还有裂痕。

他没有答我,只是微笑,我看到他的唇,淡淡的红,微微上扬的弧度,下唇略薄,笑起来时,唇角有浅浅的酒窝。

这一笑,令我明白两个道理。一是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可以向王寡妇爱师父那般因为他脸上的落寞而从母爱开始,也可以因为男人的一个笑容,或是一双好看的手。二是这个男人没有回应我对他的称赞,或许是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他是一个乐於接受赞美或被人赞美到麻木的帅哥,所以他只会卖笑。

这个梦持续了三个晚上,令我托腮发呆了两天。

在这两天里,我拒绝一切履行劳务,并且反覆审视自己的手指,开始好奇自己的来历。

但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人空想的时候,往往只会胡思乱想,於是我便去找师父求证。我将梦境告诉师父,希望他能解惑,他抽着水烟袋沉思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给我两个答覆。

他说,第一个可能性是我少女怀春,而怀春的少女都有个梦中情人,我的梦境恰巧验证了这条真理,第二个可能性是这个梦中情人真正存在,我在失忆前曾向他允诺过一件事。

出於少女的思想,我更愿意相信第二个可能性。

豁然开朗后,我不再满足於生活在这个镇子上,我想走出镇子找寻那个男人,找寻记忆,找寻承诺。

师父则将此理解为,姑娘大了,要出去找相公了。

走出镇子的想法一成型,心便野了,心野了,人便不安於室了,我开始堂而皇之的不做劳务,不学解剖,整日无所事事,和街边的乞丐为伍。

我告诉姓阮的乞丐,我可能会是一个名人。

阿阮笑笑,问我知道什麽是名人麽,我说就是受到万众瞩目的人。

阿阮又问我凭什麽这麽以为,我告诉他,我梦到了一个看上去像是身价过亿的帅哥,还答应要替他办一件事,能替这样的人办事,我多半也不会是小人物。

阿阮皱着眉,打量了我许久,道:「他凭什麽认为你能替他办事?你替他办完事后,他怎麽报答你?」

我说:「娶我,他会娶我。」

他指出问题:「你们这是买卖婚姻。」

我说:「婚姻不就是买卖麽,隔壁镇的老王娶走了咱们镇的苗姑娘,苗姑娘的老爹捧着五十两银子乐的合不拢嘴,根本没看到苗姑娘脸上的眼泪。」

阿阮良久不语,在我终於决定回家的时候,他才一脸恍惚喃喃道:「其实买卖的婚姻也有幸福的。」

在我准备离开镇子的前一天,我向师父辞行,师父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的梦是真的,我不会阻止你寻找真理的路。但我要提醒你,女人替男人办的事,多半是办另一个男人的事。」

这句话的逻辑太过缜密,我百思不得其解,於是失眠了一夜表示不得其解的程度。

翌日,我最后一次去见师父,不想真成了最后一次。

师父暴毙在屋内,房门和窗户紧闭,房顶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这是一个密室杀人案,且据阿阮的密报说,镇上的青天大老爷认为我是唯一一个疑犯,於是派了衙役欲将我捉拿归案。

在这个战火纷飞横屍遍野的年代,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这麽说,是因为在这半年里,我和师父收的屍体都是死於战祸的,还有部分是死於饥荒。

不曾想,师父是我第一次独立作业的对象。

我来不及悲伤,简单检验了师父的死因,并在衙役赶来前和阿阮一起离开了镇子。

我们急匆匆奔跑在国道上,不见一辆经过的马车,於是我们一同认为应该趁四下无人时聊些不适合人听的内容。

我问:「衙役是怎麽知道我师父被杀了。」

阿阮淡淡道:「有人报了案,说你杀人劫财。」

我又问:「你是怎麽知道衙役要抓我的。」

他说:「我有内线,就是那个师爷。」

我再三问:「那为什麽你要乞讨?」

他说:「因为我也是那个师爷的内线。」

由此可见,间谍都是双向的。

我告诉阿阮,师父死的很惨,一剑毙命在喉咙上,但在他死前,他的四肢经脉都被挑断了,手法很快。没有留下任何犯罪证据,只有师父身上的遗物,三十两银子,所以这不是劫杀,也不会是仇杀,因为一个只和屍体打交道的人,我想不出他会得罪谁。在师父身上,还有一本名册,记录了他验过的所有屍体的来历和遗物,没有来历的便写了「身世成谜」。

阿阮问我有多少身世成迷的屍体。

我说有九成,他不语,我们都认为在这个乱世,要保存姓名和来历是一件很难的事,就算你会写字,也不能保证会被流传后世,就算能流传后世,也不能保证死后不会被遗弃在乱葬岗上。

话题如此沉重,我和阿阮都陷入了沉默,正当我们苦於没有交通工具从天而降时,我们前面不远处,便上演了一幕杀人行凶事件。

三名蒙面刺客围攻一个青年男子,行云流水间,男子被刺穿胸膛,血染大地,妖艳绚烂。三名刺客没有履行杀人灭口的宗旨而冲向我们,只是互相打了眼色,各自散开。

我想,这是因为他们蒙面了吧,没脸见人的人自然也不会在乎被人看到脸。

我走过去,踢了倒地不起的男人一脚,又很快将他摸了一遍,拿走了一块通关路牌,一包银子,一把染血的剑,又看了看不远处的马车,对阿阮说:「他的死可以救你和我,咱们应该给他立块儿墓碑。」

阿阮漫不经心的点点头,毫无意见。

但那男人却提出反对意见。

男人气若游丝的张开眼,瞅着我说:「我的心脏在右边,我死不了,你们若能救我,我可以付你十倍的报酬。」

这是一个若不答应便会捶胸顿足后悔一生的交易,於是只好将男人拖上了车,我很快利用车里的伤药和白布给男人包紮,然后问他来历,以便将来有处可讨债。

男人说,他姓别,名云州,是云州城的少城主。

阿阮不紧不慢地告诉我,我们救了一个名人,他是个城管。

我看着一脸平静的阿阮,心想能面对赫赫有名的城管还能如此淡定自若的,也是世间少有。

我告诉阿阮,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同一天里,我送走了师父,又救了一个名人。好在师父走了,还有我继承他的衣钵,替他写个生前小传,也不知道等我有一天去了,该写点什麽。

然后我看向阿阮,他正笑着看我,我说:「如果我走在你前面,请你帮我撰写个小传,就写……死过一次,死而复生,又死了一次,未能复生,该死的,冲早要死。」

阿阮挑起眉,淡淡道:「你不会死的,说什麽傻话。」

听到这话,心底滑过一道琢磨不透的感觉,我问阿阮,为什麽要和我一起逃出镇子。他说听了我要走出镇子的理想后,也不由自主地将这个理想当成他的理想。我感叹着,一个人若是没有能力实现理想,便希望别人可以代替他实现,若是没有理想,便希望借用别人的理想当理想,这就是移情作用。

刚刚救下的别云州缓过气后也和我们谈了理想,他说他的理想就是找一个人,不想还没找到,反被仇人先找到了。别云州实现了敌人的理想,真是舍己为人。

我告诉他:「如果你不死,请给我们十倍的报酬,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把你送回云州城,再问你的家人要那十倍的报酬。」

别云州笑了笑,说:「我不会死。」

在这个死比活着要难的世道,能说出「我不会死」四个字的人,一定是个理想主义者,他要不就是自负甚高,要不就是自欺欺人。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是为了承上启下硬计算出的路程,没话找话的时候会描述一下路边的景色,还有像我这样连景色都懒得赞美的庸才。

据别云州说,云州城是一座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城市。其实如果别云州经常出去走走就会发现,任何一座城市都是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

但出於礼貌,我还是随口问了云州城的传说。

别云州说:「上一任的云州城城主,是我兄长,他本来有个情人,叫胭脂……」

胭脂这个名字真的很适合当情人,就像花楼里的姑娘一定会叫红红、翠翠、蓝蓝一样。我刚想说出这个看法,驾车的阿阮已经跳了下去,和城门的护军寒暄。

护军首领亲自掀开门帘,一见是别云州,立刻要下跪,但听别云州轻声道:「别张扬,放行。」护军首领便训练有素的退了下去,让我们顺利通过安检。

我对别云州有了改观,他的生活态度如此低调,真是生来就该当城主的人。

阿阮听到我的评论后,问我为什麽。

我说:「你见过哪一个城主被人暗算又被两个乞丐救回城还要大肆宣扬的麽?这叫神秘感。」

按照别云州的意思,我们一起来到云州城最北边的别院外,经由别院的门人将我们迎了进去,走过前厅,别云州便被下人抬走,和我们分道扬镳。

门人领我们往厢房走去,沿路上,门人一直反覆对我们强调,入夜后请不要随意走动,夜黑风高,陷阱不少,若是图谋不轨,随时有可能被强箭手射成箭猪。我相信任何一座有威望的山庄都希望给客人一种神秘且危险的印象,但在身为救命恩人的我们看来,要谋害别云州,我们随时可以取他狗命,或直接捎一封勒索信表示诚意。

这座别院占地多少公顷,修建历时多少年,采用什麽稀有材料,经门人的嘴一说,全都数字化了,说了半天,我愣是一个没记住,只感觉他把一到九都问候了一遍。

然后门人总结道:「这里很大,没有人带路,很容易会迷路。」

我很想告诉他,我已经完全记住了来时的路线,我也不知道为什麽会记得,可能是天赋异禀。

门人安排我们住进了厢房,又吩咐了膳食,准备了生活用品,这时,天色已近黄昏,须臾弹指间,便会落下夜幕。

夜幕落下后,我走出厢房,四处乱走。原因很简单,越是别人劝你不要做的事,你越想要试一试,这就像我师父明知道王寡妇命硬克夫还要和她无媒苟合一样。

顺着来路走去,我一路都在想能否撞见有无公子佳人月下弹琴或是互诉肝肠,因为这座别院的装潢实在很适合偷情。但绕了三圈,只看到别云州一个人,真是始料未及。

别云州躺在亭子的长椅上,在我经过他身边第三次时终於忍不住叫住了我。

他问:「九姑娘你在找什麽?」

我说:「在找故事。」

他又问:「什麽故事?」

我说:「像这样一座别院,理应有一段故事。」

别云州垂下眼眉,沉思片刻,遂一抬右手,但听四周响起淅淅沙沙的声音,隐约见到三五人影远去,我这才明白,所谓强箭手并不是杜撰,而是碍於别云州。

这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虽然我不知道为什麽别云州要告诉我,可能是看我身为女人和乞丐,却不甘下贱,仍有勇气亡命天涯吧。

别云州在讲故事的时候,语气额外的低沉,眉宇间隐露哀愁,唇角有时微微翘起,那是在提到「胭脂」二字时。

话说别云州的兄长别云辛是个美男子,究竟有多美,大抵能让云州城一半以上的女人尖叫吧。但我想,之所以尖叫,多半原因也是因为身为城主的别云辛年过二十仍尚未婚配,令人有了遐想空间。

在这个世界上,但凡美男子,都有颗自怜、自恋的心,他们渴望找到能与自己匹配的奇女子,但美男子却从不去想,奇女子都是很难驾驭的。别云辛便是在梦想追求奇女子却不知奇女子如何驾驭的年纪,遇到了胭脂。

胭脂,人如其名,正是别云辛要找的奇女子。

她的奇,就奇在任凭别云辛如何明察暗访,都难以获悉她的底细,这对一城之主来说,是难以言语的挫败。

他们相遇在云州城的城外,别云辛被三十名刺客围攻,身中十三剑,奄奄一息之时,被路过的胭脂救下,和别云州险些丧命於三名刺客剑下相比,别云辛更适合当一个城主。

我说:「我觉得你的敌人很看不起你。」

别云州被我打断,微微一怔,随即漾出一抹笑,说:「怎麽讲?」

我说:「你看,你兄长的敌人派了三十个刺客才将他打得半死,还留了一口气见到胭脂姑娘,而你的敌人只派了三个刺客,就……」

其实我也为别云州不值。别云辛死去活来之时遇到了真爱,别云州在同样的情境下却遇到了两个乞丐,真是同姓不同命。

别云州不在意的一笑,道:「三年前,我受过一次重伤,醒来后记忆全无,调养了两年才恢复七成,但气力已经大不如前。」

命运是如此顽皮,偏爱愚弄世人的记忆。

在我失忆后重新组织思想的这半年里,只认识师父、王寡妇、阿阮和别云州四个人,失忆的概率已高达四分之一,且失忆之前必定要遭受身体上的巨大折磨,正所谓「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但我却想不通,既然要降大任,又何故夺取我们的记忆?

於是感叹完毕,回归正题。

别云辛将胭脂安置在这座别院里,胭脂每天都会去看他,他的伤势也恢复的突飞猛进。两人话题投机,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比方说胭脂的身世。

胭脂来自一个已经亡了的国家,启城。

听说当时的启城位於云州城、天启城、明日城三国中间的咽喉部位,三国都想将它占为己有,但苦於多年来的互相牵制,谁也不能贸贸然出兵。启城就在这样的夹缝中偷生了数年,终於抵不过一场天灾……那日蝗虫漫天,遮住了日头,启城的田地被洗劫一空,城主一夜急白了头。接着便是人祸,这三个粮仓充足的大国开始哄抬物价,并紧闭物资运输,断了启城借粮的后路。启城内外,屍横遍野,城主心病成疾,很快死於这场饥荒里。膝下无子的城主一去,群龙无首,朝臣和百姓死的死,逃的逃,启城很快就成了空城。

三国纷纷派驻兵进城占领三方有利地势,在启城内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启城也沦为军事要地。

可想而知的是,胭脂来自一座死城,求证无人,所以别云辛永远永远也不会知道胭脂的身世是真是假。一个身上充满悬念的女子,怎麽能不让人倾倒,何况她还是个美女

胭脂生性活泼,随性不羁,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所以在别云辛的心里,胭脂是个不会被仇恨所束缚的奇女子,因为若是胭脂因报亡国之仇而来,早该在别云辛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一脚踩在他的伤口上。

但是胭脂没有计较亡国之恨而跨越了种族的界限爱上了别云辛,所以胭脂是善良的。而别云辛因为胭脂的善良和强大的世界观爱上她,真是应了一个道理,越是邪恶卑鄙的男人越会追求最美好单纯的事物,因为单纯和美好总会无条件的包容邪恶和卑鄙。

但别云辛并不知道,在胭脂心里,要真真正正的报复一位美男子,首先是要让他爱上自己,再采用爱情的虐反覆折磨他的灵魂,而要对付一位城主,首先是要让他主动把江山奉上,再将他的诚意践踏在脚下。

别云辛既是美男又是城主,理应双管齐下。

云州城城主新婚在即,城主不惜以云州城为聘,汗颜了无数败家子。当时云州城内的富二代纷纷效仿,不惜倾家荡产为各大花楼内的清官赎身,以展现自己不爱家产爱美人的无尚情操。

在胭脂以前,三国城主的婚姻都是门当户对的,但在这个世界上,能和三国门当户对的,也唯有他们自己,於是三国的姻亲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一家子。这一家子却还要时不时搞些政治手段互相牵制,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但又一细想,这就和在民间家庭里的婆媳过招、兄弟阋墙的道理一样,不是生性好斗,是如果不斗人生漫漫实在无事可做。

胭脂的出现,注定酿造一出童话。童话有三个必备条件,一是地位的差距,二是止於结婚前,三是令人难以预料的后果。

如果别云辛可以和胭脂就此白头到老,百子千孙,百结同心下去,这便是一段佳话,可以流传万世,风靡三国,胭脂也会因此成为三国所有女子的学习对象,争相以嫁入皇室为终身目标,眼里再也容不下平民男子,大大降低民间的结婚率,实在不妙。

好在,童话就是童话,始於民间,毁於现实。

据说,新婚当夜,忽来一场大火,城主别云辛死於火海,城主的胞弟弟别云州身体多处烧伤,而胭脂则下落不明。

又据说,胭脂在失踪之前曾留下一句话:「若只要你的命,不足以慰借启城的子民。毁了你,便等同毁了这座城。」

再据说,当日提出封锁物资,拒绝启城求救的第一人,便是别云辛。

在我看来,别云辛是个天生的政治家,因为他能及时利用天赐良机煽动另外两国一起袖手旁观,未耗费一兵一卒亡了启城。只可惜,别云辛不是个爱情专家,若他是,他便不会轻易爱上胭脂,但前提必定是他要先把毕生的精力投资在反覆恋爱和反覆失恋上,自然也不配当个城主。

在民间女子们看来,别云辛真是世间少有的专一,因为他只爱过一次,并且死於这次恋爱。所以在这之后三年中,云州城的女人们改变了爱情观,以一生一定要毁了一个男人为终身目标,以为自己牺牲性命为择偶标准。

也就是从这天起,云州城突然多了十几个叫胭脂的姑娘,她们是为了纪念这段爱情而改名的。在这盲婚哑嫁的年代,「胭脂」就代表了突破传统枷锁的神话,当童话被人神话后,那便是一种信仰了,信仰是难以被磨灭的,也许当云州城城灭之时,唯一能留下的只有曾经最美好的信仰。

於是故事告一段落后,我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什麽你哥被烧死,你也被烧伤了?莫非你也爱着胭脂?」

待一问完,我便后悔了,因为要按照这句话的逻辑,别云州理应是有恋兄情节的,否则不会陪他身陷火海,而是拉着胭脂的手抛开种族的差异和世俗的成见乐观的迎向明天。

别云州沉吟良久,脸上浮现类似於苦恼的神色,而后微微挑起眉毛,眼底露出恍然大悟的意味,说:「我也爱着胭脂?是这样麽?」

不知怎的,见他如此,我竟不敢直视,只好别开眼,心底涌上愧疚。要知道,我是一个从来说话不负责任的女人,好比说人家问我「吃了麽」,我会说没吃,但实际上我已经吃了,只是想看看问话的人是否有意再请我吃一顿,却不料对方又说「那你赶紧回家吃吧」,令我心情五味杂陈之余,还因此获得一个真理:要判别一个人是否撒谎成性,还要看对方是否会受骗上当。

别云州对我的一句戏言如此上心,可见他心智有多单纯,又或者他心里早就有此猜测,只是还需要通过别人的嘴说出来对他加以肯定。

於是事情发展到这步,我忽然不知道该接什麽话,只好清清喉咙道:「城主,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活着的人若被死人所困,那便是活死人。倘若死人可以死而复生,那活着的人便有了期盼,可这世界上从没有发生过死而复生的奇迹,倘若发生了,三国的科学研究必定能更上一层楼,将这项技术发扬光大以备复活更多的人,老百姓也便不再惧怕战火和饥荒,反正死只是一时的,换句话说,活也便成了一时的,死或活便没有区别,那天下就大同了。可惜,我说的假设完全不存在,所以说来说去,咱们活着的人为了好好的活着,唯有先忘却死去的人,城主有没有想过,你和我之所以会失忆,为的就是忘记别人走自己的路?」

话一说完,我先被自己强大的逻辑性打败,这番话简直无懈可击,可以开坛讲佛了,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论点驳倒,相信别云州不管听懂与否,都难以提出质疑。

未料,别云州沉思片刻后的第一个问题,便把我问倒了。

他问:「阿九,你说你也失忆了?那在失忆之前,你是从哪里来的,又为什麽会失忆?」

由此可见,别云州不愧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城主,因为他失忆之后还有身边的人告诉他失忆前来龙去脉,所以在他的思想境界里,所有失忆的人都该有无师自通的本事。

我把头撑在双手上,双手撑在石桌上,叹气道:「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为什麽会失忆,所以我才决定离开镇子,去寻找我的过去。」

这时,忽然一阵微风拂过面,撩起了别云州的发,发丝挡住了他的部分表情,令人看不真切,但越是看不真切的事物,往往越令人想去看,於是我想也没想,就伸长了手臂,欲将它拨开,却也在这时候,别云州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一瞬间,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只有四个字可以解释:情不自禁。

但现下,情况急转之下,这本来是我主动吃他豆腐的一幕,却演变成他轻薄我的下场,在他温润厚实的手掌里,我的手显得那样冰凉、弱小、粗糙、干燥,简直不值得一提,这更令我发觉我们的出身和平日保养相差如此之多,便不由得自卑。

别云州放开我的手,露出淡淡的笑,眼底流光四溢,唤道:「阿九?」

我这才警觉,眼前人是个美男子,警觉之后不由的懊恼,别云州既然是别云辛的弟弟,自然也该是美男子。自古美男陪丑女,美女配野兽,如此一想,我心里便不再自卑了。

我道:「城主,我家乡有个风俗,女孩儿家要是被父亲以外的男人碰过手,便要让那人负责到底。」

「你的家乡?」别云州一脸困惑,显得那样无辜:「你不是忘了你从哪里来的麽?」

我立刻觉得汗颜,被别云州强大的记忆力打败,只好颓废的站起身,说:「城主还是叫我九姑娘的好,镇子上的人都是这麽叫的。」

转身的瞬间,我想了很多,思想如此迅速,令人防不胜防。在和师父学习解剖的光辉岁月里,我一共摸过137个男人的身体,只有别云州是活生生的,这就成就了他应对我负责的理由,因为死人是不能对我负责的,所以别云州负担了137份的责任。相信这个逻辑,是任何一个有怀春和审美能力的大姑娘都会认同的,并且希望自己就是那个中标者。可恨的是,廉耻之心往往会在这时敲打大姑娘的矜持,令我在这紧要关头实在说不出「请你对我负责」这般羞死人的话,也只好选择转身泪奔。

哪知,别云州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挽留了我泪奔的脚步。

「阿九,你有什麽梦想麽?为了答谢你救我一命,我可以帮你完成梦想。」

我微微侧头,让他看到我的侧脸,因为风正吹在我的背后,头发被吹散开,可以显得我虚无缥缈。

我本想说「我的毕生心愿就是成为城主夫人」,但话到嘴边竟成了:「我想成为三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女仵作。」

别云州半响不语,不会儿,声音淡淡传来:「真好。」

我不知道别云州所谓的真好,是在称赞我这个怀春年纪的少女能有一个无关风月的伟大梦想是实在难得的,还是在唏嘘连我一个怀春少女都能有梦想而他身为一城之主却连半点想法都没有。

这个问题实在深奥,於是我也没有深究。

之后的三天,我没有再见到别云州,因为我整日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埋头思春。

阿阮每天晌午起床后都会来看我,问我吃了麽,吃的什麽,我也会回他「没吃」,「没心情吃」。哪知阿阮竟不再继续问下去,而是独自觅食。我本准备着如果他再问我为什麽没有心情吃时,我将会告诉他「在思考人生大事」,那麽他一定会继续问我什麽人生大事,我便可以将心事和他分享。可惜,他没给我机会。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若想和人分享心事排自己的忧解自己的难,便要学会拉下身段,若是一味的等别人主动问你,那只会化作一个遥遥无期的空想。

心事没人可诉说,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於是第四天,我主动去找了阿阮,给他两条路走,第一,跟我一起离开云州城去打天下,第二,我离开云州城去打天下,他留在这里继续当食客。

表面上看,任何一个热血男儿都不会拒绝打天下的提议,但实际上,天下已经三分而定,我们无人可打,并且我也没有多麽宏大的愿望,所谓「打天下」也不过是解剖更多的死人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第一女仵作罢了。所以我想,阿阮多半是会选择二的。

但是事情总喜欢逆人而行,这多半是因为人思考的角度总喜欢和事情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吧。

於是,阿阮选择了一。

直到多年后,我才幡然醒悟一个事实,那便是三国法律都规定了仵作是能是男人,也就是说本就没有女仵作,所以从我立下宏愿的那刻起,我已经是第一了。可叹的是,这种独孤求败的境界竟是在我放弃这个宏愿之后才体会到的。自然,这都是屁话了。

当我们和别云州告别时,别云州派人准备了一辆马车,又送给我们几千两银票和碎银,还有干粮、糕点、茶叶等等。我和阿阮真是无以为报,纷纷热泪盈眶。

然,依旧挂着清浅笑容的别云州却道:「我和你们一起上路。」

换句话说,这些东西应该是养尊处优的城主为自己准备的。

在经过一番惊吓和难以言说的心理活动后,我问他为什麽。

他说他要找人。

我问:「城主要去找胭脂麽?」

我和别云州互相看着彼此,看紧彼此的眼睛里,试图看穿对方的灵魂,但我们都没被看穿。

别云州叹道:「我想找个答案,这个答案只有她知道。」

我又问:「那城主有胭脂的画像麽?」

他摇头,神色是那样惋惜:「所有见过胭脂的人都在这几年或失踪或死去,我只来得及听完那个故事。」

这真是这世界上最荡气回肠的虐恋情深了,别云辛爱着胭脂,胭脂爱着复仇,於是胭脂用她的爱毁了别云辛的爱,别云州爱追踪真相,胭脂却爱失踪,於是胭脂又一次用她的爱毁了别云州的爱。

我陷入无限的想像中,最后还是靠着门框的阿阮提醒道:「该走了。」

也不知道说到哪里了,我们三个人便上了路。路上的话题实在很多,大家都变得很健谈,尤其是我,但是我说了很多,却挥之不去脑中盘旋的那个问题。

我问:「我只知道你姓阮,那你叫什麽?」

阿阮扫了我一眼,眼睛带笑:「我叫勾刑,我没和你说过麽?」

勾刑,我玩味着这两个很有杀手气场的字,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又问别云州:「城主,你打算去哪里找胭脂?」

我的预备下文是,假如别云州说不出个地点,那麽马车行进的路线便由我做主,我会选择去死人最多的启城,假如别云州能说出个地点,那麽客随主便,我只能期盼他的目的地有很多死人。

哪知,他却笑道:「叫我云州便可。」

我望着蓄满笑意的眼,忽而面颊燥热,结巴道:「这恐怕不妥吧。」

他解释道:「你看,若你一路上都叫我城主,一定会引来旁人的侧目,不如低调一点,可以免去不少麻烦。」

他的说法无懈可击,我只好答应。

最终,我们决定的地点正是启城,因为据别云州说,启城位於三国的交界处,不管去任何一国,都要经过启城,否则只能反向横跨绵绵山脉或者反向横越茫茫大海,来到另两国的大后方。所以启城之所以会成为军事要地,绝对是地理决定命运。

别云州很快就发觉,他做人低调的意愿,是那样难以达成。

从云州城到启城的康庄大道只有一条,就是国道,国道虽宽,关卡众多,细细数来,一路上已经经过了二十三道,每道关卡都有村落环绕,可能是先有的关卡而后引来了暂居人群才形成了村落,也有可能是先有的村落为了方便管理而设定了关卡。总之关卡之多,连别云州也对云州城的人口数字表示惊讶。

好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人和事都是有尽头的,人会寿终正寝,事情也会有始有终,就连爱情也有保质期和新鲜度,可见,关卡再多也终有走完的一天。

就在抵达启城的最后一道关卡前,别云州的做人低调论也终於被打破了。

按照勾刑的说法是,这道关卡是外城人通向云州城的最后防护,守卫自然严密,若不严密,云州城内早就充满了奸细和探子。这番说法令我对阿阮刮目相看,也不禁开始怀疑阿阮再当乞丐之前,是做关卡规划和反间谍技术研究的。

关卡的守门护军让我们三个下马车接受盘问,勾刑拿着别云州给的文书和一百两银子上前去疏通,护军扫了一眼文书,神情疑惑,露出一副更想知道马车里是何人的八卦表情。

我和别云州在车帘后面,自然看得清外面的情况,见到此景,我立刻表示紧张,伸头过去对别云州说:「他不会真的掀开帘子查看吧,他见过你麽?」

别云州面无表情道:「见过,这里的护军都是我亲自挑选的。」

我惊讶的望着他,见他一脸淡定,心中不知作何感想,只好说:「那你直接叫他们放行就行了。」

他挑着眉对我笑道:「若是这样,还能叫微服私访麽?」

我来不及接话,就见勾刑走了回来,他说那个护军认出了这个通关批文的笔迹,知道车里的人就是云州城城主,所以为了保证城主低调行事,他们将会很快放行,还请城主一路游玩愉快。

夜凉如水,明月当空,我们身居的客栈是这道关卡内的唯一一家。

在这样的深夜里,我本该裹着棉被入梦好眠,一来是许多日不曾梦见那手指修长白净的男人,二来是今日癸水突至,身体受限,精神也差了很多。

据勾刑说,我的嘴唇又紫又白,面色惨淡,就像大限将至的死人。

别云州见状,右手食指和中指便不由分说搭在我的手腕上,半响,轻咳两声,笑容自然道:「阿九是血气不通,喝两服药便好。」

四周寂静无声,我们三个纷纷屏住呼吸,也不知道是为了什麽。我别开燥热的脸,尴尬的不知该杀了别云州灭口好,还是该杀了我自己。然后又想,这或许是上天故意安排的吧,别云州摸过我的手,又获悉了我癸水来临的日子,按照道德伦常来说,他若不对我负责,实在说不过去。

然而,我还没有说出打好的草稿,别云州已经站起了身,道:「你早点休息吧,我们先出去了」

此话一出,本来对我欲言又止的勾刑立刻无语,也不得不出去了。

我躺了很久,脑中的问题不停浮现。

正如别云州所说,那护军果然帮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客栈,膳食,衣物,妥善的好似演练过多次一样,於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当年的别云辛一定是一个以微服私访为乐的浪子城主,才会在云州城以外的地方遇到胭脂,而别云州和别云辛一脉相承,肯定也遗传到了这点,於是也希望借由微服私访的机会再次遇到胭脂。

这个结论令我许久不曾入睡,脑中努力勾画着别云州和胭脂可能会发生重逢场景,是胭脂身负重伤被别云州英雄救美呢,还是胭脂落魄至此敲响别云州的门要陪睡呢?思来想去,又得出一个结论,爱情本就是一场无迹可寻的庸人自扰。

於是我这个庸人便起身走出了门,无处可去的走到客栈的后院,但后院里已经有人占据了有利地形,那便是勾刑。

左顾右看一番,发现这后院真是简陋得紧,没有桌椅,也没有凉亭,更没有树影萧萧,只有一口井,和天上的一轮明月,除了井,便只能赏月,这真是一个诗人速成的风水宝地。

但勾刑似乎不想当诗人,他正靠在井边自斟自饮,望着地面。

我实在参悟不透勾刑的内心世界,只好也凑过去,蹲在他面前。

勾刑又喝了一口,道:「你也睡不着?」

我胡乱找了个借口:「明天就要到启城了,我太兴奋了。」然后又不知道哪来神来一笔,又说道:「我心里有个问题,你能帮我解答麽。」

他「嗯」了一声,淡笑的望我。

我困惑道:「你说别云州已经不记得胭脂姑娘的相貌了,那他怎麽找她呢,就算遇到了又知道是她呢,也许他已经遇到她了呢,也许我就是她呢?」

勾刑愣了一下,这一下持续很久,接着陷入沉思。

在勾刑沉思的时间里,我就着月光研究他的长相,虽然我只熟识我师父和勾刑两个男人,但这依旧不妨碍我的审美观纵向发展,我相信就算翻遍了云州城,也难以找出比勾刑更平凡的男人了,尤其是在别云州面前,任何男人都很容易暗淡失色。

