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2)

骆驼下午四点〇二分

爱丽丝和翠西在厨房里帮琳达;霍利在保罗一声令下回去看店──艾姆斯布鲁克门市是旗舰店,每晚营业到九点;巴利在楼上和莱恩一起看影片,所以只剩我们四个小孩和老妈坐在息瓦矮椅上,很难为情又全身不舒服。

「那现在会怎样?」菲利浦说。

「大家会过来。」老妈说。

「他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过来?」

「我们不是第一个服丧的家庭。」保罗咕哝着。

「大家会过来。」老妈重复一遍。

「哦,大家会过来,雷。」【注】菲利浦缓慢庄重地说道,他很努力地模仿黑人演员詹姆斯.厄尔.琼斯。「大家绝对会过来。」菲利浦经常像这样不经意地来上一段电影对白和歌词,就像个资料库,为了在他大脑腾出空间储藏这些资料,显然他已清掉「理性」和「常识」这两个区域。只要一触动开关,他就会不假思索地引用,有点像某种专家学者。

【译注】这句台词出自电影「梦幻成真」(Field of Dreams),凯文.柯斯纳饰演主角雷,詹姆斯.厄尔.琼斯饰演六〇年代反战作家泰伦斯.曼。

保罗正好看到我在看他右手的伤痕。那是一道很粗的粉红色线条,从他手掌边缘开始,划过手腕,最后在前臂内侧纠结成一块肉团;他肩膀上还有一道更丑的疤痕,像卷须一样的死肉色向上延伸到脖子,那只罗威纳犬只差几寸就咬到他的颈动脉了。我只要见到他,都会忍不住盯着那些伤痕看,寻找我知道还在那里的齿痕。

他意识到我在看他,马上把手臂弯起来,将伤痕遮起来,狠狠瞪我一眼。从我回到家至今,保罗一直没有直接跟我说过话,基本上,如果没有必要,他也很少跟我说话。这当中有许多原因,最明显的原因是他被罗威纳犬攻击、被迫中断大学棒球生涯那次──其实那时他的大学棒球生涯还没开始,虽然他一直没有明讲,但他的确把这件事怪到我头上。我们家除了菲利浦外,没有一个男人会站出来说什么,所以我不是很确定保罗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恨我,还是开始恨每个人。

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我的第一次是给爱丽丝,她的也是献给我。爱丽丝高中跟我同年级,一直到许多年后才出现在保罗的雷达萤幕上。那时她帮他洗牙,他则接送她,然后总是会问:「你以前不是和我弟拍拖吗?」而那时我已经离开艾姆斯布鲁克很久,也和珍订婚。所以如果真的要怪罪某人,应该是怪保罗而不是我。他知道我是第一个进入她的,而就我所知,他一开始可能只是为了被狗攻击那件事报复我而跟她睡觉。攻击事件已经被扭曲、愚蠢到真的很像保罗的行事风格。所以现在保罗只要看到我,内心深处想的一定是我玷污了他老婆:我看过爱丽丝的裸体,我亲吻过她酒红色的胎记,她的胎记就像个问号,从肚脐下一直延伸到两腿交会处。这已经是十七年前的往事,但男人就是没办法忘掉这类事情。每次爱丽丝和我见到彼此,就忍不住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四个月,车上、地下室、灌木丛里,到处都是我们的热情战场,有一次甚至是在小学操场溜滑梯上的塑胶通道里。你永远忘不了你的第一次,不论你多么希望忘掉。

「店里情况如何?」我问他。

他看着我,思考这个问题,「还不是老样子。」

「打算扩大营运吗?」

「没有,没有计画要扩大。现在很不景气,你都没看报纸?」

「我只是问一下。」

「不过我猜不景气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对吧,贾德?」

「你是什么意思,保罗?」我们现在都把名字摆在句尾,这在拳击场上代表准备挥出第一拳。

「保罗。」老妈说。

「没关系啦,妈,」我说。「我们只是在补进度。」

「算了。」保罗说。

「不用算了,这样很好,」我说。「你的意思是,除了失业和老婆爬墙,我还得不忘担心国家经济大事就对了?」

「这当然是看这件事的一种角度。」

「我很惊讶事情发生的时候没接到你的电话,」我说。「我是指,我已经搬出我家快八个礼拜了,但你们没有一个人打电话给我。我想我不该感到意外,因为我们失去小孩的时候你们没打电话来,我也不该期待你们会在我的婚姻快结束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发生时打电话来关心,但我想你应该有打电话吧,保罗──为了火上加油。老爸这个时候过世还真是幸运,不然还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空。」

「我并没有很开心,我一直很喜欢珍。」

「多谢啊,保罗。」我停顿一下以强调底下这句:「我也一直很喜欢爱丽丝。」

「你刚刚说什么?」保罗说。他咬紧牙根、握紧拳头,连大小肠也一起收紧了。

「你没听到哪部分?」

「每个年轻女孩都爱爱丽丝。」菲利浦唱出艾尔顿.强的那首抒情歌〈年轻女孩都爱爱丽丝〉,大声又走调。「她们说爱丽丝温柔又年轻……」

「那菲利浦,你又是怎么勾上你的心理医师的?」温蒂说。

「等等,好戏才要上场呢。」菲利浦说。

「噢,我的老天爷啊!」我妈说。

我看着珍用我的钱买给我、但我还没空上eBay拍卖网站卖掉的劳力士表,我们已经坐在这里服丧整整半小时了。门铃响了──如果这时没有响的话,只有上帝才知道我们兄弟可能会斗成什么样子──空间开始挤进第一批神情哀戚、来我们家致意的邻居,我终於了解到,让丧宅塞满访客的理由极可能是防止守孝者彼此大卸八块。

※※※

我们还小的时候,老爸会带保罗和我到一条很宽但很浅的小溪去钓鱼,那条溪靠近几条离小镇边界北方几哩的乡村小径,上方有一座高架道路,我们就在高架道下的阴凉处钓鱼。保罗和我从河床上找出几块被水冲刷过的光滑石头,爸把这些石头绑在我们的钓鱼线上充当铅块,再用小刀切割几只小虫,放到我们的钩子上当诱饵,还教我们怎么把钓鱼线甩到河面上。对保罗和我来说,甩竿比钓鱼还有趣,我们会把线收回来,把竿子甩到背后,然后使尽吃奶的力量甩出去。

玩了快一个小时左右,保罗把他的钓竿往后拉再往前甩时,鱼钩竟然勾住我的耳朵,我突然感到一阵灼热的疼痛──因为我耳朵的软骨被撕裂,接着他钓鱼线上绑着的石头飞过来砸到我的头骨,我猛然向后倒,仰望万里无云的天空。爸必须把他的T恤脱下来止住我不断流出的血,保罗高高站着跟我道歉,但口气很凶,好像全是我不对。我的血黏到爸爸卷卷的胸毛上,但是我不会觉得很痛,只记得自己很惊讶,爸爸一整件皱皱的T恤不到几分钟就由白变红。我耳朵的伤最后并无大碍,但被石头砸到的耳后那块骨头还是隐约可见一处凹痕,像在硬硬的陶土上留下一个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