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一居室严格来说并未设置厨房,只在入户拐角处附设了个横隔的台面,上面搁着电磁炉。
佘初白也几乎从不下厨,但为了狗不得不破例。
这狗很挑食,换了几个牌子的狗粮,都强着脑袋快饿死了才勉为其难吃上两口,只有在端出新鲜煮熟的肉时,才会像真正的狗一样流着哈喇子垂涎欲滴。
其实连煮这一步骤也可以省去。
那天佘初白洗完肉放着,等水开时去了个厕所,回来晾着的生肉就不见了。
当佘初白看见狗津津有味地啃着鲜红淌血的生肉,第一反应就是把肉从狗嘴里抢救回来,做完才意识到多此一举。
他看着手中被啃得七零八碎的生肉——煮,还是不煮,成了一个问题。
理智上他当然明白,狗是由狼驯化而来的,吃点生肉也无可厚非。但心理上,接受不了。
佘初白把煮熟冷藏的鸡胸肉混上狗粮,拨到狗盆里。
急不可耐的狗立刻跑去吃,但吃着吃着突然不动了,眯着眼睛,身体有一下没一下地朝后仰,不知道又在做作什么妖。
佘初白停下手中事务观察。
十秒过去。
“啊——丘!”一个奶声奶气的喷嚏,顿时让佘初白显得很像个傻子。
狗重新低下头,吃饱后,又跳回床上,躺在佘初白体躺过的地方,鸠占鹊巢,舒舒服服地要睡回笼觉。
佘初白不会让它这么好过。
他半强迫地把狗闹醒,夹在一侧臂弯里,走去卫生间。一面对着镜子刷牙,一面思考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狗懵懂无知的表情倒影在镜面中。佘初白用尾指抹了一把嘴角的泡沫,递到挣扎扭动的小家伙嘴边。
这狗也真是蠢得可以,闻也不闻,张嘴就舔。
“噗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吐得出牙膏沫,嫌弃得狗都皱出了眉头。
佘初白乐不可支,心满意足地将狗放回地上。余光一扫,又注意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他想凑近点仔细检查,谁知那狗又一意孤行玩起了追赶游戏,满屋子乱窜,净往一些狭窄低矮的地方钻,让佘初白一通好逮。
大清早的,微信步数就刷了好几百,皮肤上也浮出一层薄汗。佘初白将逮捕归案的狗举起来,四目相对,近距离地盯着狗的眼珠看。
是错觉吗……怎么感觉有点变成金瞳了。
佘初白记得以前是蓝黑色的,点开手机相册印证,又去查狗眼变色是什么毛病。
得到结果,狗狗出生时眼睛上覆有一层蓝膜,随着年龄增长自然褪去,一只狗真正的瞳色才会确定下来。
Top