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加奶还是柠檬?」
「柠檬,谢谢!」
「我想也是。你们美国人不愿意往茶里加牛奶。他从来不喝茶,他喜欢喝咖啡,浓浓的咖啡。」
她渴望知道他生活里的所有细节,但是非常厌恶这些资讯来自于这个女人。不管怎么说,她可能是在撒谎。显然,她并非像她所暗示的那样住在这里。她问:「你去过美国吗?」
「我?噢,不,没有。我过去在咖啡馆里打工,有很多美国人去那里,我是在那里看到的。我男朋友说,注意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对於诗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你也是诗人吗?」
「我学着写。」她垂下目光,不是谦虚,更像是卖弄风情。突然一个想法触动了她,她猛地抬起头,眼神凶狠,「你是诗人?」
「噢,天哪,我可不是,我只是个读者,不会写诗。」不管是什么样的怀疑暂时打乱了艾米的自鸣得意,这个回答却消除了她的疑虑。她知道自己这个自发的、本能的谎言说对了。她不想让这个女人了解自己太多。
她喝完茶马上离开了,手上还戴着那个金钥匙和环。她不相信那个女人,所以不可能把它交给她。她自己解释道:艾米手上戴的戒指都是银的,这不可能是她的。这可能属於诗人真正的女朋友,所以还是等她下次来的时候直接交给诗人本人比较好。不管怎么说,她是在他的房子里发现的。
但是一走出房子,她就感到自己被恐惧攫住了,不管怎么自圆其说,她实际上是偷了一件珠宝。她本可以再次放回垫子底下,是什么力量控制了她,她竟然自己戴上了?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为时已晚。害怕逐渐消失了。等见到诗人的时候,她再解释自己的做法。她的手紧紧攥着那个精致的钥匙走开了。
她睡得很早,天还没亮就醒了,有点迷惑,但是已经彻底醒了。时间太早了,没法吃早饭或者去别的地方,大多数地方都还没开门。尽管她很想到伦敦街头走走,但是害怕会有危险。她叹了口气,拿起了手边的书。
昨天晚上她读了一些,但是很快就扔到了一边。最近她的梦变得越来越有意思,特别生动有趣。有一个特别的场景……
思考着这一点,她想起了从哈罗诗人家里回来时候看到的一些事情,就把他们联系了起来。辞藻就在她的脑海里盘旋,闪闪发光,暗示着新的联想、联合、有趣的碰撞。她伸手到她的包里,急匆匆地找她的笔记本和钢笔。
几个小时后女服务员来敲门时,她已经完成了一首诗。她激动地感到她以前从没有写过这么好的诗歌。
接下来的几天,她去看了伦敦的一些景点,然后就是写作。早晨她在自己的房间里写,下午在咖啡馆、茶馆和饭店里写,晚上就在她住宾馆的小酒吧里写。她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迸发出这样强大的创作力,她也几乎没有这样快乐过。对她而言,写诗一向是艰苦的事情,写出来的也一般。
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诗歌仍然不容易写,它们不是一下子全部蹦到她的脑海里,她还是要不停地调整最初的想法。但是她就像是一个人在黑暗里磕磕绊绊了很久,一下子到了白天的感觉。她现在有了要表达的内容,也有了用於表达的词语。或许这一切是经过这么多年的练习、看、听、读和努力写作的结果。但是为什么是在这里,是在现在呢?
