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虚幻的美味
「我将离开,但是请记住,我会在你的新婚之夜和你相聚。」
——玛丽·雪莱
一切天使,可怕!
这些话一下子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激动得浑身颤抖,一动也不能动,颤抖着聆听讲演。
这都是些枯燥的光荣演讲,讲演的学生们要么磕磕绊绊,要么流利地读着一些英语、法语或者西班牙语的课文。她都快要睡着了。在这温暖幽暗的演讲厅里,洛克萨尼和她坐在一起,刻薄的评论话在前面的讲演者身上都用完了。阿格尼丝自己没期望去做这种荣耀的陈述(最新颖的读书报告?被学校杂志退稿的诗歌中最好的?),所以她专注地考虑近前的事情。突然,里尔克的《第二个挽歌》开头那些熟悉的外语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盯着台上的那个男孩,彷佛他就是诗人转世。
男孩的名字叫亚历克斯·希尔,上个学期他们一起上过社会学的课程。他是校报《视野》诗歌栏目的助理编辑。阿格尼丝也曾经申请过这个职位,但是只有「英语优秀」等级的学生才有资格。她开始注意到他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好」男孩罢了。他高高的个子,带着眼镜(和她一样),和她一样不热衷体育和政治,学习刻苦。
他喜欢里尔克。实际上他翻译了里尔克的一首挽歌并因此而获得了德文大奖——而且他不是高年级的,而和她一样是个一年级学生。
她注视着台上的他,灯光和她眼镜上的污迹给他罩上了一层光环。他就像是诗歌天使一样,看上去那么显赫,却又让她惧怕。
终於来临了。她在过十七岁生日的前夕恋爱了。
吃中饭的时候,她找到他,告诉他,他翻译得很好,奖项是名至实归。
他看上去有些不安,彷佛要在她的赞美言词里寻找讽刺的地方。
「我是真的这么认为。」她热切地说,「相信我,我读过这首诗所有的翻译,甚至自己也试着翻译了其中的一部分,我的翻译当然是不可救药的,所以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噢,谢谢你,哦———」
「我姓格雷,名字叫阿格尼丝,全名是阿格尼丝·格雷。」
「噢,是的,我记得这个名字。我们校对《视野》的文章时你也在。但你不是德语班的,你一定是在彼得曼的班上。」
「我没学德语,现在我真希望自己选了德语,但是从初中开始我就一直学西班牙语。如果我改了课程的话,就拿不到所需要的语言学分了。我不太擅长学语言,但是我打算上大学后尝试一下德语。」
他很有棱角的眉骨上浓密的眉毛拧在了一起,说道:「如果你没有学德语……」
「噢,我私下读过《挽歌》,当然是英语翻译的,不过是一个双语版本。
后来我又看到了另外的翻译,比较其中的差异,我真的很想读原文。他是一个如此特别的德语作家,你不觉得吗?为了弄懂他,我查了德语词典,阅读我能找到的所有关於里尔克的东西,诗歌还有——噢,对不起,我耽误你吃饭了。」
「没关系,我想请你坐下,但是———」他指着她斜靠着的那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其中一个身材健壮的金发男孩显然一直在听他们谈话,他饶有兴趣的眼神让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直起身子说道:「噢,没关系,我还没有买饭呢,我的朋友总是给我留一个位子。我只想祝贺你,这个奖是你应得的,我很喜欢你读的东西,就这些。」她朝他轻轻地挥挥手,慢慢地走开,站到了买饭的队伍里。这一次,她一点也不饿。
第二次见到亚历克斯是放学时在大厅里,他对着她微笑并且叫出了她的名字。
她觉得就好像是亚历克斯吹起了一个装满幸福的大气球,她一口吞了下去。她觉得自己可以飞离地面。心想,哪怕仅有他的微笑作为回忆,她也可以很久不回地球。
那天,洛克萨尼和往常一样开车把她从学校送回家去。洛克萨尼注意到了她朋友异常轻松的心情,还以为她是因为要过十七岁生日呢。她生日之后再过一个星期就可以享受快乐的暑假了。
阿格尼丝通常都会告诉朋友自己的感情状况,但是她不想现在就讨论亚历克斯·希尔。她希望自己能够独自享受一会爱情的快乐。她不想马上就听到——他为什么配不上她或者他已经有女朋友之类的话。她还没有准备好,不想设法「得到他」。就当前而言,不管怎样,这已经足够了。
所以她没有和洛克萨尼说这些——她们还要复习考试——而是在停车场和她的朋友挥手告别。她绕过一个很小的肾脏形状的游泳池,来到她和妈妈一起住的公寓里。
