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红娘好难当3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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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 在一次博览会上宾利先生同弗莱德·霍尔相识, 二人相谈甚欢。

之后宾利先生邀请霍尔主编前来做客,认识了宾利小姐。

宾利小姐一听到弗莱德·霍尔是《海滨杂志》的主编, 而此时杂志正在接收小说投稿,宾利小姐免不得就想到了远在乡下的玛丽·班纳特小姐和她那听起来怪吓人的故事。

老实说,宾利小姐的确没忘记玛丽这个人, 只是她一想起自己在内瑟菲尔德庄园时误把她当成情敌的行为……就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自己处处针对, 而玛丽·班纳特不是巧妙化解, 就是借由机会好好展现一番。那时的宾利小姐可是为此气闷不已好久, 也看这个嫁妆不丰厚、地位不太高,长得不过是清秀标准的未婚姑娘格外不顺眼。

可是当离开之前,她却表明自己对达西先生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宾利小姐震惊之余也明白过来,不仅玛丽·班纳特不喜欢达西,达西当日说自己心仪的“她”,也根本不是其貌不扬的玛丽, 而是她的姐姐伊丽莎白·班纳特!

而玛丽却还是一副热切的表情,要她写信不说, 还把自己对那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好奇与钦慕全部告诉了自己。

她坦诚相待,可自己却想着如何让她出丑——这算什么淑女啊!

卡洛琳·宾利一想到自己的小肚鸡肠, 免不了内疚又尴尬, 更遑论给玛丽写信了。

所以当宾利先生与《海滨杂志》的主编弗莱德·霍尔相识时, 宾利小姐下意识地想到了玛丽和她的故事, 思来想去, 便将玛丽当时诉说的灵感告诉了主编。

说是诚心推荐并不准确,但至少帮助玛丽能让宾利小姐饱受尴尬煎熬的内心好过一点。

然而眼下弗莱德·霍尔先生亲自和玛丽详谈,聊了没几句,彼此都敏锐地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玛丽现在的故事,和霍尔主编掌握的梗概根本对不上。

一来是因为宾利小姐本人并不喜欢玛丽的故事梗概,她的转述多少带着主观色彩,也出于记忆疏漏而无法全部复述下来。

二来,玛丽早就修改了多个版本,成稿中的案件和一开始诉说的思路差的十分之远。

弗莱德·霍尔主编到底是经验丰富,他一听思路不同,立刻暂停了讨论:“不如这样,女士,你明日若是有空,可以携带手稿到杂志社来一趟。”

“好。”

玛丽毫不犹豫地应下了。

不说别的,这可是《海滨杂志》啊!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柯南·道尔爵士本人,玛丽无缘亲眼见他一面,但在原著的故事里,未来的约翰·华生医生也会向《海滨杂志》投稿,刊登他与福尔摩斯先生的探案经历。

现在玛丽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同处一个伦敦,这也意味着,她若是有幸过稿,玛丽可就是华生医生的同行了!

“明日下午,我会带着手稿到访杂志社的,”玛丽笑吟吟说道,“今天我特地赶来,本来是想问问宾利先生关于合同盗窃案的事情。”

“我知道此事。”

霍尔主编颔首:“宾利先生也将这件事告诉了我。”

这样吗……看来主编果然是宾利先生信任的人。

看到玛丽眼底一闪而过的警惕,弗莱德·霍尔主编也不生气,中年绅士反而笑了起来。

他瞥了一眼正在和简·班纳特热情交谈的宾利先生,身为过来人,霍尔主编忍俊不禁地摇了摇头。

“看来,”他打趣道,“宾利先生目前没空关注盗窃案的事情。”

“什、什么?”宾利先生讶然回头。

听到自己的名字,又看到霍尔主编揶揄的神情,他随即意识到他在同玛丽说什么了。陷入爱河的青年轻咳几声:“关于盗窃案,我这边确有进展,但我认为咱们应该等到福尔摩斯先生在场时再做讨论。”

玛丽双眼一亮:“那我们什么时候去找福尔摩斯先生?”

宾利先生想了想:“改日吧,若是讨论案件,我保证你一定在场,小姐。”

那就好!

天大地大,恋爱最大。宾利先生最近已经忙的脚不沾地了,好不容易抽点空闲和简见面。玛丽再怎么迫切地想追查真相,也不会因此而坏了姐姐和未来姐夫的相处时间。

而且,趁着空闲的功夫,她也好同霍尔主编商量一下投稿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玛丽携带手稿,如约来到了《海滨杂志》的杂志社。

秘书小姐第一时间请玛丽来到了主编办公室,显然霍尔主编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他无比热情地请玛丽坐下,接过了她的稿件。

看到小说标题时,霍尔主编的神情微微一顿:“《连环杀手的棋局》……连环杀手?”

如果这是在二十一世纪,玛丽的小说标题称得上是简单粗暴、毫不动脑。但她之所以没有在小说题目上故弄玄虚,也是有理由的。

因为“连环杀手”一词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算是当代的犯罪心理学名词。放在维多利亚时期,这样的用词确实令人困惑。

也算是玛丽利用了一下自己穿越者的特殊身份,悄悄做个弊吧。

“题目还算引人注意,”霍尔主编最终评论道,“让我有些期待内容了。”

玛丽感觉自己有些紧张。

倘若有另外的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阅读玛丽的终稿,也不会将她最后的心血同现实生活中的坎伯案联系起来。尽管凶手和案件的原型仍然是爱德蒙·坎伯,可真正成稿时,整个故事已然面目全非了。

玛丽的故事中,凶手仍然是自首的,但他并没有供认自己的罪行。而是以一副挑衅的姿态,等待身为主角的侦探挖掘出他所有的所作所为。

这样一来,凶手自首的行为,倒是也勉强符合犯罪心理学中对连环杀手的分析——有些凶手喜欢公开展示被害者,就像是给案件签下自己的姓名一样,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