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芷咽下凉凉的水,她放下水杯。
灯光照了她一身,犹在病中,头发散乱蓬松,只穿了一件淡淡杏花色的长袖裙。
这样暗的灯光,她的手臂和脸都好似散发着朦胧柔美的光。
陈修泽知那并非柔软的光芒,而是如光般敏锐的细密尖刺。
那是她唯一能用来自保的东西。
陈修泽平静地说:“现在想想,当时做法也不过是欲盖弥彰,垫的鞋垫再精准无误,仍旧会被讥讽是瘸子。所以我不再往鞋中垫东西,我定制了这柄手杖。我的确跛足,但那又如何,我只是腿有残疾,他们残疾的是脑子,岂不是更可怜。”
从那之后,谁再当着面嘲笑,陈修泽能用这柄手杖击碎对方的骨头。
他的指腹轻柔地抚摸着怒吼的狮头:“一晃眼,七年过去了。这根手杖,也换了多次底座、杆身,狮子也重新浇筑、打磨过。”
七年前,陈修泽拥有了自己第一套手工定制西装,成功成为孟久歌手下独当一面的那个人。也是七年了,陈修泽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刺杀,一步步走了上来。
他身边的兄弟,七年来剩下的不多了,唯独这根手杖,始终跟着他。
陈修泽用这个手杖,用了七年。上面沾过血,狮子重新铸过两次,底部的银制换过十五次,就连手杖主体,也在惩戒叛徒时被狠狠抽断,又重新换了一根新的,还是原本的尺寸,原本合手的东西,他还继续用着。
不知如今的手杖是否还是开头的那个,但人人都会称赞一声陈修泽念旧,重感情。
除了方清芷。
她认定他只将她当作情妇。
她眼中,他不过是个没读过几年书、强行将她掳走的瘸子。
她本应是好学生,将来择偶对象应当也是优秀的医生或者律师。
陈修泽微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对你说这些,大约我刚才也睡糊涂了。你就当这是梦话,不用往心中去。”
方清芷的头发乌黑如云,她站在灯下,不说话。
陈修泽欲言又止,顿了顿,握着那柄手杖,慢慢地出门,没有对方清芷说一句话。
他轻轻关上门。
方清芷坐在桌前,指尖摩挲着玻璃杯杯身,半晌,她起身,走到窗边。
明月高悬,冷风吹得树枝摇晃,她看见陈修泽孤身一人,握着手杖,微微跛着在寂静的夜里行走,安静到好似一片残缺、逆着风行走的树叶。
方清芷怔怔地在窗边站了许久,直到瞧不见他,才转身回卧室。
陈修泽晚上给她买的那些食物,都放在打包盒中,安静地放在柜子上,一盒又一盒。
方清芷已经吃过饭了,但她还是抱着这些,坐在桌子边,打开。
已经凉透了,面也坨在一起,更不要说鱼丸和沙嗲这些东西,冷了后,风味大打折扣,方清芷一个人坐在桌边,仍旧慢慢地用筷子挑着吃,吃了一半,她将东西收起,全都丢进垃圾桶。
方清芷不知自己怎么了。
她忽然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了,好似飘荡在黑暗的海上,没有灯,没有方向,没有任何能引她行走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