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枕边密友 丽莎·图托 18386 字 1个月前

第六章 诗人的妻子

当冰冷的腐肉变成鲜肉,当厌恶变成爱好,你会问道:「这怎么会可能呢?」答案是,可能。答案是,可能。

——乔伊丝·卡罗尔·奥茨《感恩》

在她赶到他身边之前,她已经等待太久了。

经过两个月的准备,她结束了自己原来的生活:卖掉了一切她那两个行李箱装不下的物品,举行告别晚会,改写她的作品,在自己脑海中重塑格雷厄姆·斯多利的形象,直到他成为自己所爱的那个男人——她未来的丈夫。她不再怀疑自己要和他在一起的热切愿望。

当他们在伦敦盖特威克机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见面的时候,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剪掉了你的长发!剪掉了你美丽的头发——为什么?」

他的话语中带有明显的责备语气。

从十六岁起,她就一直留着又长又直的头发,就像个童话中懒散的公主。她之所以剪掉头发,是因为在经历了很多的苦恼之后,她已经足够成熟,要开始她新的生活了。「难道你不喜欢?」她问道。

「没关系。对不起。这样很好。只是我更喜欢你美丽的长发。」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一种懊悔慢慢浸透她的全身,那是一种缓慢而悠长的疼痛。他看起来比她记忆中的那个他更为普通、矮小和苍老。他嘴边的皱纹更深了,甚至他的蓝眼睛也褪了颜色。

他微笑着。那是种僵硬的、令人难以欣慰的笑容。「别往心里去,」他拥抱着她,「欢迎,欢迎。我应该先说这个的。那没什么要紧的,我很高兴你来这儿。」当她紧紧地、长时间地回抱他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并不属於彼此。但她并不后悔来到此地,因为机场外就是伦敦,是英国,是她在幻想中游览过的地方,是在她生活中原本只存在于书本中的地方。格雷厄姆的很大部分吸引力来自於他的英国做派,来自於她的一种设想:深入他的生活,从而从内心来感知他的英伦风格。

他开着自己那辆小巧的黑色英国车,载她而去。车向北穿过伦敦南部到达中心,一路上他不停地指出经过的名胜,有一些是她以前从图片或电影中见过的,其他的在此之前仅仅是停留在纸上的东西,现在都变成了真实。沿泰晤士河前行,看着装饰华丽的灯柱、行人和泰晤士河,她的心跳急剧加速,她感觉心脏都要因兴奋而炸开了。她到伦敦了,她的愿望终於实现了。

哈罗这个镇则令人失望。它并不是她幻想中的田园乡村,而是伦敦郊区的一个延伸。唯一令人欣慰的是那里有着风景如画的小山,山顶上坐落着古老的学校。格雷厄姆的居处是个窄小、狭促的联排式房屋,前门直冲着一个主干道,其间没有任何的绿化地带,更不要说小花园了。因此窗户布满尘污,交通的嘈杂声即使在深夜也不时入耳。沉重的运货车呼呼隆隆呼啸而过,整个房子就陷入颤栗之中。

楼上有两间房,楼下也是两间,离厨房很远,在后门旁边有个简陋的盥洗室;周围邻居模糊不清的说话声环绕着他们——这一切让她感觉像是住在公寓里而不是独立的住宅。前窗安装着纱窗,因而房间的光线很暗。在夏天,即便现在天气已经很凉了,打开后窗还是会有很多的飞虫飞进来。发潮的纸张味、霉腐的香烟味以及其他难以名状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充斥着整个房间。房间中还堆放着很多从他父母那里继承而来的丑陋的家俱。

居住在这种地方简直令人难以想像。在格雷厄姆长达几小时而不是几分钟向她展示新房的过程中,她敢肯定,在这个拥挤的,充满家俱、记忆和往事的小房子里,没有自己生活的空间。她可以只找一间屋子租上几个月,虽然她已经听说伦敦的出租房非常少而且租金昂贵,可是她并不需要租住整幢房子。直到他带她去山上散步并到一个小酒馆共进午餐,这个念头还一直萦绕在她脑海里。但她并不打算向他提起这个想法。

在他刚刚向她展示了为她的到来而做的准备工作,她就提及分离,这有点太粗鲁无礼:他在卧室的一角放置了一套桌椅供她工作时使用;在巨大的桃木衣橱中清理出一些空间为她摆放衣服;为欢迎她的到来,他甚至还购买了鲜花、葡萄酒和法国干酪。

但是她敢肯定,他的想法和自己的一样:因为实现了他两个月以前在休士顿机场许下的愿望感到震惊和失望。

第一天,他们像初次约会的男女一样,交谈过於礼貌和拘谨,小心翼翼,生怕提到什么可能破坏情绪的事情。当晚,由於时差使她劳累不堪,阿格尼丝早早地就上床睡觉了,当格雷厄姆上床的时候她也没有醒过来。翌日清晨当她睁开双眼,发现他的头紧挨着自己的枕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见她醒了,他亲了亲她。

希望像火苗一样在内心升腾起来,她急切地向前挪了挪,抱住了他。但是,亲吻并没有带来进一步的亲热,他推开了她,问道:「想不想洗个澡?水不是很烫,我昨晚上就把热水器插上了。」

