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公正看看古代法官
西元1482年,贵族罗伯尔·戴图维尔官运亨通,这位骑士是贝讷领主、玛律什地区伊夫里和圣安德里两地男爵、国王的参事和侍从官,实授巴黎府尹之职。众所周知,这是个美差,与其说是显位要职,不如说是私有领地;约翰内斯·莱曼诺斯就说过:「这一官职还握有治安大权,并享有不少实惠和特权。(原文为拉丁文。)」出现彗星(这也是1835年再次出现的那颗彗星,当年出现彗星时博吉亚的叔父,教皇加里斯都下令公众祈祷消灾。雨果原注。
博吉亚是义大利的世家,出了几位红衣主教和教皇。译注。)那年,1465年11月7日,国王封给他这一官职,到1482年,任期差不多有十七个春秋了,这事实在令人惊叹不已。走马上任那天,恰逢路易十一的私生女与波旁私生子喜结良缘。就在那一天,罗伯尔·戴图维尔接替雅克·德·维利埃而任巴黎府尹,约翰·都维接替埃利·德·托雷特而任司法院大法官,儒夫奈·德·於尔散接替彼埃尔·德·莫尔维利埃而任掌玺大臣,雷尼奥·德·道尔芒接替彼埃尔·皮伊而为宫廷供奉总管。然而,自从罗伯尔·戴图维尔管辖巴黎以来,司法院大法官、掌玺大臣、宫廷供奉总管换了多少任!而圣旨则「诏其留任」,毫无疑问,他连连留任,抓得牢牢的,整个人儿都钻进去,同这官职合而为一,终於逃脱撤职的危险。须知路易十一生性猜疑,事必躬亲,又爱吹毛求疵,喜怒无常,总是频繁调任和撤换他的臣属,以保持他当政的弹性。可是,这位正直的骑士不仅保住官职,而且还为儿子求得荫庇,能继承他的职位。两年前,贵公子雅克·戴图维尔候补骑士的名字,就同父亲的名字并列在巴黎市府礼仪书之首。如此殊恩,确实罕见!说起来,罗伯尔·戴图维尔倒也是个好军人,效忠朝廷,曾经高举枪旗(中世纪骑士长矛上的三角旗,标示封号。)反对「公共福利联盟」,在14年王后进入巴黎之日,他曾送上用蜜饯做成的一只奇妙的鹿。此外,他同荣誉法庭首席官特里斯唐·赖米特过从甚密。这样,罗贝尔大人的日子过得十分甜美开心。首先,他的俸禄很丰厚,另外还有不少进项,就像一串串葡萄挂在他的葡萄架上,诸如府尹衙门民事和刑事诉讼费,小堡昂巴法庭民事和刑事公开审理费,这还不算芒特和科贝伊的小额过桥费、向巴黎的木柴和食盐衡量吏征收的捐税。他还有一种乐趣,那就是骑马巡街,走在身穿半红半棕色长袍的行政官吏中间,展示和炫耀他那军人的英姿,那形象后来还雕在诺曼第的瓦尔蒙修院中他的墓石上,他那顶压花的高头盔也摆在蒙莱里,至今还供人瞻仰。再说,号令各小队警官、大堡的看守兼巡夜、大堡的两名审理员(这句用拉丁文重复一遍。)、十六个居民区的十六名特派员、大堡的狱吏、四名有采邑的警官、一百二十名骑警、一百二十名治安军警、巡防队长及其巡防队、巡防小队、巡防前卫队、巡防后卫队,号令这么多人,难道不算什么吗?掌握高级和初级审判权,有权判处鞭笞、绞刑、拖刑,此外,还按特权书上的规定,在巴黎子爵采邑及其显赫的七个贵族辖区,拥有初审权(原文用拉丁文重复一遍。),掌管这么多大权,难道不算什么吗?像罗伯尔·戴图维尔大人这样,在大堡那菲利浦·奥古斯都式宽阔而低矮的尖拱厅里,每天下令逮捕和审判,难道有人想像得出,还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吗?他让人把哪个倒楣鬼送进「剥皮场街的小笼子里过夜,就是说投进由巴黎府尹和法官们选中的,只有十一尺长、七尺四寸宽、十一尺高的牢房里」(见1383年地籍册。雨果原注。),事后就按照习惯,傍晚去王宫附近的伽利略街,在他从妻子昂勃鲁瓦丝·德·洛雷夫人名下接过来的漂亮宅第里过夜,以便消除判案的劳累,难道有人想像得出,还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吗?