她父母离婚三年以来,她和妈妈在威斯海默街旁,橡树邮街不远的一幢公寓楼里安了家。她们的家是一个二层两卧室的公寓。她知道尽管妈妈或许不相信,但是比较以前的房子而言,她更喜欢现在这个。她喜欢她的卧室,里面有个电话插座,还有一个阳台可以俯瞰游泳池。她也喜欢这个游泳池,一点也没有因为失去乡村俱乐部会员资格感到难过。而且,他们现在可以很舒服地步行去购物中心。阿格尼丝认识的同龄人都不太喜欢逛这个购物中心,但是那里有个药店,里面有冷饮柜,还有一家墨西哥餐厅,一家音像店。她和洛克萨尼每星期都要在那里聚几次。
她不怀念老房子,也不怀念那里的生活。她只是思念她的爸爸,她一直都很想他。至少她怀念曾经的那个他。
现在的这个他似乎已经不爱她了。
因为他又结了婚,搬到了达拉斯。她已经有整整一年没有见到他了,她也不知道他是否对她还有一丝一毫的思念。
如果说爸爸完全变了样,那妈妈也是如此,不过是往好的方面变化。她最终熬过了接踵而至的创伤。丈夫的离弃刺激了她,她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躺在幽暗的房间里自怨自艾,一连几天带着漠然冰冷的情绪,也不再妄想她的演艺生涯。相反,因为没有人照顾她,玛丽·格雷惊醒过来,然后开始掌控自己的生活。她在萨考维茨找到了一份营业员的工作,交了新的朋友,和小女儿也更为亲近。双胞胎姐姐们都已经在奥斯丁有了自己的生活,现在就只有她和妈妈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近这种亲密的关系有了些烦扰。可能是因为她不再害怕妈妈会冷冷地避开她,所以她也敢反对她了;或者是因为她长大了,发现她妈妈也一样可能会犯错误,所以她们总是争吵。她们互相看不顺眼,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个不停。玛丽看不惯女儿乱糟糟的头发,看不惯她不肯化妆的做法,看不惯她牛仔背包皮带扣上「姐妹力量大」的字句。
「如果你总是这副样子,你永远也找不到男朋友,你要尽量变得更温柔,更有女人味。如果你一定要带着那副旧眼镜的话,那么你至少可以修修你的头发。」玛丽的最近一次攻击发生在吃早饭的时候。
阿格尼丝知道没有必要假装她对男朋友不感兴趣,而且她妈妈比她更知道这一点。她说:「你的意思是说我应该骗几个男孩子喜欢上我吗?有什么必要呢?我想要一个可以交谈的人,和我平等的人。我可不愿意我的男朋友把我当做性伴侣。」
「性伴侣,这是什么话?」
「如果你读了我给你的几本书的话———」
「不,谢谢,只有那些不喜欢男人或者不能吸引男人的女人才会想女权主义。」
「噢,真是太荒谬了。」她从桌子旁站了起来,把剩下的半碗麦片拿到水槽边,「要是你读过西蒙·德·波伏娃或者杰梅恩·格瑞尔的书——天哪,你总不能说杰梅恩·格瑞尔对男人没有吸引力吧,绝对不是!」
「谁?」
「我给过你她的着作,《女太监》。」
她叹了口气说:「阿格尼丝,我对这真的没兴趣。」
「我知道你没有,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你是个职业妇女,你一定也遇到了一些歧视和成见——你就不在乎吗?」
「我们现在不是在讨论我,而是讨论你。你明明很想交个男朋友,为什么要摆出一副恨死男人的派头?」
「我一点也不迫切。要是我很迫切的话,我有很多男孩子一起出去约会呢。要是我很迫切,我就会涂脂抹粉,假装自己没脑子,但是我不迫切,所以我就不那么做。」她感到自己的脸很热,「再说了,要是男朋友真的那么重要,那么你的又在哪里呢?」
她看到她眼神中闪烁的神色——不是很明显的退缩,只是一点负疚的闪烁眼神。她妈妈站起身来,抚平头发和裙子,走开了,「我上班要冲到了。要是你不抓紧点,你———」
「你有男朋友吗?」
「我想,问一个四十二岁的女人有没有男朋友———」
「那么,情人呢,你有情人吗?」
「够了!」
「你在和别人交往吗?你有约会吗?我难道没有权利知道吗?」
妈妈坦诚地看了她一眼,至少她是打算这样做或者看起来如此。她说:「如果影响到你,我自然会和你说的,但我不会把某个男人约我吃饭的事向你汇报。我当然有约会,如果你也能如此,我会更高兴的。现在我得走了。」
妈妈一离开家门,她就径直来到盥洗室,在药柜里找到了证据。灰色长方形的泡泡包装的避孕药盒里,少了三粒糖精一样的药片。她妈妈在吃避孕药。也就是说她妈妈要么已经有了情人,或者很快就会有一个。
她迫不及待地要和洛克萨尼分享这个惊人的秘密,看看她的反应。