从她发现的那刻起,她就没有摘下过这个钥匙。她对钥匙逐渐产生了迷信的感觉,这很难用词语表达,听起来很愚蠢。然而在她写作的这一周里,她没有回山上的哈罗,甚至想都没有想过。现在她又开始想这个诗人。感到了以前那种渴望和挣扎,想到要放弃这个戒指,要还给他,她觉得很痛苦。她甚至都想放弃原来的打算,不再和他见面。
最终她走进了电话亭,拨打了那个她记得很熟的号码。一个男人拿起电话重复了一遍最后四个数位,她想不出该怎么回答,就把电话挂了。
她把最近新写的诗歌放进一个棕色的大信封里,出发去哈罗。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她要让他看到她戴着这个戒指,让他读她的诗,决定她的命运。站在他绿色的门前,她的手刚要敲门,但其他什么力量控制了她,为她做了决定。她没有敲门而是弯下腰,身子前倾,把装着诗的信封从信箱口塞了进去。她感觉到自由、幸福、满意,这种感觉就像是她读了自己刚写的一首诗歌一样,她从他门前走开了。
回车站的路上,走到半山腰,她想起来诗和信封上都没有写她的名字。他根本不知道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和谁联系。但是没有关系,她现在意识到她是为他写成了这些诗,而现在这些诗已经送给他了。等他了解了她写的东西以后,她就会和他联系。那时候他们再见面,作为平等的两个诗人见面。
她厌倦了都市生活,厌倦了伦敦的喧嚣,於是就收拾好了东西,第二天早晨乘火车到了康沃尔,想像着那里会有白色的山岩耸立在碧蓝的海面上,有隐约可见的渔村,有古老的巨石阵,还有荒野上宾士的骏马。那里天气很好。白天她坐在廷塔杰尔古堡的断壁残垣间写作,晚上就去码头旁边的一个咖啡馆。这里周围有六七个渔村。她每天的生活就是散步、观光、吃饭、写作。她不去想其他事情,觉得非常幸福。当天气变坏,大雨从海上猛扑过来的时候,她就去坐火车旅游。她去了埃克塞特、布里斯托尔、巴思和布里奇顿。一天晚上她带着半品脱啤酒、她的笔记本和钢笔坐在布莱顿的一个酒馆里。她看到离她不远处,一对年轻的恋人在手牵着手接吻。想到自己那么爱那个诗人却从来没有和他见面,她突然感到一阵孤独。再过一个星期她就要回德克萨斯了。
第二天她回到了哈罗。她把自己新写的诗通过信箱口塞了进去,但是没有回伦敦的旅馆,她拖着她的呢料行李袋来到山顶的一个叫做「国王头」的咖啡馆,那里有房间出租。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就在山间闲逛,漫步古董店,欣赏哈罗中学优美的古建筑,阅读教堂墓地里的碑文。她在旅店餐厅里吃了饭,坐到一个高级酒吧里安静的一角,打算利用傍晚的时间写作。
她还没有开始动笔,就看到诗人走了进来。他穿着一条牛仔裤,白色的衬衣领口敞开着,一件旧的花格外套,袖子卷到胳膊肘。他睁大眼睛四处看了看,眼神犹如婴儿一样无邪而好奇。他们的目光相遇并交织在一起,她无法把眼神移开。过了一会儿,他移开目光转向吧台。她浑身颤抖着把笔记本和钢笔都收到包里,她知道他一定会走过来。不久,他从吧台那边拿着饮品,穿过房间,来到她的桌旁。
这是偶然的结识,没有任何浪漫之处。如果她不知道他是谁的话,很可能根本就不注意他——她不喜欢在酒吧里这样随便结识人。但如果她不认识的话,她就不会用那种方式看他。实际上她的眼神是在鼓励他、索要他的注意力。
当他们逐渐交谈,开始介绍名字的时候,她没有表明她早就认识他。
他轻轻地碰了一下她的左手:「结婚了吗?」
心怦怦乱跳,她转动了一下戒指,亮出了那个钥匙,「没有,你呢?」如果说他认出了那个戒指的话,他也没有表现出来。他说:「不可能结婚,女人和我在一起总是呆不长。这不能怪她们,我是个自私的浑球,我的工作总是比感情重要。没有女人甘心处在第二的位置上,哪怕心肠再好的女人也做不到,甚至是因为我的作品而喜欢我的女人都不能忍受这些。」他犹豫了一下,彷佛是在等她的回答,他接着解释说,「你看,我是个诗人,对诗神缪斯的态度比较传统。别,别因为没有听说过我感到尴尬。作为一个诗人,我非常成功,但是你知道这些在今天的这个国家里什么都不是。」
打烊时间到了,他犹豫而羞涩地看了她一眼,邀请她一块儿回家。这正是她一直渴望收到的邀请,这是她所梦想的。然而想起那个不悦的回忆,她犹豫地问:「你有女朋友吗?」
他用无比纯真的眼神看着她说:「还没有,但是希望能有一个。」他伸出手,握住她的手指说,「怎么样?」
她说:「好的。」夜里绝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做爱,她心醉神迷。他们是如此和谐,他们的身体彷佛为彼此而生,而且他们彼此又完全地了解。
他就是她一直梦想的那个梦中情人。
早上他们一起到「国王头」旅店里取她的行李,他们住在了一起。她本打算住一个星期,但是当回家的日期到来时,她撕了飞机票,没有坐那班飞机。