一个美男的塑造是需要时间和物资做基础的,没有强大的背景和人文教育,美男就有可能是祸水,是草包,是小官。可是云州城统治者的遗传基因太强大了,优生优育,有钱有权,有情操有思想,有政治手腕有爱民之心,若是能一路发扬光大,可谓是一代明君,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情关难过,情根深种,但这一点也被世人转化成了优点,因为重情重义的明君实在太稀有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麽,如此平凡普通的勾刑,存在感却并不输给别云州。

「不会的。」

我正沉浸从男人的相貌得出的感想中,轻轻的三个字便将我拉回现实。

勾刑一脸笃定的看着我,笑容不改。

我问:「什麽不会的?难道重情重义的明君很多麽?」

勾刑先是一愣,然后蹙眉道:「你方才不是问我你会不会就是胭脂麽?」

我恍然了一下,还来不及细想便问:「哦,对,可你为什麽说不会?」

勾刑眼底含笑,一本正经道:「因为传说胭脂是位绝代佳人。」

这句话的后果便是,我失眠了一整夜,因为被迫受辱,於是对着屋内的铜镜反覆审视自己的脸,眉毛略浓,眼睛略挑,鼻头略圆,嘴巴略小,若是严格来讲,这是一张清秀却极有个人特色的脸,但就是不太像城主夫人的脸。

自古美女皆命薄,长得美的多半沦入花楼,没有沦入花楼的多半沦为达官显贵的小妾,没有沦为小妾的多半沦为贫民家的主妇,就算是命好的当上大家的长房太太,也多半会克夫并劳碌一生,再好命点的,诚如胭脂,不但克夫,还克小叔子,那就真是薄命中的薄命了。

这麽一想,我心里顿觉舒畅。

直至天蒙蒙亮时,鸟儿在窗外啼叫,我简单的梳洗了一下,便听到阿阮在外提醒要启程了。

走出门去,勾刑盯着我的脸,凉凉道:「你怎麽跟个鬼似地。」

我白了他一眼:「你见过鬼麽?」

他说:「没有,但我见过亦庄里的死人。」

我没理他,自昨夜受辱后,绝代佳人和死人於我,也并无不同了。

再度登上马车后,别云州也被我的脸色吓了一跳,微微一皱眉,说要帮我请个大夫。

我抿抿嘴,装作漫不经心的转移话题道:「我能问城主一个问题麽?是不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都要以英雄救美为基础?」

别云州尚没答话,勾刑插嘴说,那是自然的,看上任云州城的城主,再看明日城的城主,不都是如此麽?虽然都是悲剧结尾,但只有这样才能让世人记住,广为流传。

我一愣,问道:「明日城城主?他怎麽了?」

勾刑顿了一下,意味不明的瞅了我一眼,说:「你不知道麽,上任明日城城主夫妇死於一次大规模的刺杀行动,现在的城主年仅七岁,是上任城主的儿子,由上任城主的妹妹明月公主辅佐……」

别云州也感叹的插嘴:「哎,他们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听说那位城主夫人也是位绝代佳人。」

我无比憎恨「绝代佳人」四个字,咬牙切齿道:「你们又没见过,怎麽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人死了,死无对证了,所以活着的人便可为了加强故事的感人度而做夸张的艺术加工,就算那位城主夫人是个丑八怪,也会被形容的举世无双,因为老百姓只接受美男美女的爱情故事,这样的爱情故事才有销路,说书人才有噱头,听众才肯花银子。」

我这一番愤恨不平的言论终於换来马车内久违的平静,别云州和勾刑都无言的望着我,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想,这应该是因为我的话太有哲理了。

良久,勾刑才淡淡道:「你真像是个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怨妇。」

长得像女鬼说话像怨妇的我,一路都很沉默,拒绝将目光投向勾刑,这是一种宣战的姿态,直到马车来到启城脚下,我们顺利通了关,勾刑走下马车拿行李的时候,他对我说道:「来帮忙,你都闲了一路了。」

这场冷战,最后以我和勾刑拿着行李在前面开路,别云州闲闲跟在后面而告终,我们在云州城的管辖范围内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租下三间上房,又听说这家客栈难得一大清早便客满,来往的人都长着大人物的脸,许是要发生什麽大事。

在我失忆以前,便明白一个真理,但凡身为女子都切忌锋芒太露,若是美貌太露,男人们会有很多想法,若是身材太露,男人们也会有很多想法,若是思想太露,男人们便只会对你有很多想法,但就是没有做法了。

我想,我只可能属於后者,所以只要我将我的想法掩藏,我便连后者也不是,成为一个让男人没有任何想法的安全牌女人。这真是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可悲的是,我想得到却做不到。

就在入住客栈的第二日清晨,也不知道为什麽勾刑将我早早叫起,更不知道为什麽一楼大堂已经坐满了人,於是情况发展的让人毫无准备。

所有人抬头望着我们三人,一动不动,别云州噙着一成不变的笑容走在前头,经由店小二的招呼先一步在事先空出来的位置上坐定,我看看面无表情的勾刑,便问他为什麽每桌桌边都有人站着,这些站着的人却不去坐那几桌空出来的座位。

别云州解释说,那些站着的人是下人,哪有下人和主子共坐一桌的道理。

我立刻感到恐慌,於是拉扯着勾刑问,我们对於别云州来说算不算下人。

勾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店小二就端上了早点。

我抬头朝他一笑,刚要表示感谢,余光却又瞄到周围人的目光灼灼,想来,围观还在持续。

这是我头一次被人围观,胸中小鹿碰碰乱撞。

我问勾刑,为什麽他们要盯着我看,难道就因为我是这里面唯一一个女人麽?

勾刑说,他们看的是别云州,因为他是在场唯一一个城主。

有女人不看,反而看城主,可见这个女人多麽不值得一看。

於是我转头看向别云州,顿觉他周身缠绕着城主的光辉,趁着月牙白色的锦袍,特能彰显城主的灵魂。

若你我什麽是城主的灵魂,我只能说就是在一群妖魔鬼怪各怀鬼胎的打量下还能保持镇定自若的装洋蒜精神,就是城主应有的灵魂。

俗话说的好,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拥有这样灵魂的城主,实在不该再出现第二个。

但就在这时,也是一行三人迈进了客栈大堂的门口,为首的男人身穿一袭紫色长袍,绵密的玲珑刺绣点缀着袖口与领口,手中折扇轻轻一拂,鬓旁乌发随风摆动,这人踏着晨光而来,一瞬间就调走了所有围观人群的视线,想来,这也是一个有着城主灵魂的人。

三人走到唯二空出的桌边坐下,店小二忙去招呼。他们在东,我们在西,於是围观群众左顾右盼,普遍表示眼珠子很累。

我瞄了一眼唯三的空位,刚要询问别云州今天要举办的聚会是什麽名目,便见一个颇似大人物打扮的叔叔站起了身。

他说了很多,全是官腔,我只记住一句,便是「在下能有幸和二位城主共聚一堂,实在是……」说罢,那人先后向别云州和紫衣男人致敬。

我扯了扯勾刑的袖子,道:「两位城主?那边那个是那个城的城管?」

勾刑先看了看袖子,又看了看我,方要启口,被别云州打断:「这个剑眉星目的男人就是天启城的城主,莫珩」

又一位叔叔站起了身,左右看看,然后提出一个引起满堂振奋的政治话题:「敢问二位城主对启城的将来有何见解?」

一个没有归属和当政者的启城,若由外人对它指手画脚,那便会彰显狼子野心。

我微微一皱眉,低头吃饭。

两位城主也在吃饭,都不答话,倒是另有人回应了。

那人也说了很多,中心思想便是当年若非三国不谋而合,一同孤立启城,启城才有今日的面貌,遥想当日启城城主昏庸无道,高官夜夜笙歌,百姓不事生产,启城已经腐朽不堪,但三国的当世明君皆不能出师无名,又不能因看不过眼而讨伐背负侵略者的骂名,唯有在启城被天意所亡时,袖手旁观,以期将来收拾残局。这便是身为当世明君应有的气度。

两位城主依然不语,目光时不时瞟向空出的座位。

那个座位是为谁而留,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一个年仅七岁就被迫登上城主宝座的娃子,也不知道是他幸运,还是不幸。

若他能□的活到成年,中年,老年,并且将明日城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那麽世人多半会赞他生来就是当城主的料,是百年难见的奇才,若他未到成年便夭折於政治内斗中,这也是世人心目中最有可能发生的,除了唏嘘短叹几句,也便无话可说了,毕竟要在一个七岁大的娃子身上找寻话题,本就是一场自寻烦恼。

勾刑撑着头,专注地看我:「你怎麽看?」

於是别云州也转头看我。

我成了他二人的焦点,顿觉受宠若惊,只好蹙眉反思刚才都想了些什麽,想来想去实在想不起来,只好硬掰道:「第三位城主还没到,就开始讨论,看来这些大人物都没将他放在眼里。但其实吧,小孩子的模仿力是最强的,也是最记仇的,现在谁对他不好,他都记得住,将来长大了,会一一讨回来的。」

勾刑插嘴道:「这是你的经验之谈麽?」

我瞪了他一眼,说:「少年城主不得不防,在岁数上,他有的是谋略的时间,在心智上,他有的是待开发的空间,若从国家角度考虑,当权者的岁数并不代表国家的岁数,就算当权者更新换代,国家还是国家,并不会因为当权者年仅七岁就变得岌岌可危,他身后不是还有明月公主呕心沥血麽,他手下不是还有几朝元老等着肝脑涂地麽,他具备这麽多硬件条件,只要软件过的硬,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代明君的……可是话说回来,上一任的明月城城主和夫人到底是怎麽被刺杀的?」

别云州笑意不改,却也不答,只是对我的见解表示玩味。

勾刑张了张嘴,叹了一声,忽而露出一脸不符合年岁的沧桑。於是在我的理解范围内,他这是准备将那段往事掰开揉碎了和我分享的。

我掏了掏耳朵,洗耳恭听,但是勾刑叹气之后什麽都没说。

这时,现场的人已经争辩的如火如荼,正巧也有人提到了上一任的明日城城主,争论的话题立刻转舵。

有人说:「明日城城主和明日夫人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有个远房亲戚曾有幸应邀为夫人作画,他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抓住夫人点滴神韵,那真是连笔墨都难以形容的绝世风华,只可惜,红颜多薄命。」

在场人无不短叹,我也只好短叹,余光瞄见别云州也低垂了眼眉,一脸心事。我想,他们之所以都很惆怅,多半是惆怅这样的佳人没有在自己怀里香消玉殒吧。思及此,我又叹了一声,为什麽同样身为女人,人家绝代风华我却要在此喝粥剔牙。

这时又有人说:「听说明日城主和夫人是遭奸人所害,城主身中数箭,夫人也被逼跳崖,真是可惜可叹……」

我一脸悲愤的看着勾刑:「为什麽自古美女多跳崖?」

勾刑一脸莫名道:「因为跳崖就屍首全无,屍首全无就是还有屍变的可能性,古来多少说书人都重视且听下文分解。」

我还是感到疑惑,并且从自身出发:「那依你所见,我在失忆前遭受过什麽事?」

勾刑分析道:「多半是你爹欠了赌债把你变卖,你生性不为传统礼教所束缚,於是逃跑,逃跑的途中又被人卖到花楼,可惜花楼老鸨眼光挑剔,就把你分配去伙房帮忙,你吃不饱穿不暖受尽□就偷了花楼里的鸡,然后再被花楼的打手追杀,被打得半死扔进河里。」

勾刑分析的头头是道,有论点有论证,真是让我无从置疑,但思想就如破闸猛兽真是关也关不住,始终想不透为什麽同样身为女人,人家就是城主夫人可以日日宫斗锦衣美食,我却要偷鸡摸狗还被毒打丢弃,真是令人没奈。

「我娘不是被逼跳崖的,是宁死不屈!」

一道童声转移了面红耳赤的群雄们,众人纷纷望去,门口正站着一个小童,唇红齿白,双眼怒瞪,一身青绿色长衫真是青葱翠绿,可以想见,这个已经能将个人气质和胆识展现自如的娃子,将来长大定会风靡无数少男少女,前途无量。

这个便是来冲的明日城城主,师云。

师云在身后眼神浓丽的冷艳女子和若干随从的陪同下,来到空位,憋红了脸坐下,一脸愤愤不平。群豪大多只有两种反应,一是红衣女子的美貌所倾倒,二是被明日夫人的宁死不屈所倾倒。

於是勾刑扫了我一眼,道:「同样都是女人,真是云泥之差。」

我龇牙咧嘴的说不出话,他怎麽不去死!

有人问:「姑娘莫非就是明月公主?」

还有人问:「城主为何说明日夫人是宁死不屈?难道另有隐情?」

更有人问:「既然三位城主都到齐了,可否为我们解惑?」

三位城主默契非常,一言不发,却也不将目光投向对方,於是被迫的,城主周围的随从就成了众目睽睽的靶子。

我真是无地自容,只好埋头。

但我想,既然已经在此聚首,若是不说些什麽实在是狗眼看人低,然后又想,别云州身为一城之主,身边肯定不乏代言人,可惜出来匆忙,只带了我和阿阮,所以这个重任也只好由我们承担。

思及此,我对勾刑使了个眼色。

但勾刑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令我不得不独自扛下重任。

於是我只好站起身,顶着所有人的目光,说道:「国在,人在,民心在,国王,人亡,民心亡。既然启城已经腐朽不堪,百姓自然难以安居乐业,心散了,人散了,社稷也便散了,这样的国家自有自取灭亡的一日,可三国却在此时袖手旁观,说得透彻些,也不过是为了一己私慾。或许三位城主都认为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上想,这样的国家不救也罢,救即是不救,不救即是救。可启城灭了,兔死狐悲,将来若是三国也灭了,也不知会是如何境地,会有谁为其悲鸣?」

这一瞬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历史上的评论家都是建立在当政者或前当政者的失败基础上的,若没有战争和奴役,便没有愤愤不平的心态,也便没有直抒胸臆的情操和振奋人心的言辞。但说白了,评论家只是评论家,评论的再好也只是着书立说,并不能救国救民。国家的存亡,始终还是建立在军队和政治基础上的。

我本想就这一番立场不明的感言重新唤醒在场群豪的争辩斗志,就此挽回尴尬局面,因为不管任何一个论点,都有同意和反对两面,同意的会喝彩,反对的会辩驳。

可自我说完,现场鸦雀无声,没有人对我发出感叹,也没有如我想的一般提出质疑,皆茫然的看着我。

我想,我终於成为一个让男人有想法却没有做法的女人了。

这个想法来的太冲了,覆水难收,直到师云率先出了声:「娘!」

但见那弱小的身子突破重重围绕,向我奔来,在我和众人的瞪视下,毅然决然的冲进我的怀里:「娘!」

这真是我听过的最嘶力的称呼,包含着久别重逢的喜悦和满腔满胸的悲愁。

一城城主正在往我怀里拱,多麽孩子气的举动,再看他那张梨花带水的小脸,我心里倏地一抖,软了三分。

抬头望去,众人纷纷目瞪口呆,对我行注目礼,动作整齐划一,可以看出他们是发自内心的对这一幕表示惊讶。为了合群,我也只好表示回礼,同样一脸惊讶的低头看着师云。

我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娘,我还没嫁过人。」

师云可怜兮兮的抬起脸,两手抓紧我的袖子:「不,你就是我娘,你就是化成灰也是我娘。」

我:「……」

明月公主走出人群,慢慢靠近我,眉心微皱,双目含水,好似在透过我回忆某个昔日的影子。

我想,机会来了,小孩子的记忆力有限,大人是犯不着一起胡闹的,於是便道:「公主,我想小城主是……」

未料「忆娘成狂」四个字还没出口,她已将我打断:「嫂嫂。」

我微一怔,望着彷佛从画里走下来的美人,她双唇微抿,难掩颤抖,若我是个男人一定会为这副我见犹怜的神态所倾倒。

我说:「我真不是,我……我只是个下人,是云州城城主的下人,大家都叫我九姑娘。」

明日公主顿住半响,将声音压的低柔,眉宇松缓:「那麽,可否请九姑娘借一步说话。」

我将视线投向后方,别云州与我四目相对,眼里浮现了然,遂站起身走上前几步,道:「且慢,明月公主说阿九就是昔日的明日夫人,可有凭证?」

师云抹了把泪:「自然有!来人,把画拿上来!」

随从训练有素的将我们面前的桌子清空,拭净。

明月公主接过画轴,广袖一挥,画轴随之展开,画中女子的面容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眼眉噙笑,唇淡而无色,青丝如瀑,卧姿随意,真是位美人。

我摸着自己的脸,不敢置信的看着画,再也说不出半句「这分明不是我」,倒不是因为我自认为也是美人,而是不敢相信这世上曾有一位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却比自己美上千百倍的佳人。

身后众人发出惊叹。

「原来这就是明日夫人啊!」

「美,真是美!」

「惊为天人啊!」

听这七嘴八舌的讨论,我顿觉脸红汗颜。

我提出疑问:「明日夫人的芳龄是……」

师云道:「二十整。」

我说:「哦,那敢问城主今年几岁?」

师云道:「七岁。」

我奇道:「那夫人十三岁便生下你?」

师云咬着唇,低头诺诺道:「娘不是亲娘。」

别云州轻咳一声,靠近我身边,淡然道:「明日夫人是续弦。」

明日公主漾出一抹淡笑:「现在,可否请九姑娘借一步详谈?」

我不知说什麽才好,只好再度看向别云州,道:「能不能请城主一同在场,帮阿九做个见证?」

别云州清浅一笑:「好。」

师云咬着唇看了别云州一眼,突然道:「那我也请天启城城主一起做个见证。」

莫珩人未到声先至:「荣幸之至。」

人群分开两侧,紫色长袍落入眼帘,莫珩一脸意味深长,看了看师云,又看了看别云州,最后看向我。

我说:「咱们见过麽?」

莫珩道:「未曾。」

狭长的眼,如刀刻的鼻,微抿的唇,弧度优美的下颌,这样的一张脸,我确实没有半点印象,只是感觉似曾相识。似曾相识是可怕的,通常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真的曾经相识,一种是一见锺情的另一种解释。

放下这荒唐的想法,我道:「哦,应该是没见过。」

在群雄的目送下,我们走进全客栈最大的一间房,根据摆设分析,这是一间会议室。

师云的小手依旧抓着我的袖子,我没有挡开,只是任他撒娇。任何一个大人物小时候都是有权利天真活泼,这麽小的孩子就没了娘没了爹,又没了后娘,真是可怜。

我说:「公主,明日夫人生前……」

明月公主将我打断:「欣颜,嫂嫂以前唤我欣颜。」

我只好说:「哦,欣颜,夫人生前是怎样的人?」

师云说:「我娘从来只对我笑,从不对人动怒,她就像水一样的温柔。」

我说:「我和你娘不太一样,我脾气不好,喜怒无常,还常常欺负勾刑。」

师云问:「勾刑是谁?」

我指着闲在一边嗑瓜子的勾刑说:「他就是勾刑,阮勾刑,我现在随他姓,也姓阮。」

师云皱眉道:「娘该随爹的姓。」

我说:「我真不是你娘。你娘二十岁,我看上去也就十八,你娘看上去很有文化,我只会给人解剖。我用刀很快的,可以轻易地剖开死人的肚子,我记忆力很好,就算是将人骨打散,我也可在一时半刻内拼合完整,哦,对了,我还没有嗅觉,看了几个大夫都说没得医,所以我也闻不见屍臭,闻不到饭香。」

师云抖着下唇,彷佛又要哭了:「我……我娘有嗅觉。」

我拍拍他说:「看,我真不是你娘。」

师云转身扑进了师欣颜的怀里,不依不饶的大哭。

师欣颜无声的望着我,无声的谴责我不该对一个小孩子这麽残忍,我也无声地望着她,无声的告诉她长痛不如短痛。

师欣颜缓缓开口:「九姑娘,你是从小就学解剖麽?在这之前可曾去过明日城。」

我道:「从有记忆以来就学,明日城……应该没去过。」

角落里的勾刑凉凉道:「你又没有记忆,你失忆了,哪来的记忆。」

我瞪了他一眼,再转头时,正撞见师欣颜饱含惊喜的脸。

她问:「那你是什麽时候失忆的?」

勾刑又插嘴道:「有半年了吧。」

师欣颜瞪大了眼:「嫂嫂也是半年前跳下的山崖!」

我连忙看向别云州,希望他能驳倒师欣颜,但别云州也是皱眉的望着我,说:「莫非,冥冥之中早有安排?」

我来不及细问,师云又扑了回来,叫我「娘」,师云见风使舵的本事实在牛逼,我只好哑口无言。

师欣颜转向沉默许久的莫珩:「莫城主,依你看呢?」

莫珩摇着折扇:「失而复得,这是天意。」

我:「……」

不管是在什麽年代,都讲究专家,讲究威信,当世的威信是什麽,就是一城城主的金口一开。若你碰上三位城主异口同声的指证你就是某某某,那你也就只能是某某某,就算你要反抗,也只能在心里碎碎念,因为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除了启城那件事,三位城主头一次达成共识,这是划时代的奇迹,而创下这个奇迹的人就是我,所以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传到街头巷尾人尽皆知的时候,我已经别无选择了。

从这一刻起,我成了明日夫人,但我却不知道什麽时候会被拆穿再扔出明日城,这真是造化弄人。

这世界上或许真有长得一摸一样的人,但在前者跳崖的同时,后者也恰巧身负重伤而失忆,这样的巧合,真是科学也难以验证。可惜明日夫人不是师云的亲娘,如果是,可以滴血认亲,但师云也说明日夫人是个孤儿,如果不是,也可以找其亲人作证。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我,可是却没有人能告诉我,有没有一种可能,让那样一个美人儿失忆后性情大变,变成我这个挫样儿。

当一件事有无限可能时,人们总会往最好的发展方向去想,因为胸怀希望,所以师云宁愿相信我是他娘,也不愿相信这是巧合。

自这以后几天,这间客栈便被封锁,只住着三位城主、公主和随从,以及我和勾刑,我的房间外守卫森严,真是连半只苍蝇都飞不进来,更何况我一个大活人。

我和勾刑商量过,逃是逃不了了,只好先随师云回去明日城,试试他们所谓的古办法,让明日城最出名的幻术师对我催眠,希望唤醒我失忆前的记忆。往好处想,若我真是明日夫人,我便可以荣华富贵一生,只是要守寡,若我不是,也能明白自己曾经是谁,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问勾刑:「传说有没有告诉你,明日城主是怎麽认识夫人的,哦对了,城主和夫人都叫什麽?」

他说:「城主师然,夫人顾阑珊。」

我说:「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勾刑不理我,只是长叹。

见勾刑半响没反应,我戳了戳他,说:「那以后你是该叫我阿九还是叫我阑珊啊?」

勾刑淡然的瞟了我一眼,撇嘴道:「你就是阿九啊,就算你记忆恢复了,我也叫你阿九。」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心里的感觉真是言语难以形容,只好说:「哦,这样啊,那我以后也只叫你勾刑吧,礼尚往来。」

勾刑又瞟了我一眼:「勾刑?你从未叫过我的名字。」

我说:「那就从现在开始,也不知道还能叫多久,要是我真是……哎,那可就是思念容易相见难了。」

勾刑眼神古怪的望着我:「你在想什麽?就算你是顾阑珊,我也可以随身保护你。」

我说:「保护我?你会武功麽?」

勾刑似笑非笑道:「废话,你以为为什麽一路上这麽安全?」

我说:「不是我运气好麽?」

勾刑不语,皮笑肉不笑。

我一拍脑门:「不对,你既然会武功,为什麽还要和我一起逃出镇子?」

勾刑说:「我懒得用。」

我:「……」

正当我和勾刑重新认识彼此的此刻,门外传来「叩叩」声,师欣颜说,幻术师连夜快马加鞭赶到了启城,就在一楼大堂处,叫我出去接受移魂大法。

我问师欣颜什麽是移魂大法,她说就是把我现在的魂魄移走,把她嫂嫂的魂魄召回来。我大惊失色,连忙抓着她的袖子哀求不要让我当孤魂野鬼,她安抚我说:「放心吧,我们都已经安排好了。」我想,她怎麽就是不明白呢,就是这样才不放心啊。

待一转眼,我已经被师欣颜架到了一楼,勾刑在后面闲闲的跟着,手里不知何时变出一把瓜子,嗑的津津有味。

夏秋交接,天气仍然燥热,在这样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这家云州城名下的客栈一楼大堂里,云集了三城的城主,我和勾刑。三城城主各坐一脚,勾刑站在角落,我和幻术师站在中间,看着这位据说能知过去未来的神人,我感到无限紧张。

但我想,这位幻术师也很紧张,因为打从他一进门就目光灼灼的盯着我看,好像发现了欠他巨款多年的在逃犯,又好像饿了三天的豺狼终於遇到了一只小白兔,然后我又想,这也许是他害怕被人看穿的惯用伎俩,借此吓退我罢了。

我一把抓住幻术师,说:「大师,请您帮我先算算失忆前有没有欠人债,要是有,咱们就别做法了。」

师欣颜轻咳道:「嫂嫂的债就是我明日城的债,嫂嫂切莫挂怀。」

幻术师胸有成竹道:「这位姑娘曾经欠过三个人一件东西,至今都没有归还。」

我干笑两声:「什麽东西,我醒来后身无分文,要是不太贵重的,就……」

他打断我:「这三件东西只能你自己去还,别人还不了。」

我相信在这世界上,比算命先生还欠揍的就是幻术师了,因为他说的过去未来我都没有能力去验证,相信他的人就会相信他指引的路,不知不觉按照那条路去走,应验的便认为他法力无边,没应验的也会继续走下去直到应验的一天,不相信他的人,多半也不会让他施法,因为不相信还要接受施法的,除了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就像我这样,被人赶鸭子上架的。

幻术师对我施法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睡意蒙蒙很快入侵了我的所有意识,我被卷进一个漩涡,但隐隐约约之间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好似有一批刺客冲进了客栈,又好似听谁吼了一声「迎战」,大堂里的人便和那些刺客扭打成一团,只有我和幻术师相安无事的与世隔绝。

群殴是最可怕的,因为群殴总会伤及无辜。我很怕天外飞来一把刀正插进我的大动脉,又很怕那把刀插进幻术师的大动脉导致他施法不得不中止於是将我永远留在混沌领域里,就此成了植物人。

但我的想法也只来得及进行到这里,很快我就看到一簇白光,白光的尽头还是白光,刺眼的白光,我的眼睛半眯着,我的脚不停地前进,直到整个人都融入白光里,才在彼端看到一个隐约的人影,根据身高判断,那应是一个男人。

我想,这莫非就是明日城城主师然。我突然对这个人的相貌产生了好奇心,因为要从活人口中得知一个死人的长相是那样的难,爱他的人会对他艺术加工,恨他的人会对他人道毁灭,要客观的评价一个人还是要眼见为实啊。然而我转念一想,立刻否定了这番见解,因为连我自己也不能预知当我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是爱他还是恨他,按照师欣颜的描述,我已经爱他爱到要和他殉情的地步了,真是令人没奈。

当我走近那个男人时,我们周围的景致突然急速旋转起来,真是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它们奔跑的飞快,看得我眼花缭乱,但竟然都看进去了,或者说它们都训练有素的排队涌入我的脑海,我想,这些记忆就是这个男人和我共同拥有的。

一直背对着我的男人转过了身,青灰色长袍轻轻拂动,他伸出一只手到我眼前,说:「这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我看着那只似曾相识手,心想,这真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手。

抬头看他,他微笑着,唇色是淡淡的红,唇角微微上扬,露出浅浅的酒窝。

我头一次看清他的全貌,这个人,不是师然。

我此时的心境就好比一位人人赞许的翩翩公子终於要娶到梦寐以求的佳人时,却在掀开红盖头的一刹那发现娶错了人。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以为我会想起师然,但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男人却不是他,而是一个我怎麽也想像不到会是他的他,这样的打击真是不可谓不小。

幻术师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抗拒,他缓缓收了法,虽然我一直没看到他施法的动作,只是觉得有人在我脑瓜顶碎碎念,比划着什麽鬼画符。

幻术师在我耳边说:「现在,你可以慢慢醒来了。」

我果真慢慢醒来了,睁开眼的一刹那,真是刺眼,待看清时,只见满地的屍首,和面色凝重的几个城主。

师欣颜捡起此刻身上的腰牌说:「这是云州城的信物。」

别云州笑道:「这些不是我的人。」

莫珩展开折扇低头想了想,目光瞥向我,发现我醒了,神色微讶。

接着,大家都发现我醒了,我也不得不说:「我醒了。」

然后我问幻术师:「你有没有把不属於我的记忆强加给我。」

他说没有。我只好相信,因为这是永远都无法验证的。

师云第一个冲过来,双眼又蒙上了一层水雾:「娘,你是否想起云儿了。」

我摇头:「对不起,还没有。」

幻术师接话道:「这位姑娘的记忆只恢复了一小半,余下的要等她精神好些再说。」

师云立刻又问:「哪一小半,是不是有我爹!」

我又摇摇头:「你爹还没出场。」

入夜,凉风习习。

我去拜访了幻术师,问他什麽是幻术。他说,所谓幻术,就是引发人脑里已经存在的记忆,若是不存在的,即使他幻术多麽高明也不能施法。而且每个人接受幻术的程度不一样,有的人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自然事半功倍,有的人心里隔了许多道墙,刻意逃避过去,这对幻术师也是极大的挑战。