但是上课之前她找不到时间。然后她看到了亚历克斯·希尔,他在用柔和而略带犹豫的声音诵读第二首《挽歌》。她妈妈的事情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当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又想起了早上的发现,但是这件事对她来说已经褪色了。这是妈妈的事情,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她更愿意想想亚历克斯,而不是她妈妈的性生活。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健怡胡椒博士饮料,来到了卧室里。她打开阳台的门,答录机里莱昂纳德·科恩在演唱《来自一间屋子的歌》。她躺在床上看《杜伊诺挽歌》。读这些熟悉的诗行的间隙,她会吸一口冷饮,看一下外边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泳池里的绿色树叶,不时地想到亚历克斯。这时她就会颤抖和微笑,噢!亚历克斯!啊,天使!他就像是她身边一个隐形的朋友一样,整个夏天都陪着她。她与他分享生活中的起起落落。《纽约客》又拒绝了她的一首诗。她关於妇女解放的一封信发表在《休士顿邮报》上。另外,她和妈妈吵了一架。她读《占星家》很有感受。她买了格雷厄姆·斯多利的第一本诗集,窄窄的平装本,深绿色的封皮,名字叫《回忆树林》。她脑海里的亚历克斯和洛克萨尼一起分享了她很多的秘密。他知道洛克萨尼,但是洛克萨尼却还一直不知道他。但是她该怎么和她说呢?又能说些什么呢?她非常清楚自己的亚历克斯不过是个白日梦。而且几个星期过去后,没有见到他本人,她脑海里的情人变得更加难以置信:既像里尔克,又像尼克拉斯·於尔菲,也像格雷厄姆·斯多利。书皮封底格雷厄姆·斯多利的照片几乎把她脑海里的亚历克斯的抹掉了,在她的脑海里亚历克斯操着一口略带英国口音的英语。
9月终於到来了,但天气仍然像8月一样炎热。学校开学了。她看到亚历克斯·希尔本人的时候,大吃了一惊。虽然她早就料到肯定会觉得不一样,但是仍然觉得非常惊讶。开学的第一天,在大厅里她走近他的时候,他看着她,认出了她,冲疑地笑了笑,用柔和的德克萨斯口音说:「你好,阿格尼丝。」
她的心飘了起来,充盈着,脚下的地板似乎已经移走,她在嘈杂拥挤的大厅里狂喜地飘来飘去。她知道自己就像歌曲和诗歌中说的那样——真的恋爱了。
后来当她发现他也在她的英语班里时,更确切地说她是在他的班级里,她感到愈发的兴奋了。他和其他「优秀小组」的学生一样,始终在这个组里。而她因为过去一年一直是派克夫人班级的第一名,才被转到比道小姐班上来。派克夫人班级的生活无聊透顶。她想,再也不用标示句子结构,再也不用死记硬背语法规则了。在现在的班级里,一直学文学,或许还可以在比道小姐赞助的校报上发表点东西。然而,和每星期能坐在亚历克斯·希尔旁边五十分钟相比,那些喜悦都已微不足道。
最初的时候,感到能够和他在一起,她就已经很幸福了。但是爱情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第二个星期结束后,她就开始渴望更多。她决定和洛克萨尼分享这些。
洛克萨尼和她成为朋友已经两年多了。在她们做朋友之前,她一直觉得洛克萨尼是个怪异的人。她参加了戏剧俱乐部,穿着艳丽,只要天气允许,她就会一直戴一个黑帽子,穿一双黑靴子。阿格尼丝从没有想过她们之间会有什么共同的地方,直到她们两个在平装书交易市场的那次见面。当时阿格尼丝正在科幻小说区,突然听到有人大声说:「噢,《天空中的眼睛》!我还没有那本书,你不打算买,是吗?」
阿格尼丝大吃一惊,环顾四周,发现一个女孩子。她认出她们是一个学校的,於是问道:「你读科幻小说吗?」
「当然了,这是我最感兴趣的事情。你读过德拉尼的书吗?艾里森?你一定看过《危险幻象》。」
这真是一大发现!阿格尼丝还从没有遇到过读科幻小说的女孩呢,只是看到一些十来岁的男孩子在买这些书。洛克萨尼说,她是因为在莱斯大学读书的男朋友的影响才喜欢科幻小说的,「那里的人都读科幻小说。你读过谁的书,喜欢什么样的呢?」
她们从那时起开始交谈,此后就没有怎么停过。洛克萨尼让她折服,让她迷恋,也让她迷惑。她使她想起了马乔里姨妈。从她爸爸离开她们的那个夏天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她。那天她离开休士顿到林间,发现房子锁着,空无一人,甚至地下室也锁了,她没敢闯进去。然后她搭便车回到了康城,到了那里才发现第二天才有公交汽车回休士顿。她就给她妈妈打了电话。从那天起,马乔里这个名字就再也没有被提起过。她试着给她姨妈写信,寄到康城邮局,但是信都退了回来,上面写着「查无此人」。
在她们成为朋友的最初几天,阿格尼丝就告诉了洛克萨尼有关马乔里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从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的事情,她和洛克萨尼说起来却特别自然。洛克萨尼的父母也离了婚,她的妈妈跑到三藩市寻找自我去了,她和爸爸在一起住。所以洛克萨尼很明白失去一个家长的感受,而且她也相信奇蹟。