「难道你不想和我一起洗吗?」

「我昨晚就已经洗过了。」

她把这简单的陈述当成了责怪——她连澡都没洗,浑身脏脏的,气味难闻,她又怎么能奢望他和她做爱呢?她匆忙地爬下了床。

「我这就去洗。」

「门后架上的绿毛巾是你的。」

她尽可能快地洗,希望出来时他仍在床上等她。但当她抆干身体的时候,一股咖啡的香味扑鼻而来。她走出来,发现他已经穿戴整齐,在厨房中切面包片做吐司。

在她到来之前,学校刚刚开始放暑假,这就意味着格雷厄姆可以整天待在家中。但在早饭时他却告诉她,他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他正在改写一些诗,还要给一堆书写评论。虽然他也很想在假期中多花些时间陪陪她,但他还是觉得先处理好手头的工作更安心一些。「那样我就可以一心一意陪你了,」他急切地盯着她,「你不很介意吧?」

「当然不介意了,」她很快就回答他。「在我没遇见你之前,我就一直想自己逛逛伦敦。我可以自己到处看看——我会过得很愉快的。不要为我担心,毕竟我也是说英语的嘛。」

「我可不那么认为。」他不自然地咧嘴笑了笑,「那就好,如果你不介意……伦敦还是有很多地方让你在几天内尽情游览的。然后我们可以抽出一些时间一起去乡村旅游,就像在德克萨斯那样。」

阿格尼丝并不认为他所谈到的旅行一定会实现,或是真的令人向往不已。从他清晨的亲吻后,她意识到她仍然想得到格雷厄姆,也希望格雷厄姆同样想得到她。虽然她曾尽力说服自己,他们短暂的爱情只是一个错误,而且即将结束,但她现在却不想顺应这种想法。她仍然希望自己和格雷厄姆能有共同的未来。但如果事与愿违,她仍然能够很幸福,因为她可以继续拥有伦敦。

「我并不想你因为我而放弃写作。毕竟是你的诗首先吸引了我,让我来到你的身边。况且我也不是时刻都要游玩的,别忘了我也是个作家。」

「我知道,」他回答道,「我都不敢相信我是如此幸运能够遇到你。啊,南茜,你的到来太让我高兴了!」他从桌旁站起,走过来拥抱她。她本应该是很高兴的,但在她看来,他声音中的激情只不过是为了说服她,甚至是说服自己:他所说的一切都是认真的。他的拥抱过於笨拙、僵硬。当她回抱他的时候,他却退缩了,这更加印证了她的这种想法。

她乘坐火车到达伦敦,发现这个城市是如此令人激动又令人敬畏。她四处转悠观赏,直到身体的疲劳使她意识到:自己不能一次就把所有的美景尽收眼底。在她的旅游指南上,用星号密密麻麻标出了很多景点,令她难以决定先去参观哪些地方。所以她在布卢姆斯伯里街和索霍街随意而行,然后到特拉法尔加广场转悠了一圈,直到自己感到双脚累得酸疼。而后就买张票坐到一个双层旅游大巴的顶层,让导游详尽细致地解说,从一只耳朵进来从另一只耳朵出去,她则从一个崭新的角度欣赏着这个城市。

当天晚上回到哈罗,她告诉格雷厄姆自己一天的行程。他很不赞成地笑了笑,告诉她这种旅游大巴和杜莎夫人蜡像馆一样都过时了。

「过时了?」

「是有点难以置信。」

虽然她不知道格雷厄姆所用的英式词「过时」的确切含义,但它听起来不是个褒义词。

「那,明天就不去杜莎夫人蜡像馆了?」

「当然不是,如果真的想去,你可以和其他的美国人、日本人到伦敦塔上看看珍宝馆。」

由於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她再一次早早地上床睡觉了。当她一觉醒来,格雷厄姆已经起床了。她可以听到他在隔壁房间小声地和什么人谈话。

当她打开他办公室的门,他恰好挂断电话。他转过身来,面带不悦之色:「你想干什么?」

「我,我……就是想看看你在哪里。」

「正如你所看到的,我在办公室里,在工作。」

「但现在时间还早。」

「没有法律规定我一定要在床上呆到早晨8点钟。」

「对不起。」感觉到他的气愤,她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退。但立马他改变了神色,他已经有些后悔了。

「不,不,不,我才是那个需要道歉的人——为我身上的弱点向你道歉!」他把她搂到怀中,「请原谅我,南茜。我是个年纪又老脾气又坏的人。我一直习惯自己生活,按自己的方式行事——我还不习惯向别人解释自己的行为。」

「你并不需要向我解释什么。」

「不,我想解释一下。」

她等待着,满怀希望地等待着,但事情好像就这样结束了。他放开了她:「请包容我,再多给我一点点时间,一定不要放弃我。」

「我不会放弃的。」

她还是没有放弃希望,虽然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感觉自己的期待不是很明智。他们每天分开的时间太久,聚到一起又主要是谈论各自所做的、所想的或是所看到的事情。他们的谈话大都是围绕外部的世界,从不涉及个人的事情,从来没有提及他们之间的关系。阿格尼丝不知道该如何定论他们的关系。在一起生活一周了,他们还从未做过爱,也不曾讨论过未来,好像生活就会永远这样持续下去。他们就像是空难中的两个幸存者,或是在充满敌意的异邦仅存的两个说英语的人,就像是这样戏剧性地凑到一起的陌生人。很久以前,他们之间曾分享过一些东西,但现在很难确切地指出那是些什么,也很难说清它是不是依然重要。但毫无疑问,在他们各自的记忆中,这些东西是不同的。他在她内心中激起一种强有力的但不是很令人愉悦的复杂感情。