走出了幻术师的房间,便在长廊上遇到了莫珩。

莫珩好像也是刚从房间里出来透气的,见到我,也是一怔,浅笑一下,便要转身回屋。

我叫住他,道:「莫城主可有娶妻?」

他停下脚步,侧头看我,眉宇轻皱:「未曾。」

我问:「为什麽不娶?」

他说:「可能还在等一个人。」

我问:「等到了麽?」

他不语,酒窝隐隐现现,映在微弱的光线下,真是好看。

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说:「若是等不到呢?」

他眯起眼,眼神透着惊讶,好似明白了些什麽,又好似不太确定:「九姑娘可是想起些什麽?」

我一乐:「想起了一些不该想起的事,可是又好似不得不想起。莫城主,你说人的记忆是不是就像一本书,有前因有后果,有命定有报应,若是忘掉了前因,也便没了后果,若是忘掉了后果,前因也显得很萧索?」

莫珩投来一眼,意味不明:「那姑娘可是想起了前因,却没有后果?」

我「唔」了一声,说:「应该算是吧,最起码我已经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了。」

莫珩垂下眼,不语,脚下一转,回了房。

没有不流逝的岁月,一转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伴着晨光,我和勾刑说了一段故事。究竟为什麽要和勾刑说,大抵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没有掺和到这里面的人吧,要知道,有些事还是要和局外人说说才管用,因为局内人或多或少都会为了私心而将你指向他们希望的那条路上去。

我问:「勾刑,你觉得女人的爱伟大还是男人的爱伟大?」

接着,我又说:「其实是男人的爱伟大。男人的爱在天下,在苍生,女人的爱在丈夫,在后代。不过要是没有女人,男人就算有再宏愿的目标,也没有人可以延续,再说,男人的伟大也都是他们的妈手把手教出来的。所以,男人的伟大都是女人成全的。」

勾刑望着我,说不出话。我不知道他是清晨脑子不好使跟不上我的思路,还是有心事不想附和我的见解,总而言之,我也没想他回答。

我说:「假如我告诉你,在这世间,曾有一个傻姑娘为了一句话就去贩卖她的爱,你相信麽?假如我告诉你,这个傻姑娘成功了,心里却并不高兴,因为不小心弄丢了一件东西,你相信麽?」

勾刑默默望着我,眼里泛着我看不懂的光,幽幽地,深深地,静静地流动,一眨眼,又归於平息。

我彷佛受了蛊惑一般,望着那双眼睛着了迷:「勾刑,你想听我说个故事麽?」

他的嗓音沉沉:「你说,我便听。」

故事还要从四年前说起,那时候的启城,位於明日、天启、云州三国之中,与之合称西秦四国。西秦之外还有东、南、北,但那都是千里以外的地方了。

启城虽小,五脏俱全,饭庄、花楼、赌坊一应俱全,这里有四国最美的花魁,也有四国最肮脏的乞丐。由於地理上的便利,这里又云集了四国最全的特产,是四国贵妇首选地旅游购物胜地,但旅游城市大多有一个弊病,那便是全国人民都把钱花在了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上了,谁还有闲情去参军去报国,面对着山明水秀诗兴大发,胸中自然只留儿女情长,所以启城也是诗人的速成首选之地。

花前月下,船灯点点,贵妇、诗人、客商川流不息,眉来眼去,渐渐地启城也从旅游胜地变成了恋爱胜地、一夜情胜地。

而我,就生在这个复杂多变的的胜地里。

卷一天启篇一

还有三天便是我的十六岁生辰,合欢说要私下帮我办的风风光光,我笑她不懂什麽叫「风光」,她反问我「莫非你懂麽」,我笑笑道「自然,风光便是像咱们城主为夫人做寿的那般才称得上」,合欢立刻露出一副荒唐的表情说「你真是疯了」。我俩一阵打闹,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了两个字也能笑一晚上。

说起启城城主和夫人的爱情故事,没有哪个大姑娘不羡慕的。他们相遇在启城最大的湖畔上,夫人弹琴,城主吹箫,琴瑟和鸣,比翼双飞,城主不介意夫人是全启城最大花楼里的花魁,毅然决然的将夫人迎娶进门,还不惜以性命为代价和老城主对抗,老城主给他两条路选,一是江山,二是美人,城主冷笑一声,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指向夫人。再后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江山将易主的最后一刻,城主又被老城主找了回来,还带着大腹便便的夫人。所有人都说这是因为父子血缘,老城主始终放不下亲情。然而我却觉得,这只是因为老城主膝下只有一子,又没有兄弟姐妹,若是不将宝座传给城主,实在是无人可传。

由此可以看出,启城的历代城主都是一脉单传,兄弟姊妹缘凉薄。为了保住夫人腹中的一滴血脉,少城主不惜采用人多势众政策,但前呼后拥一呼百应的夫人仍是当着众人的面流掉了腹中骨血,听产婆说,是个尚未成型的男胎。这说明人多未必力量大,女人生育是否顺利也不在於有多少人伺候,该走的始终要走,人多也只能显现送走胎儿时的隆重。老城主下令追查,但追查许久也不得要领,因为历朝历代宫妃流产大多因为宫斗太入戏,可少城主专宠夫人,并无妾女,夫人想斗也无人可斗,所以这件事也无处可查。据老城主分析,这应该是祖宗作孽太多,报应追不上祖宗仙逝的脚步,只好留下来祸延子孙。

我想,老城主真不是一般的迷信,因为当科学也不能解释人力也不可挽回时,人们也只有用迷信来换取精神上的安慰。

老城主的迷信造就了启城的一个传统,每逢秋收那日,一定请邻国的三位城主共聚一堂,谈些老百姓听不懂的国家大事,大抵是来年如何发展以及往年的经验教训吧。

听合欢说,老城主之所以郭亲睦邻是也因为不知道多少代以前的启城城主曾经谋算过其它三国的城主。那时候,西秦以外战乱不断,还没有所谓的中央政府,西秦仰仗一隅偏安而渐渐形成四个小国。那一代的城主也不叫城主,叫国主,国主的宅邸也不叫城府,叫宫。四国各有一套政策,通商往来,直到启国国主投靠了西秦以外刚刚形成的中央政府,以受命於天为由充当说服其余三国归安中央的天朝使者,三国不肯,中央立刻派兵镇压,三国不敌,只好投降,自此西秦再无国家,只有城。中央的皇帝说,西秦情况特殊,可以延续以往的政策,但中央也会派兵驻紮,且每年要上缴赋税财帛。

三城城主忍辱负重,默默将这股冤枉气记在启城城主头上。虽然四国已经不再,但私下里,人们还是称四国,而不是四城,因为四城、四城,就是死城,四这个数字多半是不吉利的,除非当政者能信奉四字,或许可以化解这个字的迷信,可就连当政者也如此迷信,实在是没奈。

多少代过去了,到底多少代连西秦八卦无不知的合欢也算不清楚,直到这一代,老城主为了再建昔日的邦交,不惜倾家荡产筹办每年一度的秋收宴,愿与三城共享繁荣。夫人的流产就在第一年秋收宴的一个月前,这更加速了老城主迷信的速度,他将这件事的责任归咎於未能早一年举行秋收宴,并期盼到阴德积满的那一年,夫人能生下继承人。

这一年,已经是秋收宴的第十三个年头,老城主已经仙逝,夫人的肚子也依然没有消息。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胭脂,和大我十岁的合欢是夫人的贴身侍女,但由於我刚进宫不满一年,尚未见识过秋收宴的魅力所在,所以合欢除了要负责照顾夫人,还要负责管教我的言行,真是忙不胜忙。

合欢是夫人身边最贴心的侍女。她的贴心主要是贴在伺候夫人多年却没有越过夫人陪城主睡觉的野心,不可谓不难得。

听说,合欢刚进宫的时候由一个叫春秋的侍女带着,春秋是当时夫人最喜欢的侍女,后来还以姐妹相称。但有一日夫人游湖,春秋突然腹痛不止不能陪同,只好由合欢伺候,不巧游到半路,夫人也腹痛不止,只好打消游湖念头,打道回府,正撞见寝室内纱帐环绕烟锁重重的最中心,隐约透着两个人影,一男一女,无媒苟合,夫人气得当场吐血,城主连忙奔出将几欲坠地的夫人搂进怀中,一脸焦急之色。春秋奔出时,被城主一脚踢出,倒地不起。

再后来细想为何春秋和夫人先后肚痛,多半是一个找借口,另一个发现不对也用了同样的借口吧,真是古来多少姊妹同心,就有多少姊妹同睡。后来有人传说是春秋扮成了夫人,就着室内昏暗和迷香环绕迷/奸了城主,但传说就是传说,不是从当事人口中说出的说法,也只能是传说。

夫人这次吐血,树立了医学界难以突破的屏障,没人知道为什麽吐血之后就成了不孕症,更没人知道春秋的下落。有人说,春秋被扔到湖里了,但是一直没见浮屍,还有人说,春秋被带出宫嫁人了,但那之后几年,启城都没嫁出国一个名字里带春或秋的女人,因为春秋的胆大妄为,启城内外但凡名字里有春或秋的女人都纷纷改成了夏和冬,连媒婆说媒也避忌这二字不谈。

合欢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陪伴了夫人十年,直到现在,合欢已经二十六岁了,不得不出宫嫁人了,只好再从宫外亲自挑一个心细乖顺的女孩儿接替,这个人便是我。

合欢说,心细不是重点,只要经她调/教,再粗心的女孩儿也能出师,关键是乖顺,安分守己。

我想,这大抵是暗示我不要步了春秋的后尘吧。

此后,我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学习合欢的言谈举止,希望临摹的淋漓尽致,但始终不得法,而后得出一个结论,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是原创,即便我要盗版合欢的,也始终是盗版,不能代替正版。可我越是这麽想,越着急加速盗版的速度,因为合欢实在太老了,再不出宫恐怕真无良材可嫁,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所以我的成才也意味着合欢的幸福。虽然合欢从不催促我,但我知道,她比我还心急。

听说,一直在宫外等候合欢的少将军已经娶了四房小妾,他的心允许他为合欢留下正室的名分,可他的生理和他的家族都不允许,所以时至今日,这位少将军膝下已有三子,而合欢也在这时送去一纸恩断义绝书,写的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就此断了对方的念想和自己的初恋。

合欢说,全启城年过二十五岁还未娶正室的男子也都有了妾室。我说,那便嫁一个比自己年纪小并且无妻无妾的男人。她叹道,这样的男人又怎麽会看得上她一个大龄女青年呢,只好从鳏夫里找一个和自己心意的吧。

於是我们就娶妻成灾的现象讨论了一夜,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男子娶妻娶妾多半是因为延续香火,也许他们都惧怕城主的诅咒会降临在自己身上才会多多益善,但不成想启城的妻妾们越生越多,多生多育,且儿子多於女儿,难免成年以后争夺家产,就此酿成分家败家的局面。更长远的说,当儿子们长大后,儿子又要娶妻妾,可那时的启城女子已经日渐稀少,数量不足以负担儿子们的胃口,只好向外城发展,外城娶妻又牵扯了籍贯和政治信仰的问题,势必造成夫妻立场不合,生的儿子女儿因为与生俱来的双籍贯又要缴双份的人头税,实在是一损俱损。

百姓和高官们的担忧最终也成为了城主和夫人的担忧,城主下令实行一系列的移民政策,希望多多吸纳家中女儿多於儿子的外城人到启城安居乐业,但又怕另三城误解这是买卖人口的行为,於是只好送物、送钱、送美人希望邻国谅解。

由此可见,城主虽然膝下无子,於是爱民如子,建树颇丰,始终将百姓们的疾苦当做自己的疾苦,为民分忧。

可叹的是,百姓们却不能将城主的疾苦也当做自己的疾苦。政策实行之后,百姓和高官们的夫人没了忧虑,便开始闲磕牙,话题总是围绕夫人的肚子,因为她们的肚子都很争气,是她们毕生炫耀的武器,而夫人的肚子一向不争气,只除了她有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蛋和身为城主的丈夫,这是民间夫人们无法战胜的,所以她们更愿意拿自己的长处比较城主夫人的短处,背地里笑话她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也不知谁提出了疑问说「也许城主夫人不是母鸡呢」,立刻开发了民间夫人们的无限想像力,纷纷将城主夫人想像成公鸡,因为公鸡是不会下蛋的。

但这些说法最终也难以得到证实,因为城主夫人到底是母鸡还是公鸡,只有城主和她的贴身侍女知道,城主那儿是不能求证的,於是我和合欢的荷包真是鼓出了不少,本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做人原则,我和合欢都将事实说出了口,但答案并不能令民间夫人们满意,所以很快的再也没有人塞钱给我们了,甚至还有人流传,城主夫人身边的侍女多半也是不会下蛋的。所以说,女人的钱是最难赚的。

据说,连那位少将军的妾室也私下传说,合欢的确是不能生的,少将军英明所以早早娶了她们。再据说……真是还有很多据说,可据说的多了,也终於离题了,於是言归正传。

这一年的秋收宴之前,合欢一直在对我普及四国的文化差异,因为我是没去过外国的,出生之后只去过两个地方,一个是我娘家,自我爹去世我娘改嫁后,娘家已经被地产商买走改建成了花楼,所谓娘家,真是娘嫁了便没了家;二是城主的城府,所见所闻都是城府里的家长里短,所以听合欢提起邻国的风土人情,立刻心生向往。

在发型上,四城的男子大多为长发,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男人多半束发,而明日城以这届城主的随性而流行起了散发风,所以若是见到席间有散发的男子,就是明日城的城主师然。

我问,那如何区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城主。

合欢说,云州城城主喜爱白色,天启城城主喜爱紫色,往年他们都会分别穿着白色和紫色的斗篷。

我又问,那三位城主哪一个比较帅气。

合欢沉默良久,被我这个很有建设性的问题难住了。

我一直双目灼灼的瞪着合欢,等待她的答案,但双目瞪了太久也实在辛苦,於是我很快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合欢顶着两只熊猫眼把我叫醒,告诉我,在她失去初恋的日子里,曾经暗恋过云州城的城主别云辛,但别云辛一向致力於找一个奇女子为伴,所以自惭形愧的合欢只好转移目标,转而暗恋明日城的城主师然,又可惜师然身边有个拖油瓶,还有个冷艳高贵的妹妹,若是嫁过去难免要先学会如何跟正值叛逆期的小孩子周旋和如何周旋於公主小姑子,难度系数太高,也只好放弃。

所以,现在的合欢正暗恋着天启城的城主莫珩,因为莫珩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朋好友、无妻、无妾,真可谓是孑然一生,生来就是让女人疼惜的命格。

你们相不相信好朋友是会互相影响审美观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日听合欢如何描述莫珩的可人怜和可人疼,我也不由的春心荡漾,整日白日做梦幻想莫珩的悲与愁,甚至因为看了合欢撰写的《莫珩的紫》以后也不由得傚法她写了一篇《莫珩与紫》,但我的文章始终不能超越合欢,追根究底是因为她是写实派,我是抽像派。

后来很多年过去,再仔细想想,倘若合欢口口声声赞许的是别云辛,那麽所谓胭脂和别云辛的故事也许会改写个结局吧。

可惜,世界什麽都有,就是没有倘若,倘若,倘若,这一定是唏嘘现实并被现实所累的人发明的词。

卷一天启篇二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色极蓝,几朵云彩淡淡点缀,真是笔墨难以形容的美。

合欢癸水来了,按照城府的福利,她可以带薪休息一整天,我在纸上写下合欢要做的工作,揣进怀里,先到负责内务的大人那里领了夫人的衣物,又匆匆赶去夫人房伺候。

走到半路花园里,正见一蓝一紫两抹身影,一个披发背对着我,一个束发面对着我,当我想起合欢对莫珩的形容时,人已经傻呆呆的立在原地,直到紫衣的那位公子发现我,摇着手里的折扇对我笑。

我低垂了头,缓缓从他们身旁经过,脚步极轻,听力也突然变得无比灵敏,连紫衣公子扇风的声音都能收入耳内,甚至觉得他正瞧着自己,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自作多情。

走出十几步后我才想到,若是我借故留下以尽地主之谊为借口带他们游玩花园,那简直就是最完美的相识,只可惜这个认识来的太晚了,当我走出去三十步后,身后也没有人唤我回头,莫非这便是抆身而过的遗憾。

夫人宽衣的时候,夸我学的越来越好了,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取代合欢。

我真替合欢高兴,巴不得尽早将这话告诉她,但我又怕合欢以为我是急於替代她而多想,所以这个念头很快就作罢了,由此可见,眼里有屎的人,看到的都是屎。

夫人兴致很好,梳头的时候不停地讲她和城主的故事,虽然我已经听了不下十次,但依然能表现的兴致勃勃,还不忘在几个关键点提出最关键的问题,让夫人觉得她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

夫人说:「那天在湖上,我弹着琴,他吹着箫,我们的船就那样抆过彼此,开出一段距离后,我感到很惆怅,本以为城主根本没注意到我,哪知身后的箫声越行越近,待我转头一看,城主的船已经追了上来……」

我不得不插嘴道:「夫人,那假如城主没有回头呢?」

夫人顿了一下,也许是没料到这个可能性,也许是不敢相信这种可能性会发生在她身上,说道:「若没有回头,那就是缘分不够吧,可能是我的琴声不够动听,也可能是我这个人不足以令他驻足。」

夫人的话充满惆怅,惆怅她自己的「可能不幸」却正中我的死穴,我想到方才的紫衣公子,心里一阵唏嘘。

夫人瞅着梳整的发髻,道:「胭脂,你想过改名麽?」

我眨眨眼:「奴婢没想过。」

夫人轻笑着:「那若是我要你改呢?你觉得『绮罗』如何?」

我没说话,只是笑,透过铜镜我看到自己的表情,那真是最贴切的狗腿奴才状。可我总不能告诉夫人,不管是叫胭脂还是绮罗,都是美女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的灵魂,只是为了凸显别人的美而美,所以我只能笑。

也不知道合欢是怎麽和夫人沟通的,当我得知夫人同意将合欢介绍给莫珩时,心里不免失落。说是介绍,其实就是借着秋收宴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当礼物送了,这是惯例,几位城主每年都要互赠礼物,以往大多是物,今年夫人要破例送个活人。

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自己,为什麽夫人不选我呢,我想可能是因为合欢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女,又一直自律良好没有和城主近水楼台先得月吧,而夫人可能因为蹉跎了合欢的青春年华而感到愧疚,又怕逼急了大龄的合欢最终和城主日久生情步上春秋的旧路,只好用这种方式圆了合欢的念想吧。

而后转念又一想,若是夫人选了我,那合欢就要再等下一个合意的宫女进宫,如此一年复一年,合欢实在有望向嬷嬷的道路上发展,成为全启城最有资历的宫女头,待数十年后被人偶然提起,也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城主夫人身边有一位亲信,为了启城曾立下很多功劳,被夫人赐予了一生荣华,但人们绝不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夫人身边还有一位美艳绝伦的宫女,只可惜太过忠心不二,所以终身不嫁。因为历朝历代的风华绝代的主子身边,都是貌不惊人但能力惊人的精英,但凡容貌出众的都很快也成了夫人了。

这样一想,我心里顿觉舒坦,遂自我安慰道,倘若那日在花园里被莫珩叫住,现在的我和合欢大抵要换个角色了,可莫珩没有叫住我,所以这些畅想想到最后也是枉然,这就是命。

自从我认了奴才命后,便致力於有朝一日成为启城有史以来最没野心且最尽忠职守的宫女头,所以秋收宴当日,我伺候完了夫人,便匆匆赶去为合欢梳妆。

合欢掩不住满脸的笑意,双颊酡红,看在我眼里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

她对我承诺,等她和莫珩回了天启城安顿好,终有一日会为我筹谋一个良人,启城的达官显贵大多一夫多妻,不如往天启城发展,而且移民风潮正在流行,天启城是大热之一,地大物博,要嫁也要嫁到外国去。

我念着「终有一日」忽而觉得这个期限实在令人难以等待,并为合欢的崇洋媚外而担忧,刚要说「假如你这次没能嫁去外国该怎麽办」,话到嘴边又变成了「希望姐姐一生幸福安康」。

合欢摘掉了我为她戴上的玉钗,换上了珍珠钗环:「今天戴珍珠的,听说莫城主喜欢珍珠,而且洁身自好,从不随便和女子有染,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室,正室之位也空着。」

我不懂莫珩喜欢珍珠和他不好女色有什麽直接关系,但我认为像莫珩这样的当权者之所以至今没有妻妾,要不是因为他一心向政,心无旁骛,要不就是在等命中注定的女人吧,而合欢决不会是这个女人。

我惊讶自己会有这个笃定,再一想,可能是出於嫉妒,也可能是出於了解,因为合欢除了美貌也实在没有更突出的优点了。当然,男人和女人看事的角度不同,越是有权利的男人越害怕聪明的女人,只希望合欢的简单可以博得莫珩的期待。

听夫人说,城主对将合欢送给莫珩的提议甚是赞同,这样不仅能拉近两城的距离,还可以首创启城和另三国通婚的先例。说到这,我不得不赞叹启城作为另三国的咽喉要道居然从未和亲通婚,每每只看着另三国嫁来嫁去,该是什麽心情。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都搭配得天衣无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麽因素可以阻拦合欢移民的道路,但我的预感却又告诉我,这件事成不了。

秋收宴上,我和合欢是唯二被允许就近守在夫人身边的,上首坐着城主,下首分别是那三位城主。

他们长得都是一表人才,合欢是这麽对我形容的。因为我眼神不好,十米开外的景观都是重影,太医说这是常年受到光线刺激导致的,叫散光。得知患了散光后,我着实消沉了好一阵,但后来一想,就算将来嫁的夫婿奇丑无比,我也可以做到真正的睁眼瞎,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我便再也不为散光所困扰,只被看帅哥只可近观又不可亵玩焉而困扰。

酒过三巡后,城主已然微醺,夫人朝下首身穿紫衣的莫珩笑了笑,辗转提到她身边有一侍女,生的极好,做事周全,是经由她一手调/教出的,全启城找不出第二。

我是瞧不清下首几人的表情的,只能看到我身边的合欢一脸娇羞,双手垂在下面不停地玩着手帕,紧张的关节泛白。

但见那紫衣身影站了起来,低沉沙哑的笑声传了过来:「夫人指的可是身后那位白衣姑娘?」

由於我的视线正投在合欢身上,所以在我表示惊讶之前,已经目睹合欢的脸色从绯红转为苍白,她豁然抬头望向莫珩,又转头看向我,满脸的不敢置信。

别说是她,我也不敢置信,尤其不敢置信莫珩接下来的话,他说:「在下那日在花园见到这位姑娘,便想问其芳名,又怕唐突佳人而作罢,事后真是万分后悔,想不到夫人今日突然提起……」

再后来的话,我是半句也听不进去了,因为合欢忽然昏倒,我下意识的拖住她全身的重量,摸着她发凉的指尖,心里是说不出的空落。

我的预感终於灵验了,可是不能宣之於口,因为即使我什麽都不说,也已经被推向了风口浪尖,不仅夫人和城主看我的眼神有异,就连渐渐在我怀里醒来正眯着眼瞧我的合欢,眼里也透出了刺骨的冰寒。

在这之后,很多细节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几个侍女匆忙扶着合欢离开后,又有侍女前来通知我夫人忽觉不适,已经回去休息了,只叫我守在合欢身边,听后差遣。

我陪了合欢两个日夜,足不出户,眼见合欢好似一下子就憔悴了十年的面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喻。她的眼泪流也流不完,我深怕再这样下去会患上比我还严重的眼疾,但我又不能劝她别哭,因为这时候的我,说什麽都是错。

合欢的唇被咬出了血痕,又娇弱又坚强的看着床上一角,念叨着她和莫珩的故事,都是有关近十年来秋收宴的,因为只有在那时,她才能远远见他一面,一眼就已万年,何况十年乎。

然后话锋一转,合欢看似轻瞟来的一眼,却透着我从未见过的陌生,那是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没有过的生疏。我忽然明白了,这一眼,不仅是我们重新认识了彼此,也重新认识了自己。

「你从没说过你们见过……为什麽我的十年光景却比不过你和他的一面之缘。」合欢哽咽的问我,也是自问。

其实,这也是我要问的问题,为什麽那次他不唤我停住脚步,那样我或许会先一步向夫人提出移民的请求,那麽也许就不会演变到如今的境地了。

但后来很多年过去了,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有些人一眼就够了,有些人一辈子都是折磨,一见锺情从来都没有逻辑可循,就像天外忽来的陨石,你不知道它会砸向哪里,但若是偏偏砸中你,也不要问为什麽,只能认倒霉了。

卷一天启篇三

在陪伴合欢的第三日,我想通了整件事。

我想我和合欢纠结的最初,全是源於合欢喜欢莫珩,於是整日对我念叨莫珩的优秀绝口不提他的缺点,对男人认识有限的我没有身经百战的基础,只好耳濡目染的认为像合欢口中的莫珩才是值得托付爱情的男人,然而那时候我却没想到,这仅仅是因为出於我对合欢的信任,而不是少女情怀总是诗。

假如合欢口口声声只说莫珩的缺点,也许我也会同仇敌忾的认为莫珩是负心汉,当然情人眼里往往是看不到缺点的。

又假如合欢虽然喜欢莫珩却怕也被我喜欢於是口中总是赞美师然或别云辛,我也许就会移情师然或别云辛,再趁此让夫人给予我移民明日城或云州城的机会,那麽这事后的许多悲剧也便不会发生了,可是说到底,合欢之所以对我毫无保留心口合一也是因为出於信任,只可惜,女人之间的信任往往敌不过心上人的一句话,或一个选择。

假如的越多,回归现实时越失落,这就是徘徊在幻想和现实中人们的悲哀,而我最近也常常陷入这种悲哀,只盼望莫珩尽快改变主意带合欢离开,还大家一个清净。

可惜,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不能清净的,那只会逐渐加剧,直到鱼死网破的那一日。

第四日清晨,我被从窗缝透进来的晨光惹醒,右手习惯性的去摸床头,触手一片冰凉,抬头一望,合欢已经不知所踪。

走出门问了侍女,侍女摇摇头,说她们也在找合欢,还说已经通知了夫人,夫人也已经派人四处去寻,就怕合欢一个想不开,投了湖了。

我心里一咯登,顾不得梳洗,急忙奔向城主为客人安排的住所,经过随从通报终於见到在厅内用膳的莫珩。

莫珩见我微微一笑,笑窝点缀的恰到好处:「我正要去见你们夫人,你……」

我打断他:「合欢呢,她来过麽?」

我睁大眼望着他,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希望。

他说:「一个多时辰前来过,让下人转达了些话,不过她说的不清楚,下人没有并没有听全。」

我急忙又问:「那个下人呢?我能见见麽?」

莫珩叫来下人,转述了合欢的留言:「帮我问上一句,倘若城主和自己的兄弟同时喜欢上一个女人,城主是退让成全呢,还是坚持到底,又倘若那个女人并不爱城主,城主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呢,还是相信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心里好似被人狠狠一撞,猛地抬头:「然后呢……她去了哪儿?」

随从只道:「合欢姑娘好像丢了魂似地问奴才,是选择爱还是选择恨,奴才说奴才没经历过爱和恨,从小就是孤儿,家中也没有妻儿,不知道该怎麽选,然后她就念念叨叨的走远了,好像在说『既然不能……不如同归於尽』什麽的。」

莫珩蹙眉听完,淡淡劝我,但他说了些什麽,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心中忽然浮现出一个想法,那年的春秋也是这样不声不响的消失了……

这日晌午,我听侍女说找到了合欢,只是那已不再是合欢,望我有个心理准备。

我听着心里钝痛不已,浑身的血液彷佛一下子被人抽干,首次感觉到失去亲人的痛苦。当年爹去世时我还小,不懂悲伤,只是后来长大了回想起来,觉得未能在懂得悲伤的时候为亲人流下一滴眼泪而遗憾。

而如今,当我意识到何谓悲伤时,却又希望一辈子都不要懂。

在赶去见合欢的路上,我对老天许愿,只要能让合欢睁着眼对我笑,能呼吸,能说话,就算是倾尽我所有的幸福,也是值得的。

可当我亲眼见到亭亭而立在那儿的合欢时,我突然又只觉得自己许愿很可笑。

淡黄色的绣装,襟口装点着点点彩蝶,华丽而端庄,这是身为夫人应有的体面,可装在这身行头里的人,却是合欢。

她的眼眉不再冷淡,朝我笑着:「胭脂,你来了,我方才还差人找你。」

我望着随着她轻笑的动作而摇摇晃晃的玉质钗环,眼前阵阵发晕:「合欢,你一早就不见了,我四处找你,怎麽找也找不到。」

合欢一脸惊讶,忽而又笑:「真是心有灵犀,咱们都在找对方,居然都错过了。」

我尚来不及琢磨话里的意思,却听身后一个细微的动静,回头望去,只见苍白着脸斜靠在侍女身上的夫人抖着指尖指向合欢,厅里的侍女跪了一地,我也跪下,只除了合欢。

夫人挥开侍女的搀扶,挺起她最后的尊严缓缓上前,尽管她看上去随时都有可能晕倒。夫人的妆容永远那麽完美,但是今日没有我和合欢的侍候,她的气质和脸上的妆显得极其不符,但这样的缺失只有我和合欢看得出来,在外人眼里,夫人依然彷佛从画中走出的明媚。可我想,即便全天下人都看得出来这个缺失,夫人也不希望被合欢看出。

试问又有哪个女人愿意在情敌面前示弱呢?

