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十四 与王雷同(2 / 2)

便有堡主叹道:“县令行事,与蓟王颇多雷同。”

不说还好。此言一出,士气更衰。

“此宴,去是不去?”又有人问道。

坞堡有近有远。家底有厚有薄。强者不愿屈就,弱者降意已生。难有共识。於是不欢而散。

约定之日。果有临近县城之堡主,如约而至。人数约莫少半。大半堡主借口未至。

宴会设在长公主行宫。与会诸人,受宠若惊。长公主虽久居洛阳,不常往来行宫。然宫中用度,皆类比藩王。此等席面,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又见县令,颐指气使。宫中奴婢,俯首帖耳。丝毫不敢忤逆。

诸堡主众目相对,苦乐自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县令举杯起身:“诸位皆知,宋某此来,乃为长公主办事。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长公主身居洛阳,不知民间疾苦。县中属吏,宫中奴婢,竟绝俸半载。又闻蓟王言‘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诸位,以为然否?”

便有堡主起身答话:“明廷所言极是。先前之所以拒不纳赋,只因外有黄巾流寇,内有贪官污吏。可谓外忧而内患。如今外忧内患,悉数剪灭。我等自当足额补齐。”

“诸位,以为如何?”

“我等,皆如此想。”

县令欣然点头:“又闻县中百姓,多避入坞堡,沦为奴仆佃户。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贵人当面,如何敢隐瞒。

“悉数放归,既往不咎。如若隐藏,数罪并罚。”县令掷地有声。

“喏!”

“与我满饮此杯,请。”县令举杯相邀。

“请”众宾客同声回敬。

落杯后,县令目视东席:“黄丞何在。”

“黄邵在。”黄邵起身答话。

“今日未赴宴者,明日请来一见。”县令轻描淡写。

“喏!”黄邵杀气腾腾。

夜宴欢声笑语,尽兴而归。

翌日破晓,数千精卒,坚兵利甲,杀奔而出。

所向披靡, 攻破坞堡。将一未曾赴宴堡主,举家押回。堡中积粮,皆分与奴仆。兼并良田,皆还於佃户。又迁千户黄巾众入住堡中,屯田自守。

如此反覆。三日破五堡。分迁黄巾五千户。得金玉珠宝,丝绸铜钱,兵器甲胄无数。县令犒赏三军,一时欢声雷动。士气冲冠。

以战养战,黄巾得心应手。与先前之大不同,便在“师出有名”。

县令乘胜追击。四下敕令。

近郊小股黄巾,纷纷来投。日聚数百成千。积少成多,不断壮大队伍。再破五堡。共计分迁万户黄巾众,与堡中原有居民杂居。坞堡遂改城邑。称“黄巾坞”,或“黄巾固”。

“汉末黄巾保聚於其地,因以为名。齐人谓垒堡为‘固’。”

换言之,黄邵或是齐人。

县令一时名声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