罗伯尔·戴图维尔大人作为巴黎府尹和巴黎子爵,不仅掌握本职的审判权,而且还削尖了脑袋,积极插手朝廷的重大案件的审理。凡是稍微高贵一点的重臣,无不先经过他的手,然后才落入刽子手的掌中。正是他前往圣安东莞大街的巴士底堡,亲自把德·内莫尔先生押赴菜市场,亲自把德·圣波耳先生押赴河滩广场。在押往刑场的途中,德·圣波耳先生咆哮不已,府尹大人看着心花怒放,因为他不喜欢这位陆军统领。
要过上幸福而荣耀的生活,要在那部有趣的巴黎府尹列传中,有朝一日占有突出的一页,这一切当然绰绰有余。我们在那部列传中可以看到,乌达尔·德·维尔纳夫在屠宰场街拥有一幢房子,纪尧姆·德·昂加斯特买下了大小萨瓦宫,纪尧姆·蒂布斯特将他在克洛班街的房产,全部馈赠给圣日内维埃芙修女们,於格·欧勃里奥住在豪猪公馆,以及其他一些生活琐事。
生活中有这么多赏心乐事,尽可以慢慢享受,然而,1482年1月7日早晨,罗伯尔·戴图维尔大人一觉醒来,却觉得心头郁闷,情绪十分恶劣。心情何以这样坏呢?连他本人也说不清楚。是不是因为天空阴沉沉的缘故?是不是他这条蒙莱里旧皮带扣得太紧,把他发了福的官体勒得难受呢?是不是因为他望了望窗外,看见街上一大帮痞子四人一排走过去,他们外套里面不穿衬衣,高筒帽子没有盖,身边挎着褡裢和酒瓶,从窗下经过时嘲笑他呢?还是因为隐隐约约预感到,明年登基的查理八世(查理八世(1470-1498):法国国王,1483至1498年在位。)要把府尹的俸禄削减三百七十利弗尔十六苏八分呢?这些原因,读者可以任意挑选。至於我们,我们倒觉得他心情恶劣,就是因为他心情恶劣。
况且,这是节日的第二天,所有人都感到烦闷,而这位司法官大人尤其如此,因为他要负责清除巴黎每次过节所造成的垃圾:这里「垃圾」一词,具有本义和引伸意义。再说,他还要去小堡出庭问案。我们早已注意到一个现象,法官通常设法在心绪不佳的日子开庭,以便以国王、法律和正义的名义,总能找个冤大头发泄自己的恶气。
不过,没等他到场就开庭了。他的分管民事、刑事和私事的副手们,根据惯例替他干起来;从早晨八点钟起,几十名男女市民就来到小堡的昂巴公判庭,被驱赶到一道结实的橡木栅栏和墙壁之间的阴暗角落里,饶有兴趣地旁听府尹大人的副手、大堡公判庭庭长弗洛里昂·巴勃迪安先生审案,看他颠三倒四,胡判乱判民事和刑事案件,不啻观看一场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的演出。
审判厅低矮狭小,圆形的拱顶。上首摆一张雕有百合花的大桌案,正中一张雕花橡木太师椅现在空着,乃是府尹大人的座席;左侧一张凳子,坐着弗洛里昂庭长。录事坐在下首,正记录供词。对面是听众。门前和桌案前站着府尹衙门的许多警卫,身穿缀有白十字的紫色粗呢短军服。市民厅的两名警卫身穿半红半蓝的万圣节礼服,守着桌案后面一道关闭的低矮小门。厚厚的墙壁只开了一扇尖拱小窗,射进一月份的惨澹光线,映现两张丑陋的面孔:一个是拱顶正中悬吊的石刻的狰狞魔鬼,一个是厅堂上首坐在百合雕花桌案侧面的法官。