合欢浅笑的微微曲膝,盈盈行了礼:「姐姐,妹妹正想着过去给您请安呢。」

离夫人最近的我,明显看到她身躯一震,摇摇欲坠的踉跄一步,我急忙站起身去扶,夫人搭上我的手,紧紧抓住,指尖就像那日晕倒在大殿上的合欢一样的冰凉。

合欢上前两步,笑意融融:「姐姐,妹妹有些话本想留在临行前说的,但缘分这回事真是很奇妙,现下你我境地已不同於以往,当时想说的话现在也记不得了,倒是有件事要置喙一声。妹妹请求城主赐住烟形阁,邻近姐姐的居所,方便你我姐妹就近照顾,姐姐孤单了这许多年,如今可觉得欢喜?」

我看着合欢的神态,盯着她的眼睛,只盼着她望我一眼,让我看进她的眼底,看透她的心思,好让我推翻心中越堆越高的恐惧感,但合欢自始至终只瞧着夫人,一副好似蛰伏城府十余年如今修成正果终於可以王对王的姿态。

我的耳朵嗡嗡的,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合欢,却听夫人清清淡淡的说了一句:「既然妹妹飞上枝头,以往的名也该改改了。」

合欢好似听到多麽好笑的笑话,咯咯乐道:「那麽就请姐姐赐个名吧。」

夫人似是叹息道:「不如就叫绮罗吧。」

合欢再次行礼,坦然接受,忽而又道:「哦,对了,城主还在等绮罗,绮罗就不陪姐姐了,往后咱们有的是时间相处。」随着侍女的搀扶缓缓走出殿外,合欢又好似想到什麽,回过身来,望着夫人,又望望我,夫人没有回身,我却回头去看,死死地盯住她那双曾经黑的耀眼的眸子,那是她脸上最夺目的一道风景,如今已经看不到半丝光彩,徒留一片晦暗。

合欢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尽,声音略带沙哑:「绮罗本以为幸福远远在天边,强求不是福,如今千帆过尽才醒悟,其实它早在唾手可得的地方,只是我从未理会。现在好了,所有人都求仁得仁,各得其所,真是妙不可言。」

望着合欢渐行渐远的背影,只听夫人在耳边呢喃:「那还是合欢麽?」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脑中晃过一幕幕画面,正紧锣密鼓的回放着。

那日艳阳高照,飞鸟成群,我随着侍女走进了这座城府,远远就见玲珑屋檐下立着一个少女,蛋黄的罗裙,随风微拂,她伸出白皙却有力的手拉住我,掌心是那样的温暖,她说:「妹妹的手可真冷,想来府外日子不好过吧,往后跟着合欢,保你有吃有喝。」

我失手打翻夫人极喜爱的一只羊玉瓶,当着夫人的面,合欢当即跪下,轻轻说道:「夫人,您说会赐合欢一个生辰礼物,合欢日思夜想也想不出该求什麽,只希望夫人能饶过合欢这一次,合欢定会感恩戴德绝不辜负夫人。」当时的我吓得两腿发抖,「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也忘了是因为受惊还是因为愧疚,伏在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

癸水初来的那日,我肚痛如刀绞,在床上翻滚的叫唤,合欢见了,一手攥住我的手,一手拿了一个微热的布包贴在我的小腹上,低低声告诉我,什麽是癸水,什麽是成人的里程碑,什麽是上天赐予女人生儿育女的使命。后来,合欢也来了癸水,我想傚法她却不知那个可以止疼的布包里装了些什麽,合欢说,那是红豆,我便立刻去找了来,照猫画虎的贴在她小腹。合欢缓和了神色告诉我,红豆有助於止疼,意为相思。

再后来,合欢得了夫人赐婚的承诺,脸上整日挂着笑,就像冬日最明媚的一道暖阳,映在我心里也是暖烘烘热腾腾的,当时的我真想告诉她「合欢,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姑娘」,但由於以往我赞她好看的次数实在太多了,合欢每每都会掏掏耳朵,又刮刮我的鼻子说:「傻丫头,又有事求我吧?」所以我渐渐地总将对合欢的赞美藏在心里,就是那夜合欢拉着我同塌而眠频频嘱咐我当她走后,我应处处小心行事,切莫行差踏错,待她终有一天接我去天启城再姐妹团聚。

而如今,正如合欢所说,千帆过尽,一切仿若黄粱一梦,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一时间尚不能从看似简单的合欢突然摇身一变成复杂难测的绮罗这项认识中醒悟过来,只好说:「夫人,那是绮罗,城主新纳的侧夫人。」

夫人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声,软到在我怀里。

卷一天启篇四

正式行侧夫人进门礼那日,我又一次见到了莫珩,客厅内外下人来来往往,看样子是在准备返程。

莫珩一脸笑意的望着我,我心里却只觉得无比安宁。

他缓缓问我,可愿随他一同回天启城。

我还以为这件事已经在夫人和莫珩的默许下达到了共识,尽管我不愿去:「奴婢的去留,奴婢从来都做不了主。」

「你可以。」莫珩浅笑:「你自然可以做主,我同你们夫人说好了,只要你点头,其它的都不是问题。」

我也回以微笑:「条件呢?莫城主接受了夫人的礼物,又该回送什麽?」

莫珩良久道:「只是些物资罢了。」

我再度笑笑,实在想不透用些物资换取一个只会消耗无限物资的活人的必要性。

我委婉的拒绝莫珩时,他的神情是那样惊讶、失落,好像被伤到一样眼底透出一抹痛色,但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像莫珩这样的天之骄子多半是想要什麽便有什麽,从未尝到过被拒绝或失去的滋味,所以一时之间难以释怀,可能一辈子都难以释怀,让我有幸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遗憾吧。

「唯一」二字对女人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就像我宁愿当莫珩心底唯一的遗憾也不愿离开城府一样,这真是没事找事自找虐恋的开始。

三位城主离开启城的当夜,天黑压压的不见星斗,月亮却亮的出奇,独揽风采,以往我和合欢共用的寝室只剩下了一张榻,坐在上面,心里凉的不见底。这是合欢用过的,侍从来整理屋子时,我叫他们收了我的那张,留下这张,留个念想。

合欢登门时,见到以前的榻,愣了一下,再看看我,带上门,缓缓走过来:「我来最后看一眼,怎麽不留着自己的床?」

我皱眉抬头:「这还重要麽?睡在那里不都是在城府麽?」

合欢扯出一抹笑,笑的那样生动:「听说你没有随莫城主回去,你该随他走的,这是个好机会,要不然留在这里,什麽时候才是个头?」

我说:「合欢,为什麽你不求夫人将你我一起送给莫珩?还是你觉得,留在这里当个侧夫人更合心意?」

合欢微微皱眉:「怎麽不叫我姐姐了,或者夫人,就算是叫名字也是绮罗。」

我说:「我想叫你合欢,以后别人都叫你夫人,城主会叫你绮罗,那麽,我就还叫你合欢。」

关於绮罗这个名,我曾想了想,觉得夫人赐名大抵是出於文人相轻美女也相轻的心理吧,胭脂是陪衬,绮罗也是陪衬,因为一个连笔墨都难以形容的美女通常是心高气傲、眼高於顶的,很难过自己心里那道坎的,而我们既然身为侍女就该认这个命,作为陪衬也要做的锦上添花。

合欢一阵恍惚:「哦。」

她临走前,站在门口,看着月亮背对着我,语丝呢喃的告诉我,她何止请求过夫人将我们两个一起送给莫珩,她甚至跪在夫人面前几个时辰,但是夫人的答案只有一个:启城收下莫珩的礼物,只够换一个人的,而夫人身边也不能同时少了两个好帮手,既然莫珩喜欢「胭脂」,那便留下「合欢」。

然后她说:「其实城主并不像咱们平日见得那样严肃,他也是个令人心动的男人。」

再后来,合欢又说了些什麽,我已经听得不真切了,只知道夫人的那些话终於将合欢逼上了退无可退的路,合欢也终於选择了春秋的选择。可能合欢突然想通了,认为既然将来只有终身当侍女这一条路,为什麽不放手一搏当个侧室也好,倘若生下一儿半女将来也有个依靠,倘若不能也能利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荣华富贵中。最主要的是,夫人的话等於间接断了合欢最后一丝希望,替合欢做出了最认命选择,合欢又是一个看似认命实则最不甘於被命运摆布的神奇女子,这样的女子往往口上不说,却会在关键时刻出人意表的选择令大家都感到意外且难以接受的选择,用事实证明你瞎了狗眼看错了人,再让你重新认识认识她,真是防不胜防。

由此可见,一个人若是叛逆且不受传统礼教束缚,平时便该带点相,让人觉得你不好惹,千万别惹你,否则你要玉石俱焚神马的,以免人家看你好欺负就真以为你好欺负於是就放手欺负你,却反被你反咬一口真的玉石俱焚了,那就真是一生半世也化解不开的活该了。

在这之后,我又听城主那边的侍女说,曾在合欢进门前听见她和城主的谈话,离得稍远,听不真切,但大抵是说城主终於意识到他将日渐衰老,夫人也将年华不再,百年之后启城便成了无人可继的空城。

他们的爱情或许是令人钦羡的,可是爱情不能延续国家,国家是需要生命延续的,这个生命既然不能诞生在夫人腹中,那便只好……

听了这番话,我真不知作何感想,只觉得城主身为一个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个女人,却又被政治所迫不能一生只睡一个女人,倘若合欢的肚子也许就没有消息,城主或许还会去睡第二个、第三个,永无止尽的睡下去,又或者直到太医宣布城主也不能生育时,这件事才会作罢吧?这说明当政者宁愿让国家毁了爱情,也不愿让国家毁於爱情,若是前者那便是明君,千古流芳,若是后者那便是昏君,臭名万世。

而合欢,她只是不甘愿一生为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相比合欢,夫人就是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的信徒了。

几个月后,侧夫人房里传来喜讯,启城城府将会迎来十几年来的第一个小生命,大家都很高兴,夫人这里也很高兴,因为她是当着我的面真真切切的又哭又笑的。她笑的眼角露出了细细的纹路,她一向是不允许自己如此放肆的,接着眼眶微红,那是感伤的征兆。

我很难理解夫人复杂的心情,到底什麽是又高兴又悲伤,多半是高兴城主后继有人又悲伤自己造人无能吧。

我问夫人:「倘若城主先去了,侧夫人尚能依附子女,您怎麽办。」

夫人说:「城主去的那日,我也不会独活。」

她就那样轻轻巧巧的说了这句话,接着抿了口茶,听在我耳里就好像我问她「今天该梳什麽发髻」,而她回我「你看着办吧」一样轻巧。我想,或许这般看破生死的念想是我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因为我一向把人命看的比什麽都重,认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钱没了可以赚,男人没了可以再找,爱情没了更可以激励我活下去的慾望,将精神投向物质追求,成为响当当的女强人,再用赚来的钱包养无数美男,让他们的生命里都不得不留下我的脚步,成为他们生命里唯一的神话。於是白日做梦了这麽久,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要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

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他接近谁谁就倒霉,他爱上谁谁就嗝屁,他恨谁谁就不得好死,这种人大多被算命的成为天煞孤星,而且据说,天煞孤星的嘴巴是很灵验的,俗称乌鸦嘴。我虽不是天煞孤星,但自问嘴上功夫是不输的,换句话说,我也是出了名的乌鸦嘴。

话说就在合欢有孕的一个多月后,那孩子就没了。怎麽没的没人知晓,倒是有人提过,前几日我曾念叨过一句「要是能保住便好」之类的闲话,城主便派人来调查,我只好承认,因为我不认为这话有任何问题,但不想却被当场拿下,关进我来了城府一年多唯一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监牢。

这座监牢里没有老鼠,有的全被囚犯拿去吃了。听传话的人说,侧夫人悲痛欲绝,几度昏死过去,但言语间却透露着不信此事与我有关的意思,所以城主已经缓和了态度,打算关我几日就放出去。

我又问来人,夫人怎麽样了。

来人说,夫人恐怕自身难保,因为连傻子都想得到这件事里最大的获益人是谁。

再后来,事情发展的额外迅速,真是赶上了日新月异的速度,仅仅是阔别七日,世间已经天翻地覆。

把我带出牢房的人,是城府的老侍从,我想他应该是全启城活的最久的人,因为他在找我时,是直接把脸贴在我跟前才分辨得清我的相貌的,我真不明白为什麽城主要找一个看不清人的侍从来接我。

出了牢房,我本以为会见到耀眼的日光,早已做好半遮着眼睛以免散光更严重的准备,也准备闻着花香,聆听鸟语,一路慢慢悠悠的回到夫人那儿,装作若无其事的问她一句「您今天要梳什麽头」。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只看到沉浸在阴暗天空下的一座死城,四周没有一点人气,只有风声,遍地的蝗虫屍骸和黄土,令我讷讷不能成言。

老侍从说,启城历经了一场蝗害,但启城并没有足够的存粮给予百姓,仅余的那些都已经分光了,城主连夜召集大臣们商议,也拟了求救书送到另外三国和中央政府,可惜就在前一日,城主忽然暴毙在自己房间内,房里没有人,门窗紧闭,在这样一个密室里,城主显然是死於自然。而夫人尚存一丝性命,秉承城主的遗愿苦撑大局,以期等到三国的救粮,但却在一日后听到三国哄抬物价、紧闭物资运输的消息,启城的百姓人心惶惶,死的死,逃的逃,连大臣们也一在一夜之间少了一多半,剩下的大多是年迈体弱一时间走不远的。

夫人终於明白大势已去,也无力再拼,一心想着找城主团聚,遂挥退了侍女,找来一条白绫,撒手人寰了。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踉跄两步急忙往侧夫人房奔去,那老侍从在我身后喊着「侧夫人临去前命老奴放姑娘出来」,我又连忙跑了回去,抓着老侍从摇晃了几下,急道:「什麽临去前,侧夫人去哪儿了!」

老侍从说:「侧夫人早在城主暴毙的第二日,也在城主床前饮毒自尽了。」

我一下子跌在地上,心里空的好似再也填不满了,空的连眼泪也流不出一滴。我抚上面颊,好似不能接受自己冷酷无情的事实,但无论怎麽摸,都是干涩一片。类似的场景曾在我娘身上看过,当传话的人告诉她我爹去世时,她也是一脸死灰但却不哭不闹,六神无主之余也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直到她亲眼目睹我爹的屍体才崩溃哭了出来,因为理智已经不能说服更多,唯有相信现实。

我问:「合欢去前,还说过什麽?」

老侍从交给我一块琉璃,那是合欢的贴身物:「她说,留给她的妹妹,还说其实她并不记恨莫城主,也不嫉恨她的妹妹比她幸运,只是一直不甘心生为奴才就要一生为奴的命运,总想着打破,可没想到打破了命运,也打破了身边亲人的心,她很后悔,更不愿放下城主和夫人,知道夫人早晚会跟上来,所以先一步过去为他们打点好一切,希望在阴间继续为奴补偿生前欠下的一切。哦,还有,她说如果有可能,希望她的妹妹不要再为奴为婢。」

离开启城前,在老侍从的帮忙下,我们简单处理了城主一家三口的屍首,尽量将他们都放上一张床。

看着合欢的脸,我终於哭了,哭了多久已经忘了,只记得在哭的时候,眼前是黑压压的,大约快要失明了一般。我终於能理解我娘为何把眼泪留到最后了,因为事实摆在眼前,活人已退无可退,斯人已矣,再没什麽可失去的,活人却要承受言语难以形容的悲痛,难怪老一辈人总说亲人去后,活人也会折寿五年,那五年多半是被哭掉的。

我爹去世的时候我没哭,我娘改嫁的时候我也没哭,倒是合欢去了,我一次哭了够本,后来想想,这是因为血缘上的亲人还不如合欢来的亲吧,毕竟我和爹娘感情淡薄,合欢身上便倾注了我所有的亲情,所以这一哭,便意味着我已经没有亲人了。

老侍从问我:「城府的人都跑光了,姑娘打算怎麽处理剩下的事?」

我恍恍惚惚的站起身,环顾四周,张了几次嘴才发出声音:「哦,那便烧了吧。」

这时我才明白当初为何没有和莫珩走,上天安排我留下来为他们了结后事,因为老侍从一个人实在是无能为力。

听当时城外正在研究蝗害屍体的自然科学家说,远远就见启城最高处染了红霞,煞是好看,好像是这座即将死去的城池最后一次燃烧了生命,许久许久后,见城门那儿走出两人,一老一少,一男一女,两人回头望着天边红霞,身躯映在红光内,形成了一幅难以言喻的美感。

不得不提的是,在启程灭亡的过程里,天朝那边没有采取任何援救措施,可能是路上传信耽搁了,也可能是天朝认为启城招安另外三国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早该自然灭亡了吧,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少了启城,余下三国更容易行程三足鼎立的局面,互相牵制。毕竟古往今来多少吵架,都是双数掐,单数和,就好比两口子总会吵架,多了一个孩子就会和睦些的道理一样。

之后,我和老侍从一起上了路,沿着国道往天启城走,途径的人都在谈论城主三人先后殉情的传奇佳话,好似启城的灭亡还抵不上爱情的殉葬来的津津乐道。

老侍从问我,为什麽选择在天启国重头开始。

我说:「哦,没什麽,就是想问问莫城主为什麽不救启程吧?」

说起莫珩,我又想起了合欢,也许这种条件反射将会持续到我生命终结的那一日。

而合欢到底喜欢城主多一些,还是莫珩多一些,这已经成为了永远的谜。若是硬要我分析个头头是道,我只能说,莫珩是合欢的遗憾和潜藏在心里的梦,这个梦是瑰丽的,只除了最后那一道美中不足的裂痕,但这世间没有完美的人或物,所以我也相信合欢是可以原谅这种美中不足的,而城主是合欢唯一经历过的男人,就算不是最爱,也因他付出了她唯一一次的生命,自古殉情都高於爱情,所以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也有理解、关怀和一路相随的默契。

这麽一评价,合欢的历史地位立刻得到了昇华,到底在这样一个女人心中,是国家的爱更崇高,还是儿女私情更可贵,答案不言而喻,早在若干年前,她已经辞去了一段初恋,又何况心里从未实现过的梦呢,真是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卷一天启篇五

当我和老侍从一起抵达天启城下时,眼见通关口检查严密,我们便决定就地结拜成异姓爷孙,方便对外介绍。

老侍从姓连,年轻那会儿叫连城,后来许多年过去了,知道他姓名的人都老死了,再没人叫他连城,只叫他连伯。

活得久的人都爱说一句话,我吃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所以遇到这种人,我一向是不争辩的,因为我确实才疏学浅,只好多听忠言,并不会以为自己就是意外中的例外。於是听见多识广的连伯说,像这样的通关口往往都有潜规则,要不给钱,要不给摸,长得寒碜的给钱,长得漂亮的给钱也没用。

我问连伯我算是漂亮的还是寒碜的,连伯说我是介乎两者之间的,要看通关口守卫好不好我这一口,万一人家认为我这个水平的也能将就,那就只好给摸了,因为我们也确实没几个钱。

可是直到我们过了关走出了老远,已经远到我吃完了两串糖葫芦又喝了一碗清茶后,也不见有半个天启人上前搭讪或非礼,连伯后知后觉的呢喃着:「莫非天启的男子只好男色?」

女人的外貌是不能受到挑衅的,不管挑衅的男人多大岁数,我告诉他,天启城的莫城主曾经对我示好,还三番两次的说要接我入府,爱慕之心如滔滔江水真是挡也挡不住。

连伯将信将疑的看着我,忽然转移了话题,提议找一个栖身之所,先把温饱问题解决了。

他说的真好,我立刻同意了,於是拉他走进天启城最大的一间客栈,同掌柜的要下厨娘的差事换取吃住。

连伯问我为何不去找莫珩,我说送上门的不值钱,不如自力更生。

连伯叹服,说他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三个女子,都很有骨气,所以最后谁也没跟他走到一起。我问是哪三个,他说是少年时期住他隔壁的小青,青年时期与他一见锺情的小可,以及中年时期遇到的侍女小全。

於是在客栈下人房住下的第一晚,连伯把他的三段爱情故事讲给我听。

小青自小倾心於连城,但连城则不只倾心於小青,在经过几番情侣之间的误会和周折后,小青终於含着怨恨嫁给了别人,临走前告诉连城,像他这样的男人一定会孤独终老的。当时的连城自然不信,但多年过去后,小青的诅咒却成了现实。

失去小青后,连城没有颓丧而是更积极的直面惨淡的人森,在偶然的机会下救了一位要投河自尽的夫人,便是小可,小可一看就是有钱人,但连钱都不能挽留她自尽的决心,却被连城的三言两语耽搁了上路的脚步。

小可声称从未见过像连城这样的男子,而后一问才知她自小养在闺中,除了父兄、丈夫和家仆,再没见过其他男人,所以一遇连城便不知如何是好,心中小鹿碰碰乱撞,不知不觉的就陷入要对连城以身相许的念头里。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每个女人心目中都渴望有一次英雄救美吧。

连城问她何以要自尽,小可说她是侧室,虽不愁吃穿心里却过的辛苦,实在找不到活下去的动力。

小可暗示连城带她远走高飞,解救她的心灵。

连城犹豫了,因为拐带妻女是重罪,便说需要三天时间考虑,本想趁此时间问清小可的来历送她回去。但不想三天不到,小可的夫家便寻了过来。

临走前,小可留下一封介绍信,帮着一直游手好闲的连城找了个差事。

转眼就将小可忘得一干的连城带着信踏进了启程的城府,成为了一个最普通的侍从,一干就是三年。三年后,连城荣升,终於有资格见到当时的老城主和夫人,也顺便见到了老城主的妾室小可。

也不知道为什麽,在那段只能见面不能相认的日子里,连城很快也陷入了要爱不能爱要做不能做的虐恋情深中,后来一想,这大抵是因为求而不得才是最美好的吧。於是连城开始规划如何带小可私奔,但要从城府里带走一个活人远远比在外面拐带一个活人难得多,所以这番规划也密谋了很久,久到小可终於难产去了,他们也没能互诉衷肠,只靠眉目传情聊以相思。

连城还记得小可去的那天,天阴阴的,沉沉的,明明是春末夏初,空气里却弥漫了刺骨的冷,只见侍女端着血盆子从小可房中走出,接着就听一声惨叫,稳婆跌跌撞撞的冲了出来,叫道「侧夫人不行了」,连城躲在树后咬牙切齿却不得而入,只能不停观望,直到太医匆匆而入,又摇头叹气的走了出来……

几日后,侧夫人大祭。

一晃十年过去了,连城已经成了副总管,城府里迎来了一批新侍女,其中有个叫小全的,眉目长的极像当年的小青,气质则像极了小可。

连城不禁自问,倘若当初娶了小青,或是毅然决然的带小可远走,那他的人生也不会如此凋零,但倘若了半天,这世间也没有时光倒流回去。

小全没由来的信任连城,为人外向,做事主动,时常对他或明示或暗示自己的心意,令连城再度有了活过来的感觉。可惜,一个人经历的越多顾忌也便越多,就好比说因为连城的多情而气走了小青,连城悔不当初於是变得专一,却又在人生最专一的时候遇到了小可,但连专一也不能将他们联系在一起,身份的差异又使得他们阴阳相隔,於是连城变得不仅专一还变得谨慎。这时,小全出现了,可想而知,渴望小全的连城既不愿意耽误了小全的青春和前程,又不愿意再次遭受同样的感情挫折,只好将小全拒於千里之外。

也不知是哪个爱情专家说的,不爱就不会被伤害。连城只想着不爱小全便不会被伤害,却没发现当他产生这个念头时,爱情已经降临了。

小全深得夫人的喜爱,夫人同意为她说媒,小全本可请嫁连城,但一想到连城的决绝便转而选了他人。假如小全人生经验够丰富,便会从连城的眼神中看到纠结的痛苦,那麽她便会明白自己并非单恋,只可惜小全太年轻了,年轻的诚如当年的小青,只懂得用嫁作他人妇来报复连城。

再之后,小全嫁给了外城人,接着鸟无音讯。

鸟无音讯便会让人产生很多联想,最大的联想就是死亡。连城无论如何也打听不到小全的消息,便将此看成了永别,后来也再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人,主要是因为他很快就患了眼疾,基本达到了美色当前视而不见的崇高境界。

於是很多年过去了,老城主和夫人也去了,昔日叫他连城的人都死了,留下的只有很多年前小青含泪的诅咒。

我想,连伯并不是没有机会娶妻的,以当时老城主和夫人对他的信任,定有大把大把的机会赐婚,可连伯却立志将单身王老五的命运延续下去,这或许全是为了要赎清他在感情上犯下的罪过吧。

连伯说,听了我拒绝莫珩的事,便觉得我和他是一类人,注定一生背负感情的债,因为我们都太执着於因果报应和命理循环之中,都是太过聪明所以总会被聪明误的人。

我对连伯表示没有听懂,他拍拍我的肩说:「你早晚会懂的,希望等你懂得时候不要后悔。」

没多久,我做的带有异乡风味的菜肴很快就博得了满堂彩,再加上掌柜的进行了合理的宣传和广告效应,这家客栈很快就击垮了隔壁几条街的对手,成为天启城旅游业的地头蛇,扬名三国,不多久就要实行扩张政策,将连锁店渗透到外国。

掌柜的给我加薪升职,还安排两间干净舒适的客房给我和连伯。我的名声一炮而红,慕名而来请我过府掌厨客串的比比皆是,於是为了方便同一称呼,大家都叫我连老板。

连老板的名声终於享誉天启,惊动了城府,城府的管家亲自请我过府煮几道小菜恭贺莫城主生辰大喜。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我也以为只要做了菜就可以溜之大吉,但不想前厅的客人对我的厨艺赞不绝口,非要莫珩请鼎鼎大名的连老板出来一见,管家连忙来找,我也连忙躲进了小花园,因为我实在没想好面对莫珩该说些什麽。

不想这一开溜竟撞见一个不该在此撞见的人。

当时天色低垂,小花园里灯火熙攘,雨后弥漫着浓稠的芳草味,翘角屋檐被洗刷出了光泽,坠着滴滴答答的雨水。

我就这样踩着湿漉漉的石子路闯进了被层层薄纱笼罩的凉亭里,薄纱中传出细微的动静,我转身一看,只见一抹人影,正要离开时却听那人说:「是谁?」

我压低了声音道:「奴婢迷了路,这就退下。」

「慢着。」那人肯定道:「你的声音我似乎在哪儿听过。」

说话间,那道影子已经来到跟前,我来不及冲出凉亭已被来人握住手腕,当场擒住。

他的力气不大,却也挣不开,我只好腹诽了请罪的台词,回过头去望向来人,要说的话却噎在了喉咙里。

青黑色的袍子,襟口点缀着普通人家负担不起的金丝图腾,浓重的眉宇间透着困惑,眸子又冷又黑,深不见底,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而我的视线微微上扬时,却只能看到他淡而无色的唇。

这个人我见过,在秋收宴上,当时他和现在一样,披散着发,远远望去只能见到如瀑的乌黑,看不清清冷的眼,也望不见近乎冷漠的神情,这样一张好似生来就不会笑的脸,竟是如此好看。

他便是师然,明日城城主。

卷一天启篇六

西秦的人都知道师然是谁,他的名声远远不如莫珩或别云辛响亮,甚至被谈论起的次数,也比不上启城城主和夫人的那段风花雪月,但没由来的,人们往往会记住这样一个人,也包括我,这或许因为人们都喜欢探究神秘的事物吧。

而人们探究有关师然最多的秘辛,便是他那个凭空冒出来的儿子,但即便集合起西秦所有智者和研究家都不能挖掘出这个男孩儿的生母是谁,於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答案是经过师然本人证实的,相信长此以往下去,很快就会成为悬案。

我垂下眼,微微挣脱手腕,本以为挣不开,不想师然也松了力。

师然走开几步,神色缓和:「哦,原来是你。」

我望着他的侧脸,一时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师城主怎麽会在天启城?」

一问完便想起今天是莫珩的生辰,以他和师然、别云辛的交情,他们会出现在天启城并不奇怪。

师然扯扯嘴角:「请姑娘给莫珩带句话。」

我插嘴道:「我正准备走,还是请师城主自己去说吧。」

师然漆黑的眸子里浮现疑惑:「你不是……」

「不是。」我再次插嘴,不知道打哪儿借来的虎胆:「如果师城主是问我是不是被我们夫人送给莫城主了……不是的,我拒绝了。」

师然嘴角微翘,隐含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但并非善意:「那你又怎麽会在此出现?」

是啊,我为什麽在此出现,难道告诉他我虽没有答应莫珩,却立志要成为天启城第一号厨娘,所以不远千里迢迢追来莫珩的大本营再闯出一番名堂,终於凭自己的能力走进城府,就连你刚才吃的那些菜也都是我做的,要是你招我不高兴,我就下毒让你拉个三天三夜?

我的话还没出口,就听身后有一厨房伙计叫我:「连老板!原来你在这儿,莫城主说请连老板到前厅见见客人!」

我抿抿嘴,被抓个现行自知躲不过去,然后仰头看向师然,他正垂着眼定定看我,依旧是不见底的冷,但又好似清澈了些,在这样的眼神下,我说:「今儿个师城主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师城主。」

我分明看到他的睫毛轻眨,好似应了我的话,但那一瞬之后,又好似只是我的幻觉,我笑了笑,转身走出凉亭,脑中竟还留着方才那一幕,乌发覆盖之下,肩膀被雨水沾湿,长袖下修长的手指正握着一颗珠子,纯正的黑,闪着光泽,就像镶嵌在那张脸上的那双眼,看着人时,不显一丝温度,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很多年后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完美的伪装和隐藏,身为一城之主,总该是像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吧。

前厅内,宾客尽欢,莫珩端坐首座,一手执杯淡淡微笑,见到我时,神情一顿,接着浮现笑意,道「胭脂?」

我缓缓抬头,一时之间不知作何感想,身旁的侍从立刻说:「这位就是连老板。」

莫珩眯眼看我,脸上醉意朦胧,我垂了头,缓缓跪下行礼,却在膝盖落地前被一股力量撑起,那双手的指尖泛着红,是酒气,温度滚热并且有力,顺着看上去,是泛着光泽的紫色缎子,沾了酒渍的前襟,接着便是莫珩的笑脸。

他托起我的手说:「胭脂,你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莫珩已经令侍从收拾厢房,好好招待连老板,快的令人猝不及防。我被侍从带下去的时候,在回廊处远远就见凉亭里的那道身影,青黑色的衣衫映衬在水雾和薄纱中,彷佛只是一抹幻觉。

我在天启城城府的厨娘生涯就此展开了,每天的辰时、午时、酉时,城府的侍从会来小厨房取走饭菜,若是莫珩吃得开心,侍从也会来传话,若是莫珩有事外出,侍从会将饭菜原封不动的端回来。

在城府的日子很清闲,这里和启城城府截然不同,除了下厨,我整天没事可做,唯一的消遣就是在院子里发呆,但我再没见过师然,也没见到前来做客的别云辛,听说他们已经返程了。

来这里七天,我见过莫珩三次。

第一次,莫珩匆匆走过院子,见到大树下发呆的我,顿了一下,说:「你变了很多,胭脂。」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行礼,他便又急匆匆的走了。

第二次,莫珩叫人找我去见他,除了他,我还见到一碟菜,他说这是他做的,请我吃。我吃了,真难吃,生生咽下去的时候眼泪差点飙出来:「君子远包厨,这话说得真好。」莫珩不语,以后也再没吃到过他做的菜。

第三次,莫珩将一纸契约交到我手里,这是我打工的那家酒楼的经营权,我还给他说:「胭脂不会经营酒楼,胭脂只会玩耍柴米油盐。」

然后我问他什麽时候才能走,莫珩说:「既然你不会经营,回去了也没意思,就留下吧。」

我张了张嘴,又说:「义父年老,又有眼疾,胭脂总不能留他一人在那儿。」

莫珩从善如流道:「那也接过来吧。」

就这样,我和连伯的栖身之所换成了城府,昔日我们是城府的下人,现在我们是城府的贵宾,真是事易时移,始料未及。

连伯对我预感,莫珩早晚会找我谈婚论嫁,我说我的出身不好,莫珩要不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想中和一下品种,要不就是别有目的。

连伯问我为什麽面对莫珩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我说因为合欢,一想到合欢,就想到莫珩,一想到莫珩,就想到合欢,合欢就像是一味醒酒药,什麽都能打醒。

连伯感叹着说,也不知道我这是多愁善感还是太过理智,还说身为女子,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好。

我告诉他,合欢是我见过最多愁善感的姑娘,她生前除了一块儿琉璃也没能留下什麽给我,死后却将这个性子灌输了来,表做纪念。

连伯问我以后的打算,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我反问他留下来如何,离开又如何。

连伯说,留下来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终身为厨娘,一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考虑了很久,难以回答这个问题,倒不是我纠结是当厨娘还是变凤凰,而是苦恼为什麽选定一个身份就要选定一辈子。

我说:「我想先当几年厨娘,腻了就走,天下这麽大,西秦以外的地界我没去过,很想去看看,最好多学几道菜,再在四十岁的时候开一家南北酒楼。」我当时的梦想真美好,自然万万想不到几年后嗅觉顿失,唯有替人收屍,不知不觉走上仵作的道路。

连伯笑我太过理想,还说理想是难以在现实中实现的,我若是在这里当了几年厨娘,恐怕也难以走出这座城府了。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试问一个熟悉城府内部结构又深知城主口味的人,怎能随便被放出去?