穿梭在一个无人认识自己的陌生大都市,又没有特定的计画或期望束缚她,阿格尼丝虽不感觉特别的幸福,但一直兴致高涨。她有时甚至感觉自己的身份已经慢慢消失,她可以是任何人,直到她张口说话,被另一个带美国口音的游客辨认出她的美国身份。但当她在英国的第二个星期开始的时候,她意识到自己已经厌倦作为一个游客在博物馆、画廊和书店消磨自己的时光。她需要开始新的生活了,她想同格雷厄姆开诚布公地谈谈,想给自己找个住的地方,想进入惯常的生活程式,重新开始自己的写作。

第七次去伦敦的时候,她走得比以往都要远。天色渐晚,她踱到一个安静的街区,街道的名字都没什么特别之处,产生不了任何诗意的遐想。她注意到,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布满了高大古老的建筑物,周围非常安静,看起来一个个小的商行已经打烊了。这时她才意识到已经快6点钟了。现在她感觉到双脚酸疼,又渴又饿。前面有个可口可乐的招牌,走近了才发现是家小吃店,天黑已经关门,大门紧闭像是从没开过业似的。

她的包里有一张伦敦市区指南,但因为她从来都找不到街道指示牌,她往往是任意选择一个方向慢慢闲逛。而且按照地图来游览也太困难太花费时间了:街道往往是在某个地方突然拐弯,然后偏离原有的路线并改变它的名称,街道名称往往也是隐藏在不惹人注目的角落,这一切都令她困惑。不过幸运的是每次她都能很快找到地铁站。

街对面一个杂乱的摆有瓷娃娃、木头盒子和混杂装饰品的商店橱窗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注意着脚底的鹅卵石,小心翼翼地穿过安静的、空荡荡的、狭窄的街道,走过去看个仔细。她也说不清这到底是个古董店还是旧货店,一些瓷器装饰品、小摆设、玩偶和有点被虫蛀的玩具熊陈列在橱窗中。她双手撑在玻璃上,身体向前倾,使劲注视着暗暗的商店内部。里面有个吸引人的梳粧台,上层的抽屉被拉出来一半,里面胡乱塞满了一些动物和布娃娃玩具。她的眼睛扫过了这些玩具,她对家俱更感兴趣。

一种熟悉的东西猛地拉回了她的注意力,她重新扫视抽屉里的玩具。在她明白自己要找的是什么之前,她的心脏就怦怦跳个不停。

在那儿,在另一只被虫蛀了的玩具熊和一个相貌奇怪的木偶中间,有一个小小的过了时的玩偶。她立即像在镜中认出自己的脸一样认出了它:那是迈尔斯。

她的呼吸使橱窗玻璃模糊不堪,她不得不移开一点重新来看,可是离开原来的角度,就很难再辨认出他:如果她向一边移动过多,他就会被那个相貌奇特的木偶遮住;向另一边移动,光线变得很弱,他就隐没在黑影中,只可模糊辨认出是个细长普通的玩具。

有一刻她完全有把握那就是迈尔斯,但现在却不是那么确信了。距离那么远,她看不很真切。或许他是另一个貌似迈尔斯的玩偶。肯定还存在其他同样的玩偶,他们在同一年由同一个厂家生产。她一直相信迈尔斯是来自英国的。

但如果那真的是她的玩偶呢?这种想法有点荒诞,不切实际,因为她不知道也记不起来最后是怎么处置迈尔斯的了。曾经,他对她是如此重要,然后,然后她不再相信他可以开口说话,他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活灵活现,看到他就会产生一种失落感,所以她就不再关注他。可能是她母亲拿走了他,也可能是马乔里姨妈收回了他。然后姨妈来到伦敦,某段时间经济拮据就把他卖给了古董商……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是的……玩偶就在那里。它可能就是她的。

她失去了耐心,就离开了那扇橱窗。四周打量了一下,她没有发现任何的标志牌,虽然店门上写着6号,但是看起来商店并没有名字。如果她知道街道的名称,她就可以在明早商店开门时赶回来。

步入家门时,她听到挂断电话的铃声,那意味着听筒刚刚被放好。几秒钟之后,格雷厄姆咚咚地从楼上走了下来。他神情有点紧张,问道:「你到哪去了?」

「对不起。我迷路了,而且还忘记了时间。」

「吃饭了吗?」

她摇了摇头:「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赶回来的。」

「那我们去吃晚饭吧。我也饿坏了。」

点了几盘义大利面和一瓶红酒后,他询问起她一天的旅程。她说了找到迈尔斯的事情。

「但……那不大可能是同一个玩偶吧?难道它能从德克萨斯州漂洋过海来到这里?」

「迈尔斯并不是个普通的玩偶。我母亲说它是个颇有价值的古董。但事实并不仅仅如此,他是真实的,我是说,从某种方面来讲我认为他是活生生的,他那时常常给我讲故事。」她感觉到自己的脸微微有些发烫,有点后悔自己告诉他那么多,直到她发现他的神情为之一震并有所改变。他兴致高涨、神采飞扬地看着她,就好像自己刚刚发现了某种奇妙的东西。从离开德克萨斯州,他就不曾那样看过她。

「请继续说下去。」

「在我七岁的时候,马乔里姨妈把他送给我,让他做我的枕边朋友。

但不知为什么,我妈妈却一直不希望我拥有他。当她逮到机会的时候,她就把他从我的身边偷走,她甚至要毁灭他。并不是说真正地销毁他,我是说……她用黑色的丝带把他缠绕起来,这样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削减他的魔法。我是这样想的。天啊,我这样说,听起来一定有些疯狂。」

「一点也不。一点也不。」他身体前倾为她的杯子注满红酒,「孩童时期,我们以儿童的眼光来看待发生的事情,等我们长大了,我们却失去了这种看待事情的方式。那些事情也不是完全不可信的。要是能知道你母亲当时那样做的想法就太有趣了。」