请想像一下大堡庭长弗洛里昂·巴勃迪安那副尊容吧:他坐在府尹公案的侧首,双肘支在两摞案卷之间,一只脚踏着棕色粗呢长袍的下摆,红赤赤、恶狠狠的脸缩进白色羔皮的领子里,两道眉毛就像从皮领上脱落下来的,一对眼睛总是眨动,腮帮子威严地坠下两块肥肉,到下颏则贴在一起。
且说庭长大人失聪了。对於一位庭长,这当然是微疵。别看耳朵不灵,弗洛里昂大人照样判案,总能恰如其分地做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的确,当审判官的,只要摆出听案的样子就够了,这是公正判案的惟一主要条件,而庭长大人完全称职,因为他的注意力绝不会受到任何声音的干扰。
不料,今天在听众堆里,却有一个人无情地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那正是我们的老朋友磨坊约翰·弗罗洛。昨天大出风头的这个学子,在巴黎到处乱窜,除了在学校讲桌对面之外,在任何地方都保险能碰见他。
「瞧呀!」他低声对罗班·普斯潘说;他评论着眼前的各种场面,身边的同伴则嘿嘿冷笑,「瞧呀,约翰内顿·杜·比伊松来了,那可是新市场懒虫的美丽的女儿!凭我的灵魂发誓,那老家伙,准没长眼睛,也没长耳朵,还要惩罚她呢!戴两串珠子,就罚她十五苏四分巴黎币,罚得未免也太重了点。这条法律真严厉!(原文为拉丁文。)那个是谁,原来是铠甲匠,罗班·歇夫·德·维尔!就因为被接纳,成为他那行业的师傅!这是他的入门费。嘿!这帮下九流里边,还有两位绅士!艾格莱·德·苏安、於坦·德·马伊,耶稣的躯体!(原文为拉丁文,是较轻的骂人话。)是两位候补骑士!要罚钱,就因为他们掷骰子啦!什么时候能在这儿看到咱们的校长?向国王交纳一百利弗尔罚款!巴勃迪安那家伙,就跟聋子似的敲桌子!我愿意当主教代理,跟我哥哥掉个过儿,如果那样我就不能再赌博的话:不能再没日没夜地赌,在赌博中混日子,死在赌博场上,也不能再输掉衬衣还赌上灵魂!圣母啊!这么多花姐儿!一个跟一个,我的小妞儿!昂勃鲁瓦丝·莱居埃尔!伊莎博·佩伊奈特!贝拉德·吉罗南!上帝呀,我全认识!罚款!罚款!这回叫你们尝尝紮镀金腰带的滋味(当时法律规定,娼妓不准佩戴金银饰物。)!叫你们臭美!罚十个苏!哼!法官那老东西,看那德性,又聋又愚蠢!哼!弗洛里昂那老笨蛋!哼!巴勃迪安那老蠢货!瞧他上了餐桌啦!他吃打官司的人,吃诉讼费,他大吃大嚼,拼命往里塞,要撑破肚皮!罚款,侵吞无主的财物,收这个税,要那个捐,这种报酬,那种赔偿,这种利,那种费,拷问,坐牢,戴枷锁,全要收钱,全是他的圣诞蛋糕、圣约翰节的小杏仁饼!瞧那头猪!嘿!好嘛!又来一个浪货!蒂博,蒂博那女人,一点儿不差!只为她从格拉提尼街走出来!那小子是谁呀?吉夫鲁瓦·马博纳,是弓箭队宪警。他侮辱了圣父。罚钱,蒂博的女人!罚钱,吉夫鲁瓦!两个人全罚!那老聋子!肯定把两个案子弄混啦!我敢打赌,是罚那婊子渎神,罚那大兵卖淫啦!注意,罗班·普斯潘!他们又要带上什么人来呀?这么多警士!天神啊!所有鹰犬都倾巢出动!一定是猎到了大家伙。是一头野猪。没错儿,罗班,真是野猪!好大个儿呀!大力神啊!那是我们昨天的大王,是我们的丑大王,是那个敲钟人,是那独眼、驼子、大鬼脸!那是卡西莫多!」