我说:「嗯,我真是太过理想了,我想咱们还是趁早走吧。」

就在我和连伯决定向莫珩请辞的那天,莫珩先派人叫我过去谈话。

临去前,连伯嘱咐我说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叫我一定要先发制人,否则要是被莫珩抢了先机,我们恐怕就走不了了,因为古往今来很多变数都是发生在礼貌谦让请对方先说的前提下的。

我怀揣着这份嘱咐去见了莫珩,正要说「我是来请辞的」却不料莫珩的话已经伴随我刚跨入门槛的脚拽了过来,他说:「胭脂,你可想过以后麽?」

我说:「我……」

他插嘴道:「你想的以后和我有关麽?」

我张了张嘴,看着莫珩一脸期许,彷佛有璀璨流光在他眼里流转,竟不忍心说「和你没关,一点都没关,真的」,只好说:「哦,我还没想过以后。」

莫珩一笑:「那正好,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我不语,走过去坐下,在桌下攥紧拳头,对他规划的「以后」实在没什麽预感。

莫珩为我倒了一杯茶:「我这座城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再养活一二百人也是可以的,我今年二十有三,尚未娶妻,也没纳妾,身家清白,父母早年都去了,平日里我可能会有些忙,毕竟天启有许多政事要料理,但晚上基本不外宿,准时回府吃饭、睡觉,你……」

我刚端起茶杯的手被他这番话吓得一滑,茶杯「光当」一声掉在桌上,打断了他的话尾,我立刻说:「城主,您到底想说什麽,是想胭脂帮你寻摸个合心意的夫人麽?胭脂不才,见过的女子不少,能善解人意辅佐城主的却不多,思来想去,只有合欢,可她……已经死在了启城,她说她是为了启城而亡的,是陪葬,是追随,我身为她的妹妹却不能鼓起同样的勇气,所以至今不能释怀。」

莫珩不动声色的扶起茶杯,又蓄满茶:「你是在怨我麽?」

我说:「不,我是怨我自己胆小怕事。我这个人没什麽志向,只想着三顿温饱,一路到老,事业不见得要做的多红火,只要比其他人活的都长寿就够了。」

莫珩笑看我:「真好,我也有这个心愿,这是不是就叫做白头偕老。」

我懵了,实在不知道怎麽从他们家能再养活一二百人一路演变到白头偕老的,只好立刻顺着话倒回去,想找出问题所在,但我们刚才都说了些什麽我却想不起来,正在暗自着急的时候又被莫珩抓住了手,打开了我紧握的拳头,慢慢抚平。

我看他望着我的掌心,刚想问「城主还会看手相麽」,却被他翻过了手背,一路抬起,凑到嘴边,轻轻一吻。

我登时惊了,抽回了手,连忙站起身后退两步,又被身后凳子绊的踉跄出去。

莫珩不急不忙的伸手一拽,把我稳住,接着站起身将我揽在身侧,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怎麽这麽不小心,你这样怎样与我白头偕老。」

我哑口无言的望着他,心想这人太能掰了。

他则低头笑道:「方才还没说完,我晚上是基本不外出的,准时回府睡觉、吃饭,若是碰到推不开的应酬,大抵就是一年一度的府宴吧。只是以往每年的府宴都独缺了女主人,你,可愿意?」

我不答反问:「城主,我能问你个问题麽?」

莫珩含笑不语,我又说:「当初为什麽你要拒绝合欢?」

莫珩一怔,笑意渐敛,松了手,再度坐回桌边,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这也是合欢想问的,这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给你的答案,你能接受麽?」

我说:「只要是城主说的,我应该可以接受。」

他抬头看我,轻笑一声:「胭脂,你真是个较真的姑娘……你们夫人说合欢喜欢我很多年,我却感受不到,我甚至记不得谁是合欢。但那日在启城城府的花园里,我却闻到经过我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后来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气味一样,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说的合欢,我只记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浓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皱起眉:「我并不是不抆花香,只是整日在厨房忙活,不想嗅觉被其他气味干扰。」

莫珩说:「这就是了,其实我的鼻子有些敏感,闻不得脂粉味,还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来合欢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还记得那天清晨,我为合欢整理妆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轻轻嗅着告诉我,从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药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还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对她吹气,以保证她的身上可以均匀吸收香气。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个喷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飞色舞的合欢,她说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脱颖而出。

她果然脱颖而出了,只是料不到会是这个结局。

卷一天启篇七

我告诉莫珩,我需要时间考虑,他爽快的答应了,看来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时间考虑的,因为说不准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连伯,连伯说我顶着一个哭丧脸准时被人告白了吧。

我问:「被人告白不是该小脸绯红,喜不自胜麽?」

连伯问我从哪得来的看法,我说是街边买的小黄书里说的。

连伯说:「被喜欢的人告白是那样的,你又不喜欢莫城主。」

他一针见血了,我半响缓不过神。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我是喜欢莫城主的,那时候合欢一说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过我好像总会喜欢合欢喜欢的人和物……」

连伯说:「所以现在合欢去了,你就没有参照物了。」

他又一针见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觉。

我问连伯,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连伯说就像我说的那样,小脸绯红,心跳加速,双眼熠熠生辉,手脚颤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负责任的告诉自己,我对莫珩没这些反应,但也不否认在见到帅气逼人的莫珩时,精神难免振奋。当我将这个看法告诉连伯后,连伯表示我们的前途很堪忧,我问为什麽,他说要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长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身上遭受到两次拒绝,多半是会想不开的,不是撕了对方就是和对方一起死。

我问,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要麽毁了她,要麽同归於尽。

连伯拍着我的肩膀说,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张,拉着连伯的袖子问怎麽办。

连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们没那个轻功,若是客气请辞,莫珩恐怕不会轻易罢休,若是条件交换,除了肉体也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愿意肉偿,连伯一拍脑门,告诉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可以帮莫珩完成一件心愿,就当做抚慰他心灵的表示。

三天后,当我将连伯的建议告诉莫珩时,莫珩着实愣了很久,脸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彷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让我把才才的建议忘了。

莫珩说:「我好像还没有什麽心愿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应,若有未了的心愿,还愁没人去做麽。

我说:「那什麽……」

他突然插话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弃,能不能帮我走一趟云州城,找一个人问一句话?」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个人问一句话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个人问十句话也是信手拈来的简单,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句话那麽简单的。

见我犹豫,莫珩又说:「这个人你也见过,他叫别云辛。」

我登时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麽?」

莫珩说:「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有些话才不方便问出口。」

连朋友都不能说出口却要假他人之口的话,一定不是什麽好话。

我说:「这个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断:「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有三,别云辛和他的弟弟别云州,还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养女,是作为莫珩的童养媳带进城府的,从小就被教导的知书达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有人都以为莫媛会是将来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岁那年随莫珩头一次外出参加启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风度翩翩的别云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启城便下了礼聘。不出一个月,莫媛就坐上了云州城抬来的花轿,心花怒放的嫁去了异地。

又过了一个月,莫媛捎来一封信,信里婉转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爱上的是别云辛,但不想嫁过去洞房花烛后第二天才发现身边的丈夫叫别云州,接着日日见到别云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对别云州夜夜承欢,内心痛苦万分终於酿成心病,不忍对外人提起,更不忍质问别云辛,只好写书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经嫁过去两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医生都被莫媛遣了回来,因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教育制度被养大的,很早就养成了多疑且不能轻信旁人的性子,虽说心理医生都有职业道德,但遇到莫媛这样的心病也难掩八卦的心理,所以至今没能有人让莫媛敞开心扉。

按照莫珩的意思是,他信任我,相信他的妹妹应该会和他心有灵犀也信任於我,再加上大家都是女孩子,说起话来更加贴心,也更容易开导。最关键的是,我是启城灭城后唯一一个坚/挺的活下来的女人,可见心理素质多麽强大。

说到启城,我便不得不问:「莫珩,我能问你个问题麽?」

莫珩惊讶地看着我:「你还是头一次叫我的名字。想问什麽就问吧。」

我说:「哦,其实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问题,纯属我个人好奇,我就是想知道在启城最危难的时刻,其它三城为何按兵不动,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城走向毁灭,你们晚上睡得着麽?」

莫珩面无表情的审视了我好一会儿,眼里透不出他的想法,我只能凭空猜测。我想他可能是觉得我大不敬想杀我灭口,但又考虑到尚有求於我,所以还在是现在掐死我还是等我回来再掐死我的思想中交战着。

最后他说:「胭脂,你知道什麽是国家麽。维系国家的是政治,不是恻隐之心。」

我说:「我不懂政治,我也没有恻隐之心,只是觉得三国为了自己而牺牲了启城,是很不人道的,那不仅是一个城,里面还有很多生命。」

莫珩笑笑:「你真是个好姑娘,胭脂。」

我也笑笑,皮笑肉不笑。

莫珩拉着我坐下,极有耐心的跟我说了天启城的背景。天启、明日、云州一向是互相赖以生存的,邦交友好,没有人敢打破这个平衡,因为一旦有一家倒台了,势必会牵扯另外两家,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的就是这回事。所以启城遭难时,只要有一家决定袖手旁观,另外两家为了维系三国的平和,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能说启城太不会选时候出事了。

我问莫珩,当初提议袖手旁观的是谁。

莫珩说,是云州城的别云辛。

我开始讨厌别云辛,理由很简单。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咱们一起加点赋税吧,最近缺钱花」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会花钱的城管,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城府的美女不够睡了,咱们引进点外国妞儿吧」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好色的城管。

不管别云辛是贪财的还是好色的,那都是身为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应有的态度。因为若是当权者既不贪财也不好色,那他或许就会贪图人命,就像别云辛对启城的态度。而且不管怎麽看,别云辛都像一个喜欢带头闹事的人。

我告诉连伯我的这番想法,还有接下来的去处。

连伯表示担心,劝我不要去。他认为我一定会报复别云辛,我说如果有能力,我或许会报复,但我没有能力,所以一切都是枉然。

连伯说:「一个女人若想报复一个男人,总会做到的。」

我不接话,反问:「连伯,依你看,什麽才是合格的当权者?」

连伯说:「像别云辛那样,在他治下从未加过一分赋税,也没强抢过民女,至今未婚,一心向政,爱民如子。」

我又问:「那咱们启城的城主呢,他就不合格麽?」

连伯说:「咱们城主太优柔寡断了,他的仁慈不会延续国家的生命,只会加速灭亡。」

也许连伯是对的,作为当权者,别云辛是出色的,可是作为一个人,我是瞧不起他的。

记得来天启城前,我心里装着两个问题,一个是莫珩为什麽不选合欢,一个是莫珩为什麽不救启城,现在都得到了解释,我也要离开天启城了,很想尽早赶到云州城,想问问别云辛若他能预见启城的惨淡下场,是否还会坚持当初的提议。

我相信,我很快就能知道答案,但我却不知道当我知道答案后会怎麽做。

连伯说,一个连自己接下来要做什麽事都没把握的女人,是最可怕的女人。

临行前,莫珩将莫媛的所有生活习性钜细无靡的跟我说了一遍,我这才想起问他:「莫珩,你说叫我去见一个人去问一句话,就是莫媛麽?你要我问什麽?」

莫珩沉吟良久后说:「不,我是希望你能开导莫媛,倘若不能也不便强求。至於那个人,我是想你借由照顾莫媛之便,见一见别云辛,帮莫媛问一句,他对莫媛是否没有半点情意……若是没有,我希望你能转达给莫媛,让她早点死了这条心。」

我想莫珩的意思是让莫媛早点死心便能早点解脱出来,但是按照莫珩的叙述,莫媛应该是个世间少见的死心眼姑娘,否则也不会为了昔日的一见锺情要死要活了两年。别云辛和别云州是双生兄弟,莫媛既然能爱上别云辛的脸,相信别云州的脸也是一样可以用的,到底她是如何分辨两兄弟的不同还非要分出个高下呢?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中一个消失,没有了复制品,莫媛也许就不会苦於不能两者兼得了。

我说:「莫珩,你有没有想过,莫媛最大的苦恼就是为什麽她爱上的不是一个人,或者是为什麽她不能两个都嫁?要是别云辛告诉我,他也是爱着莫媛的,莫媛会不会被逼疯?要是别云辛心里根本没有莫媛,你让莫媛死心的同时,会不会也逼死她的人?为什麽不让莫媛永远生活在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境界中,那样她或许能为了一个问不出口的答案坚持活下去,要知道,人只有有希望和有遗憾才有活下去的动力。咱们还是不要抹杀这一切吧?」

莫珩考虑了半响,说:「你说的有理,可是据人汇报,莫媛她已经快不行了,她只是想在有生之年得到一个答案。」

我说:「哦,那咱们是该圆了她的梦。」

莫珩皱着眉,一副痛苦状,叹了口气,说:「圆了莫媛的心愿,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然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白而修长的手指,令人着迷。

我说:「你有一双好看的手。」接着我低头看向我的,粗糙,干燥,指甲还有裂痕。

他没有答我,只是微笑,唇角有浅浅的酒窝。

可惜这样美好的一张脸,我却没有独占的慾望。

我说:「莫珩你是想补偿我麽?也犯不着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莫珩沉默了会儿,说:「本来只是想试试你,没别的意思。」

我:「……」

故事说到这里,我看向面无表情的勾刑:「勾刑,你觉得这个故事的可信性有多高?」

勾刑一脸犹豫:「这就是你恢复的记忆?」

我点点头,想到合欢,想到别云辛,想到传说中的胭脂就是自己,五味杂陈真是言语难以诉说。

我说:「恢复这段记忆时,我为合欢感到伤感,还为自己曾经的作为感到不耻,不知道当初为什麽要那麽对别云辛,如果他也是别云州那样的人,我那时是有多狠心才下的去手啊。」

勾刑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伸出一只手,冰凉的手指轻轻托起我的下颌,皱着眉看着我纠结的脸:「站在别云州的立场上,也许你当初是做错了,可站在胭脂的立场上,你是个了不起的姑娘。」

我微微一震,一把抓住他的手,握在手心里看:「勾刑,你的手长得真好,这麽好看的手,倒不像是乞丐的手,在当乞丐之前,你是做什麽的?」

勾刑反握住我的,似笑非笑道:「这只手以前曾经握着一个女人走了很久。」

我呆呆看他,脑中一片空白:「那后来呢?」

勾刑轻声道:「后来,不记得了。」

卷一天启篇八

我茫然地看着勾刑,心想,连曾经握在手心里走了很久的女人也会忘记,那一定是段很值得失忆的往事。

我说:「要不你想想吧,想到了告诉我,我很愿意和人分享故事的。」

勾刑似笑非笑的望着我:「知道了太多你会有压力的。」

我眨眨眼:「咱们是朋友,你总憋在心里也会有压力的,不如说出来,让我帮你分担。」

勾刑半响不语,只是瞅着我笑,我被他瞅的发毛,只好也回望着他,不认输的正视他的双眼,那双眼睛就像两潭漩涡,漆黑不见底,彷佛要将人吸进去一般,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人这麽看过我。可转念一想,我和勾刑早就认识,觉得眼熟也是应该的,只是不知道为什麽双颊阵阵发烫,真是愁人。

正当这麽纳闷时,却听勾刑说了句话我没听清,接着眼前一花,天旋地转之后,我已经被勾刑压在他和地面中间,他的面颊贴着我面颊,那触感……分明不是人的。

我疑惑的望着他的侧脸,顺着鬓角的纹理望去,之间一道似是粘合过的缝隙,尚无暇细想为什麽我才说替他分担压力就被迫承受他的重力进展如此迅速。

勾刑也没给我细想的机会,他站起身又顺手将我拉起的同时,一手不知从什麽地方变出一把剑,反手刺向身后,但听「啊」的一声,一个黑衣蒙面人已经倒在我们眼前。接着挑开那人的面罩,是一张不认识的脸。

我颤颤说不出话,但又觉得该说点什麽,只好道:「他是来杀你的,还是来杀我的?」

勾刑挑眉看我:「有分别麽?」

我说:「自然有,如果是杀你的,你有自保的能力,如果是杀我的,我要不是和你在一起,可能早就死了。」

勾刑淡淡说:「我不会让你死的,别说傻话。」

这话怎麽听怎麽怪,怎麽听怎麽臊人。

我抽回被他紧握的手:「你最近说话越来越暧昧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有奸/情。」

勾刑低头看我,笑意意味不明,我这才注意到他是个高个子,以前一直忽略了他的存在,或者说是他刻意让人忽略的,所以我才会忽略。

师欣颜叫人收走屍体之前,我已经搜了一遍,连半毛钱也没找到,这个人干净的不留下任何犯案线索,摆明了是来杀人或是被杀的,死也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据师欣颜说,这人应该来自经过专业训练的杀手组织,能雇得起这般顶级杀手的人,非富即贵。我没接话,只是换了个角度去想,能在眨眼间了结顶级杀手的勾刑,又该是什麽人?

这个问题我没有思考太久,主要是被师欣颜打断了,按照她和师云的意思是,为了防止杀手的同伴再来袭击,他们之中一定要有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连夜守护,但碍於男女授受不亲,这个人选唯有师欣颜。

和陌生人共处一室总是拘谨的,我也不例外,所以为了让自己淡定也为了让对方淡定便只好找些话题,而我们之间的共同话题,只有师然。

我和师欣颜一起躺在床上,她说在以为我和师然相继离世的时间里,她和师云过得很苦,被几百双眼睛盯着,好似都在等着瞧他们什麽时候出错,什麽时候撑不下去。

我觉得师欣颜是个活的很累的姑娘,她的累主要是身世和责任给予的,要是师然还在,师欣颜会开开心心的当个大小姐,也许嫁给别云辛,也许嫁给莫珩,也许招赘纳贤,也许养一堆男人解闷儿,但就是不会像现在这样,带着一个半大的小孩儿苦苦维持明日城,真是红颜多蹉跎。

当我们聊起将来时,我想长痛不如短痛,不如就趁此时刻表明立场,便告诉她我是不会和她一起回明日城的,我有我的路要走,我不想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也不愿意一生守着一座城,一守百年。

师欣颜听后长长的叹了口气,看她的表情是早就料到了:「不回明日城,你又打算去哪里?」

我说:「随便哪里,有勾刑保护我,龙潭虎穴也不在话下。」说这话时,心口怦怦跳快了两拍,我「呵呵」一笑,又说:「当然,若是他不愿陪我,我也不敢到处乱走,没准会在明日城安家落户也说不定。」

师欣颜抿嘴浅笑,也不知道在笑什麽:「人失忆了是什麽感觉,是不是觉得一身轻松,以前的包袱也能随时放得下了?这样真好。」

我忽而觉得愧疚,倘若我就是顾阑珊,便不该不痛不痒的说要卸下责任,可我是不是顾阑珊连自己都不能证明,就这样背负一个全然没有印象的责任,也是说不过去的。

我叹了口气说:「你也不用这麽说,要是幻术师施法成功了,我很快就会恢复所有记忆,到那时我可能就不会这麽说了,但现在的我是真的很希望抽身事外,当一个普通人,整日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而费神,虽然琐碎却很适合现在的我。」

师欣颜良久不语,可能她也觉得一个女人守着一座城本就是不人道的又何必再将另一个女人拖下水呢,不如各人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咱们江湖再见,后会有期罢。

困意渐渐袭来时,脑中突然回想起那人的声音,彼时我们谁也没瞧见谁,他却肯定道:「你的声音我似乎在哪儿听过。」他握着我的手,让我只觉得温度恰到好处,不似面上的冷淡,还有淡的不留一丝痕迹的那句:「哦,原来是你。」

我不知道我为什麽会想起师然,或许是因为在唏嘘他的英年早逝,心里默默一痛,很快过去,又彷佛在告诫我,这个人曾经在我的生命里占据很重要的一席之地,纵使失忆了,身体的反应却难以消磨。

我微微睁开眼,觉得实在不能这样睡过去,唤道:「欣颜,你睡了麽?」

师欣颜侧过脸看我:「有什麽要问我的?」

我说:「你怎麽知道?」

师欣颜一脸胸有成竹:「以前你也是这样的,记忆变了,人可没变。」

我「哦」了一声,清清嗓子,支支吾吾问道:「那什麽……师然,我和他以前,是怎麽一回事?我……我只记得当我还是胭……那时还是是奴婢出身,为什麽师然会娶我?」

师欣颜不自觉的蹙了眉,彷佛陷入远久的记忆,一脸迷蒙:「我只记得哥哥将你带到我面前时,他的脸上露出了真心的笑容,我很少见到他笑,但是自你来到明日城,他的笑容便多了起来。他说你不是什麽绝代佳人,却有男子也比不上的胸怀气度,你不擅长琴棋书画却能和他天文地理无所不谈,他喜欢你这样真性情又善解人意的好姑娘,不做作,真心对人,是最适合和他共度一生的女子。」

师欣颜的话将我带进一段似有若无的风花雪月中,我能感受到当时的师然和顾阑珊是怎样的神仙眷侣,心中狠狠一抽,却抓不着半丝余韵,这种迫切要想起点什麽却又不知道从何想起的心情实在让人揪心。

我说:「其实在我已经恢复的这小段回忆里,你哥哥已经出现了……但我们只是一面之缘,所以印象不深。怎麽说呢,我觉得他是一个心事重重的人,表面上看,好似没有难得倒他的事,又好似没有任何事可以让他烦恼,但那天在凉亭里见到他,我又觉得那或许是天底下最孤独的人。」

孤独的男人总是很容易唤醒女性的母爱,我不知道我对师然的情绪是不是出自天性,只知道当我想起这个人时,心里有一个角落是空的。

师欣颜轻声道:「也许我们不该让你恢复记忆,也许你的失忆是上天的安排,倘若你想起了一切,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无忧无虑,可能让活着的人失去记忆,是对死人最大的安慰吧……」

我没接话,主要是不知道接什麽话才合适,只好沉默的望着床顶,觉得人的记忆就是负担,经历越多记忆越多,记忆越多负担越重,就像我和勾刑出来前,我是无忧无虑的,心中唯一的疑问就是师父到底什麽时候娶王寡妇进门,后来师父去了,我们跑了出来,遇到了别云州、师欣颜、师云、莫珩,好像认识的人越多,责任便越多,最可怕的是每见到一个人最终都会发现我们曾经有过牵扯,这真令一个失忆者感到压力很大,却又不能找到适当的渠道排解这种压力,只有在默默承受的同时,希望回到失忆的最初。

我相信从这一刻开始,我将永远拒听别人讲的故事,因为按照之前的惯例,我都很有可能成为任何故事中的当事人,即使对方告诉我这是一个关於两个男人的故事,也极有可能突然演变成一个男人和一个男扮女装的女人的故事。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若是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故事折磨中去,这本就是一种自虐,最终也只能靠无限的失忆来换去解脱。

在阳光明媚的翌日清晨,我顶着失眠一整夜换来的疲惫打开了门,一抬头就见勾刑颀长的身子立在门口,他一语不发的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说「你早」,他问「你是不是没睡好」,我说「是啊,哈哈」接着准备走下楼。

勾刑一把拉住我,说他下楼拿早餐的时候多拿了些,叫我一起去消灭。

我想想觉得不该浪费食物,便跟他进了房,见他关上房门时心里一抖,说:「关着门,就咱们两个,这样不太好吧,听说我也是嫁过人的……」

勾刑一脸古怪的看我:「既然你都嫁过人了,害怕什麽闲话?」

这话乍一听挺有道理,仔细一琢磨顿觉不对,我说:「照你的意思,嫁了人的就可以随便和男人独处一室了?那这世上就没有红杏出墙和绿帽子了。」

勾刑好笑的将一个馒头塞进我手里:「娶了你的男人知道你有这麽多不安於室的想法麽?」

我说:「他不是死了麽,死了怎麽会知道。」

勾刑点头道:「嗯,既然是死了,那咱们这样也就不算红杏出墙了,他也没有戴绿帽子。」

我「哦」了一声,觉得既然孑然一身的勾刑都不在意,我这个残花败柳还有什麽立场矜持呢,於是便将手里的馒头咬下去一大口。

勾刑却在这时想起什麽似地说:「听说明日城的改嫁手续相当费事?」

我一噎,馒头哽在喉咙里不上不下,顿时面红耳赤喘不上气。

卷一天启篇九

勾刑一手抚着我的背,笑的漫不经心:「急什麽,没人和你抢。」

我看着他这张人皮嘴脸,心道,妖孽,真是妖孽。

勾刑扫了我一眼,顺手倒了杯水递到我嘴边,我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顺顺喉咙,刚要说话,身后的房门「吱呀」一响,下意识回头一看,别云州正站在门口。

别云州的笑容僵在脸上,困惑的望望我,又望望正喂我喝水的勾刑,轻咳一声「打搅了」接着关上门,徒留一片死寂。

我看向勾刑:「他误会了吧,你还是去解释一下吧?」

勾刑放下杯子:「误会什麽,解释什麽?」

我说:「我都嫁人了,总不好让人以为我染指了你的清白吧,你还是去……算了,我去说吧,我知道你害羞。」

说罢,我站起身,手上却一紧,回头一看,勾刑正抓着我的手:「还是不要了。」

我茫然的看着他,只听他说:「欲盖弥彰只会越描越黑,难道你要告诉他,你和我没有任何关系麽,你都跟着我姓阮了,这麽说会有人信麽?」

我心里一颤,喉咙一紧,支支吾吾道:「我只是懒得想姓什麽,不是故意要跟你姓的。」

勾刑「嗯」了一声点头道:「我知道,可是外人不知道,难道你要说你和我没有半分关系,我只是和你顺路,便顺路保护了你一路麽?」

说着他收回了手,收回的动作极其缓慢,滑过我的手背,接着是指尖,所到之处留下一串的战栗,我抖了抖,看他将杯子倒满水,抿了一口:「会有人相信麽?」

我转过身,思索了一下,不管怎麽说都显得矫情,这确实是一件解释不清的事儿,外人又怎麽会明白我和勾刑的革命情谊。

又坐回桌边,我托着腮看着他:「这个杯子好像是我的。」

勾刑一愣:「哦,习惯了。」

我问:「什麽习惯了?你习惯用别人的杯子?」

勾刑笑笑,空杯子拿在手里把玩:「不,是习惯了替你收拾残局。」

我皱了皱眉:「你怎麽说的好像我很找事儿似地,咱们一起出来这麽久,也没出过什麽大乱子吧,要硬说有也只能说我八字太硬,克死了合欢,又克死了师父,好像和我在一起的人都活不过一年……」说着说着,真是无处话悲凉,便不由得想到若是再这样拖累勾刑,也不知道他什麽时候会被我拖累死,倒不如趁早分道扬镳,就算老死不相往来,只要他能活的健康,我也能继续没心没肺了无牵挂下去,思及此,蓦然意识到我对勾刑的牵挂有点深了,实在不妙。

一抬眼,见勾刑正瞅着我笑,我忽然看不懂他的笑容,也不知道是不是隔皮看花所以朦胧难懂,只好说:「勾刑,假如有一天我突然不告而别,你会找我麽?」

勾刑似笑非笑着:「不告而别去哪里?」

我说:「都说是不告而别了,怎麽会告诉你去哪儿?你到底会不会找我?」

他「哦」了一声,垂下眼说:「那你希望被人找到麽?」

我抿抿嘴,看他修长的指尖拖着那个白底蓝花的杯子,晃晃悠悠的极有规律的转动着,只觉得好似没有事可以令勾刑慌张失措,如此悠闲自得好似生来便有,浑然天成。但人都是有劣根性的,越是这麽认为,越想看看他的另一面,但却不知道从何下手,实在是自找烦恼。

我清清喉咙道:「希望吧,又不希望。」

他的眼光一闪:「为什麽?」

我声音一紧,依旧撑出一个笑容:「我总觉得身边的人和物流失的太快,好像要留住一样东西或一个人是那样的难,不知道是不是前世太幸运,这辈子注定要失去很多,倘若真的如此,还不如不要,只要没有最初的贪婪,也不会有后来的怅然若失吧?」

勾刑看了我良久,神情平和,笑容乍现的那一刹,说:「真是乌鸦嘴。」

用过了早饭,我这个乌鸦嘴被勾刑带去了幻术师房里,我们是最晚到的,众人已在等候,所有人都望着姗姗来冲的我们,眼光各不相同。倘若我仔细一一回望,或许能读懂他们眼里的意思,但我实在太懒,所以也没有一一回望,突然想到,待记忆恢复后,会不会前几天还感觉陌生的这一屋子人,转瞬之间都会成为我的故人。真是世事多变化,莫要跟天斗。