「我想她是觉得自己在保护我吧,」她自己都为这种想法感到吃惊,「但我从来都没问过她。即使现在去问她,她也只会盯着我看,好像这一切都是我虚构似的;或许她已经不记得迈尔斯了。但迈尔斯是真实存在的,我是说,无论他是什么,无论他有没有魔力,或者只是在我想像中他才是活的,他都的的确确存在过。如果今天我发现的不是他,那就一定是另外一个和他模样一样的玩偶。天啊,要是那个商店当时是开着的该多好啊!」说完,她继续吃了些义大利面。

「明天商店开门我们回去看看。你记下地址了吗?」

「我想记下来着,可我找不到街道的名称。那是一条不长的街,有点弯曲,还有……是的,它铺满了鹅卵石!」

他耸了耸肩,问道:「那你注意周围街道的名称了没有?」

「是的,有一条街……」她有些气恼地皱了皱眉头,「我一直在嘴里念叨着,而且确实记住了,但现在那名字就在嘴边,我却想不起来了。」

「可能过会就想起来了。」

「肯定的。我不相信我想不起来,我确信那个街道是以字母C开头的。」

「那是伦敦的哪一部分呢?」

「从法灵顿车站走过去大约要十分钟。」

「朝着哪个方向走呢?」

「天啊,我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方向感!」

「不要紧,我们肯定会找到的。」

她的故事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盯着她看,眼中有一抹略带好奇的温和,彷佛她变成一个全新的、特殊的人物。他那样专注地看着自己,使她感觉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对他的兴趣。

那天晚上他们做爱了,这崭新的第一次几乎令他们摒弃了束缚他们的信仰和过去,使他们真正地体会到了亲昵。

第二天早晨,正当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她停下来不再向门口走去。

「怎么了?快走吧。」

「你是不是先接电话啊?」

「不接了,我们这就要出门了。」很明显他的话语有点紧张。

「我们也不是很着急,或许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呢。」

「不会是重要的事情。没什么事情能和你的事情,和我们的事情一样重要,」他激烈地说道。

她有点怀疑这是不是他前女友打来的电话,而且也感到奇怪,他怎么就知道是她打来的电话呢?

「快点,我们这就去找你的玩偶。」

虽然他们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以法灵顿车站为中心,向不同的方向仔细搜索,但那天他们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商店。有两次她以为自己认出了那条街,但结果是两次都错了。

当他们准备放弃寻找,去吃饭的时候,他说:「对不起。或许昨天你走得还要远,也或许是你当时并不是离法灵顿很近,所以我们今天没找到。」

「也可能是商店消失了——看起来情况有可能是这样的。」他们现在手挽着手在霍尔邦高架桥上漫步。

「也许某天它会在其他某个地方出现,那你又可以找到你的心爱之物了。」

「是的,或许吧。但迈尔斯已经不再是我的心爱之物了。」

「不是了?」他停住脚步,用力把她拉到自己面前,使她注视自己,「那你的心爱之物又是什么呢?」

穿过两片眼镜,她注视着几乎凑到自己眼前的他的蓝眼睛。他的双眼不再平常,它们由於充满兴趣和爱意而熠熠发光,他又成为了那个深爱着她的年轻诗人。这是个魔幻的城市,她感觉自己如同身处小说中一般。这儿有着她所希望的任何东西,有着美好的梦境令自己栖息其中。

突然,一切都变得难以言表,她的声音有点沙哑,到嘴边的肯定回答「是你」竟然变成了略带冲疑的问句「难道不是你吗」。即便如此,他还是如她所愿地亲吻了她。

「是的,你也是我的——是的。我本以为我已经失去了你,以为你永远也不会到我身边来,但最终你还是来了。」

他们重新开始漫步,步伐更为轻盈活泼,他的胳膊环绕着她:「让我们一起私奔吧。」

「什么?」

「不对,不对,你应该说‘为什么不’。在新学期开学之前,我们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们还没有被束缚住。我们应该在还有空闲的时候,一起出去逛逛。难道你不想更多地了解这个国家吗?我们一起北上去苏格兰,然后你可以看看我们的小屋。我们两个人待在一起,没有任何外来干扰,没有任何人介入我们中间,更没有任何的纷争。」

这是他们彼此都渴望的全新的开始。离开他那所房子,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变得简单;离开家,他们的个性都不那么强烈显现,他们现在可以变做任何不同的人。没有以往那么多的规则,也没有那么多的期盼,他们安享每一天所带来的欢愉,而不必担心它是否会持续很久,更不必担心未来是什么样的。

一路上都是他开车,当然也不需要她来引路,所以她可以静静地坐在那里,欣赏美丽的景致,让自己的思绪任意驰骋或是听听广播节目。她尤其喜欢海上天气预报节目,其中那些略显神秘的圣歌,被有节奏的、悦耳的声音读出来的时候,虽然难以理解但非常优美动听。费尔岛、菲尼斯特雷角、多格海滩和罗卡尔岛这些地名对於她来说,永远都有种浪漫的、忧郁的魅力。

虽然他们会经常停下来观光、吃饭或者休息吃零食,到第四天早晨他们已越过边境到达苏格兰。

她看到标志牌上一个曾在书中读过的地名,问道:「‘格雷纳’,这是不是格雷纳·格林——以前很多逃离英格兰的私奔者结婚的地方?」

「现在也有很多人这样做。我们也结婚吧?」

他不得不打趣一番。

「就像那些私奔者那样?」

「你已经改变主意了,你不再想拥有我了。」

他声音中的那丝苦恼是如此清晰可见,以至於她不得不打消他的顾虑。她想也没想自己的真实想法如何,或许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

