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爸爸生於一九三三年,同年察希尔国王﹡开启了他对阿富汗长达四十年王朝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Paghman,阿富汗城市。)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札拉夫妇。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达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於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并叮嘱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Mohammed Zahir Shah,阿富汗前国王纳狄尔之子於父王遇刺后继位,至一九七三年遭政变推翻。)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山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大人,告诉他们是谁设计了那些恶作剧,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山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於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札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山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山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山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山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豪勇七蛟龙》,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理士朗逊──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吉.阿卡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浴室,哈山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南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山收拾我的床铺,抆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札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提夫.麦昆恩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山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南饼,给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放学之后,我跟哈山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吉.阿卡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有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山,喀布尔之王。」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於我们。放学后,哈山和我爬上树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抆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山听。
哈山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山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札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纱娜乌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嘛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山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一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迷糊的纳斯鲁汀穆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山还会说,日光还足够明亮,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念故事给哈山听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汀穆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驽钝』。」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驽钝』,它的意思是聪明、伶俐。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山够驽钝。』」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於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山最喜欢的书是《雪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十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多恩、札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絮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山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满衣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难道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慾望吗?
一九七三年七月某天,我开了哈山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山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欢这个故事,哈山拍手叫好。
「你在干嘛呢?」我说。
「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
「真的。」
「太神奇了,」我咕哝说。我是说真的。真是太神奇了,完全出乎预料。「没骗我吧,哈山?」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再多念一些给我听吗?」
「太神奇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施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山在问我话。
「什么?」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