和上次一样,我坐着,幻术师站着,他在我头顶念念有词,接着将我带入昏迷境界,我顺着指引不知不觉的陷入一段梦境里。

这时候的我坐在一辆马车上,回头望望,一眼望不到头,只好往前走,走了许久,这才想起我是带着莫珩交予的书信前往云州城而去的。

国道上人烟寥寥,行驶了许久许久,久到我已经有些口渴,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阵阵铿锵声,据经验分析,应该是有武林高手在厮杀。

我将马车停在路边,心道等声音完全落下再过去,但又等了很久,那边依旧此起彼伏,不得已,只好下车猫腰躲在路边树后,一点一点蹭过去。若是有人问我为什麽这麽好奇,我只能说好奇是每个主角的通病,没有好奇也便不成书。

眼前画面一转,我已经来到暴力直播现场。中间那个唯一穿着白衣的男人正提着一把长剑,姿态卓然,剑眉星目,淡淡扫向周围的这一圈人,仿若雪地里的苍松,舒展着枝干,胸有成竹的面对周围几十个杀手。

所有人都在气喘吁吁,看得出来他们刚刚厮杀过一场,地上的屍首和斑驳的血渍就是最好的证明,目前正处於中场休息,手上动作虽停,架势却仍在,敌不动我不动,以眼斗眼,谁也不肯放松。

居中的白衣男子冷冷一笑,我这才想起他就是别云辛。

身份刚刚确认完毕,一个不怕死的已经先一步出手,别云辛反手一刺,那傻缺便被刺中。

傻缺的倒地就像是新一场战争开始的序幕,同伴们纷纷提剑围攻,一个倒下一个又起,层层叠叠络绎不绝,我看得眼花缭乱,实在跟不上他们的速度,但那关键的一幕却没有漏下。只见别云辛忽而一转身,白色衣衫随风扬起,血渍围绕周身彷如飞花,便在这一瞬间,手中长剑一分为二,一柄横扫划过正面上前的三人喉咙,另一柄背在身后扫过后面两人的下身,血肉四溅血花漫天,差点晃瞎了我的狗眼。

忽然四目相对,发现我躲在旁边观摩的别云辛面露一丝惊讶,但在这关键时刻,任何分神都是致命的。

我立刻大叫:「小心!」

别云辛闪身一躲,仍是慢了一步,让人钻了空当,回身反攻时,背后的白色上已经染了赤红。

地上屍首越叠越多,大抵有三十来个,余下两人一左一右,面面相觑,互使眼色,好似在规划怎麽一起攻破别云辛,但我想,连你们三十几口都不能完成的任务,余下两个又如何能完成,不如趁机逃走再苦练二三十年,他日江湖再见,比的是谁活得久,不是谁死的快。

但那两人却不这麽想,互看之后一同击向目标,却听两声哀嚎,已双双把命归。

我以为这便落下了序幕,站起身上前的,又听别云辛沉沉甩来一句:「别过来。」

我立刻止住脚步,但见他走过每一个屍体,又一人补了一刀,刀刀落在颈部大动脉,有一尚在挣扎的哥们儿也因为这一刀抽搐了片刻,很快咽气。

我想,杀手也是人,别云辛不忍见他们死得太痛苦所以施以援手,真是仁慈,於是问道:「这样做,他们是不是死的最快?」

别云辛扫了我一眼:「这样做,他们便没有还击的能力……」

我点点头,斩草要除根,他这麽说也对,果然智者千虑。

料理完所有屍体,别云辛脚下也终於晃悠了两下,以剑支地的手豁然一松,还不等我赶过来,他已单跪在地。

我赶到别云辛身边时只来得及撑住他的手臂,但他力量实在太强,我撑住的同时也被他拉在地上,双双跪地。他的血沾在我身上,也染了一地,脸色苍白的不像是人的,但嘴唇微动彷佛还有力气留下遗言。

我凑耳过去,心想着云州城最大的秘密将要落在我耳朵里时,却听到一句:「告诉云州,城不能一如无主。」

说罢,他双手一垂,陷入了深度昏迷。

於是眼下的情况是,有人想给云州城制造个大麻烦,所以便雇了三十来个杀手围攻云州城城主,但不想杀手们纷纷报销,却留了别云辛的一口气,云州城或许将不会有什麽大麻烦,有麻烦的是我,因为若是我不救他,我就是云州城的罪人,也是莫媛和别云州的仇人,若是我救他,我就不得不先把他搬上马车再跨马加鞭赶去最近的医馆,但要拖行这麽一个大男人回马车,他就算不流血而死也会被我拖死,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先搜他的身看有没有伤药,要是身为剑客的别云辛自负剑术高明不带伤药,我再去搜刺客的身,要是连刺客也视死如归认为不用带伤药,那就是天要亡别云辛了,与人无尤。

但事实证明,不该死的,始终不会死,不仅别云辛身上有药,在场杀手人人有药,粗略统计一共七十多瓶,这是天意。

卷二云州篇一

清风淡淡,当空明月,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夜晚,但别云辛和我这个救命恩人完全没有诗情画意的念头,真是暴殄天物。

我靠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看着一脸面无表情的别云辛,撇撇嘴咬了馒头,又喝了口水:「你真不吃?」

别云辛看都不看我一眼:「不。」

从他苏醒以后,就摆个臭脸,按照我的分析,他是因为本来就打算英勇就义被后人传诵以一敌三十终於力竭而死却不忘将重任和未完成的梦想交托於二弟别云州,不想被我从中作梗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所以愤愤不平。

当我将这个看法暗示给他后,他的脸就更臭了:「姑娘想得太多了。」接着就像现在这样,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连句谢谢也不说,真是给他脸太给他脸了。

我这个人从不给人脸,因为给别人脸多了,自己势必要丢脸,所以我决定不管他是不是城管,也要收回给他的脸。

我托着腮打量他:「你说要是我不带你走,你能活着回云州城麽?」

这句话的回应就是别云辛不声不响的闭上眼,歪在地上假寐。

我靠……

我又说:「我是不想带你走的,但是又不得不带你走,除了因为赏银以外,我还受了莫珩的托福要去找一个人。」

话音方落,明显见到别云辛身形一顿,接着慢慢睁开眼,看向我,眼波静静流转。

我扯扯嘴角,咧嘴一笑:「莫珩相信我能治好莫媛的心病,你信不信?」

别云辛微微蹙眉,但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又道:「我自己也不信,可若是我真的治好了她,也许你和别云州都会很麻烦。」然后又是一笑,尽可能的笑的无比欠抽。

小风阵阵,嗖嗖的凉快,别云辛竟然开口说了话:「那就麻烦姑娘了。」

我提醒道:「我叫胭脂。」

他说:「哦,胭脂姑娘。」

开诚布公后,别云辛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也许他终於发现我并非贪图他美色而来的吧。我们返回到云州城的那天,天色不太好,水雾很重,迷蒙着眼看不清路,潮气裹了一身,真想一脚踹别云辛下车再换件衣裳,但碍於他是伤者,所以一路上我都对他礼遇有加。

临进城前,就见一辆马车拦路,马车夫彪悍健硕,默默地看着对面的我,又回头和身后交代了一声,便见车里跳下一个男人,容貌俊朗,双眸漆黑有神,和我身旁的别云辛有九分相似,任谁一看都会说这是一个人,是双胞胎,是他们老妈创造的奇迹和复制品,但是在这两张相似的面孔上,却透露着不一样的味道,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冷,一个热,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冷的找抽,一个热的黏人……

别云州自然而然的用肩膀撑住别云辛,挪到了他的马车里,这才回头看我,露齿一笑:「这位姑娘如何称呼?」

我说:「胭脂,替莫珩来拜访莫媛。」

别云州明显一怔:「诶,是媛儿的朋友?」

我笑笑:「我是个大夫,来治她的心病。」

别云州不语,看我的眼神换了种意味,但具体他是如何转换额度这麽快速且这个意味又是什麽样的意味,我也没分析出来。

实话实说,我很为莫媛担忧。若我是她,定不会找双胞胎兄弟的其中一个结婚,因为双胞胎之间很容易发生心灵感应,或许弟弟在新婚之夜的一举一动,哥哥也能感受得到,又或许弟弟喜欢的东西,哥哥耳濡目染也会喜欢。

於是这麽一想,我脑中立刻窜出许多假设。

假设莫媛把别云辛当做了别云州,而别云辛一向沉默寡言也不提醒,便从善如流的被莫媛推倒,两人成就好事实在悔不当初,却又难耐偷情的亢奋,於是决定将关系进行到底,自此以后别云州便时常被安排外出,渐渐铸成了一女侍二夫的美谈。

再假设别云州依旧时常外出,别云辛又时常好奇为什麽一母同生的弟弟会如此喜欢莫媛,那麽基於好奇害死猫的定律别云辛一定会多家试探,最后反被莫媛吸引,又碍於亲兄弟明算账的真理,认为和弟弟一起养一个女人实在不划算而将心意苦苦憋在心里不能言说,不得已只好制造自己时常外出的机会,再时不时得罪点人终於当对方逼急了雇佣杀手多问候他几次。

假设真是很多,这说明人的想像力是无穷的,也说明双胞胎兄弟和一个心理有病不是爱谁不爱谁的女人之间实在有太多可能性了,真是制造话题的最好开头。

於是这一路,我沉浸在假设中难以自拔,连到了云州城城府都恍若未决,直到别云州提醒我该下车了,我才晃晃悠悠的随侍从走了进去,被安排了住所,吃完了小菜,听人来报莫媛要见我时,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只是想,她到底是个气质美女呢,还是个外在美女呢。

当我见到莫媛时,有了结论,她是一个美貌和内涵并重的美女,所以在因太过美貌而自负的同时也总会被太过哲理的内心世界所困扰,所以说红颜多薄命,不是被男人弄死,就是被自己烦死。

此时的莫媛正端坐在桌边,请我坐下后禽兽为我倒了一杯茶,声音淡淡的告诉我这盅茶是专门为我而泡的,是采用了什麽山的什麽水搭配什麽地方的什麽茶,水温刚刚好可以饮用,茶叶也刚刚好入味,我进来的更是刚刚好正巧能品评一下她的手艺。

我喝了一口,眯着眼状似很有品位,接着不动声色的打量莫媛。黑漆漆如瀑布的发,像她这样的已婚妇女还能整日披头散发如此雅致也实在不多,冷冷的眼,冷冷的笑容,冷冷的味道,冷冷的声音,这简直就是女版的别云辛,若说他们才是亲兄妹,我一点也不怀疑,因为气场啊气场本来就是一中难以言喻的玩意儿。

我说:「莫珩说……也许我能救救你,或者替你还了心愿。但是,这件事我并没有把握,希望你能明白,这世上的很多人和事都是不能强求的,就像我小时候怕鬼,长大却并不怕而改怕人一样,因为人会害人,鬼只会在人的心里。」

莫媛依旧冷冷的看我,冰块儿似地美人,难见喜怒:「有劳了。」

我张张嘴,想再说点什麽,毕竟我才长篇大论过一番却只得到三个字心中着实不甘,但我还没来得及组织台词,门口已传来一道声音将我打断:「媛儿,怎麽在这里吹风,天气凉,进屋去。」

别云州不由分说走了进来,拿起一旁的披风裹住莫媛,握着她的肩膀将她带起身拥着走进内室,声音甩在身后:「请胭脂姑娘一同进来吧。」

我跟了进去,正听见别云州怀里那清清淡淡的嗓音说:「我没病,想出去走走。」

别云州将莫媛安置在软榻上,掖好了披风的边角,侧坐在旁握着她的手轻语:「别强了,大哥说一会儿再来看你,前面来了人,正在忙政务,我也要过去了,他们还在等我。」

莫媛微微颔首,眼里的光彩一刹那活了起来,很快又归於平静,晃得我眼晕,搞不清是不是幻觉。

别云州走后,室内一片寂静,莫媛不说话,只是垂着眼,好似在她内心世界里又发生了什麽值得耐人寻味的东西,令她一时难以重回现实。

我也静静坐着,随手拿起旁边小桌上的书册,翻了几页,竟看入了神,并非是内容多丰富,而是旁边用小篆写的注释和观感,着实精彩,想来能写下这些话的莫媛确实不是什麽空脑袋,也确实有足够的本钱能令世间的男子驻足追逐,只可惜,偏偏深陷双胞情谊,自虐为乐。

「我……可以叫你胭脂麽?」莫媛突然出了声,不咄咄逼人的询问,透着腼腆和为难,看来她是习惯了发号施令和被人发号施令吧,很少和人客气平等的对话。

我说:「哦,好,那我能叫你莫媛麽?」

她嘴角翘起,笑的极美:「嗯。」

我说:「知道了彼此的名字以后,就就可以做朋友了。」

她的眼里闪过一丝防备,接着化为乌有:「是麽?」

我耸耸肩道:「如果你不能拿我当朋友,我也不能走近你心里开导你。」

她不语,我继续道:「我对你毫无企图,也没有令你企图的东西,我只是替莫珩办件事,当是还他的人情,要是事情办砸了,这个人情我便要一直背负下去,所以我的出发点很单纯,就是解决你的问题,而你只需要接受我的帮助,你说呢?」

她轻叹了口气:「离开天启后,已经很久没人和我说这麽多了。」

我眨眨眼问:「你相公呢,他好像很健谈。」

她垂了眼,缓缓嘲弄:「那是对别人……他的演技一向不错。」

卷二云州篇二

莫媛的话让我很无语,无语的原因是不知道该接什麽才好,倘若我说「是麽,你相公喜欢对你演戏哦」就会显得很欠抽,虽然我一向欠抽,但偶尔也想收敛,但我又不能劝她说「不会的,他是你相公,怎麽会对你演戏呢」,因为这样更加没有说服力,所以我只好保持缄默。

但是莫媛似乎料到了这个话题只有她自问自答,於是她只是扯扯嘴角,抬眼看向我身后的一角,说:「我和云州很少聊天。他总是早我先起身,晚我再睡下,所有的事都有下人帮我处理,我若有什麽要求多半也是叫下人去传话,因为我总是见不到他的人,反而是大哥,偶尔会问我一句。」

莫媛透露的关系有些复杂。稍微整理下得出一个公式,别云州冷落莫媛,别云辛看不过去偶尔插手,莫媛幽怨被别云州冷漠,於是便感激别云辛偶尔的关心。

相信不管任何女人站在莫媛的角度上,都难免忍不住会移情於看似冷酷却外冷内热的别云辛,因为人与人之间细微的关怀是连伦理和道德底线都难以阻隔的,但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别云州到底为什麽这样对待如花娇妻。

我张张嘴,委婉道:「那你和他之间的问题,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

莫媛的视线对上我的,渐渐有了焦距,眼里全是讽刺:「什麽时候?打从我嫁过来的第一天起吧……他一直都很讨厌我。」

莫媛怎麽会这样说。相公厌恶妻子,多半是因为妻子不忠或是相公搞外遇,但外面传言别云州一向洁身自好,府内又没有二房或小妾,莫媛感激别云辛也是从他们冷战后开始,究竟问题出现在哪里?

莫媛好似看出了我的疑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你能想像得到我们的洞房之夜是发生在我嫁过来一个月后麽?」

「哗啦」一声,我手里的书册掉在了地上,但我还来不及捡起来,便听门口又传来一丝细微的动静,站在门口一脸尴尬的男人,正是别云辛。

我忽然有种错觉,好似生活在云州城城府里的三个主人各自心里都装着一个人,只可惜心里装着的那个人并不能陪在自己身边,阴错阳差之下,日日相见,日日痛苦,夜夜难成眠。

莫媛站起身,脚下的裙摆滑开优美的弧度,忽而展颜,露出一抹不深不浅的笑,看着别云辛,亲切而疏远:「大哥,我没什麽事,只是云州太过小心了。」

别云辛垂下眼:「哦。」复又抬眼看向我:「明日要来个客人,我和云州都抽不开身,若是有待慢的地方,请胭脂姑娘见谅。」

我也站起身:「不用管我,我随意就好。」

别云辛走后,莫媛的心情额外的好,苍白的面颊泛出了血色,趁着整个人也如沐春色。

不知道打哪来的神来一笔,令我问出一个荒唐之极的问题:「莫媛,你刚才说你和你相公的洞房之夜是发生在你嫁过来的一个月后,在此之前是不是还发生了什麽事?莫不是因为别云辛?」

莫媛面带惊讶的望了我一会儿,苦涩的笑容渐渐浮现在脸上,恰到好处的应验了我的猜测,接着,她用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轻轻描述了那天的来龙去脉。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那时莫媛随莫珩一起赶赴启城的秋收宴,茫茫人海中,远远一瞥只瞧见了那个冷目白衣的男子,莫珩轻轻在耳边告诉她,那就是云州城的城主,别云辛。

别云辛投来一笑,深深印在莫媛心口。

此后许久,莫媛口中总是喃喃念叨那三个字,直到坐上花轿的那一日,她露出了一生最美的笑容,下人看呆了说,您真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子。

长途跋涉抵不过心里的一丝期许,接连赶路没有让莫媛感到半丝疲惫,当她端坐在大红的软榻上,静静等候着心里的那个男人为她掀开盖头时,心里想的便是要像来时那样笑一般也对着他笑,让他看到自己最美的一面。

然而,盖头掀开后,她的笑容却在那人的一句话中土崩瓦解:「我不是别云辛,我是别云州,你说要嫁给今年秋收宴上的『别云辛』,那次去的其实是我,我大哥因病未能前往。」

从短暂的震惊中回过神,莫媛站起身靠向别云州,轻声道:「不管你是不是叫『别云辛』,我要嫁的就是在秋收宴上的……」

莫媛正要靠向别云州,别云州却先一步抽身,任她扑个空。

莫媛呆愣地抬头正撞进一双冷的刺骨的眸子里,听他说:「夜深了,你睡吧,我还有事。」

一阵风划过,别云州已经闪身出门,彻夜未归。

由此可见,一见锺情多蹉跎,美女帅哥难搭配,看人要谨慎,投资需小心。

在知道自己嫁的男人不是别云辛而是别云州之后的第三天,莫媛便振作起来,她想当初的一见锺情不过是被皮相所扰,既然上天能创造两个一摸一样的人,便等於给她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她愿意服从上天的安排。

这样乐观的一个人,原本是上天的宠儿。

有了这层心里认识后,莫媛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对於相公时常早起也归类为他政务确实很繁忙,心里黯然,面上却不表现。莫媛并不常在脸上涂抹胭脂,每日清晨独自起身,踏过层层门廊伴随晨雾绕行花园一周,佳人晨曦真是赏心悦目,偶尔碰上阴雨天,不免独坐窗头闷闷发呆,想着什麽时候相公会回来,什麽时候能说上一句话。

如此日思夜想,莫媛变得越来越沉闷孤僻,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被教育的不能轻信别人的女人,到了一个陌生环境,除了自己的相公还能相信谁呢,可就连她的相公也忽略她,她便成了一个活死人。

可是从小就坚强内敛的莫媛并没有怨天尤人,毕竟当初是她主动请嫁,他们纵使一时不熟,也有一辈子的时间相处。

但不想在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撞见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别云辛,那一刹那,莫媛后悔了。

她一眼就看出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相公,更一眼看出这个人就是当初令她一见倾心的男人,莫媛突然活了,醒了,大彻大悟了,也心碎了。

自这一次撞见后,撞见的次数便开始叠加,不知道是不是偶然,两人总能在同一时间出现在花园的同一个角落,他们从开始的点头到偶尔说一两句话,一路发展到互相交换了人生里仅有的几个笑话,前后还不到五天。

据我分析,那五天是别云辛一生当中最无所事事的五天,所以才会整天没事找事跑到花园里偷闲。

某一天,别云辛正说到云州城城府里已经很久没听到过小孩子的啼哭声了,莫媛一下子白了脸,涩涩一笑告诉他,她和别云州未曾圆房。

莫媛当时的心理活动是想用这个秘密试探别云辛,要是他也对自己有意,知道自己仍是清白之躯,说不定这椿婚事还有转圜的余地。但是莫媛忽略了一点,别云辛、别云州自小相依为命,别云辛又一向谦让,除了城主的位子以外,只要是别云州喜欢的,别云辛一概放任。所以莫媛冒险捅破这层窗户纸的代价便是稍后亲历的雷霆之怒。

那晚,别云州提早回了房,满脸愤恨,冲红的血丝挤满了双眼,从头到尾,他只说过三句话,这三句话在此后化作了莫媛此生最大的梦魇,午夜梦回时声声会放。

别云州将莫媛甩到床上,巨大的阴影铺天盖地的笼罩下来,一只手已经能压制住莫媛上半身的挣扎,另一只手捏住她的双颊,声音低低沉沉:「你为什麽要把这件事告诉大哥?」

莫媛惊恐的望着他,倔强的不肯流下眼泪,天启城大小姐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这是她曾受过的最深刻的教育。

衣衫被甩落在地上,一件接着一件,如凋零的娇花,脆弱的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床幔仍是大红色的,戏水的鸳鸯,缠绵的凤凰,就着这样的锦被绣枕,别云州幻化成了魔鬼:「好,你想洞房,我就给你,只是你不要后悔。」

莫媛高声呼救,却无人敢踏进这座大门紧闭的小院,当他冲进她身体的刹那,混合着喘息声,他沉声告诉她:「别云州从不受人威胁……你可以尽管试试。」

这一晚的呼吸声深深印刻在莫媛心口,此后两年,莫媛时常在半夜惊醒,总是蜷缩在床的最里端,摀住双耳,对於流窜在黑暗中的呼吸声有种莫明的恐惧,尽管她也不确定是否真的听到。

此事过去不到一个月,别云州再次提前回了房,二话不说便将莫媛压在身下,莫媛的挣扎只是以卵击石,留在别云州面上和身上的抓痕也被他轻笑带过:「若是明儿个大哥问起,我便说是你我闺房之乐。」

莫媛哭的嘶声力竭,把眼泪往肚子连咽,有苦无人说,渐渐成了心魔。

这一晚的事被别云州屡次复制,数月之后,莫媛摸出了规律,她记得最初的那次,别云州曾请了大夫为她把脉看诊,似是测算了她最容易受孕的日子,於是每月那几日别云州总会很早回来,遣走下人,关上院门,再折磨她到天亮。

在最痛苦的刹那,她的脑中总会浮现最美好的那一幕幻觉,清晰地彷佛可以洗涤所有侮辱。那时莫珩介绍说「这是家姐」,别云辛投来淡淡一笑,她双颊燥热的垂下了头。

不知过了多久,又到了别云州早归的日子。

纠缠之时,莫媛挣扎的从枕下掏出一把匕首毫不留情的刺向他,却偏偏刺偏了寸许,别云州应声倒在她身上,赤红的血染在她胸前,她哭着喊着将他推开,躲进床角,最终却仍是叫人进来救他,也不知是不忍见他血流而死还是因为不想担负起杀人犯的罪责。

病床之上,苍白着脸,别云州嘲讽道:「没想到你也敢杀夫,想想我该怎麽告诉大哥?」

故事告一段落,莫媛的脸已经布满泪痕,泣不成声。

我久久不能成言,不敢置信别云州如此变态,也不敢置信莫媛如此忍耐,倘若是我,那一刀下去该是断了别云州的死孙根吧,毕竟一切罪孽都是从它开始的。

我说:「要是你有了孩子,也许就不必再承受这样的折磨。」

莫媛低下头,声音冷冷的:「孩子,本来有过,后来流掉了,再也没能怀上。」

我抖了一下,正想问她是人为的还是造化使然,便又听她说:「这样也好,再好不过了,若是生下了他的子嗣,将来长大了也要去糟蹋别家的姑娘麽?」

我接不上话,心里很想告诉她,变态都是个人行为,不会传染,就算是遗传学,也有一定的概率,只要教育的好,变态的儿子也可以是好人。但转念一想到别云州很可能会言传身教时,便瞬间赞同了莫媛的看法。

看来,这样一对夫妻的确不适合传宗接代。

想了这麽许多,我觉得应该说点什麽表示安慰,台词在脑中一过,便道:「莫媛,其实人生大抵都是如此,不是被人强/暴便是被生活强/暴,人会强/暴你的身体,但生活会强/暴你的精神。你自小生活无忧,大概不知道民间百姓如何疾苦,上天不忍心给你疾苦,便会换一种方式让你辛苦,酸甜苦辣,每一个人都要走过一遭,每踏过一个门槛,还有会下一个,许许多多门槛就在眼前,就需要我们无数次的超越,倘若放弃了,便连踏过去的机会也没了,倘若不放弃,人还能活,只要活着,就总有希望。」

莫媛望了我许久也不发表意见,不知道听懂没有。

我有些焦急,本想长篇大论的解释一番,她已做出了回应:「哦,那你说,若是我杀了他,是不是就代表跨过了这道门槛呢?若是这样简单,我那次便不该仁慈……原来竟是我自己放弃了机会麽?」

我张着嘴,说不出话,但我知道我必须阻止,因为她已经往最偏激的路上走了。

莫媛却忽而一笑,笑的让我顿时发冷:「要不,我再杀他一次,杀了他,解放我自己,如何?其实当寡妇也不是不好。」

我支吾两声,道:「杀了他,你也要陪葬,法律不会放过你。」

她别开眼:「就算法律放过我,他也不会放过我,既然这样,我不如赌一次。」

我皱眉想劝她,她已拉住我的手恳求道:「胭脂,你愿意帮我麽?」

冷冰冰的脸上挂着两行泪,眼里闪着决绝和凄苦,苍白的唇上有道咬破的血痕,那是她脸上唯一的一抹色彩,触目惊心的美。

此时的莫媛,是让任何人也说不出反对的话的,我也是人,於是哑口无言。

卷二云州篇三

得知莫媛的故事后,我的心情是额外沉重的。说故事的人要能感动听故事的人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我得承认莫媛已经把我完全感染了,所以当我提笔准备写下给莫珩的第一封汇报信时,压力也是不可谓不大。

试想一下,倘若当初莫珩不是因为爱妹心切,就不会顺了她的恳求向云州城求亲,或许莫媛这一生心里都会装着别云辛昔日的一笑,但也许要不了多久,她和莫珩的婚姻便会将此淡化,最终烟消云散。真是一步错满盘皆落索,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我这麽写道:「莫珩,我已经找出莫媛的心病,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需要一段时间慢慢解开她的心结,你不如及时让人捎来些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东西,希望她想起往事时能换得些许的精神欢愉。」

将信封好,第二天,我向别云辛借了一个可靠的门人将信送了出去。

听说信是给莫珩的,别云辛问我,可是找到了莫媛的病根。

我皱着眉打量他,见他一脸坦然与关怀,说:「我还以为你多少能猜到点,一个人要活的开心,和周围环境是分不开的,没有人关心她,她连笑容是什麽样的都快忘了。」

别云辛一怔,面上一阵恍惚。

我看着他的脸,想看出些什麽,但别云辛实在很擅长掩饰,所以我也什麽都看不出来,只是没话找话的问:「城主昨日说将有贵客临门,不知是什麽大人物经您劳师动众。」

他说:「是明日城主,师然,我两家也算是世交,友人来访,自当款待。」

听到这话,我正玩着腰上坠饰的手不禁一抖:「哦。」

这一年的冬天来得似乎特别早,云州城的百姓都忙活着存冬粮,缝冬衣,对大官家的事并不上心,却也耳闻了两件大事,一是明日城主前来会晤,二是云州城城主别云辛终於要小登科了。

明日、天启、云州三城历代都在联姻,亲戚关系有些复杂,若是严格来说,师然也算是别家两兄弟的远房表哥,但具体有多远那还要翻了家谱才知道,在此不一一细说。

到了这一代,莫珩的义妹嫁入了云州城,而师然尚有一妹待字闺房,名为师欣颜,早年因聪慧端雅而享誉西秦,中央皇帝听说后觉得这麽多年来除了收税也没为西秦做过些什麽,意识到长此以往下去实在不妙,於是便借师欣颜为由辞了个公主的头衔,封好明日。自此以后,西秦多了一位公主,本就乏人求婚的师欣颜,更是孤寂冷清,试想整个西秦又有谁配得上「公主」二字呢

好在明日有个师欣颜,云州有个别云辛,男未婚女未嫁,这不是明摆着给对方留空缺麽?可偏偏别云辛一向无心婚事,专心致力於城市建设,素有云州城历代城主中最克尽己任的城管称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别云辛也会很快死於过劳模,以儆傚尤。

别云辛可以死,云州城却不能无后人继承,二城主别云州的夫人一连流过两次胎,听大夫说很难再有身孕,所以在别云辛死前,他必须先贡献点精华,毕竟优良的基因互相结合才能诞下优良的种子,师欣颜绝对是三国最佳的人选。於是,连百姓家的小孩子都知道,明日城主这次莅临,多半是为了联姻。

听说在师然来前,云州城城府已经做足了十天的准备,所有礼仪规矩均按照明日城的风俗走,还特意从明日城雇人加强训练,仅仅是为了让师然有种衣锦还乡的感觉。有人猜测,这些准备并非一时之用,指不定在不久的将来,它们都会因城府有了女主人而派上用场,所以可以想见,城府有多忙碌,莫媛就有多怨怼。

我没见过师欣颜,莫媛也没见过,但连中央皇帝也能慕名册封的,多半是笔墨难以形容的绝代佳人吧。师欣颜是城主的妹妹,莫媛也是城主的妹妹,一个是血脉嫡系,一个是民间收养,一个被封了公主,一个默默无闻,将来要是进了一个门,一个是嫂嫂,一个是弟妹,身份地位孰重孰轻,可见一斑。也难怪莫媛心里不平衡,但我总以为,莫媛的反应多半是因为准新郎是别云辛吧。

我还记得在莫媛准备去前厅迎接客人前,特意先让下人叫我去她房里。

我见到她时,她正在桌前,虽是面无表情,但不停缠绕手帕的手却出卖了她,几次之后,她负气的将手帕扔到地上,让我陪她一起前去。

我说:「我听说这次明日公主没来……你到底在怕什麽?」

莫媛咬住唇,垂下眼久久不语。

我想她多半是怕听到什麽不想听到的话,於是便安慰她道:「我陪你过去,见了面以后你就装晕,我趁机扶你回来,如何?」

莫媛蹙眉望着我,好似在犹豫,我正在反思是不是提了一个馊主意时,她忽而露出一抹笑:「好,就这麽定。」说话间,她的双颊泛起兴奋的红晕,我将这理解为她这辈子受到的教育太好了,以至於从没说过谎而突然破了戒难免兴奋,实在是高尚。