那天放学后,坐到洛克萨尼的汽车里,汽车一启动,阿格尼丝就严肃地说道:「我有喜欢的人了,一个男生。」
洛克萨尼猛地一踩刹车,汽车发出刺耳的尖叫。
她们后面,其他的人正驾车驶离停车场,一个开敞篷车的男孩子在后面猛按喇叭。
「这个珍稀动物是谁?」
「噢……你不走了吗?」
「你先告诉我他的名字,天哪,这太刺激了。你突然跟我说这种事情,我怎么能专心开车呢?」
「你要是不开车走,后面那些学生会绞死你的。我什么都会和你说,快开车吧。」
洛克萨尼的眼神藏在太阳镜后面看不见,但是从她鼓起的嘴唇可以看出她恶作剧的神情。有那么一刻,阿格尼丝担心洛克萨尼会坚持听她说完每一个细节,否则就不开车,就算她金色的凯米洛车周围发生了骚乱她也不管。但是,洛克萨尼把脚从刹车上移开了,接着她们冲出停车场,冲进了大街上滚滚的车流之中。车开得那么快,却没有发生碰撞事故,真是奇蹟。
「我们去我家怎样?这样一来,你就不必担心你妈妈闯进房间来而省略一些惊人的情节。」
「根本就没有惊人的情节,什么事情都还没有呢。」
「你只是头脑里想了想?」
「差不多,是这样的。」
洛克萨尼和她的父亲住在一套独立公寓里。在认识洛克萨尼之前,阿格尼丝还从没有听说过独立公寓,即使是现在,在来过这么多次之后,她还是说不清这个名字真正的含义是什么。独立公寓应该就是富人住的公寓,那么她和妈妈住的二层楼的公寓就应该叫「排屋」。洛克萨尼家的房子实际上是一座带有六个房间的公寓,位於伍德路的一座高层建筑内,透过窗子可以看到一片片的松树。洛克萨尼有自己的电话、电视、音响。卧室里有一张四脚床,上面铺着丝绸被单,还放了块人造的虎皮毯子。她们两个拿着健怡胡椒博士饮料和咸味花生、椒盐脆饼干,仰躺在床上。房间里响着琼尼·蜜雪儿轻柔的音乐。
阿格尼丝觉得很疲倦。她毫无保留地全部说了出来,现在觉得有些焦虑,或者她应该把一切藏在心底。她看着自己的朋友,洛克萨尼正在看学校去年年鉴上亚历克斯·希尔的照片。照片照得不好。
「《视野》校报的诗歌栏主编,名人呢!我的意思是说和你很相配,他也写诗是吧?」
「我还不知道,噢,洛克萨尼,怎样才能让他喜欢我呢?」
「你不用让他喜欢你,你只需要让他注意到你。我向你保证,他会喜欢你的,他怎么能不喜欢你呢?」
「那么我该怎么让他注意到我呢?我是说,我坐在那里,我就注意到了他。英语课上,我就坐在他的旁边,这不是安排的座位。大家都在开学的时候选座位,然后一个学期就都坐在那里。我和他说过话,他也知道我的名字,他向我问好。有时候在大厅里或者在外边见面的时候,他对我微笑……」她叹了口气,满是憧憬。
「约他出来。」
「我可不行。」
「你还说自己是解放了的女性呢。」
「我不是,解放是个过程,不是结果,没有哪个女性是彻底解放了的———」
「——直到压迫我们姐妹的宗法制度被彻底的摧毁。对,对,我都知道。关键是现在要革命,每个人都是政治的。你为什么要等他主动呢?」
她们在理论上就这个问题讨论了很久,她们一致认为,学校里实行的旧的约会制度对男女都不公平。但是理论和现实的距离还很远呢。
「我约过男孩子。」洛克萨尼说。
「不是在我们学校吧?」
「只是因为我对这里的人不感兴趣。你很感兴趣,为什么就不约他出来呢?没关系的,格雷。」
「要是他不喜欢呢——如果他是传统型的怎么办?」
「那你就不要他了。」
她感觉到胸口有点难受,「可是我想要,想要,我真的很想要他。」
她们默默地注视了彼此一会。「可怜的孩子,」洛克萨尼柔声安慰,接着坚定地说,「你一定要这么做,你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
「就比如说‘星期五想去看电影吗’,像那样吗?我可做不到。」
「为什么不行?男孩子一直这么做啊。你以为他们喜欢冒这种被拒绝的风险吗?」洛克萨尼坐了起来,把一绺卷发从脸旁拂开,她黑色的眼睛熠熠生辉,「莎迪霍金思。你可以约他去莎迪霍金思舞会,女孩子一定要有男伴才能去那里,但是那又不代表什么——太棒了。」
真是很棒!每年例行的莎迪霍金思舞会是高中生的一个传统活动,名字取自漫画《李尔·阿伯纳》中的一次着名任务的名字。莎迪霍金思每年10月份在体育馆里举行。它是非正式的活动,主要是跳谷仓舞和欢快的方形舞,没有人会盛装打扮,女孩子穿裙子,穿牛仔都可以。
「太棒了!」
「现在就给他打电话,用我的电话打。」
「噢,不用,有的是时间———」
「是啊,其他的女孩有的是时间去约他。让我找找电话本在哪里……」
她早就记住他的电话了,但是她没有说出来。「胆小鬼。」洛克萨尼说着,把学校通讯录给她扔了过来。