「格雷,我当然愿意了!但结婚不是那么简单、迅速的,我们还没有做血液检测呢。」

「血液检测?」他大笑了起来,「血液检测是什么鬼东西?是用来检测爱滋病的吗?你不会以为我?」

「那和爱滋病没关系。人们在结婚前是一定要验血的。」

「大概在德克萨斯州是那样,但这儿不是。来吧,我们结婚去。」

她对他了解还不够多,还没到达到可以结婚的地步。而且她自己也没有把握是不是现在真的想结婚。但她想让他高兴,就像在过去的几天里,他让自己高兴一样。她和他一起走进格雷纳的结婚登记处,然后他们发现,在这里结婚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首先他们必须把他们的名字和结婚意图张贴到登记处的门上十四天,如果没有反对意见,他们才可以选定任意一天结婚。

「难道我们就不能办个结婚特别许可证吗?在英格兰只要多花点钱,就可以办个结婚特别许可证,人们可以紧接着在第二天结婚。」

「这儿可不是英格兰。」那个登记员回答道。那是个有魅力的中年妇女,她的态度不像刚开始那般友好了。

「真是可笑的陈规陋习,到现在还要张贴结婚预告。两周,两天,两个月对我们来说都没什么区别。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们,也不会有人反对我们的婚事——在这儿是不会有任何反对意见的!」

「对不起,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不是立法者,我也没有权力改变这个规矩。」

她可以感觉到,愤怒像即将烧开的水一样在他内心沸腾起来,於是就将一只手放到他的胳膊上,彷佛这样的接触可以降低他内心的温度。

她安慰道:「我们可以两周以后回来时再来这里。」

「我不想两周以后再过来,我要我们现在就结婚。」就像突然之间,热水停止沸腾,雾气消散,他大笑了起来:「天哪,我太孩子气了,你是如何容忍我的?」他握了握她的手,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冰凉。他转向登记员说:「你看,我只是担心,给她两周的时间来重新考虑,她就会恢复理智抛弃我回到美国去。对不起,刚才失礼了。我有点过於兴奋,这还是我第一次如此强烈地想结婚呢。」

登记员微笑了起来:「没关系。」

「那么我们现在可不可以登记结婚意图,然后尽可能在最早的一天结婚呢?」他有点紧张不安地看着她,「你是不是还愿意和我结婚呀?」

「当然愿意。如果我们连两周都等不了,那么或许我们就不应该结婚,」她略带紧张地笑了起来,「天啊,我听起来就像是个妈妈。」

「像天下所有的妈妈,而且像大多数母亲的格言一样,你的话也很有道理。两个星期对我们来说是没任何影响的。」

虽然她脸上带着微笑,也根据登记员的要求填写了必要的个人资讯,但在她内心却有种烦躁的感觉,在她看来那个属於他们的时刻已经流逝了。他们虽然也可以结婚,但这个婚姻已不是原本的模样,而且这个变了味道的婚姻将会永远追随着他们。

苏格兰和英格兰是迥然不同的。英格兰是迷人的,每隔几英里就变换自己的风格,但从整体上来讲又是可以辨认的;是她从书上、小说中、诗歌和历史里读过的;是她从图画中看过的。英格兰是闻名遐迩的,是容易被感知的,也是舒适惬意的。与之相反,苏格兰是美丽的,美得令人窒息。到处都是开阔的土地,刚刚离开人口拥挤的英格兰,越发觉得苏格兰人口稀少。只有当他们到达苏格兰乡村后,她才意识到,对於苏格兰,自己从没像对英国南部的乡村那样有着明确的向往,或是在脑海中有个清楚的意象。

他们没有立刻向西部前进,而是向北前往高地。他们一路前行,她不断流览自己的旅行手册,格雷厄姆也向她讲述在苏格兰高地发生的着名战争、背叛以及高原清洗,於是苏格兰血腥的历史一幕幕展现在她的面前。

她有种强烈的欲望去游历苏格兰的各个角落。为满足她,他带她去了大不列颠大陆最北端的邓尼特角,然后向西几乎到达愤怒角,随后沿西海岸向南行驶。她热衷於观看地图,找出他们途经的地区,并用记号勾画出他们经过的村庄。她从中可以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成就感,彷佛仅仅以这种途经各个地区的方式,她就可以了解整个苏格兰,虽然她自己也明白这种想法有些自欺欺人。

一个星期后,他们终於到达金纳普敦,这是格雷厄姆孩童时期度假的地方。这天天气阴沉,刮着风,感觉有点寒冷,不像是晚夏倒像是已经步入了秋季,但这却遮掩不住这个地区的美。离目的地还有五英里的路程,他们拐到一个沿海岸线蜿蜒而行的单行道。越过波涛汹涌、泛着光亮的银灰色水面,透过低低的云层,她依稀可以辨认出那灰蒙蒙的、有着耸起高山的小岛。这种美的景致就如同性爱一样是令人愉悦的。

「那是什么地方?」

「珠洛岛。那些山是乳头山。今天看不清晰,当天气晴朗的时候,景色会更美丽。」

「刚开始我还以为那个小岛是朵云彩,我想去那里看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在塔伯特镇的那一边有渡船,我们以后会过去看的。」