他把她拉到床上再次和她做爱,诗人的眼睛里闪耀着喜悦的泪光。休息时,他们仍然粘在一起,享受温暖的余波。他温柔地告诉她,她得找个住的地方:「我爱你,但是我不能和你住在一起。如果我知道你就在隔壁,可以和你做爱,我怎么能去工作呢?我需要自己的时间,需要和缪斯交流,我不能和任何人同居,诗人都是这样。」
尽管她继续写诗,她从未和他提起过她也是个诗人。她通常是在早上他还在睡觉时写。她差不多每天都可以写出一首完整的诗。她把每一首诗都作为爱的礼物放到他的桌子上。他们谁也没有提过这些。
她相信她会是那个例外,会是他愿意一起生活的那个人,但是他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意识到这一点。在此期间,她不希望成为他可能会感觉到的某种负累。尽管报纸都在大肆报导不断上升的失业率,她发现在黑市上找到一份薪水低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很快她就到南哈罗的一家餐馆里去做了服务生。现在她有了自己的地方,诗人发现他离不开她,所以他们每夜仍然都在他的床上度过。
两个月,三个月过去了,尽管不再写作了,她仍然感到非常幸福。可能是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除了工作和她的情人,她自己连两个完整的钟头都没有——但是她感到了更深层次的原因,她偶然挖掘到的创作之泉已经枯竭了,也可能是写作的需要没有了。她不后悔。她曾经想做个伟大的诗人,现在只想嫁给一个伟大的诗人。那时她就有合法的身份了,她要放弃这份工作。她的衣服和头发上总是带着陈腐的油炸食物的气味。她要找份好工作,搬出南哈罗这间简陋的小房子,光明正大地和她丈夫住在一起。他们还可能会要个孩子……
一天下班后,她溜进了他的房子里,觉察到一股强烈的味道。她的皮肤一下子起了鸡皮疙瘩。她觉得自己在大厅里闻到了什么味道,像是女人的香水,但是当她伸长鼻子仔细闻的时候又闻不到了。她到厨房里给自己泡茶,发现茶壶刚用过,还是温热的。然而他是从来不喝茶的。还有一壶咖啡已经煮得恰到好处,在咖啡炉滚烫的炉盖上发出噝噝的声响。
直到感觉眼前有个危险的陌生人存在,她才意识到那个钥匙戒指不见了。
她两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彷佛要阻止血液的流通,手心里出着汗。她不记得最后什么时候见过那个钥匙戒指,但是今天早晨还在她手上。
从她第一次作为一个陌生人走进这个房子,发现并且戴上这个戒指,到现在已经有三个多月,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了。她从没有摘下来,她非常肯定没有摘下来。她一直戴着非常合适,怎么会丢了呢?
她发疯一样地寻找,趴到厨房的地板上找,仔细翻沙发垫子和客厅里的安乐椅。在她找的时候,她意识到她可能丢在工作的地方了。很可能是她洗手的时候摘下来,忘在洗漱间水槽旁边了。
她哪里都找了,但是没有找到,以后再也没有找到。她的情人一点忙也帮不上,他说从未见她戴着戒指。她气愤地向他描述时,他说,记得好像有那个东西,但是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戴了。他也否认那一天有来客。看到那双无比纯真的眼睛,她不敢再坚持。他温柔地亲吻她,告诉她不要担心,她只是太累了,今天晚上应该早点休息。她不由得生出一个不寒而栗的想法,他不爱自己了。
第二天她早早地起来,想写点东西。但是她又退回到她本已经被遗忘的黑夜里,徒劳地挣扎。她绝望地意识到,以后一直都会是这样,因为她丢了那个戒指。
那天晚上,他带她到山脚下的印度餐厅去吃饭。吃着咖喱饭,他告诉她,他要单独离开一段时间。他想他可能会去湖区或者苏格兰高地,他要去远足,去思考。最近诗神缪斯一直不肯回应他,他落入了陈规里。说起这个话题,他说他们两个之间也到了这样一个俗套里,那些奇妙的东西不见了,分开一段时间对他们有好处。等他回来以后,他们再讨论对彼此的感觉,他回来的时候会给她打电话。
她抓住他给的一点微弱的希望,努力相信他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好起来,一切并没有失去。那天晚上,他做爱就像是完成一项熟识的工作,他的思绪在别处。然而她仍然试着告诉自己,他们之间很好,和以前一样。
第二天早晨,她醒得比他早,躺在他身边想有没有必要起来写点什么。刚要下结论说没有必要,她听到什么东西从信箱里塞进来。听到这个声音,她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景象,一个大大的褐色信封里装了一捆没有签名的诗歌被塞了进来。邮递员要过几个小时才会来,所以这肯定是有人专门送来的。她非常肯定那个送诗歌的人一定戴着金色的钥匙戒指。她的名字无关紧要,她就是诗人的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