她想起了很久以前为了取悦她的枕边密友,她打了好些电话。她随便拨一个号码问:「你知道你的孩子在哪里吗?」然后挂掉。她拨了他的号码。
「亚历克斯?」
「是我。」
「我是阿格尼丝·格雷,英语课上的,你记得吗?」她马上就觉得这样说明自己的身份太愚蠢了。她低头注视着橙黑相间的床,不看洛克萨尼的眼睛。
「哦,是的,你想做什么?」
我想让你爱我,但是很明显你不爱我。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的一句诗「没有最坏,什么也没有」闪入她的脑海里,概括出了她的感情。但是现在挂电话已经来不及了。
「噢,实际上,我想约你去莎迪霍金思舞会。」
「噢,天哪,对不起,我一定是太无礼了。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只是,时间不凑巧。刚刚电话铃响的时候,我爸爸正在大吼大叫——我们刚刚吵了一架。但是你不用听这些琐事。总而言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对你大喊大叫的。好的,谢谢你,我愿意和你去跳舞。」
听了一大堆杂乱无章的道歉之后,她过了好一会才意识到他已经同意了。「他说,好的。」挂上电话,她一下子倒在枕头上。
「他当然会这么说了!我跟你说过了,很简单的。」
「噢,洛克萨……」她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的第一个胜利,也是最后一个,当然也是唯一的一个简单的胜利。
现在她不得不和他一起出去,去了解他,也让他了解自己,同时还要让自己表现得是他可能喜欢甚至会爱上的类型——太难了。她说:「还记得你跟我说过,你在新奥尔良买了一本书,是关於爱情魅力和爱情秘诀的。」
洛克萨尼盯着她看,彷佛她说了什么疯话一样,「你不需要爱情秘诀。你刚刚和一个男孩约好了,接下来仅仅是让事情自然而然地发展而已。」
「如果不能自然而然地发展呢?如果他不喜欢我怎么办?」
「或许,你也不喜欢他呢。」
「我爱他。」
「不,你不爱他,因为你还不了解他,只是觉得他有吸引力。直到你了解了他,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感觉。」
「你别说话像我妈妈一样好不好?我知道自己想什么,我想要他。如果他不想要我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已经做了,你已经让他知道你喜欢他了,现在该他行动了,相信我,格雷,他会行动的。我知道你觉得他是块好肉,但是你呢,也不是什么糟糕的猪下水啊。你可爱、有趣、聪明,如果他还注意不到你,他就是个疯子,就让他采取行动吧。要是舞会上他意识到了一些,他也不会等很久的。」
洛克萨尼说对了。第二天上英语课之前,她问好之后,他告诉她说他有两张莱斯足球队星期六比赛的门票,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
「我吗?」说完后,她笑得很夸张,「问我吗?你听过一个笑话吗?」
他摇了摇头,微微地笑了笑,但是神情紧张。
「哦,有个女孩是兔唇,她一直很为自己的长相犯愁,而且她从没有约会过。有一天晚上她一个人去跳舞,有个男孩和她搭话。她觉得他长得太帅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这个男孩碰巧只有一只眼睛,因为他太穷了,另一只眼睛是用木头造的义眼,画上眼珠,但是看上去很好。这个女孩没有注意到这些,只觉得那是一双神采奕奕的蓝眼睛。但是男孩一直想着自己的缺陷,不敢相信她竟然没有盯着他看。他觉得这个女孩除了嘴之外,长得很迷人。过了一会儿,他认为这个女孩要么没有注意到他的缺陷,要么不在乎这些,所以就邀请她跳舞。她太惊讶了,这个帅气的男孩竟然请自己跳舞,她长这么大都还没有过男朋友呢。他说:‘你愿意和我跳舞吗?’她只是感激得结结巴巴地说:‘问我吗?问我吗?’(英语中这句话同「木头眼睛」的发音相同。)这个男孩觉得当众受了侮辱,猛地站起身来,劈头盖脸地对她吼:「兔唇!兔唇!」
亚历克斯高声大笑,声音特别大。她觉得自己讲得很成功,也笑了。
「听到你们这么高兴的笑声真是太好了。」比道小姐在教室前面说,「格雷小姐,希尔先生,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请安静地听我讲,我们可以开始上今天的课了。」