他们开车穿过森林和沼泽地,驶过放牧的羊群,经过一只站在突起悬崖上摆好姿势,彷佛等待画像的野鹿,这时地势开始变低,道路也向内陆弯曲一些,然后他们经过一个小村庄。

格雷厄姆解释道:「这里有离我们最近的加油泵、最近的邮电局,这也是最近的可以买到牛奶、饼干和报纸的地方。我们步行过来就可以了。」

从格雷厄姆的介绍中,她得知这个村庄的名字叫做「克拉肯」,是苏格兰小村庄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名字,在盖尔语中为「石头之地」的意思,或者是四处都有建筑物的意思。

离开克拉肯,道路又重新延伸至海边。很快他们就到达一处窄小、朴素的白房子,这就是格雷厄姆的小屋。房子面向珠洛岛,从前窗就可以看到岛上的景色,她为此感到激动不已,因为她认为那是她所看到的最美的景致。

前门非常低,所以进门时他们不得不低着头。进入前门就可以看到主要的起居室,屋中有一个壁炉、几排书架、一些平常家俱以及一副窗帘,窗帘后是一个餐具储存室。起居室的尽头有一扇门,打开后显露出通往卧室的狭窄弯曲的楼梯。「我还从没看到过像这样藏在壁橱中的楼梯呢!」她感叹道。楼上原是一个大房间,现在被隔成两个小房间,里面塞满了床和书。她疾步走到一个窗边欣赏她最喜爱的景色,然后高兴地叹息起来。她微笑着转向他:「非常感谢你带我到这里来。」

「喜欢这里吗?」

「极其喜欢。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住在哈罗而不住在这里。」

「我也不明白,」他耸了耸肩,摩拳抆掌,「我去砍些木头来生火。你可以开始收拾一下屋子,或许你可以给我们煮些咖啡。在我背包里有罐即溶咖啡。」

「好的。恩……请问盥洗室在哪里?」

「这儿没有盥洗室。我们在厨房的水槽中洗脸,如果你觉得不习惯,可以去湖里洗。」

「我们不能在水槽中小便,是吧?」

「奥,你是要问厕所在哪儿,在外面。我指给你看。」

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那个厕所却是出奇的舒适。那是个冲洗厕所,就在离后门不远的石头砌成的小屋中。她一直是《夏洛的网》的忠实爱好者,所以也就不介意厕所角落中的蜘蛛了。在厕所中她可以听到格雷厄姆在附近砍木头的声音。

重新进屋后,她绕着屋子来回行走,越发地喜欢这个房子。这个房子可能和哈罗的房子一般大小,建造时间也差不多,但两处地方却迥然不同。这儿非常安静、简单而且通风好;哈罗的房子中,每件东西都残存着记忆,这些记忆排斥着她,令她感到压抑。这所房子中的回忆里虽然也没有她,但却感觉不同,这是那些和平、宁静的悠长夏日中的假日回忆。栖息於这些墙中的幽灵非常友好,他们愿意为她腾出空间。

在楼梯下的小橱柜中,她发现了一个小的电热器,就把它插上电源,然后去车上拿他们的行李。把食物都拿到厨房后,她把唯一的一把电水壶在水槽中注满水,然后插上电。

格雷厄姆拎着一篮劈好的木头和引火草走进屋。

「咖啡刚刚……」

他暴躁地皱了皱眉头:「那是什么鬼东西?」

「什么东西?」

「那个……电热器。」

「就是……一个电热器。」

「它在那做什么用?」

「我把它打开了。」

「什么?我告诉过你我们一会就会有炉火——我已经出去砍柴来生火了。」他怒视着她,她茫然无措地看着他,为他的恼火而感到紧张却又有些困惑不解。

「是的,我们一会就会有炉火,那非常好。可是刚才我觉得非常冷,而且……」

「哦,是的。你感到非常冷,就理所应当地让整个屋子立刻温暖起来。

难道你就不能套上外套吗?当然了你不能。」

「难道你是在担心电费,或是其他的什么事情?我发现了电热器,就把它通上了电。在哈罗每个屋子都放着个电热器,你也从没说过什么……」

「我们现在不是在哈罗。这儿不是英格兰,也不是美国。当我说准备去生火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会明白,事情在这儿和别处是不同的。我们行事的方式是不同的。」他的声音依然气愤,但他看她的时候却是一副乞求的神情。他在请求她的理解。

她恍然大悟。这对於他来说是个特殊的地方,是他孩童时期的魔法屋子,是一个超越时间的地方。在这里所有的事务都没有变化,所有的事情也都以一种特定的、传统的方式来进行,借此来保存它的魔力。她想到了马乔里姨妈的小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因为贫穷而一直过着没有电的日子。她走过去,拔下了电热器插头,并问到:「那么我们可以使用电水壶吗?」

「那当然,要不我们怎么喝咖啡呢?」

「恩,我不知道。我想等你把火生起来了,我们也许可以在火上煮壶水。」

「如果你想实验一下,我是不会阻拦你的。但我在渴死之前,还是要喝点咖啡的。」

「那当然。但是……当你还是个小孩子时,当这个房子还没通电时,你是怎么喝咖啡的呢?」

他凝视着她:「那个时候,我不喝咖啡。」然后他勉强笑了笑,揭穿了自己的小把戏,「那个时候我们有个野营用的炉子。电是在20世纪60年代沿着这条路开通的,因此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使用电了。但是我父亲认为不值得给小屋通电,因为我们在这儿待的时间很短。我哥哥在他结婚有了女儿后给屋子通了电,我想大概是因为没电的话,他的妻子和女儿是不会来这儿的……」他耸了耸肩。「这是新的秩序。然而作为交易,其他的人要交付电费,所以我尽可能少用电。我仍然希望这里没有通电,因为这样一来,这个地方和其他地方就没什么两样了。简直难以想像,詹姆士竟然带了台电视过来。」他跪到壁炉前的干净地板上,从一堆报纸上抽出几张,卷成纸球。