我和莫媛赶到时,师然颀长的身影已经立在了前厅,依旧是青灰色长衫,对襟处点缀着抽像的图腾,表情不冷不热,眼神波澜不兴,彷佛一切都是淡漠。

师然的眼神随着我们的走近而流转,仿若最上等的黑曜石,黑色中闪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银灰,一闪而过,快如流星。

我扶着莫媛,双手不自觉用劲儿。这原本来是我们之间说好的暗号,我一使劲儿,她便要作势晕倒,但我使劲儿的时间实在太早,一时之间又不能告诉莫媛我只是突然抽筋儿。

莫媛反应极快,脚下一软便往我身上靠来,我手忙脚乱的要扶她,自己却也吓得腿软,只好一起跌倒。

还好在几声惊呼之下,我和莫媛都没能跌倒,她被别云州一手撑起,我注意到别云州扶在她腰间的手额外用力,莫媛的脸霎时白了,竟也不敢晕在那人怀里。

而我……

我顺着扶着我手肘的那只大手望去,袖口缠绕着精密的金线,青灰色的料子显得很有质感,低垂望着我的眼深不见底:「没事吧?」

我终於发觉为何今日的师然不同以往,他束起了发,五官不再被遮挡,冷漠的气息更重。

我抽回手:「多谢。」

眼前一阵发花,我好似看到师然的嘴角几不可见的微微翘起。

卷二云州篇四

我们就这样重逢,在始料未及的情况下。听别云辛的意思,师然果然是为了婚事而来,我注意到当时的莫媛脸色很差,却不能分辨是因为她身边紧挨着别云州,还是因为别云辛大婚在即,我相信,倘若能阻止这场婚礼,莫媛将不惜一切代价。

午后,花园里,我又一次见到了师然,当然,我是事先知道他在那里才会去的。

逆着光,我望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虽然他很有可能是面无表情,我却突然有种念头,不知道要是拿走他最喜爱的东西,他会不会稍微露出一丝不悦,可是我却不知道他最喜爱什麽,所以这个念头实在荒唐。

他的周身被日光点缀了一层光环,连声音彷佛也透着暖意,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说:「听说姑娘是来云州城为二夫人看诊的?等这件事情过后,不知你是否愿意随我去明日城。」虽是询问,确实笃定的口气。

我说:「我叫胭脂。」

他笑笑,轻声道:「胭脂。」

我想我一定是脸红了:「咱们去明日城做什麽?」

他说:「现在还不方便说,等你的事情了结,我会告诉你。」

我想了想道:「好,我也想去看看。」

我不知道这样一种承诺算不算私奔的开始,只是心中碰碰乱撞,兴奋莫名。

莫媛叫人找我过去时,我在半路遇到了别云州,他的笑容十分客气,倒不似莫媛所说的癫狂。

他问:「胭脂姑娘,可否借一步说话。」

我本着心病还须心药医的宗旨,和他一起走向背风的角落,见他一脸为难,便先开口说:「二城主,找我是不是为了尊夫人的病?」

想着眼前这个人也许将要死在莫媛的屠刀下,就难免唏嘘,但我也实在没有阻止的办法,只能自我安慰的想,好在别云州是二城主,死了他还有别云辛,也好在莫珩只让我治好莫媛,并没有说不可以见死不救,这麽一想,分外心安理得。

但听一声叹息,别云州好似下定了什麽决心一般,说:「不瞒姑娘说,莫媛……她,并不是普通的心病。我曾试过带她四处游历,也试过陪她聊天解闷,但府内事务也实在……总之一切都是我的疏忽。起先我还不以为意,但最近几个月,她的幻觉越来越多,如今已经和现实错乱,可能她会和姑娘说些不着边的话,希望你不要介意,能看在莫珩的面子上多帮帮她。」

我一时没了想法,主要是外界咨询来得太快,快的来不及消化。这和我所知道的事实严重不符,我才刚刚从莫媛讲述的故事中感动过来,这时候却听到另外一个人截然不同的陈述。这种心情就好比当一个女人已经做好嫁人的心理准备,大红花轿将她抬进门,拜堂了,盖头被掀了,交杯酒也喝了,她嫁的男人却突然告诉她说:「我不是你要嫁的那个男人,我是他弟弟。」这样的心情就和我现在一样,感觉被人耍了。

可恨的是,我的情感告诉我莫媛说的才是事实,然而理智又告诉我,像莫媛这样长期受压抑的女人,很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间将事实夸大。但别云州又长的实在诚恳,让我不由自主的认为像他这样一个帅哥,是不擅长撒谎的艺术的,倘若他擅长,就必定是个妖孽,是该被人道毁灭的,否则他将会毁灭更多无知少女。

於是思来想去,我只好去问别云辛。

当别云辛听到我的说辞时,只是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良久良久,久到我几乎以为要被他爱上了,他才表情复杂的转过头,低叹了一句:「他们夫妻的事,我本不该插手……这件事的内情,我也不甚了解。」

知道在这世界上,比好色的丑男更讨厌的是什麽人麽,就是眼前这种长得帅但是做事优柔寡断的极品。

眼前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莫媛没有撒谎,但是令她痛苦的恨不得同归於尽的男人正是别云辛的亲弟弟,别云辛爱弟心切自然不能对我证实别云州确实以折磨莫媛为乐,所以只好保持缄默,让我大海里捞针。第二种是莫媛撒谎,别云州没有撒谎,但是莫媛是莫珩的义妹,又是别云辛暗恋的对象,别云辛眼见莫媛痛苦的游走於他们兄弟二人之间不能自拔终於酿成心病而愧疚万分,所以也只好保持缄默,让我大海里捞针。

综上所述,不管是哪种可能性,最忙活的都是我,便让我认为,如此奔波还不讨好之后是有权利生气的。

我看着屋内一角摆放的盆栽,实在看不懂它要表现的艺术主题,但我必须要找一个视线定位点,可以是植物,可以是动物,就是不能面对别云辛那张犹豫找抽的脸,於是就在这样的漠视下,我对别云辛说:「城主,也许你觉得只要两边都不帮就可以粉饰太平,其实你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你的优柔寡断和瞻前顾后,才会将事情一路推向今日不可收拾的境界?一个是你的亲弟弟,一个是你的……亲弟妹,你自然要不偏不倚,但是事到如今,你还不选定立场,倘若发生了难以挽回的局面,你是不是仍能这样淡定到底?我真不能想像,你这样一个人怎麽能治理好云州城,甚至提议三国对启城见死不救。对一个国家,你尚且狠得下心,怎麽偏偏在这件事上……」

别云辛打断我:「我提议三国对启城见死不救?」

我看向他:「难道不是麽?」

别云辛眼里闪过一丝恍然,半响后道:「哦,是啊,是我提的。」

我说:「我真后悔救了你,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错的事。」

别云辛扯扯嘴角,苦笑道:「是啊,我是不该被救回来。」

我忍了忍,又想说话,却被身后突然闯入的一到声音打断:「打搅二位。」回头望去,随着清风拂面,师然不温不火的声音正迎了过来:「云兄,我有些事要请教胭脂姑娘。」

我缓缓向别云辛拜别,同师然走了出去,路经花园,师然侧首看向一棵大树,脚下一转,走了过去,我想他可能是想和我研究树龄吧便跟了过去。

走到树下,阴影遮面,师然垂目看我,微眯的眼不见喜怒:「他作为一城之主,很多事身不由己,就算心中有数,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我说:「哦,你的意思就是我不该逼他。」

他不语,我又说:「你说身不由己,是说他,还是说你自己?」

他眼波一转,默默平息。

我说:「也许我是没有立场质问,但是莫媛只嫁过来两年,他们於心何忍。你……你们当初对启城见死不救,又於心何忍。」

说罢,我转过身去:「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追究的必要了。」脚下刚走出三步,便被一股力道拽了回去,师然握着我的小臂,蹙眉望我,我也不得不回望他。

他说:「若是所有事都能预料到后果,很多悲剧都不会发生。」

我不语,琢磨他话中的含义,他可是想告诉我,倘若他能预见启城的灭亡,便不会见死不救麽?这样的预见真是倾一生所有都不能达到的境界。

冲了许久才见到莫媛,莫媛已经心急火燎,她揪住我的袖子央求我嫁给别云辛,我愣在当场,言语不能,脑子嗡嗡的,只能勉强听到她:「若是要师欣颜嫁过来,我宁愿他娶的是你。」

我问莫媛:「你怎麽会有这种想法,我也是个女人,将他交给别的女人和将他交给我,不是一样的麽?」

莫媛辩驳道:「自然不同,我是相信你的,也相信他。」

我说:「你的意思是,我们都不会背叛你,是麽?」

莫媛坚定的点头。这真是让人莫可奈何的信任,几天之前我还在惆怅如何取得莫媛的肯定,要让病人打开心结唯有先令她将我视为心腹,但不曾想被视为心腹的代价如此巨大,竟要牺牲我的肉体和后半辈子的幸福。

我说:「莫媛,是这样的,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她打断我道:「是谁?」

我清清喉咙说:「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别云辛他是城主,我只是个普通人,门不当户不对,这……」

她又一次打断我:「也许可以呢?」接着又说:「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被她如探照灯一般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实在支撑不住,倘若不硬掰出一个人,这件事恐怕不会善了,於是只好脱口而出道:「哦,是你哥哥,我也许会成为你的嫂子,你总不会拆了我和你哥哥的姻缘吧……」

她说:「可是据哥哥的来信说,来帮我的女孩儿是个靠得住的人,并不贪慕他的地位,也曾拒绝过他的求婚。」

我一阵干笑:「哈哈,是麽,是啊,好吧,我喜欢的人是师然。」

莫媛不语,打量我许久,彷佛在辨认我话中的真伪。

莫媛没有再强逼我,一语不发的呆坐在一旁,我叫了她很久都不做声,只好出门去透口气。本以为这件事会就此了结,但不出三日,我便被别云辛请去了会客的小厅,进门时正撞见师然的眼神,我心里一抖,莫名的心虚。

卷二云州篇五

你是否尝试过谎言被当场拆穿的尴尬,亦或者体会过被人误解却用言语难以解释的痛苦?我曾这麽告诉自己,如果我有,那我就是个幸运儿,因为只有遭人妒才会被误解,也只有碍了人家的路人家才会被人拆穿,可是时至昨日,我都没能有机会当一回幸运儿,难免为之遗憾。

直到此时此刻,我面对两位城管的双双注目,却首次感受到将被人拆穿亦或是被人误解的危机感,一时百感交集,真不知道该喜该忧,哑口无言,只能默默回望,但他们又实在坐的太开,一东一西,我一时之间也来不及速成眼珠分离的绝世境界,只好东看看西看看,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看别云辛的时候比较多,别问我为什麽,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不能正视师然太久。

最先打破沉默的人是别云辛,但他看上去并不情愿,也许他终於认为比不过师然惜字如金吧。

他说:「胭脂姑娘,今日请你过来,是有一事相求。」

我眨眨眼,不自觉地站起身,对城管的请求瞬间肃然起敬:「城主别这麽说,这个,若是我能做到的一定帮忙。」

若是我做不到的,也请不要给脸不要脸。

这后半句自然说不得。

我想别云辛是没能理解我话里的意思,他果然提出一个我虽然做得到却万分不愿意去做的请求。

他说:「在下,能不能请姑娘嫁给我。」

顿了一下,他意识到这话太唐突,又说:「哦,只是权益之计,如果姑娘害怕有损清誉,自可换个名字。」

我皱起了眉,头一次毫不掩饰我这双眉毛对於微表情的诠释,借此表达我脑中的一团乱麻。来前我就听莫珩和连伯委婉的告诉我云州城很乱,却没有说它是治安混乱还是关系很乱,更没有说它是从上到下的乱,还是从中心到四周的乱。如今眼见为实,感叹莫名,却也不得不说,云州城的乱,就是乱在这两兄弟对男女关系的处理上了,倘若我能全身而退定要将此事记录在案,印刷成册,广为传播,告诉那些求知慾望又苦於无卦可八的人们,古往今来,任何当权者都不能以双胞胎的形式出现,这是悲剧。

於是厌恶了这麽许久,我终於说道:「哦,城主,您是想我成为第二个莫媛麽,我看这事成不了。须知道,男欢女爱要两情相愿,若是有一方不愿,势必你追我逐,分外辛苦,若是两方都不愿,就像你和我这样,折磨别人,又恶心自己,何必呢。」我的口才一定不是第一天练出来的,这麽犀利直白,实在不好意思。

别云辛愣了愣,许久不语,找到语言后说道:「胭脂姑娘,我方才说一切只是权宜之计,你也不必反应过激……等事情了解后,在下也不会多留姑娘。」

哦,言下之意就是我想高攀也没门,人家是权宜之计,我是自作多情。

别云辛清清喉咙又说:「虽然姑娘倾心於在下,但在下也实在……」

他的话被我打断:「停,城主,咱们是不是有什麽误会?」

别云辛说:「不是姑娘亲口对弟妹她说的麽?」

所以说,女人多八卦,甭管那妞儿的性子多麽孤僻。就好像合欢曾经最喜欢一本启城独家版权的八卦书册,每月一期,一期三钱,合欢一定就是一年,因为有丰厚赠品还有抽奖活动。对此我表示不能理解,直到我在合欢的逼迫下翻开一页,立刻看入了迷,终於明白为什麽它可以享誉启城多年而屹立不倒,因为它真的是很八卦。我和合欢都曾预感不出一年它就会涨价,连大葱鸡蛋都不能抵御住物价的飞天,何况一本书册。果然不出一年,它涨价了。於是我们又一起预感在不久的将来,它会第二次打破固有的价格区间,因为第一次涨价后,它依然大卖,这说明区区几钱不足以阻挡群众们对於八卦的渴求,所以尝过一次甜头它必然会奋起直追。两次涨价后,它已经身价八钱,但我们依然认为涨价有理,因为这样一本有底蕴有内涵的经典书籍很值得珍藏,於是不知不觉连定了一年,每月刚收到时便一口气读完,接下来的数日便会倍感空虚,莫名期待下一个月的限量版。

其中有两则八卦我还记得很清楚,第一则是说云州城城主别云辛出外云游,在花楼强/奸头牌未遂,还不给钱,还有一则是说天启城城主莫珩的艳图不慎外流,其香艳程度并不亚於当年的秦小淮。

於是问题来了。无图无真相,别云辛强/奸未遂实在无迹可寻,再说头牌明码实价,也不需要被强/奸,因为若是她四处嚷嚷被人强/奸,不进群众不信,相信连嫖客们也会捧腹。独自辟了这条谣言后,我向莫珩的忠实粉丝合欢求证艳图一事,合欢很愤恨的告诉我她走遍了启城的大街小巷也没能买到艳图的印刷版,这件事一定是杜撰,另外,秦小淮是谁,连启城年纪最老的老人也说不曾听闻。

由此可见,谣言止於智者,也止於行千里者,因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可是尽管如此,这本书册一样大卖,正是因为它的内容大多不能证实,所以才耐人寻味,人们总爱雾里看花,难得糊涂,并且时刻盼望着生活得比自己好的人终日闹丑闻,而这本书册八卦的便是这些生活的太好太安逸的人,可见,编纂它的人也有一颗老百姓的心,所以往往能引起老百姓的共鸣。

话题扯远了,真的很远。

当我从别云辛爆出的内幕中清醒过来后,说道:「城主,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二夫人见我年纪大了也没找到婆家,就像城主这样,所以便有意将你、我二人撮合,我自知配不上城主,自然不敢高攀,便谎称心仪於『她的兄长』,但也许二夫人没有听清,以为我说的兄长是你。但实际上,我也并没有心仪於莫城主,一切都只是误会。」

想了想,我觉得这番话破绽甚多,但事到如今再说什麽也是枉然,我说不曾暗恋两大城管,两大城管自然不会信,连我自己也不能相信。

我微微行礼后,便要转身出门,余光且瞄见师然将手中的茶杯放下,顺势站起了身,几缕长发轻轻掉到胸前,於是骚的我心中一痒,脚下一顿,侧目望他,只因一直沉默不语作壁上观的他也正望着我。

他对别云辛说话时,依然看着我:「云兄,不如开门见山。」

别云辛张了张嘴,好似有口难言。

我问师然:「到底什麽事?」

他对我微微一笑:「诚如云兄所说,迎亲之事只是权益之计,因为一些不得意的原因,云州和明日必须联姻,最起码要让外面的人如此认为。但是小妹欣颜和云兄都无此意,我们希望能找一人代替,只是走个形式,形式一过……」

我打断他道:「咦?形式?那你们是认为我最合适麽?」

别云辛说:「你对三城了解颇深,又是莫兄和弟妹的好友,也不算是外人。」

我又问:「哦,原来我这样的出身也可以将就。」

别云辛顿了一瞬,道:「这个,我们可以为你改换一个身份。」说罢便将手边小几上的书册递给我。

我翻开一看,正是一个陌生人的户籍资料,顾阑珊,年十八,明日城人,未婚。

我看向师然:「顾阑珊是谁?」

他说:「一个不存在的人,将来我会收她当义妹。」

我看着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眼,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师然也并不催促我,只是静静任我打量,同时也打量我,所以说以眼还眼那都是互相的。

直到半盏茶的时间过去了,我也终於整理出一番头绪,便说:「我有三个条件,如果你们不能答应,今天的事就当没说。」其实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我可以当没说,他们却不能,他们之间的协议被一个不愿意合作的外人知道了,势必要灭口,因为小说都是这麽写的,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例外。

这麽想时,却见师然好似轻眨了一下眼:「好。」

我彷佛吃了定心丸:「第一,既然你可以认一个不存在的人当义妹,也可以收『胭脂』当义妹,我希望我能以胭脂的身份嫁进来,等事情了结后我就是顾阑珊,胭脂不再。」

宛如清风拂过,师然笑道:「这条依你,那第二呢?」

我抿抿嘴说:「第二,你能否保我平安。」

他说:「举手之劳。」

我松了半口气:「那麽第三,你能否遵照当初的约定,带我去明日城?」接着补充道:「既然顾阑珊是明日城人,就该在那里找到新的开始。」

说话间,我目光炯炯的盯住他,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出些什麽,但我还来不及看到,已经听他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好,多麽动听的一个字。

那天晚上,当莫媛知道这个消息时,先是震惊的白了脸,接着愤怒的青了脸,最后手中的杯子摔落在地,屍骨无存,尽管她后来告诉我,那只是她一时手滑。其实这样的第一反应总是最诚实的,莫媛口上不能承认喜欢别云辛,心里也不允许自己承认,但是她的条件反射却把她出卖了,快的连她自己也没弄明白怎麽会这麽快,所以只好归咎於手滑。

我想,她再这样下去是很不妙的。

我说:「莫媛,我希望你能明白,这场婚姻只是一次交易,事成之后,我会离开这里,你若是愿意跟我走,我有信心治好你的病,你若不愿意……」

后面的话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启齿:你若不愿意,就是给自己找了一条死路。

我想,莫媛自然知道不愿意的后果。

果然,莫媛很决绝的告诉我:「不,我不走。」然后垂下眼,神情难辨:「我就算死,也会死在这里,不悔,不怨,这是我最后的骄傲,再不能失去了。」

莫媛说得真好,听上去很崇高,古来今往多少名流都是死於自己的骄傲。但其实在那些已经为骄傲而死的人里,一定有很多还不明白什麽是他们该有的骄傲,於是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就去了,但若是每个人都看得太明白也便不会为此而死,因为只有死的连自己都莫名其妙,群众才会觉得佩服,认为这就是神和人的区别。

几日后,别云辛宣告结束单身生涯的消息传遍了三国。群众里有很多云英未嫁的大姑娘表示愤慨,她们认为她们的出身不输给任何人,也认为明日城城主的义妹一定貌不惊人只是会投胎而已。但我想说,这与投胎完全无关,只是因为我一直记着合欢的遗言,她说叫我做个普通人,不要再做奴婢,可是「胭脂」打从走进启城城府便是奴婢,这就是我的终身注册商标,而师然既然能提供给我一个改头换面的机会,我也理应珍惜,可见,合欢在死前还对奴婢的翻身自救抱有强烈幻想,她不能完成的便希望我完成,幸好这样的移情作用终於有机会被成全。

再后来听说大姑娘们组织了示威游行,在城府门口叫嚣,白布标语上写着:「还我城主。」别云辛没有派兵镇压,师然解释说要不了几天她们就会散去,因为天气实在太热,姑娘们的白皮肤都变黑了。

姑娘们散去的时候,还很愤愤不平,纷纷诅咒我和别云辛不能白头偕老,主要是诅咒我早死。我非常能理解她们的心情,就像当初合欢对莫珩的执着一样,她们执着於心中的偶像,自然不会让神话破灭,但我想,要是给她们一人一次取代我的机会,她们都是乐意被诅咒的。

於是这些天,我一直没有走出城府,一来是我很怕死,二来是我以前也懒得走出去,如今便更不想走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师然的棋艺很好,我时常找他下五子棋,他曾委婉的对我表示其实围棋和象棋也非常有趣,而我则认为,我的五子棋不能赢他,别的也不会赢。

下了三天棋,还不见城府内张灯结彩,我提出疑问:「不是说很快要大婚麽,怎麽没人挂红绸?」

师然说:「云兄希望低调处理。」

我说:「哦,因为是假的,所以准备得太隆重也不好,还是把仪式留给真的那位吧。」

师然却说,别云辛的作风一向如此,他喜欢搞些神秘,越是神秘的事越要大肆渲染,越是大肆渲染的事越要高度神秘,只要一直保持神秘,敌人便不能摸透他的底细,这是兵家的战略,不是我一个小姑娘能懂的。

我皱起了眉,撂下棋子:「其实我懂,这叫障眼法。就算我不懂,你就不能多讲点,讲到我懂为止麽?」

师然抬眼看我,轻笑道:「哦,那你还有什麽不懂的?」

我说:「自然有很多,你愿不愿意一一解答?就好比说为什麽你妹妹不愿意嫁过来,而你们又必须促成两城的联姻?」

师然想了一下说:「这个,以后再慢慢告诉你……」接着落下一子:「看,你又输了。」

自此以后,我对「又」这个字真是又爱又恨,恨是因为它是复数,是一次又一次失败的堆积,爱的是它是一次又一次诞生於我和师然之间,这真是让人难以言说的羞涩。

卷二云州篇六

新婚在即,所谓在即,算算日子,竟然还有一十五天,这个在即可真是急。

师然说,新婚当天就会带我走,但要留下来喝一杯喜酒,粘粘喜气。我却认为这是他非常任性的地方,试想一下,在新娘大婚之前日日见面,从不避忌,嘴上还保证会在新婚之夜带新娘私奔,又嘴馋的说要贪杯喜酒,这种行为真是难以用语言表达。可悲的是,准新娘听后竟也跃跃欲试,真是彻头彻尾的奸/夫/淫/妇。

师然还说,为了让我看上去更像一个明日城人,除了户籍上的改变,还要在言行上彻头彻尾的改头换面。我问他如何改变,他没有回答我,而是从那天起每日给我讲述一个连明日城的小孩子都知道的风俗或惯例。

比方说,明日城的婚礼不似其它而城,由明日城老祖宗就定下来新人要穿黑衣行礼的规定。

我问:「那办丧事的时候穿什麽颜色的?」

师然扫了我一眼:「自然是白色。」

我想,我真不该多此一问。

师然解释说,之所以信奉黑色,是因为老祖宗夫妇相遇时便双双穿了一袭黑衣,在那阴风阵阵的黑夜里,伸手不见五指,无月无星,黑暗中只能隐隐听到两柄利剑交错的刷刷声,那是同样身为刺客的他们首次交锋,最终打成了平手。

我实在不明白两个蒙面的男女在一个即使不蒙面也看不清对方嘴脸的黑夜里,究竟如何能一见锺情。

当我把这个想法提出来时,师然又扫了我一眼:「谁说他们是一见锺情的?」

我说:「哦,因为小说都会这麽写,因为这麽写会开门见山的吸引住读者眼球,还因为这麽写才能表达宿命是连蒙面都不能阻挡的。」

师然一阵沉默后,继续道:「你再打断我,我也不会再讲第二次。」

我愣了愣说:「那我不是会被急死麽?」

他笑笑,眯着眼,第三次扫向我。

我心想,真是要急死我了。

后来我没再打断师然,他也很快将故事讲完。简单地说就是老祖宗夫妇在一年之中连续相遇了十三次,这是个惊人的数字,连后来撰写这段历史的史官也不能相信他们不是故意的,所以还在最后补充了一句:「师X夫妇相约在每月十五,只有一次是不期而遇。」因为历史实在太久远,当时的史官又不敢直呼明日城城主的名讳,所以便以叉表示,时至今日,明日城的创始者究竟叫什麽,无人可知。

在多次相遇后,老祖宗夫妇之间产生了暧昧,他们通过肢体交流发现对方的性别,又屡次挑下对方的面巾,以至於后来很多次不期而遇都自觉的摘下面巾,轻轻一笑。

奸/情就是这麽展开的,不出三个月,夫人就怀孕了。

为了下一代,师X向夫人保证,他们的日子将会越过越好,於是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下一片光秃秃的地,在这片土地上搭建了一间木屋,围上了篱笆,养起了猪。

几个月后,来了一些受难的陌生人,夫人便将些许空地送给他们,再让他们立下字据,在此地上安居乐业后要每年上缴他们夫妇一笔感恩钱,后来逐渐发展成赋税。

一传十十传百,迁居於此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形成了村落,村落之后就有了城,又挖了池,并以夫人的名字「明日」为名,便形成了现如今的明日城。

故事讲完后,我久久不能言语,迳自沉浸在师X夫妇白手起家的传奇故事里,便不由自主的也希望自己能遇到同样的浪漫,但转念又一想,三国圈地严重,西秦再无空地,即便我遇到那个人,也难以创造那个国,除非我们起兵造反,但又难免被冠上千古骂名,所以空想到此,只是一场白日做梦。

师然接着说,师X以后第三代,终日荒淫无道,好色成性,终於应验了那句「富不过三代」,但此人有一好处,便是好色好的专心,说不问政事便一句都不问,全都交给他那望族出身的嫡夫人,夫人天生劳碌命,不爱吃醋爱江山,对於政事一手包办,省了丈夫的心,圆了自己的皇帝梦,如此下去几十年倒也相安无事,直到他们的亲生独子终於长大成人,完全继承了父亲的好色以及母亲的专政,也终於忍不住夺走了母亲手中的政权并抢娶了当时一个村子里的村花。三代以后再见曙光,新继任的少年城主励精图治,偶尔好色,竟将明日城一路发扬光大,执政短短三十年,领土扩张了三倍。

我感叹道:「为什麽当权者一定要好色呢?有没有一个明君是既专一又勤政的?」

师然说:「明日城历代城主里,但凡对社稷贡献颇丰的,皆非一夫一妻。」

我说:「哦,那麽你也会这样麽?」

师然笑道:「我对社稷毫无建树,自我以来,并无拓展,也没有值得史官记录的政绩。」

我眨眨眼说:「你谦虚了,打江山者未必能坐江山,江山稳固无事便是好事,便是建树,更值得史官记上一笔。」

他侧首望我,眼底竟然融入笑意。

如此被普及知识数日,我已经将明日城的历史听了一遍,暗暗记在心里,并时不时思索一个问题。万事都有起因,师然说故事的起因在於要我尽早认识明日城,但不知为什麽他所说的故事大多来自明日城城府内部,其中还掺杂不少不为外人道也的秘辛。请容我大胆的假设一下,假设师然对我有意,势必要知己知彼,他熟悉我的过去,却又怕我对他一无所知难以进一步培养感情,所以便有意无意的对我灌输他的生活背景。

合欢说过,在任何一段幸福的爱情故事里,男方都一定是用心良苦的,因为女人本就心细,所以总怪罪男人粗心,说些「你不爱我了」、「你对我不上心了」、「在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类感情用事的话。就像启城城主对夫人用心多年,最终造成膝下无子的晚景,倘若他稍微分心,说不准早就开枝散叶,所以古往今来,多少当权者的子嗣缘都毁在了专一上。

於是,这可以直接解释为,师然在不动声色的对我用心,我要珍惜,但为了防止我和他将来无子送终,最好在年轻时积极受孕,以免晚景凄凉了再感叹为何明君多好色的历史意义。

想了这麽许多,不知不觉的,我竟然已经规划了我和他的未来,可见爱情来得如此迅速,真是如滔滔江水挡也挡不住。

若你要挖掘我对师然上心的具体过程,我只能说好似因为最初的一笑,因为一年当中最美的景色莫过於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而一个男人身上最美的景色则莫过於清浅一笑时眼波流转,让你沉浸在他到底是勾引你还是在暗示你去勾引他的混沌领域里,甚至回头一想连他是否笑过也不确定,真是笑不留痕,涟漪却漾在心坎里。

於是,在心里确认未来走向后,对於师然要在新婚之夜带我离开云州城一事便不再羞赧,我开始将此视为理所当然,只可惜有人不这麽想,那人便是莫媛。

莫媛对我将要嫁给别云辛的事始终耿耿於怀,对我的态度也愈发冰冷,我想这是因为婚期越来越近了吧。

当我将别云辛和师然的计划告诉她时,她神情难辨的望了我许久,而后才吐出一句:「若是你走了,他们又将如何对外解释新夫人为何无故失踪?」

我说:「自然有个说法,反正百姓计较的并不是政府给的答案真伪,只是一场热闹罢了,热闹过后,他们茶余饭后闲聊几天,很快便会淡忘。」

莫媛仍是半信半疑:「你就真的不稀罕这个位置麽?」

我说:「倘若你心中有一个期望,便会朝这个方向努力,云州城不是我的期望,我自然不会留下。」

我本想说,我的期望在明日昇起的地方,但又觉得实在矫情,便没有说出口。

不知道为什麽,在我和莫媛误会冰释后,她依然很惆怅,却不再针对我。我想,她一定还在惆怅如何宰了别云州,但碍於几日之后就是别云辛大喜之日,红白相冲,实在大忌,所以才冲冲不能下手吧。

她惆怅她的,我惆怅我的,她惆怅如何要一个男人的命,我惆怅如何要一个男人的心。

我虽以为师然对我有意思,但毕竟是以为,以为多了害怕就多了,於是午夜梦回总是担忧这只是一场单恋。

要和一个男人确立肉体关系,首先要确认称呼。只有花楼里的姑娘才会先和男人确认肉体关系,嘤嘤辗转时叫一声「大爷」或「哥哥」,所以她们总是哥哥、大爷满天下,关键时刻却没有人肯相认。