她对橄榄球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能得到他的邀请,她太高兴了,根本不在乎去什么地方。星期六早晨在家里等他的时候,她考虑更多的是比赛之后会做什么,去什么地方,说些什么。她想像着他是否会亲吻她,但马上命令自己不要再想这些,合拢双手祈祷千万不要有煞风景的事。以前也有人亲吻过她,但那时她的反应主要是好奇而非欲望。她这么渴望和亚历克斯接吻,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一个夏天她都想像这个,自己的欲望把她吓了一跳,使她想起了马乔里说过的一番关於愿望的话,想起了可能会招致的意外后果。
她妈妈那些令人厌烦的建议不时地打断她的思绪。
「我从没有化妆的习惯,也不打算从现在突然开始。」
「你为什么不穿得更……」
「谁会盛装打扮去看橄榄球赛!」
「我不是建议说穿得多么正式,但是你的上衣真是让人不敢恭维,穿那件粉红色的小外套怎样?」
「我就穿这件。」
「你的头发也可以换换式样,你愿意让我帮你盘起来吗?」
洛克萨尼曾经提出要帮她化妆、修饰头发,她拒绝了。她妈妈现在给她的压力,简直让她受不了。
「别管我,行不行?我就打算这样子,不需要别人帮我打扮,谢谢你了。」
「你还要戴一个‘全国妇女平等’的徽章吗?你是不是打算让他把你当男孩子看待?是不是?」
「不,我不这样想。我不是男孩子,但也不仅仅是个女孩子——我不想让他把我当做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我要让他看到真实的我,让他了解我,而不是玩一些愚蠢的化妆游戏,穿上高跟鞋,装做无助的样子,调情……假装……」
「那你这次和他约会要做什么呢,假装对橄榄球有那么一丁点的兴趣?这不算假装吗?」
秘密被发现了,她急得身上又热又痒。她恨她妈妈这么快就发现了她内心的不安,她说:「他也不是什么超级球迷。我们只是找点事情做,到某个地方去,坐在外边,吃点热狗速食。喂,这是我自己的事,知道吗?你不出去吗?你不出去买点东西吗?」
「不急,」她妈妈得意地笑了,「我要看看你的这个小伙子长什么样。」
阿格尼丝回到房间,把自己锁在了自己的卫生间里。接着,她也忍不住想看看自己的样子:素面朝天,圆圆的脸蛋上戴着一副眼镜,朴素的直直的褐色头发。她坐在马桶盖上,两手捧着头,就像是害怕昏厥的人一样斜靠在那里。她这么做都是错的。她应该听洛克萨尼和妈妈建议,买一副隐形眼镜,买一身长裤套装,让朋友帮忙化妆,学着调情。要么就完全照着别人的样子做,要么就继续保持对学校里的约会和社交活动的反感。
她为什么要听洛克萨尼的话这么做呢?她为什么要约亚历克斯去跳舞?她不想和他约会,她不想看到他们之间的尴尬。她只是要他简简单单地爱自己。她希望像电视里那样,能发生什么戏剧性的事件,把他们两个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飓风来袭,他们被困在了地下室里;或者公车遭劫,他们被持枪歹徒扣为人质。当然还有其他的人在场,但是没有关系,灾难中他们会彼此吸引,他们会感觉到彼此相爱,根本不需语言表达。她想像了很多可能的方式,只是她没有耐心等待命运把他们两个拴在一起。
她妈妈敲了敲门说:「他来了。」
就好像是临登台时的怯场,她突然感到胃里很难受。她站了起来,彷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想也没想见了他该说些什么,就径直下楼来。
一切都很顺利。她的妈妈很友好,没有刨根问底,也没有说什么让人尴尬的话。亚历克斯拒绝了喝饮料的提议,不到五分钟他们就来到了屋外。
他开了一辆很旧的客货两用车,里面散发着浓烈的狗的气味,他向她道歉。
「你养了很多狗吗?」
「它们是我妈妈的狗,这辆车也是——她开这辆车拣收流浪狗。」
「你不喜欢狗吗?」
「不怎么喜欢,它们太,太像狗那样子的,它们用褐色的眼睛盯着你,希望你爱它们,不管你做什么,它们都想表达对你的爱意。」
她厌恶地想到了自己那狗一样的眼神,它们总是转向他,获取他的爱。「我就是你的小猎狗。」她悲哀地说。
「什么?」
「戏剧里的一句台词。是的,是戏剧《女人当心女人》里面的,我记不清了,只是这句话一下子跳入了我的脑海里。你遇到过这种事情吗?你读了一些东西,有时其中的一部分会突然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并不是真的需要它们的时候,它们就像是狗毛粘到了衣服上。」
「我的衣服总是会粘上狗毛,坐这一趟车,你的衣服也会粘上的,对不起。」
「没什么,我不在乎,反正都是家常的普通衣服。」他默默地开着车,她则看着车外。他们走的路线是她上学时经常走的,所以没有什么稀奇。
真正稀奇的是,她坐在亚历克斯·希尔的车子里。或许某一天,这也会像坐在洛克萨尼旁边一样平常。
「那么,你喜欢橄榄球吗?」
