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诱饵(2 / 2)

翠兰坐着毫无反应,李长青起身去开门。

是汪府的仆人,抱着个盒子,说是奉老爷的命找翠兰。

翠兰听到汪府来人,连忙丢下筷子跑了出来。

盒里是一尊玉佛,

当初翠兰送的寿礼。对方没有进院,留下东西就走了。  “坏了坏了,定是胖老头唆使。”翠兰跺脚,“不就是勾了伤心事么,至於这样赶绝,竟然连汪家的情份也要断。”

“出什么事了?”李长青问。

唤醒记忆的应劫人,又是这一世的妻子。眼前发生的事情,不好不闻不问。

“还敢说,都是怪你。”翠兰委屈起来,“若是你争点气,何须我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努力那么久,好不容易搭上汪家的线,这下全都完了……”。

“这玉佛退的蹊跷。”李长青道,“不管你昨日做了什么,退礼也该是汪夫人出面。可那仆人却说,老爷让他来的。”

翠兰气恼:“你说这些有什么用,不都是一样么。”

“不一样。”李长青道,“汪典吏甚贪,断不会退礼。他若是退了……”

“这些有什么说的,伱就是故意让我添堵。”翠兰打断李长青,“都已经退回来了,还能怎样。”

“应是通钱乱狱的事。”李长青给出解释。

“汪典吏并未徇私,犯人也受了鞭挞。只要事主未举告,就不是大事。但需去衙门自告,主动把事说清。否则按照程序,少不得锁拿过堂,受一遭牢狱之灾。”

“你说些什么疯话。”翠兰瞪着李长青,“要么就不说话,要么就说些听不懂的。一点本事没有,说起来反倒一套套。”

翠兰不能理解李长青所言,只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抱怨着琢磨了会,决定还是去找汪夫人。

看着翠兰气呼呼的出门,李长青只是叹气未再言语。

应劫人不能施法於身,只能尽人事安天命。

况且,现在还有别的事。

李长青瞅向院子角落处的香案,金兔子的眼睛闪了一下。

“找到了。”

……

一处遥远的地方, 地下黑暗深处,一个生灵正在熟睡。

突然耳朵抖了一下,似是听到了什么。随后鼻子又嗅了嗅,睁开一双红彤彤的眼睛。

眼睛虽然是红彤彤的,但不见血腥和恐怖。反而带着几分灵动,就像两颗红宝石似的。

“是什么?”

红眼睛的主人似有疑惑,活动了下久睡的身体,突然往上钻去,破开层层土石,转眼就到了地面。

是一只灰色兔子。

无论体型还是模样,都和普通兔子一般无二。只有那双红彤彤的眼睛,带着与众不同的灵动。

“到底是什么?竟然能让我醒来。”

兔子抬起头后腿抓了抓脸,眼睛里带着巨大的困惑。

不过兔子也只是犹豫了两三个呼吸,便毫无征兆的突然跳起,向前方猛的窜了出去。

后腿在地面瞪出一圈圈的烟尘,一个起纵就有数十里的距离。可就是这样的速度和爆发力,地面一点裂痕都没有留下。

“就在前面,就在前面。”

兔子飞速的奔跑,眼中带着迫切和渴望。

它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那东西很吸引它。

无关乎贪欲和不智,这是灵兽共有的天赋。只要有这种感觉,就会毫不犹豫的前往。

冥冥的感知,天赐的礼物。

必须去。

……

有女子,无作聪明,乱律令,大误以小过。夫提戒,反为斥,终祸合家。唯利短视,闭目塞聪,见危而不自知,为之奈何?

《威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