一点也不假。
正是卡西莫多,只见他五花大绑,全身手脚捆了个结结实实,还严加看守。一队警士把他团团围住,由巡防骑士亲自押解;那骑士的军装上,前胸绣着法兰西纹章,后背绣着巴黎城徽。再看卡西莫多,除了他那畸形的躯体之外,全身没有一点可以解释何以对他这样剑拔弩张。他脸色阴沉,一声不吭,也一动不动,那只独眼只是偶尔瞧瞧全身捆缚的绳索,隐含着愤怒的神色。
卡西莫多也环视了一下周围,不过眼睛暗淡无光,妇女们都不觉得他可怕,指指点点,拿他当个乐子。
这工夫,弗洛里昂庭长大人正仔细翻阅录事呈上的控告卡西莫多的案件,半晌阅毕,似乎又思考了片刻。他每次问案,总要先采取这样的谨慎步骤,弄清被告的姓名、身份和罪状,做到心中有数,预料被告会如何狡辩,自己再如何反驳,不管审讯多么迂回曲折,他总能应付得了,不大显出自己失聪。对他来说,案卷就是给瞎子领路的狗。纵然他这种残疾有所表现,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或者提出令人费解的问题,让一些人觉得挺深奥,让另一些人觉得很愚蠢,无论哪种情况也无伤大雅,因为一位法官被人看作愚蠢还是深奥,这都无所谓,就怕让人知道是个聋子。因此,他千方百计地掩饰,不让任何人看出自己重听,而且通常装得还很像,就连他本人都产生了错觉。这种自欺欺人的事,实在比人们想像的要容易。凡是驼背,走路总好昂首阔步,凡是结巴,总好高谈阔论,凡是聋子,总好窃窃私语。至於弗洛里昂大人,他认为自己的耳朵,大不了有点不听使唤而已。这是关於他的耳朵,他向公众舆论作出的惟一让步,还得逢他审视良心、开诚相见的时刻。
且说他吃透了卡西莫多的案情之后,就把脑袋向后一仰,眯缝起眼睛,以便增添几分威严和公正廉明,殊不知这样一来,他既聋又瞎了。若是缺乏这两个条件,他就算不上十全十美的法官了。他就是摆出这等威仪开始问供:「姓名?」
然而这时,却出现一种超出「法律规定」的情况,就是一个聋子审问一个聋子。
卡西莫多无从知晓问他什么话,也就没有回答,独眼一直盯着法官。法官是个聋子,也无从知晓被告同样是个聋子,还以为他像一般被告那样回答了问题,就继续有板有眼、愚蠢而机械地问供:「好。年龄?」
这个问题,卡西莫多照样不回答。法官倒觉得回答满意,又接着问道:「那么,职业呢?」
被告仍旧一言不发。这时,旁听的人都面面相觑,开始低声议论。
「好啦。」庭长泰然自若,以为被告答覆了第三句问话,就接着说道,「你被告到本庭,罪状如下:第一,深夜扰乱治安;第二,行为不端,对一名浪荡女子欲行非礼,『侮辱一名娼妓』(原文为拉丁文。);第三,图谋不轨,抗拒国王陛下的禁军巡警。这些罪状,你必须从实招来。录事,被告刚才交待的,都记录在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