「我猜等你有了孩子,你不得不……」

「你都不能相信,电话也是他装的,然后他又抱怨有电话打来。天知道我平时看到了太多的世俗纷争,能到这样一个没有强烈欲望的地方是一种解脱。如果我哥哥敢把他的电视留下来,那它就会被直接扔到湖里去。」

听到水壶中发出水沸腾的声音,她就去拔掉了插头,开始冲咖啡。当格雷厄姆把火生起来,他们就坐在炉火前喝即溶咖啡,吃巧克力饼干,两个人几乎都不说话。她感觉到幸福和宁静,为能到这儿来感到高兴,因为她知道此时他一定也有这种感受,也会相信此时他们之间是和谐温馨的。在车中坐了这么长的时间,两个人此时都静静地享受着这儿的安静和温暖。

然后,他把自己的空杯子放到壁炉前的一块石板上,站起身来。

「我要出去伸展一下四肢。」

「我也要去。」

「不,我想一个人去。」他做了个鬼脸,「请不要为此不高兴,我只是需要点时间独处,这也是每次一来到我就做的事情。我都是独自一人闲逛,到处看看。当然,我通常是一个人来这儿的,我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新秩序,我希望你不要介意。」

「当然不。一会儿见。」但她是介意的,在她内心中她是真介意的。她介意的不仅仅是他不想让她跟他一起去,更是因为他说话的方式完全把她限制在房间里了。在车里呆了很长时间,她也想出去走走,也想出去探究一下这个地区。但如果她现在出去,他就会以为她是在跟踪他。

幸运的是,她喜欢这所房子,所以也就没有了被困的感觉。这里有很多的书,她一直都喜欢阅读。她冲洗了他们的杯子,并把它们搁在水槽旁,然后就在书架旁穿梭流览。除一些关於自然和苏格兰历史的旧硬皮书外,大部分书都是平装本的小说。很多书的作者是她所知道的,例如:艾丽丝·默多克、约翰·福尔斯和陶乐丝·杜奈特,但也有一些是她从未听说过的。有着绿色书脊的企鹅推理系列让她激动不已。其中尼古拉斯·布莱克的《私人创伤》中有张做书签用的照片,她把它拿出来看看。她的胃部由於震惊而收缩——她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这是一张很早的快照,大约在她十七岁时拍的。她以前从未看到过这张照片,但她肯定这就是自己。即使照片拍的是侧面,她的脸稍微有点模糊,而且被一绺棕色的长发遮掩住,她还是认出了年轻时的自己。那是她的笑容,她的有点过於丰满的双颊,她的那副旧眼镜,她甚至还记得那件橘黄的衬衫,是和洛克萨尼一起逛街时,在一家燃着薰香的外贸店买的。

但这张照片为什么会在这里?有一刻,她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她激烈地四处张望,希望能证明自己仍在奥斯丁,过去和格雷厄姆待在一起的几周仅仅是做了场梦。但身后壁炉中的火仍在燃烧,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木头烧焦的味道,乡村的宁静环绕着整个屋子。她放松了一点,又有了安全感,然后重新去看那张照片,感觉到阵阵兴奋。

格雷厄姆是怎么得到这张照片的?难道是他在伦敦遇到了马乔里姨妈,姨妈把自己外甥女的照片送给了他,他因此被照片吸引,并对画中人憧憬不已,就像她曾在姨妈家中对着他的照片思绪飞扬一样吗?

他一进门,她就询问起照片的事情。她太兴奋了,以至於不能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他皱了皱眉头,几乎把照片夺走,吼道:「你拿这个干什么?你是在哪找到它的?难道你搜查了我的私人物品?」

「我在书架上的一本书中发现的。」

他仍然皱着眉头,没有注视她:「是吗?对不起,我不该向你大声吼。

只是有点震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也没什么关系了。现在看来,好像是我不曾认识过她。」

「那是我。那是我的照片。」

现在他注视着她,眼中满是不信任她的神情,说道:「不要说笑了。」

「我不是说笑。那真的是我的照片。」

「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你。」

「我那时候十七岁。这是我的眼镜,这是我的脸。我那时留着长头发——看,我知道这就是我!」

「你十七岁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你,而且这是我拍的照片。」

她有些犹豫不决,但一时又很难放弃她所深信的事情:「那,这是谁?」

「只是很久之前我遇到的一个人,是我在印度遇到的一个女孩,但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一度以为会发生些什么,但还是什么都没发生。我不曾真正地认识过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长久地保存她的照片。」他有些犹豫,但还是把照片抓到手中揉成一团。

她惊叫了一声。

他怒视着她:「怎么了?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我摒弃了和以前女朋友的一切关联。你是我现在唯一想拥有的,你就是我的全部。」

她曾经希望,实际上她几乎都相信了,在这个小屋中会有魔力出现;这种魔力可以使他们最终水到渠成地结合在一起;她会确切地知道这就是她一直等待的男人,他们会令彼此幸福快乐。