「不。」想也没想,她就说了出来,接着咬紧了嘴唇,「我是说我也不清楚,我喜欢看电视上的比赛。说实话,我从没去看过现场比赛。我的意思是,我真想去看看,看看自己是否喜欢。」竭力想要找到合适的话,她急得汗都出来了,「那你是猫头鹰队的球迷吗?」
「天哪,我不是!他们简直无可救药。我有票,是因为我爸爸在那里教学。」
「噢,是吗?教什么?」
「建筑学。」
「你会去莱斯上大学吗?」
他哼了一声,说道:「就是他们真想要我,我也不去,我迫不及待要离开家呢。」
「那你去哪?」
「德克萨斯大学,你呢?」
她想如果他成了她的男朋友,那么他们毕业后就不能分开。她说:「可能去德克萨斯大学。我的两个姐姐都是在那里上的——其中一个现在还住在奥斯丁。你想学什么?」
「我可能会学法律预科,我的分数已经够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做律师,但法律预科是个很好的开始。你呢?」
「嗯,我一直在考虑人类学或者哲学。我想学这些学科。问题是,我不知道这些专业的学生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我一直想写作,但是也不能靠写诗吃饭啊。所以我想我会先做一份和书籍打交道的工作,比如说出版公司的工作或者图书管理员。甚至在书店里工作也行,当然不用什么学位也能做这种工作。不管怎样,我想,到找工作的时候我再担心工作的事情,我要先享受大学时光。我真希望自己能很快发表点东西——现在收到的都是拒绝发表的信。去年,我甚至没能在校报《视野》上发表东西。
你呢?你投过稿吗?」
「什么?」他眼睛一转,惊讶地朝她这边看过来。
「诗歌,我注意到你也没有在《视野》上发表任何东西。我有点怀疑审稿的老师,觉得有些东西他们……」
「你为什么觉得我爱写诗呢?」
「噢,你是诗歌版的编辑啊。」
他哼了一声说:「不是我自愿的,是比道小姐决定的。我想做总编辑,但是弗里尔得到了那个位置。当然了,他是她的得意弟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让我做诗歌版的编辑。但是什么编辑都一样,你知道编辑是不负责选取要刊登的内容的,我们只负责版面,确保没有排印错误。」
「我知道,但是我猜你肯定有特别的兴趣———」
「我甚至根本就不喜欢诗歌,我也不懂。特别是那些现代诗歌,所谓的自由体,甚至都不押韵。什么意思呢?我是说,如果你要写诗歌的话,至少要写得押韵。」
结果,橄榄球赛本身成了整个约会中最好的一段。那时没机会交谈,即使谈话也都是关於正在观看的球赛本身。她问一些问题,他解释场上发生的情况。她很享受他们的这种近距离的接触,享受他们大腿摩抆带来的激动。他们的肉体之间只隔了两层结实的牛仔布,她能感受到他身体的温暖,感受到他身体的移动。有那么一会儿,她独自享受她的爱情。
但是球赛一结束,他们就重新回到了他们差异悬殊的现实中,或者说是现实中的他和她头脑里那个浪漫的他之间的差异。她主动寻找话题,希望在他们中间架起一座交流的桥梁,把他们彼此拉近。但她好像是有某种离奇的本事,总是说错话,击中他的痛处,引他说出一些她最不想听到的话。或许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把谈话的绣球抛给了一个她看不到的人或者是她虚构出的一个在他位置上的人。
他们去汉堡王餐厅吃汉堡,在那种人为的欢乐气氛中,在短暂的沉默之中,看着他吃东西的样子,她突然清晰地回忆起了小时候的失望情绪。
那时爸妈还没有离婚,她有所玩具房子。里面的厨房里有几个非常小的盘子和碗,里面装着仿造的食品。它们至今历历在目,甚至比昨天晚上吃的东西印象还要深刻。她现在真后悔把它们丢在老房子里,不应该听妈妈的话:都十三岁了不该再玩玩具房子了。如果她现在还保存着那个玩具房子,如果她现在能够伸进口袋里,拿出那片微型面包,拿出那碗水果,那烤得焦黄的鸡肉,它们也不会使她快乐。它们仍然会像过去一样使她感到一种渴望被挫败的滋味。它们看起来很好吃,比实际上吃到的食物还要好吃,然而它们却不能吃。她知道这一点,一直都知道,但是从没有完全相信这种说法。一定有办法,以一种特殊的态度,或者在一天的某个特殊的时间,它们就可以变成美味的食物。不止一次,她甚至咬下一小片烤鸡肉。非常难吃,一股灰尘和变质的胶水味道。鸡胸上留下了她牙齿的咬痕,提醒她,她曾经是多么的愚蠢。即使那样,她仍然没有彻底放弃希望,某种方法,某一天……
所有的食品都是根据现实中的食物做的,可以辨认出是什么,只是除了一样东西——最让她着迷,也是最神秘的东西——一盘粉红的肉。一定是她从没有见过的动物身上的肉。她妈妈说那是火腿,但是她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火腿。为什么这么大呢?肉占满了四分之一英寸大小的盘子,根本没有地方放置搭配火腿的土豆沙拉,或者甘薯饼,煮玉米,绿豆子之类的。一想到某种贪吃的食肉动物会一口吞下一盘奇怪的肉,就让人觉得不安。她最想嚐嚐这块肉。她肯定那味道是她从来没有吃过的,肯定很好吃,比她吃过的所有的肉都要好吃。
