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 / 2)

此地不宜久留 李查德 1874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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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是个朴素的小房间,几乎没放家具。房间内的三个人就是之前跑到纽约市第十四号管区的三个联邦级探员,他们并没有为我们的重逢感到开心。刚开始他们默不作声。带头的那位探员从口袋中拿出银色的小东西,是录音笔。Olympus制造的办公用品。他按下某个按纽,一会儿过后,他的声音从机器里传了出来:「她有对你说什么吗?」录音产生的失真和当时房间内的回音使声音变得模糊不清,像是被什么东西闷住了,但我还是听得懂。这是他们在凌晨五点问我话时录下的。我坐在椅子上昏昏欲睡,他们站着绷紧神经,我还记得空气中汗水和焦虑的气味,以及咖啡的焦味。

我听到我自己回答:「没什么实质上的资讯。」

带头的探员按下另一个按钮,声音就中断了。他将录音笔收回一边口袋,然后从另一边拿出一张对折的纸。我认得那是什么,是坎农大厦门口警卫给我的信纸。探员摊开纸,念出内容:「今早我看到一个女人死前说了你的名字。」他将纸递给我,让我再读一遍自己写下的东西。

他说:「她明明就有告诉你实质的资讯。欺骗联邦探员可是会害你吃牢饭的。」

「我不会被抓的。」

「你这样想?你凭什么觉得自己特别?」

「我不觉得自己特别。那你呢?你凭什么行使联邦探员的权力?」

他不作声。

我说:「你们不能什么便宜都占啊。神秘兮兮的,不愿出示身分证明,那我怎么会知道你是谁?你搞不好是纽约市警局的行政人员,提早上班打发时间。法律也没有『禁止欺骗人民』这条,不然你们的老板都要坐牢了。」

「我们表明过身分了。」

「人总是可以乱扯。」

「我们看起来像做文书处理的吗?」

「还满像的,还有,我说不定没骗你们。说不定我骗的是桑森啊。」

「所以你到底是骗谁?」

「那是我家的事,我还没看到你们的身分证明。」

「你跑来华盛顿找桑森到底要做什么?」

「那也是我家的事。」

「你有问题要问他吗?」

「法律规定不能问别人问题吗?」

「你是目击者,结果办起案子来啦?」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说。

「桑森不可能对你吐露什么的。」

「或许不可能。」我说:「也或许有可能。」

探员停顿了一拍,然后问:「你喜欢打网球吗?」

我说:「不喜欢。」

「你听过吉米.康诺斯、柏格、约翰.麦肯罗吗?」

「很久以前活跃过的选手。」

「他们如果参加明年的美国公开赛会怎样?」

「我不知道。」

「会被惨电,等於是把自己的项上人头端出来。就连女选手都能打赢他们。他们过去是伟大的冠军选手,但现在已经老了。当初活跃的时空环境也与现在大不相同──时间不停流逝,赛制不断改变。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

「不知道。」

「我们看过你的纪录。你在史前时代是个狠角色,但我们现在活在另一个新世界。你没搞头。」

我转身瞥向房门。「布朗宁还在吗?还是他把我丢在这了?」

「谁是布朗宁?」

「载我来这里的人,桑森的手下。」

「他走了。还有,他不叫布朗宁。你还真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妹妹。」

我没回话。

「妹」这个字让我想到雅各.马克和他的外甥彼得。酒吧里的女孩,辣到不行的妹。彼得和她一起离开了。

先前保持沉默的两个探员之中有人开口了,「我们要你别再追查了,可以吗?继续当你的目击者就好。我们要知道桑森和死去的女人是什么关系。在我们问出来之前,你别想离开房间。」

我说:「我想离开的时候,就会离开,光靠三个整理文件的人才不可能让我待在我不想待的地方。」

「真会说大话。」

我说:「反正啊,桑森的名字早就被传来传去了,我是在纽约的时候,从四个私家侦探那里听来的。」

「他们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