但现实生活并不如她想像的那般亲切。接下来的九天中,他们确实比以前更为亲密。他们更多地在一起聊天,较之以前更为坦白;他们更为频繁地做爱,更温柔更狂热。

「你看,」一个晚上他们并排躺在床上,由於愉悦地做爱而身心放松、大汗淋漓,他说,「你看,如果我们更多地了解彼此,事情就会容易得多,会变得越来越好。」

「是吗?」

「那当然,只要我们都有这种愿望,只要我们尽力,只要我们下定决心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我们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她所想听到的,也是她所愿意相信的。是停止等待魔力的时间了,她应该接受她所拥有的一切。她的愿望已经实现了,她会坦然接受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在他们去格雷纳的路上,他们先绕道去了史德林一家格雷厄姆听说过的二手书店。他们一直都喜欢逛书店。在他们相遇之前,这是一种孤独的乐趣,但现在这是他们可以分享的乐事。

这一次,直到他们回到车上,她才知道他买了本书。

「给你,」他说,「这是给你的结婚礼物。」

是一本《阿格尼丝·格雷》,是在她丢了自己的那一本后,她所看到的第一本。这本书给予她的感动和兴奋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不仅仅如此,这本书对她来说更像是个预兆,是让她嫁给这个男人的最后的、最令人信服的理由。

「啊,格雷厄姆,啊,天啊——谢谢你!如果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什么意义……」

「我想我知道。」

「我什么都没为你准备,我都没有礼物送给你。」

「我唯一想要的礼物就是你成为我的妻子。」

就这样,几小时之后,带着一种不计后果的、略带恐惧的兴奋,就像是一个既期盼天使解救又想纵身跳下悬崖的人,她在众人面前说了「同意」,正式成为格雷厄姆·斯多利的妻子。

在他们的新婚之夜,在卡莱尔的一个昏暗的旅馆里,她的丈夫倚在她的旁边读着詹姆斯·莫尔斯的《英国强权的世界和平三部曲》第二卷,她开始读起了《阿格尼丝·格雷》。第一页的内容有点出乎意料,令她困惑不已。她重新又读了一遍,更是疑惑重重。

一切真实的故事里都隐含着教益,只是某些故事里的宝藏也许很不容易寻找,一旦找到了,又会觉得它分量太少,好比不嫌麻烦地敲开硬壳果只找到一枚干瘪的果实,实在得不偿失。我无法断定自己所讲的故事会不会也是这样。有时我想,它对一些人会有益处,另一些人也会从中得到愉悦。究竟如何,还是让世人自己做出判断吧。好在我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叙述的都是陈年旧事,又用了几个虚构的名字,因此我就不怕冒险一试了。我要把对最亲密的友人都不愿披露的事忠实地展现在读者诸君面前。

她翻动书页,断断续续随意读着,想搜寻任何她记得的情节或人物,但却一无所获。她读到越来越多陌生的东西,却没能找到一个她所熟悉的名字,这都令她更为不安和烦恼。她感觉到自己呼吸困难,而且书页散发出一种古怪难闻的气味令她更为懊丧。

「怎么了?」

她向他挥了挥手中的书:「这,这不是我曾读过的那本书,我根本就没见过这本书!」

「这经常发生。我们儿时特别喜欢的书会……」

「不,我敢肯定这不是同一本书。我以前从没读过这本书。有没有可能还有另外一本书也叫这个名字?肯定会有的。」

「那肯定不会是安妮·勃朗特写的。」

「可能就不是安妮·勃朗特写的。我也不知道,我不记得姨妈给我书时曾经看到过作者的名字。」

他扬了扬眉毛,耸了耸肩,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说道:「对不起。那是唯一一本我所知道的《阿格尼丝·格雷》。为什么不试着读读它,或许会让你回想起什么。也或许是你忘掉了那些枯燥的部分。」

她可以看出来他是急着继续读自己的书,他根本就不能理解她的苦恼。无论如何,她想不出比他的建议更好的办法,所以她又重新读起来。

她记忆中的那本书,写的是个有着空想元素的吵闹的冒险故事,充满着悬念、激情和情节剧的情形。格雷厄姆送的这本书是完全不同的,这是个拘谨的、干巴巴的故事,描述了19世纪一个女家庭教师的日常生活和不幸遭遇。在这本书中,没有海盗,没有疯狂的马背驰骋,没有仙女,也没有伦敦的下层生活情景。她记忆中的书和这本书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题目和主人公的名字相同。

当她强迫自己看到还算幸福的结局时,格雷厄姆早已把书扔到一旁睡着了。英国、格雷厄姆·斯多利、《阿格尼丝·格雷》、真爱和她的新婚之夜,没有一件是如她所期盼的那般。她的婚姻又如何呢?她关上灯,躺在黑夜中,很长时间难以入眠。伴随着丈夫的酣睡声,她思索着自己所做的一切到底是对还是错。

当那电话打来时,他们已回到哈罗两周了。那是个夜晚,他们刚刚吃过晚饭。电话只响了一声,他就一跃而起,飞奔到楼上书房去接电话。

她设想着他很快就会下楼来,告诉她是打错电话了。但事情并非如此,她把盘子拿到水槽里,开始洗刷,内心感到阵阵孤独。

她已经刷完了盘子,这时格雷厄姆走了进来。他看起来阴沉可怕,像个幽灵。他走近她,攥住了她的双手,根本不理会它们还是湿的。

「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不会离开我的,是不是?」

「亲爱的!当然不会了!出了什么事?」

他伸出胳膊紧紧地环抱住她,她可以感觉到他浑身颤抖,然后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放开了她,说道:「你会因为嫁给了我而感到后悔的。」

「不会的。为什么这样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从眯缝的眼中注视着她,像是在审视她究竟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危险。她有点怀疑他看的究竟是不是自己。他向后退了退,冷淡地说道:「是卡洛琳,她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