她知道为什么亚历克斯让她想起了那块幻想中的肉。他不像她整个暑假里幻想的那么热情、有诗意、浪漫,但他看上去仍然是她爱的人。即使是意识到了他们之间的不和谐,也不能阻止她要他的欲望。肯定会有某种方式让他们见面并且相互理解。她感觉到的爱绝对不能白白浪费,不应该是毫无意义的。
她冲动地放下手中没有碰的汉堡,试图再次接近他。
「你觉得人们会不会要一些不适合他们的东西?我是说真的很想要,就像是必需的一样。」
「当然了,看看那些吸毒的人,他们‘需要’的是杀死他们的东西。你是这个意思吗?」
「噢,我倒没有想到上瘾、毒品香烟之类的。我想我的意思是,更确切地说,比如说食物。」她猛然意识到她不能拿爱情当例子。如果人们从来都不会爱上错误的人,那就不会有心碎和离婚了。
「食物?」他看上去很困惑,挥着手里的汉堡说,「我们肯定是不‘需要’这种食物。如果人们只吃需要的东西,那么我们国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胖子了。」
「我想你是对的。」她悲哀地说,迫切地希望得到什么东西不是什么好兆头。或许爱情也一样会上瘾,就像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伤心。亚历克斯不爱她,他也不是她的意中人。他仅仅是个与她无法很好相处的男孩而已。她爱了整整一个夏天的人不是真的。她必须要抛弃自己的幻想,就比如说绝对不能咽下居心叵测的陌生人给你的药丸。她不爱亚历克斯,她谁都不爱。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伤心。不应该感到心痛,然而却痛彻心扉。
他送她回家的时候还不到7点。他们在她家门口礼貌地告别。他们说了一些妈妈们从小就教给他们的客气话。比如说去参加了晚会,拜访回来,或者吃了一顿饭,都会说:「非常感谢,我过得很愉快。」
她没有邀请他进屋。他也没有打算亲吻她。
她一走进屋里,眼泪就流了下来。她把手塞到嘴里咬住,像一只受伤的野兽一样环顾四周。
妈妈喜欢在冰箱门上留言,上面说她会回来得很晚,如果她和亚历克斯想吃点东西的话,冰箱里有巧克力碎末冰淇淋,一些冷盘薯片……她把手从嘴里拿出来,嚎啕大哭。她抱紧身子,在楼下的房间里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低声啜泣。直到她感到筋疲力竭,然后她倒在地板上大口地喘着粗气。都结束了,就这样吧。她站起来走到厨房,往脸上泼了点水,拿纸巾擤了擤鼻子。然后,觉得肚子有点饿(汉堡她只啃了一小口)。
她用一个盘子盛了几片腌菜、面包、一堆薯条、一小块蛋黄酱和一杯健怡胡椒博士饮料。她来到楼上,走进漆黑的卧室。她根本没有想心碎的事和亚历克斯,但她透过阳台门上的玻璃向外看了一眼,看到了他。
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那个人影在阴暗处,离灯光很远。一丛乱蓬蓬的竹子将停车场和院子分开,他就站在树丛那里。她非常肯定那就是亚历克斯·希尔。她不会弄错的,她已经观察了他这么久,记住了他的每一个动作和姿势。
他没有离开。和她一样,他也为彼此不能交流难过,为他们的约会就这么愚蠢地结束感到难过。但是他又不敢敲门,因为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
她放下盘子和杯子,转过身,跑下楼,冲到屋外面。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她就什么也不说。那样最好,话语总是让他们产生隔阂。
他肯定一看到她走出门,就向她走了过来,他们在游泳池旁边拥抱在一起。
他们这么近距离地贴在一起,她感到有点尴尬,有点惊讶。要不是他的胳膊搂得她那么紧,她都想要挣脱。这不是轻轻的一碰,是拥抱,紧紧的拥抱。
他们就站在那里彼此相拥。过了一会,她动了动,抬起头想看清他的脸。但是他背后游泳池的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楚,只能看到他两个眼镜片在闪闪发光。
她意识到这一切有些恐怖,身子一阵颤抖。她挣脱的时候,他没有阻拦她,更证实了她的疑虑。他握住了她伸出的手,他的手很温暖。
「我们到屋里去。」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