我和师然的称呼关系是这麽确定的,一日,风和日丽,具体如何风和日丽,我只能说当一个人心情雀跃的时候,就算下刀子雨也是无惧的。

我问师然:「还记得我叫什麽麽?」

他说:「胭脂,我记得。」

我低下头将脸侧的发别向耳后:「哦,可我没听你叫过我。」

他顿了一下说:「我记得我叫过,胭脂。」

我抬起头道:「你再叫一次?」

他说:「胭脂。」接着笑道:「要不了多久就要改口阑珊了。」

我立刻说:「哦对,那你还是别叫我胭脂了,以免叫多了改不过口。」话一说完,我便开始脸红,脸红得莫名其妙,但任何一个大姑娘脸红都是莫名其妙的,所以这很正常。

他忽然说:「既然这样,你也不必总叫我城主,你可以随欣颜一样叫我哥哥。」

我皱起眉:「我不能叫你师然麽?」

他一愣,看住我,我被看恼了,立刻又说:「师然和『喂』,你自己选一个。我没有哥哥,也不习惯叫人哥哥。」

师然拗不过我的无礼,同意了称呼上的改变,其实这本就没什麽可犹豫的,名字生来便是被人叫的,倘若不叫,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卷二云州篇七

和师然确定了称呼关系后,我又陷入了彷徨。原因是在之后的三天里,我一共叫了他七次「师然」,而他从未叫过我「胭脂」或「阑珊」,所以我突然感悟到,和一个男人确立任何关系都不难,难的是如何将这个关系进行下去。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要是再过两天还不见好转,就要再重提此事。但是怎麽提又是个问题,提的不巧他会觉得我罗嗦,提得不妙他会觉得我没事找事。

思来想去很久,也不知道该怎麽办,於是便想,称呼是身外物,与其要一个身外物,不如要些实质的承诺。

於是,又是一天阳光明媚,我和师然坐在凉亭里下五子棋。

我说:「师然,你的棋艺这麽高,是谁教你的?」

师然望了我一眼,又专心看棋盘:「和我下棋的人都曾教过我,输了很多次,输出了经验。」

我说:「也是,狗急了还跳墙,人急了就挥发了潜力。」

师然又看了我一眼,不语。

我立刻说:「我这话不是讽刺你,是真心的感叹。有多少人都是死在失败中的,只有少数的人可以从失败中走出来,成功可能就发生在下一刻,却没有人知道下一刻何时到来。」

叹了口气,我撂下棋子:「我又输了,我到底什麽时候才能赢你。」

师然说:「等我输得时候,你就赢了。」

我说:「那若是我赢了,我可以要求你替我做一件事麽?就当是奖励。」

他勾了勾唇角说:「好。」

看着师然的笑容,我忍了忍,最终没有将心里的话说出口。我本想说,师然,你这样轻易答应别人的请求是很危险的,因为你是城管,你有能力和权利,还有魅力和体力,有心图谋的人会利用你的能力和权利,消耗你的魅力和体力。

但转念一想,若是坦言相告,师然没准就会收回方才的承诺,而我又不能发毒誓保证我确实对他没有企图,於是为了私心只好作罢。

而我和师然的五子棋战役,依然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所有经过的下人都纷纷侧目,也许是在吃惊他们城主的准夫人天天和另外一个男人勾搭,并且就发生在城主眼皮子底下,城主居然还能淡定自若的对我们谈笑风生吧。

其实我想说,很多时候,好事和丑事只是一线之隔,关键看理由充不充分,就好比说我找师然下棋的理由永远是「我今天一定能赢你」,虽然我知道我一定会输,并且万分担心假如一个不小心赢了,明日该找什麽样的新理由。

直到今日,在得到师然的口头承诺后,我便又想,倘若赢了第一次,便要赢第二次,数次之后便可以说「今天你一定能赢我的,到时候我会答应你一件事」,但这样的想像毕竟没有现实为基础,实在遥遥无期。

婚礼的筹备似乎进展的很顺利,我想这主要是因为准新娘没什麽要求,既不要求聘礼,也不要求排场,心中勾勒的全是当夜私奔的蓝图。这件事告诉我们,任何事没有成为过去式以前,都不要掉以轻心,因为暴风雨来临前都是额外平静且荡漾的。

突变发生於大婚的前一天,莫媛前来找我,瞅着我床边摆放的大红喜服,一眨不眨。

我想她是想摸摸,於是便让她去摸。

她摸了以后爱不释手,我便又想她是想试试,於是就让她去试穿了。

莫媛试穿得很成功,对着铜镜照来照去,虽然铜镜根本照的不清晰,但女人多半是靠幻想支撑精神世界的,所以铜镜的存在只是浮云。

莫媛拉着我的手说:「这件衣服真是太适合我了。」

她的脸上闪现了我从未见过的光彩,真是美,美得让我移不开眼,可想而知两年前满怀美好憧憬的她穿着这件喜服时,是如何的风华绝代。

莫媛又说:「你真是个幸运的女人,很多民间女子嫁人的喜服都是租来的,而你这身一看便是量身订造,既适合你,也适合我。」

我想她话里的亮点主要是在最后半句,我笑着迎合道:「民间姑娘们太穷了,一生只嫁一次人,要是订一件只能穿一次的衣服未免太不符合经济效益。」

其实我想说,莫媛啊,喜服店的衣服都是百搭的,既适合二十岁的姑娘,也适合三十岁的姑娘,就算是个男人,也能穿的合身,真正精心打造的喜服应该只适合一个姑娘。

莫媛抚摸着细密的针脚说:「真好看,比我当初那件好看得多。」

我问:「你那件不是订造的麽?」

她说:「我那件是不祥的。」

我说:「哦,其实啊莫媛,这件就是你当初那件,可能你不记得了,我只是借你的穿穿。」

她说:「是麽,想不到过了两年,它反而给你带来了好运。」

我无言以对,心想也许她是想告诉我,同样一件东西在不同的人身上就会发挥不同的效果吧,可是再往深一层去想,其实在莫媛的心里祥或不祥不在衣服,而在脱下这件衣服的男人。

别云州是不祥的,所以这件衣服当初就是不祥之物,别云辛是祥的,所以它现在也祥了,只可惜,穿着祥的它嫁给祥的他,这个人却不是她。

我虽然想到了这层,却没有想到莫媛也想到了,这样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究竟有多疼,大抵是类似於湿着头发吹了一天冷风又被人闷头打了一棍那般的疼吧,通常这样的头疼都是来源於失眠后遗症,但这一次则不一样,我是被人迷晕的,所以是迷药后遗症。

迷晕我的人肯定是莫媛,因为最不想这场婚礼成功的人只有她,但莫媛必定是善良的,她只是迷晕我,而没有杀了我,亦或者毒哑我再戳瞎我把我做成人棍再装进瓮里,因为让情敌消失并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方法唯有如此,所以由此可见她并不恨我,否则我也不会醒。

我被关在一间柴房里,我身边还有一个人,昏迷不醒。

我一脚揣过去,把他醒了,就着光线,我看清了那个人是别云辛。

为什麽不是别云州而是别云辛,这个问题把我难住了,我发现我真的不懂莫媛的心思。

我问:「你为什麽也在这里?」

别云辛扶着头,皱着眉:「这是哪里,我这是怎麽了?」

我说:「莫媛把我关在这里我能理解,因为她做梦都想和你拜堂。再说,她当初本就喜欢的是你,谁知道却嫁给了别云州,其实她要是和我好好说说,也许我会愿意答应呢,谁愿意吃迷药啊……」

别云辛打断我道:「你说什麽,莫媛?」

他闭了闭眼,想了一下,又说:「我想应该不是她迷晕了我,晕倒前我正在和二弟商量明年赋税的事。」

我良久不语,实在不知道该怎麽品评这对夫妻,连关人的地点都想到一起去了,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然后我和别云辛不约而同的想到一个问题,吉时已到,莫非别云州和莫媛又拜了一次堂?

我和别云辛逃出柴房的时候……别问我们是怎麽逃出去的,总之不管这个地方多麽森严身为主角也总会逃出去,既然早晚都要走这一步便不如早点走。

我们逃出去的时候,正听到前面传来一到声音:「夫——妻——交——拜!」

我和别云辛一起停下脚步,看向对方,并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紧张,於是又再度冲向喜堂。

我们一边跑一边对话。

我说:「完了,救不了了,拜的太快了。」

别云辛说:「一次错满盘皆落索,连着错两次,也不知道她受不受的住。」

我很明白别云辛的意思,两年前的第一次拜堂,莫媛嫁错了郎,但她生性高傲并且赋予改革精神,於是决定来第二次扭转命运,倘若让这样一个有能力有思想的女人发现自己又错了一次……怕就怕,第一次是毁了她自己,第二次要毁了一座城。

我们快要赶到喜堂之前,再度发生了变数,这就应验了那句「不怕意外就怕万一」,现在,意外和万一一起发生了,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几十口子黑衣人从我和别云辛的对面先一步杀入喜堂,别云辛脚下一顿,回头忙对我说了一句:「你先找地方躲起来」,接着便随后冲了进去。

喜堂里传来霹雳啪啦的厮杀声,我躲在外面的草堆里默默听着,脑中闪过师然的脸,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安好。

喜堂里厮杀了很久,让我觉得杀手的生涯就是牺牲别人和被别人牺牲,他们为了钱而过着牺牲生涯,却不论那一天是红事还是白事,而是立志於将红事变成白事,将一件白事凑成两件白事。所以这样的职业是极其遭人恨的,恨得同时却防不胜防,因为谁也不知道谁会被人花钱买走自己的命。

记得曾有家棺材铺这麽宣传:「买一送一,买大送小」,听者都很愤慨,因为人命的便宜没有人愿意贪。当时有一户人家去置办棺材听到这句宣传语,当下和店家理论,店家振振有词道:「我这是防患於未然,棺材又不会放坏,指不定那天你家就用上了,到时候小店却不一定还有这个优惠。」几天后,店家躺进了棺材里,听好事者传说,那副棺材正是前一天售出的赠品。

自然,这些都是耳闻,但是耳闻的传说也有它自己的逻辑和存在意义,这件事的意义就是告诉我们,人命是不能买卖的,买卖人命的冲早都要还。

说时冲那时快,彷佛要应验上面的真理一般,就见黑衣杀手的屍体被一个一个扔了出来,越堆越多,在差不多到了四十五个的时候,已不再有人被扔出来。

我心安的想,没有被扔出来的人就是还活着的人,於是又暗暗数了十个数,便顺着小路潜到喜堂边,透过窗户一看,正见到师然立在当间。

他手中的剑滴着别人的血,乌黑的发遮住了部分表情,但依然无法遮挡住那冰冷刺骨的气场,可见心上人就是心上人,不管遇到什麽情况他都是让你第一眼就能看到的人。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喜堂内的一角,心里蓦然一震,连想都来不及想,脚下已经奔跑起来,很快冲了进去。

在距离师然五步远的地方,我停了下来,清晰的望见师然眼中的难过,接着又看向跌坐在旁的别云辛,以及倒在莫媛怀里的别云州。

我这才明白,别云州之所以没有被扔出去,那是因为杀死他的人已经被先一步扔出去了。

悲剧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夺取什麽人的生命,而是在夺取生命的同时也给活着的人造成终生难以磨灭的灰暗记忆。就好像别云州的死去,会影响到在场的每一个人。这样的预感来的这样急促,你明明预感了,却不能阻止。

卷二云州篇八

别云州已经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是被谁杀死,死前说过什麽话,做过什麽事,我全没参与到,直到事后问过师然,他一五一十的对我讲述以后,我听的哭了,庆幸自己并未亲眼目睹,也遗憾自己不能参与见证。

过程是这样的——

当时别云州和莫媛正在拜堂,厅内只有师然、喜官和三五个侍从。因为这是一场虚假的婚礼,所以越少人知道越好,没有宴客,没有铺张,只有简单的仪式和略显凄凉的气氛。师然作为这场婚礼的见证人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他是城管,一言九鼎,说出的话自然有信服力,所以只要师然对外说别云辛娶了妻子,妻子却不幸病逝,相信外人的注意力也只会集中在别云辛怎麽这麽倒霉和她是得什麽病死的,而不是别云辛到底娶没娶妻子。

当喜官喊道「夫妻交拜」时,蒙着盖头的莫媛顿住了身子,颤悠悠的声音透出来:「你,不是别云辛,你是谁?」

气氛一下子僵住了,喜官看看师然,插不上话,却听那新郎轻叹了口气,回了她:「你也不是胭脂,我自然也不会是大哥。」

莫媛抖着指尖扯下盖头,精致的妆容承托出一张美艳绝伦的脸,她木着脸,好似从不认识那人一般:「为什麽你会知道?」红盖头顺着她的指尖落到地上:「为什麽我只是想圆自己的心愿,你也不愿成全。」

别云州皱着眉上前,一把扯住她的腕子:「圆了你的心愿。你的心愿就是给我戴绿帽子,睡着了也要叫着我大哥的名字,连他成亲也要李代桃僵,这就是你的心愿,有哪个丈夫会成全妻子这样的心愿?」顿了顿,声音放得很轻:「除非他并不爱自己的妻子。」

莫媛一僵,好似用尽了全身力气憋出一句话:「你确实不爱我……你不是恨我入骨麽?」

别云州低喃着:「原来你是这麽想我的。」

莫媛张张嘴,脸上浮现怒气:「你以为我该怎麽想你,你是如何对我的,我还能怎麽想?」

通常来说,故事发展到这里势必要出现第三者搅局,这样才能抓住观众的眼球,让观众在心急火燎之际还要说上长篇大论的一堆解释和心理活动,以突显剧情确实很紧张。但这里要搅局的第三者并不是围观的师然、喜官或随从,因为师然正在琢磨别云辛和我的去处,而喜官和随从全都傻了。

当杀手们训练有素的杀进来时,喜堂中的各位谁也没有料想到,他们手无寸铁,穿着既拘束又喜庆,就站在喜堂的最中央,倘若杀进来的不是杀手,而是类似於天女散花那样的扫射暗器,相信他们都躲不了。因为在这样的良辰美景中,在这样守卫森严的云州城城府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麽冲进来的。

杀手们呼啸而来,随从们挡了几下就英勇牺牲,那些杀招再无阻拦,针对别云州而去。

别云州一推,将莫媛推出包围圈,莫媛又慌又乱的目睹这场厮杀,精神还没从方才的事里醒过来,就已经看到漫天血花飘在眼前。

师然很快加入战局,和别云州两人五五分账,很快就处理掉三分之一。

假如能再来一个高手,他们会轻松很多。可惜别云辛赶来的时候,别云州没能如虎添翼,却恰恰分了神,许是没料到别云辛这麽快就醒了,目光下意识瞟向莫媛,莫媛也正在望着别云辛,这样的彼岸相望看在别云州眼里,也不知道是何滋味。

还活着的杀手们互相打了颜色,就趁这万分之一秒的分神,齐刷刷的向莫媛攻去。倘若大家都有先见之名便会知道这只是假动作,但大家都没有先见之明,所以大家都以为莫媛将要成为箭靶子。

别云州挡住攻势反击的同时,声东击西的钢刀已经从侧方逮着了空隙,一剑刺穿要害,并不用浪费多余的力气补上第二刀。

於是白光一闪,莫媛眼前一花,就听一道好似利器刺进肉里的声音响在耳边,睁开眼时,正撞进一臂之隔的别云州的眼里。

别云州倒在莫媛身前的那一刹那,一向冷淡且恪守仪态的莫媛头一次不顾仪态的冲了过去,只来得及撑住别云州的半个身子,随着他的重量一同跌坐在地上。

莫媛自然没有注意杀手们得手以后准备逃跑的动作,也自然没有听到他们死在师然和别云辛刀下的声音,她触手都是温热的血,染了一身,渗透在大红色的喜服里,显得愈发夺目。

莫媛再也说不出诅咒别云州的话,颤抖着唇慌乱道:「怎麽办……怎麽办……」她的手拚命摀住别云州身后的伤口,听着他粗重的喘息声,眼泪再也忍不住的夺眶而出。

别云州缓过气后的第一句话便是:「可能我死了,你就幸福了。」脸色愈发苍白,唇角微微扯出一抹弧度:「我那样对你,你恨我也是应该的。」

莫媛拚命的摇头说:「不,别说这些。」抚摸他面颊的手又冷又冰:「我只是气急了,那并不是真的。」

别云州却好似很平静,彷佛解决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在我心里,你处处都好,就是忘了我和你在天启湖畔相遇的事,那年你十四岁,我便想,再等两年就……哪知几年后得到消息,竟是你请嫁大哥……大哥什麽都让着我,这件事自然也不会同我争……我若是早料到……也不会出此下策……是我对不起你,媛儿。」

别云州咽气的时候,很安详的闭上了眼,周身漫开的血伸进地砖里,顺着缝隙蜿蜒出诡异的图画,红色的喜服趁着他的脸苍白无痕,点点泪水滴落在上面,留下最后的温度。

莫媛泣不成声的扑在他身上,摇晃着,哀嚎着,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所有人都知道,当一个人的生命完全燃烧殆尽后,无论活着的人如何哭喊都不能换回死者的一丝意识,在这世界上没有人比已经死去的人更可怕,因为他们再也不会失去任何,而活着的人纵有千言万语,也永远不能让死者明白。

我赶到喜堂的时候,别云辛已经颓然跪地,血色褪尽,目光呆滞的看着和自己有张相同面容的胞弟。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倒在那里,这个打击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都说双胞胎有心理感情,却不知道别云辛能否感应到别云州死前的想法。

因为按照我的理解,我认为别云州是可以轻易躲开那一刀的,他之所以没躲开,可能是真的不想活了。可是转念又一想,只是拜个堂也是不至於到不想活的地步的,所以可能真的是别云州武功不济,没躲过去。

思来想去,我很矛盾,也不知道那种推断是最合理的。

见我走近,师然默默地看了我一眼,遂闭上眼,扔下手里的钢刀,钢刀垂落在地上,刀剑染满了鲜血,那是杀手的刀,流着杀手的血。

我走近莫媛,因为此时此地,只有我一个是女人,是明白莫媛的女人,我这麽对自己说,说什麽都好,哪怕就是说一句「节哀顺变」也不能让莫媛再这样痛哭下去。

走近莫媛的身边,我听到她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话:「我不记得天启湖畔,我本该记得……倘若我记得……你能不能醒过来……我不恨你,一点也不,只是以为你恨透了我,也恨透了你大哥……我现在告诉你这些,咱们能不能重新来过。」

作为一个听众,我不知道莫媛十六岁那年在天启湖畔发生了什麽事,因为唯一对那件事有记忆的当事人没有交代清楚始末,以后也不会再有机会交代,而莫媛也毫无印象。

可能这都是上天的愚弄,特意安排了那次初遇,在别云州心里留下刻骨铭心的一页,却连淡淡的涟漪也不留给莫媛,反而选在几年后的秋收宴上,让莫媛记住了别云辛。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麽同样一张脸在不同的时候遇到了莫媛,会产生不同的印象。这个不明白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明白了,连莫媛都不明白,何况是我。但我知道,这个不明白将会成为莫媛此生中最大的遗憾,她将会恨透了自己的糊涂。

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莫媛终於哭不出声音的时候,她才彷佛接受了这个事实,放下了别云州,抬头望我,又望了望师然,说:「可否请你们出去一下,我想和我相公独自呆会儿。」她无声的说完这句话,我们竟然都听懂了。

师然架起呆滞的别云辛往外走,别云辛恍若初醒,似要反抗,却被师然一个手刀劈下,晕了过去。

我跟在他们身后来到院子里,看师然将他放下,从衣袍中摸出一瓶药,顺着别云辛的嘴角滴了进去。

我问:「那是什麽?」

他低低回道:「是让他失去痛苦的药。」

我说:「有这样的药麽?除非让他忘记所有的一切……」

师然站起身:「他会忘记的。」

我还没琢磨透他的意思,已经被喜堂内的火光惊住,紧闭的门里闪着妖艳的火,它跳的凶猛,刺着看者的眼,辟里啪啦的张扬着炙热。

我大叫一声要冲过去,反被师然一手拉住,他将我拉近身前,制住我的行动,说:「活着对她来说,比死了更痛苦。」

我顿住,喉咙紧紧的说不出话,眼睛被火光晃的又疼又涩,惹出了眼泪,我宁愿相信这眼泪是被熏出来的,也不愿相信是为了莫媛和别云州,因为一旦相信,便意味着我又送走了两个朋友。

我回过头不忍再看,却好似望见师然眼中漾着同样的遗憾。

耳里嗡嗡,隐约传来来自过去的回想。

「我不是别云辛,我是别云州,你说要嫁给今年秋收宴上的『别云辛』,那次去的其实是我,我大哥因病未能前往。」新婚之夜,他对她如此说。

莫媛却漾出最美好的笑容:「不管你是不是叫『别云辛』,我要嫁的就是在秋收宴上的……」

关系破裂时,别云州惹出了莫媛来云州城后的第一次眼泪:「好,你想洞房,我就给你,只是你不要后悔。」

她哭着捶打他,却阻挡不了如暴风雨般的掠夺,以及他在耳边说:「别云州从不受人威胁……你可以尽管试试。」

当她的利刃刺进他的身体里时,他一脸轻慢:「没想到你也敢杀夫,想想我该怎麽告诉大哥?」

提起那些往事时,莫媛这麽问我:「要不,我再杀他一次,杀了他,解放我自己,如何?其实当寡妇也不是不好。」

我想即便是莫媛当时那样恨着别云州,也不能预设正成为寡妇的那一刻,竟是如何的天崩地裂。

当我告诉她,杀了别云州,法律不会放过她时,她并不在意道:「就算法律放过我,他也不会放过我,既然这样,我不如赌一次。胭脂,你愿意帮我麽?」

谁也没有料到,结局竟然无关法律,别云州也放了她,是她没有放过她自己,我本想帮她,然而心里的魔咒是任何人也帮不了的,他们不是死在刀下或火海里,只是死於对方的魔咒。而当你找不到比悲剧更圆满的结局时,悲剧就是最圆满的归宿。

卷三明日篇+结局篇一

离开云州城的那一天清晨,我和师然一起走在晨曦之下,当时我就在想一定要说点什麽人生感悟,好让师然觉得我不是一般女孩子。因为越是与众不同的男人越会爱上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师然就是这样的男人。

我说:「师然,太阳真是晃眼啊。」

师然说:「你把纱帽上的纱放下来就行了。」

我说:「那我就看不见太阳了,它多好看啊。」

师然不语。

我一想,坏了,立刻又说:「想不到别云州和莫媛会是这样的结局。」

他说:「嗯。」

我说:「如果是你,你会怎麽做?如果你是别云州,你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麽?」

他说:「应该不会。」

我追问他:「那你会怎麽做?」

他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倒不如成全。」

我一阵无语,强烈感觉到在还没有让师然觉得我不是一般女孩子以前,我已经越发觉得他不是一般的男人了。

途经第一家驿站,师然租了一辆马车,然后对我说:「去车里睡会儿吧,我来驾车。」

我躺进车里,说:「那怎麽好意思,你是个城主,我只是个百姓。」

他说:「到了明日城可别忘记,你是顾阑珊,城主的妹妹,不是百姓了。」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说:「除了妹妹,咱不能换一个身份麽?」

透过车帘,他问我:「换成什麽?」

我顿了顿,本想说「不能换成女朋友麽」,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够含蓄,只好说:「不能换成义妹麽?就说是结拜来的妹妹,你看我孤苦无依於是可怜我。实际上我也确实是孤苦无依。」

义妹是古往今来仅次於师妹最容易和兄长发生奸/情的「妹妹」,师然没有师父,我自然不会是师妹,既然如此,义妹也是一样的。

师然应了一声表示同意,然后说:「睡吧。」

我就睡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女人是我的假想情敌。在回廊层层帷幔围绕的最深处,她身着一袭红衣,缓缓而矜持的走向对面的男人。

我看不清男人的脸,但我感觉那就是师然。

我想,要是她再这麽走下去,一定会走进师然的怀里,这很不好,非常不好。

接着我就醒了。

醒来的时候,马车正停靠在路边,掀开帘子一看,师然正靠坐在车上浅睡。

我说:「师然,这是哪儿?」

他依然闭着眼:「路还长着,你再睡会儿。」

我瞅着他披散在肩头的发,看着他眼底的阴影,心道,其实他也是彻夜未眠啊。然后我凑过去,从后面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感到他身躯一震。

我说:「那你靠着我睡会儿吧。」其实是我靠着他睡会儿。

他「嗯」了一声,头微微向我倾斜,我们便靠在了一起。

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才刚靠在了一次,我便又做了一个梦。梦境里依旧是那个女人,背对着我走向面对着她的那个男人,我也依然看不清男人的脸,却感觉那就是师然。

有所不同的是,这回我不禁感觉那是师然,还感觉那女人就是我,所以我没有阻止她走过去,却要看看他们到底会不会抱在一起。

但这个梦又被打断了,惊醒我的是马儿的叫声,它在催促我们。

师然跳下车,上前搂着马脖子安抚了几句,我坐在车上嫉妒得看着。

然后他回头对我笑笑,说:「咱们上路吧?」

我点点头,坐回车里,听着马车吱吱呀呀的继续前行,竟有了哼小调的心情。我横唱了一首启城的民间小调,一边哼着一边想到了合欢。这个调是她教我的,她说每当哼起它,就会想到家乡。

我当时问她:「家乡不就在咱们脚下麽,用得着想起麽。」

她说:「咱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的,现在事先联系,以免到时候忘了词儿再跑回来问人就不好了。」

我一想也是,便又问:「那咱们什麽时候会离开?有的人一辈子都没理开过。咱们离开了干嘛去啊?」

合欢白了我一眼说:「咱们该离开的时候就离开了,那些人一辈子没离开就是因为不该离开,离开以后该干嘛干嘛去。」

哼完了一整首,师然问我:「这是什麽调。」

我说:「启城的民间小调,你没听过麽?」

他的声音里透出恍悟,说:「听过,但好似不是这麽唱的。」

我说:「那你唱一个。」

他顿了顿,哼了两句,停下:「是这麽唱的。」

我说:「这有什麽不一样的?」

他说:「有的,调不一样,你跑调了。」

我说:「我这是变调版的,你不是启城人,你不懂。」

帘子那边传来笑声,笑得我脸红。

我想,坏了坏了,又跑题了,还没让他觉得我人不一般,倒让他先觉得我唱歌不一般了。

我还没想好展开什麽样的新话题,师然先说话了。

他说:「你在进城府以前,家里情况如何?」

我说:「哦,不如何,只是一般的家庭。我爹去世了,我娘撑了多年终於撑不住了,要改嫁,便把我送进城府,我家那个地方后来还被政府收走改建了。」

他问:「后来就没有联系麽?」

我说:「没有。有没有联系都不重要了。她改嫁了,也不需要我的照顾了,我也不用将每个月的月俸寄给她,自己存好了,将来好做嫁妆。可惜月俸也没了,我从启城出来的时候,和连伯一起搜刮了别人搜刮剩下的,只勉强够我们撑几天。」

说到连伯,我便道:「师然,等到了明日城,你能不能派人去一趟天启,帮我送一封信。就说我一切安好,帮我和莫珩说一句『对不起』。」

师然问我:「还有别的麽?」

我说:「没了,就是肚子有点饿。」

我们赶到第二家驿站的时候,饱餐了一顿,懒坐在驿站最角落的桌边,我托着腮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感叹着有得忙真好。

我问师然:「到了咱们家,我该做些什麽好?」

他问:「你想做什麽?」

我说:「我想好好睡一觉,我从来没有睡觉睡到自然醒,我想试试。」

他笑看我:「醒了以后呢?」

我说:「醒了以后就吃,我也没吃过十成饱,就是那种撑的走不动路的境界。」

他颔首,接着又问:「再然后呢?」

我说:「再然后,我得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养养神。咱家有躺椅麽?」

他没答我,只是皱着眉说:「你说得好像是在养猪。」

我脸一红,连忙抢白:「那你说到了那里我该做什麽?」

他似笑非笑道:「你可以和欣颜多多相处,还有云儿。」

说起师云,就不免想到师云的娘。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师云的娘是谁,也没有人知道师云是打哪儿来的。只是总会自相矛盾的想,倘若师云是师然的亲生骨肉,那麽他是在何时何地和何人生下了师云,倘若师云不是师然的亲生骨肉,那麽他又为什麽要收养别人的孩子。

再说师欣颜,也是一个怪人。在西秦这个地方,身份地位最高的莫过於三位城管,三国联姻,数代如此,到了这一代也理应如此,师欣颜若是不嫁给莫珩或别云辛,也无人可嫁,更何况他两人无妻无妾,也是摆明了等师欣颜嫁过去吧?

当我将这番看法告诉师然后,师然平静的抬头看我,说:「你怎麽会这麽想?」

我说:「难道我猜错了麽?」

他说:「欣颜有她自己的想法,我从未干预。」

我说:「哦,你这是放羊式教育,给她足够的自主权就等於给她自由。难道你没想过麽,也许她不需要自由,需要的是亲人的关心?」

师然没有出声,我感觉我话说中了。

正当这时,驿站走进了几个陌生人。这话也不对,来往驿站的不都是陌生人麽。只是这几个不是一般的陌生,他们长的和西秦人一样,却有不同於西秦人的气质。究竟是什麽气质我也说不清,大抵就是更为粗犷些吧,却也不蛮。

我戳戳师然的手肘,说:「你看他们,是不是外来的?」

师然默默垂下眼:「时间不早了,启程吧?」

我「哦」了一声,觉得他避重就轻的功夫真是好,便跟着他一起往门口走。

还没到门口,那几个陌生人中为首的那个将我们叫住:「请问再往前走还要多远才能到明日城?」

驿站的伙计跑来搭话:「还要过七个驿站!」

师然扫了那人一眼,拉上我的手,继续往外走,走出门口又被叫住:「咱们能不能结伴同行?」

师然轻道:「我内子身子不适,不太方便。」

我被师然拉上车的时候,还没琢磨过来我怎麽成了他内子,说道:「那个男人对你好像很感兴趣,明明我才是女人,他怎麽老追问你呢?」

师然架上车,一腿弯曲,一腿伸长,慢悠悠道:「我记得莫珩也对你很感兴趣,你怎麽也老追问我呢?」

我被噎了个正着,也不知道他这问题是不是一语双关,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干笑一阵,讷讷问:「可我对他没兴趣啊。」

我想,只要师然问我:「那你有兴趣的是谁。」我便说:「我有兴趣的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