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为什么要识字?(1 / 2)

天汉之国 安化军 1815 字 7天前

张均蹲在地上,抱着个大海碗,一双筷子扒拉着饭,吃得香甜无比。

饭是粟米,煮得熟了,盛在海碗下面。上面则是大锅炖的菜,盖在上面,菜汁浸透了米饭,着实让人胃口大开。炖菜是王宵猎特意吩咐下来,每天用一点肥猪肉,里面加豆腐,再加时令蔬菜,一起大锅里炖熟。军中吃饭,都是用这种大碗。半碗米饭,半碗菜。

最近军中训练,张均都是成绩最好,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头目。每次盛菜,他都吩咐做菜的给自己添几片肥肉渣,吃起来格外香。

一边坐在地上的孙五郎和青头,抱着碗吃着,不时抬头看张均,带着羡慕的眼光。他们知道张均的碗里有肉,知道香得很,只是自己吃不到。

张均偶尔看见孙五郎和青头的目光,就心中冷笑。这两个娃娃,得军中收留,吃穿不愁,已是难得的福气。还想着要吃肉,实在是贪心。张均可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可不会因为两个人年龄小,就特别照顾他们。自己现在的地位是凭本事挣来的,关别人什么事?

曹智严端了个大碗,慢悠悠走过来。孙五郎抬头看见,忙站起身跑来,口中道:“大师,大师,你怎么来得这么晚?你看看别人都快吃完了呢。”

曹智严微笑:“我有事情,来得晚了些。”一边说着,一边摸着孙五郎的头,走到青头旁边。

看了看孙五郎和青头两人的碗,曹智严道:“你们两个娃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点肉没有可是不好。来,我这里有几片,你们两个人分了。”

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碗里的肉夹出来,放到两个孩子的碗里。

孙五郎和青头一边道谢,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肥肉渣,笑得不知多开心。

曹智严笑着,吃着自己碗里的饭。他本是个出家人,出外化缘的时候,什么没有吃过?有时候饥一顿饱一顿,还不是过来了?他长得格外高大,那时候吃不饱饭,身子瘦成一副骨架。到了开封城之外最少顿顿吃饱了,身上慢慢长肉,显得更壮实。

张均微转身,故意不看曹智严和两个孩子。心中却笑曹智严痴。两个野孩子,小舍人收养在军中已是大恩,何必事事惯着他们?前些日子,都是母亲潘三娘带着孙五郎和青头,张均就不喜欢。进了开封城后,小舍人让杨审等人教人认字,两个孩子也来学,潘三郎正好不再管他们两个了。

曹智严吃光了碗了里面的饭,放下碗,对孙五郎道:“听小舍人说,下个月我们就去洛阳了。你们两个孩子,喜不喜欢?”

孙五郎道:“我听人说,洛阳城比开封城还要大上一些,必然极繁华!”

曹智严摇了摇头:“洛阳城确实大,不过去年被金人放了一把火,哪里还称得上繁华?唉,自金人南来,许多繁华之地都冷清下来。”

孙五郎嘟起嘴:“大师说的是。我们村子,以前数十户人家,也是热闹得很哪。金人来了,村子除了我和青头,再没一个人,只能陪着猫玩啦。”

曹智严点点头,没有接话。这个问题实在太过沉重,不适合平时闲谈。

过了一会,孙五郎和青头也吃了饭,连曹智严的碗一起拿走。不多时回来,三人闲谈。

孙五郎道:“大师,你是清凉寺里高僧,不知现在寺庙还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